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幼稚二人组
“哼!你以为我会像某些笨蛋一样,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能弄丢?”论毒舌,教官绝对不输给楚煜,而且他还知道楚煜的痛处,掐着痛处捏不怕他不痛。.
“那也比连老婆在哪里都不知道的笨蛋好,老光棍!”
“弄丢老婆儿子的蠢蛋!”
“老光棍,我不跟你计较,哼!”
“蠢蛋,不忍直视。”
夏妃鱼满头黑线,感觉一群乌鸦从头顶飞过,他们这是在比谁更幼稚吗?
“都闭嘴!”夏妃鱼实在听不下去了,直接拍桌子瞪着他们,“请问两位断奶了吗?你们满三岁了吗?是不是打算叫天天哥哥?我不介意多两个儿子,来,叫声妈咪听听……”既然要耍白痴玩幼稚,那她就陪他们玩,反正多两个儿子她也不吃亏。
“臭丫头,你要造反?”
“猫儿,我断没断奶你还不清楚么?”
一个怒喝,一个暧昧,夏妃鱼磨牙,眼放凶光。
“啪……”夏妃鱼一拍桌子,怒折断一双筷子,眯眼看着他们,“再不闭嘴,我就把你们像筷子一样折断,不相信你们就试试看!”
被夏妃鱼身上迸发的杀气吓到了,楚煜和教官看了对方一眼,低头吃早餐不敢吭声。
夏妃鱼狠狠的瞪了教官一眼,都是这个家伙,好端端的非死活不让她把他们两的关系告诉楚煜,非要让他误会,整天跟他斗嘴找不自在,搞得她夹在中间当夹心饼干,为难得跟什么似的。.
“猫儿,洛家跟陈家联姻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见她眼冒怒火,楚煜赶紧转移话题。
果然,听到楚煜的话,夏妃鱼的注意力被他成功转移。
“肯定有鬼,洛婧那个花孔雀会甘心嫁给陈耀祖那个败家子,打死我都不相信。”她跟洛婧接触过几次,知道那个女人眼高于顶,怎么可能会心甘情愿嫁给陈耀祖那个败家子?要说这其中要是没鬼她就把头割下来给洛婧当马桶用。
她以为洛家现在忙着应对云家,没工夫做别的手脚,也没那个精力来对付他们,可现在是怎么回事?
洛婧嫁给陈耀祖,别说什么两情相悦,非君不嫁什么的狗血情节,她要是相信杂志报纸上写的她就是个二,这其中肯定还有别的她不知道的原因。
“前两天我的助力收到一张请柬,邀请我参加陈大少的结婚典礼,猫儿有没有兴趣去看看。”楚煜跟她一样不相信这次的联姻会是娱乐媒体说的那样,他也想搞清楚洛家跟陈家到底私下达成了什么协议才会有这桩婚事?
以洛家如今的地位,就是联姻也不会找陈家这种地方豪门,跟洛家相差太远,这其中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好啊!我似乎也有受到请柬,好歹我跟陈大少也关系匪浅,他结婚这么大的事我要是不去也有点说不过去。”夏妃鱼突然想到李媛那里还有一张发给自己的请柬,唇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陈耀祖的婚礼在M市最大的六星级酒店七月酒店举办,声势浩大,场面奢华。
因为新娘子是从京城洛家来的千金小姐,收到请柬的人都想趁这个机会跟京城洛家搭上线,加上陈家的刻意宣传,这抽宴办得空前盛大,前来的大人物也非常多。
看着这浩大的场面,陈老爷子今天嘴都没合拢,面带红光笑不停。
“老太爷精神抖擞,老当益壮,真是叫人羡慕啊!”
“哪里哪里,老了,比不得你们年轻人,哈哈哈……”
陈老爷子拄着拐杖从进入会场,不断有人过来跟他打招呼,套近乎,包括他身旁的陈柏豪夫妻都满脸激动,这半年来他们遭受各种异样眼光,成了上流社会人人口中的笑柄,现在他们终于扬眉吐气,怎能不激动?
“爸,那边来了几位夫人,我过去打个招呼。”陈夫人此刻一反前段时间的憔悴,穿着艳丽的旗袍,肩上搭着昂贵的皮草,脖子上戴着耀眼的红宝石项链,手上戴着儿媳妇送她的上等玻璃种翡翠手镯,整个人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陈老爷子点头,示意他们都去招呼客人,“你们都去招呼客人,今天千万别出什么差错,另外,好好招待洛家的人,别让他们挑到什么错处,知道吗?”陈老爷子很看重这次跟洛家的婚事,更看重洛家的态度,他让陈柏豪亲自去门口候着,不要怠慢洛家的人。
“我知道了,爸。”陈柏豪心底有些生气,可在陈老爷子面前却不敢露出半分不满。
接新娘的婚车还没到七月酒店,陈柏豪在酒店门口待了一会儿,见到各种脸,听到各种讨好奉承挖苦讥讽的话,他的脸色也逐渐变得越来越难看。
“陈总怎么站在这儿?今天陈总怎么没去照顾新娘子?难道是陈总本性难移陈家怕被洛家人发现才把陈总打发到门口来当接待?这就是陈大少的不是了,男人嘛!喜欢玩玩女人那简直太正常了,陈大少既然知道陈总的爱好,就该多送几个女人来给陈总解闷才对,怎么只顾自己娶年轻貌美的新娘子就不管陈总这个当父亲的呢?”
来人叫陈金发,按辈分算是陈家的远房亲戚,以前依附陈家时没少被陈柏豪羞辱奚落,不过人家前些年开采煤矿大赚了一笔,现在总资产也超过三个亿,再也不用摇尾乞怜的讨好陈家,他跟陈柏豪的恩怨也越演越烈,只要能刺激到陈柏豪的话他都会说,这半年来他没少给陈柏豪添堵。
也可以说,这半年来把陈柏豪气得最狠的人就是这个陈金发。
“我的事你用你费心,要喝喜酒就往里面走,不然就滚!”陈柏豪含怒的眼神瞪着眼前这个暴发户,眼中除了愤怒就是不屑。
“我表侄子结婚我这个当表叔的当然要来捧场,要换做你结婚求我都不会来,葬礼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陈金发摸了摸自己挺着的啤酒肚,他手上戴着蛮大的黄金戒指,身上穿的衣服金灿灿看起来很贵,也很……俗,可他偏偏就喜欢这调调,包括他怀里的美女,也穿金戴银一副暴发户的架势,跟那些身家过亿走品质路线的人就是两个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