第九十六话 雪山疑踪
最无常的就是山里的天气,连斯黑他们这些常年住在深山的猎户也摸不准老天爷的脉。刚说天气好能盼个雪化了路好走。斯墨搬到林边小屋没住两天,就刮起了“白毛风”,一夜间都是一阵紧似一阵的风吼,扰得人睡不安宁。
还要多亏了斯黑搬来的木柴,鸿雁硬送过来的皮褥子。木屋虽然简陋了些,但也并不寒冷。木柴烧得很旺,噼里啪啦作响。小雪狐应该是难得在如此舒适、温暖的环境生活,睡得很沉,前两夜还警觉地竖着耳朵,现在则几乎睡成了一滩泥,甚至能听到断断续续的呼噜声。
斯墨把自己陷在座椅里,从怀中掏出了酒袋子,一口下去,喉中如同有烈火燃烧。烧刀子果然够劲,而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烧刀子。酒和刀,和弓箭,和干粮一样,都是必备的,一来在山里能抵御风寒,二来也是派遣寂寞吧,毕竟大雪封山的日子,人迹罕至,不是谁都能够忍受的。
斯墨不知道自己何时睡着的,醒过来的时候,天已大亮。习惯性地开门去看一看,雪已经封了门,大约齐在小腿的位置,天倒是大晴了,空气说不出的沁凉、湿润,让人多吸几口觉得身心都说不出的畅快。
小雪狐也已经醒了,小脑袋瓜儿挺啊挺的,看样子是想站起来,可受伤的腿还是撑不住全身,一通乱蹬,把缠好的白布都扯松了。拖着好长的布条往门口爬,往雪里爬,整个小脸都拍在了“雪墙”里,只剩两条细细的后腿在外面,还多亏了斯墨警觉,听见了动静,一把将它从雪里拽了起来,拍干净了它一身一脸的雪粒子。
小雪狐显然是被突如其来的灾祸惹心惊了,伸出前爪又扯又撕,一张小尖嘴也不停地咬着。斯墨的胳膊和手上不多时就多了好几道细碎的伤口,一颗颗小血珠顺着伤口渗了出来,很快汇聚到一处,细细地往下流。
闭着眼的小雪狐像是闻到了血腥味,猛地睁开了眼睛,眼神充满了被诱惑的冲动,温热而又潮湿的小舌头就舔在了斯墨的胳膊上,又黏又痒,不多时就将血舔得干干净净,而悬狸显然是刚刚被勾起了欲望,雪白的小尖牙朝着斯墨的胳膊猛咬下去,要不是斯墨手快,一把抓住了它的后颈往后扯,多半一大块皮肉都要被咬翻开来。
即使被拉着后颈,小雪狐依然不依不饶地重复着嘴开合的动作,像个停不下来的喧器。
斯墨无奈地摇了摇头,想起当日冰璃误咬过自己一次,看来已经是莫大的恩惠与隐忍了。能够让肉食动物放弃本能的这种善良,还真不是一般雪狐可以修炼出来的。这毋庸置疑,需要良好的环境才能催生,一个不愁吃穿的安乐环境。
小雪狐八成是饿了,牛奶和米糊满足不了它的食欲,从它闻见一点血味就想咬人来看,必须去给它抓些活物来吃了,不然它第一个想咬、想吃的对象就是“主人”。
想把它放进怀里是不能了,背着走也多半会自己跳出来,掉在半路上,在这种天气里,多半会冻饿而死,这也是深山里很多幼崽的苦难结局。小雪狐显然完全不能理解墨的苦心,刚缠好了白布,又开始重复起撕、扯、蹬的动作……
斯墨的忍耐快到了极限,他从来不是个有耐心的人,想来这辈子最大的耐心都贡献给了冰璃和他的原形,,团子。团子再不通人情,再乱吃乱啃,他也是通灵性的,可以交流,甚至可以谈判。可小雪狐不成,在斯墨看来,它就是个用胃指挥大脑和四肢运动的狐狸。二者全然没有可比性,墨开始后悔养了它……
如今还有个靠谱的办法,就是找到雪狐的巢穴把它送回去。狐狸这种动物虽然相对独居,但极为爱子,并且无论是自己的幼崽,还是其他狐狸的,都能照看。所以斯墨只要能找到一处巢穴就可以,这悬狸也就能得到最适合它的生活了。
想来是真的闲的难受,才开始操心起小动物的生活。这里天亮的不晚,可下午三四点钟,日头就会落下去,本来掌灯也可以念书、写字、作画,可这里缺笔少墨的,猎户家也不会备下太多文房四宝,更为了省下灯油,免得再回斯家三兄妹的住处,引出不必要的麻烦来。
就当是雪后锻炼吧,谁让自己发魔怔认定了这也是种缘分呢。斯墨干脆费点力气把小雪狐结结实实裹好抱在怀里,要是从远处看,大概会以为他抱个孩子吧?斯墨想到这又摇了摇头,斯黑说的没错,如果自己按着寻常的人生轨迹来走,早就和自小定下婚约的止桑成婚,孩子大概也生了几个,可以到处乱跑,背《三字经》《百家姓》了。
可一切只不过是假设,他没有结婚的欲望,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的人要子嗣意义何在。一个人只需负责好自己就可以了,哪怕多了个悬狸都要多为它操份心。更何况即使是堂堂大将军也完全没有抱孩子的经验,小雪狐在怀里看来是相当不舒服,一味地扭动着身体,不时发出细微的哀鸣。
踏进林子,雪几乎没了膝盖,每走一步都要重复拔腿的动作,没走多远斯墨就不耐烦了,腾出来单手攀住树枝往上一窜,像一只鸟儿轻快地在枝桠间穿行。可是这样迅速又怎么能发现得了雪狐的藏身之处?
斯墨慢了下来,四下张望,凡是查过的地方,就在树上做个记号。浴璃剑虽然杀人的可能性不大,但用来做“记号笔”,还是又好用,又明了。
可当斯墨第二次、第三次看到自己在树上留下的记号时,他觉察出不对劲了。自己原来一直在兜圈子。按说自己对这山林已不陌生,跟着鸿雁他们走过,自己这两日也没少来来回回。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鬼打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