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谁是那颗龋齿(一)

陆之珩下班回来,拿钥匙开了门之后就知道陶乐又来蹭住了——客厅的电视机开着,阴森恐怖的音效不断传来,他也没出声,随手将钥匙扔在旁边的柜子上,弯腰换了双拖鞋。.

边走边脱掉西服搭在臂间,陆之珩轻手轻脚地走到客厅,客厅没开灯,只有电视机微弱的光芒闪闪烁烁。陆之珩果然看到陶乐双腿盘起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个抱枕,正盯着电视机看得津津有味。

陶乐留着齐刘海,及肩的头发染成金棕色,发梢烫了个梨花卷,看上去又可爱又显嫩,今天又敲穿了件大红色的宽松卫衣,细致的锁骨从卫衣领口露出来,越发衬得她羸弱可人。

陆之珩随手把西服外套往沙发上一扔,声响陡然惊到了看电视看得聚精会神的人。

陶乐“啊”的一声尖叫出声,还没看清陆之珩的脸,就下意识地往沙发那边乱七八糟地滚,那样子除了屁滚尿流都找不到别的形容。

陆之珩乐不可支,随手打开客厅的灯,暖黄色的灯光顷刻间充盈了这不大不小的空间。

陶乐看清楚陆之珩的脸,一面松了口气,一面咬牙切齿地喊:“陆、之、珩!”她看灵异电视剧《鬼语者》看得正专心,女主被地狱恶魔跟踪,半夜下班的时候突然看到马路对面有个身穿黑色斗篷的男人,呼呼的夜风横穿马路,女主撩了撩被吹乱的头发,再一眼看过去竟是空无一人。陶乐一颗心正悬着,突然听到沙发上响起衣物摩擦的声音,心里立刻发了毛,一抬头又看见旁边站着个高大的人影,吓得心脏都要从嘴里蹦出来。.

陆之珩心里暗笑,面上却若无其事,熟练地转移她的注意力,一边卷起衬衫袖子一边问:“晚饭吃了吗?饿不饿?”

大吃货陶乐分分钟忘记刚才受到的惊讶,像个小学生一样端正了坐姿,抬头殷切地看着陆之珩,迅速回答:“没吃,饿!”

陆之珩下意识地扫了一眼杂七杂八摆了一小几的零食袋子,眼尾瞥向陶乐,那眼神像是在说“没吃,你确定吗?”。

陶乐理直气壮地说:“看电视不吃零食还有什么乐趣,再说了薯片什么的又吃不饱,我还是饿。”说着,伸手拿起摆在小几上的草莓味棒棒糖,剥开包装纸塞进嘴里。

陆之珩毫不客气地弯腰,扯出棒棒糖含进自己嘴里,含含糊糊地说:“明明就牙疼,少吃糖。”

陶乐看到陆之珩一点也不嫌弃地含着糊着自己口水的糖,自觉有点脸热,掩饰性地喊道:“知道了知道了,快去做饭,我要饿死了。”

陶乐和陆之珩是青梅竹马,陆之珩比陶乐大两岁,陶乐多少岁,他们就认识了多少年。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很好,要说陶乐在谁面前最放松最放肆,那一定是陆之珩。陆之珩性情温和,对陶乐几乎是没有底线的包容,有时候连陶妈妈都看不下去,让陶乐不要欺负陆之珩。

现在,陶乐上了大学,已经是S大的一名大四学生,即将走入社会,待人接物方面已经成熟了很多――仅限于在外人面前,在陆之珩这里,她还跟从前没两样,贪吃懒惰,嚣张肆意。

被陆之珩打扰了气氛之后,陶乐也懒得再看《鬼语者》,索性换了张《老友记》的盘,看六个好友之间的琐碎小事看得津津有味。

“乐乐,过来吃饭。”陆之珩摘下围裙,在厨房冲着客厅的方向喊道。

陶乐光速关掉电视机,从沙发上跳起来,迫不及待地扑向厨房,表情急切而热情:“晚上吃什么?”

陆之珩一边把饭菜往餐桌上端,一边说:“不知道你要来,所以没准备什么食材,冰箱里就一点剩下的东西,我做了个蒜苗炒肉,炒了点青菜,外加一个番茄蛋汤。”

陶乐可爱地皱了皱鼻子,像只小狗一样仔细嗅着饭菜的香味,一脸陶醉,“已经很好了,你是没吃过我们学校食堂的东西,那不是人吃的,简直是猪食,我宁愿吃你做的粥,也不吃食堂的肉!”

陆之珩是知道她对肉食的执着的,调侃道:“哟,那真是对我厨艺的莫大肯定啊。”

陶乐吃人的嘴短,一个劲儿地拍马屁:“那必须的,阿珩做的饭全世界最好了。”

陆之珩回来后就立刻钻进了厨房,一直到吃完饭也没换衣服,现在还穿着衬衫西裤,衬衫袖子挽到肘部,露出一小截结实的小臂。

陶乐手里捧着一杯酸奶,靠在厨房的玻璃门上看着陆之珩洗碗。陆之珩修长白皙的手指拿着抹布,灵活地擦去碗上的污渍,动作不紧不慢,从容而优雅。

陶乐咬着吸管,心里一阵嫉妒: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种人,哪怕做洗碗倒垃圾这种事情都比别人来得赏心悦目。

“乐乐,过来帮我挽一下袖子。”陆之珩出声唤道。

陶乐乖乖嗯了一声,走过去发现陆之珩右臂卷起的袖子滑了下来,上面还不小心溅上了一些洗洁精泡沫,陶乐连忙把酸奶搁到流理台上,凑过去帮陆之珩卷起袖子,之后就背靠到流理台上近距离看陆之珩洗碗,视线在陆之珩脸上流连不去。

陆之珩被她盯得全身发毛,无奈地停下手中的动作,抬眼看陶乐,“乐乐,你看我干嘛,我脸上有东西?”

陶乐重新咬回吸管吃吃地笑:“我看你美。”

陆之珩哭笑不得:“赶紧滚回客厅看你的电视去,别在这儿打扰我洗碗。”

陶乐学着地痞流氓的样子迅速在他脸上摸了一把,才像只偷了腥的猫那样笑着蹿回了客厅。

陶乐说陆之珩长得美一点也没说错,尽管陆之珩本人绝对不会承认。陆之珩小时候就长得好,又大又黑的圆眼睛甚至显得有些女气,上街买东西,店主看到他都会送些边角料的小玩意儿。十六岁之后,他过于精致的容貌里才添了些男子气概,身形如修竹,圆眼睛被时光拉得狭长,鼻梁越发高挺,面目轮廓越发深刻。

他淌着时光的河流迎面走来,曾经稚嫩的孩童脱胎换骨,长成俊美的青年,一言一动仍然让陶乐熟悉到骨子里。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