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小小犯了何事
这就是秋歌,雪冰峰最宠爱的女人,也是雪冰峰最想要的太子妃。只可惜,这女人身世不清,还是从妓院里带回来的,进宫之后雪冰峰已经求了母后好几次,连个侧妃的身份都没许,到现在就只是个侍妾。
其实她跟羽纱一样都是个清官,雪冰峰是她们的第一个女人。雪冰峰喜欢她的小鸟依人,喜欢她的无欲无求,喜欢她说只要跟在身边伺候就好。可雪冰峰不知道,她只不过是披着善良外衣的蛇蝎女人,更不知道把她接到冰极殿就是养虎为患。
她是个很懂拿捏男人的女人,她知道他要什么,她就给什么,至少位置没稳之前她会这么做。
只是,她算少了一件事,就是南宫小小的出现,本来出生就卑微,这回更是变得上不了台面。
她不是眼巴巴地看着羽纱得宠,她只是用那个笨女人去试试南宫小小,没想这一试让她吃惊不已。
胆量!
这是一个女人的胆量,只有有胆量的女人才有资格跟她较量。只是让她想不到的是这个有胆量的女人居然是个丑八怪,如果斗不过这个丑八怪,那她的脸可就丢大了。
“主子,您想到了什么?”小诺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什么?再让人去打听打听,然后派人去南宫家查查,看看这女人有什么本事?”秋歌回过神,说话口气很平和,看不出心里想什么。
“是!”小诺微微欠了欠身退了出去。
……
天刚亮,雪冰峰来到了母后的寝宫,此刻母后还未起身,他怒气冲冲地闯了进去。
皇后正在做梦,一个很长的梦,很美的梦。此刻被人吵醒,她也怒火攻心,摸着胸口坐起身已经看到冰峰跪在了床前。
眼见是儿子,她从床上下来,拉开帘子从里面走出来。上前,想把儿子扶起身来:“起来说话!”
“不!若母后不惩罚那个南宫小小,冰峰就长跪不起。”雪冰峰拱着手低着头,昨晚发生的那一幕还历历在目,让他气得浑身不停颤抖。
皇后见状眉头动了动,实在是想不到什么事能把冰峰气成这样,不过看样子应该不是件小事,否则这小子不会来惊扰美梦。定了定神,她一脸慈祥地问道:“小小犯了何事?”
“她……她用剑刺死了儿臣的侍妾,而且还是在儿臣跟侍妾办事的时候。”雪冰峰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伤心而带着倔强的眼神看着母后。
“什么?”皇后惊愣在原地,怎么都没法相信小小能做出这等事?可是,看儿子的脸色又不像在说谎,而且他也不敢。
雪冰峰从母后眼里看到她从不相信到相信,两手趴在地上,额头碰到地面,他的口气有几分祈求也有几分威胁:“母后一定要为儿臣做主,虽然她是太子妃,可这般做法也太不把本殿下放在眼里。如果母后不给予严惩,儿臣以后如何去面对后宫的女人,也会成为天下的笑柄。”
雪冰峰的话没说错,他是个男人,还是雪国当今的太子,若传出去被太子妃这般欺负,怎能抬起头来做人?
皇后无奈地摇摇头,真想不到小嗅有如此魄力,就算要惩罚那女人也不必要在那个时候。
唉……
长叹一声,她只能勉强地点了点头。
即便是如此还无法让雪冰峰解气,两手抱拳声声逼着母后:“母后,本来此事儿臣不该再提,可小小做出这样的事,儿臣不得不为将来打算。”
“你想如何?”皇后眉头一皱,知道儿子想说什么?
“儿臣要纳秋歌做侧妃,还请母后成全。”雪冰峰很稳重地向母后说出自己的想法。
刚开始本来以为这是件坏事,可走进母后的寝宫之后,忽觉得羽纱的死对他来说反倒是件好事。他早愁没法给秋歌一个名正言顺的封号,羽纱的死是有价值的。
乘火打劫?
皇后愤怒地瞪着儿子,这事要是传出去多半会让儿子颜面有损。如果照儿子的要求,可能会挽回一些颜面,毕竟是个男人,被一个女人压着总说不过去,更何况是当今太子。
眼见母后一阵迟疑,雪冰峰灵机一动想到了父皇:“母后请三思,若容得太子妃这般放肆,传到父皇耳朵里,恐怕父皇也不会善罢甘休。到时候若让父皇惩罚太子妃,恐怕事情就没那么容易了。”
皇后眉头皱得更紧,她当然知道皇上因小小的丑脸觉得丢了雪国的脸,若不是因为当年的承诺,他都已有了把小小立做测妃便算的心。
“母后!”雪冰峰催促道。
“好!就照你说的,立秋歌为侧妃。”皇后无奈地摆摆手,又吩咐伺候的小李子公公:“去把太子妃压来,本宫有话要问她。”
“是!”李公公明白地看了皇后一眼,才拱手退出屋子。出了屋子,就见他带了一群锦衣卫去了冰极殿。
……
小小从那肮脏的地方回来之后,即刻让人沐浴更衣洗去了一身污垢,换上一套赶紧的衣服懒洋洋地躺在椅子上打算休息了。
一旁的小奴惊魂未定,眼皮子跳得停不下来,害怕地看着主子,那眼神就像看到陌生人一般。
以前……以前主子连死只兔子都要哭三天,可刚才她看到主子居然挥剑杀人,还是眼睛都不眨一下。冷汗连连,她不知道将来该如何面对主子?
小腥下一口定魂茶,总算是觉得舒服一点。看向一旁的小奴,知道这丫头还未回过魂,关切地问道:“丫头,还在害怕呢?”
“主……主子……小奴眼皮子跳得厉害,感觉好像有事要发生。”小奴说着话,双腿发软地跪倒在地。
听小奴这么一说,小小眼皮子也开始跳起来,心口稍微有那么一阵镇痛,也感觉到有事情发生。看来,这杯定魂茶喝得没用。
起身,她正要起身去扶小奴,就见一群锦衣卫冲了进来,带头的人她当然认识,正是母后身边的李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