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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早上十点多,天空阴云密布,遮蔽了灿烂的阳光。
今天是长桦集团千金出嫁的好日子,陶乐在众人的簇拥下,穿着一袭镶满钻石的华丽婚纱走出大门,她低垂着脸,看不清表情。
走在她身旁的新郎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那张俊脸阴沉得仿佛今天不是他结婚,而是要送葬的日子。
等候在旁的一干记者敏锐的察觉,新郎与新娘不仅毫无互动,两人之间还像是凝结着一层寒霜,不论是新郎或是新娘身上,都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喜悦。
“可惜那件价值百万的婚纱,穿在陶乐身上整个都变形了。”一名男记者拿着摄影机对着两人猛拍,瞥了眼新娘那臃肿肥胖的身材,语带嘲讽的开口。
同行的女记者拿起相机拍了几张照片后附和,“所以也不能怪阎子烈一脸不爽,要换成是我,我也笑不出来。”
“不过换个角度想,陶乐的身家跟她的吨位一样有看头,长桦集团可是台湾前十大集团之一,娶到她,阎子烈算是赚到了。”
对于男记者的话,女记者颇不以为然,“阎子烈的家世也没比她差多少,阎家的丰裕集团在台湾虽然排不进前十大,至少前二十大不是问题,何况阎子烈本人很能干、长得又帅,以长相来说,是陶乐占了便宜。”
“不过以阎子烈的个性,他怎么肯娶陶乐?”商场上谁都知道阎子烈脾气不好,他居然肯乖乖把不喜欢的陶乐娶回家,这很奇怪。
“听说好像两家做了什么协议。”
说着,看见臃肿的陶乐坐进豪华的礼车里,两名记者也连忙坐进车里,紧跟着前方的豪华礼车。
长桦集团与丰裕集团联姻可是商界大事,所有的媒体都不会漏掉这则新闻,从新娘出嫁开始,到最后宴客结束所有的过程,被派来采访的记者早已被上司叮嘱过不能漏拍任何画面。
礼车出发不久,灰暗的天空便传来轰隆隆的响声,浓厚的云层里掠过银白色的闪电,随即降下倾盆大雨。
车行约莫半小时到了阎家大宅,礼车停下,新郎下车,有人连忙递来一把雨伞,要他与新娘一起撑。
但新娘一挤进伞下,她那肥胖的身材便占去了伞下三分之二的面积,阎子烈大半的身子都露在伞外。
他脸色一黑,恼怒的将伞塞进她手里-
“你自己撑!”丢下话,他顶着大雨快步走进前方的大门。
陶乐才刚接过雨伞,下一瞬,轰地一声,头顶上响起一道骇人的雷声,震得她耳鸣心悸,瞬间,仿佛有一道电流从头顶直接贯穿她,令她整个人都麻痹了。
第1章(1)
站在池边,卢缌妮对着清澈的池面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的倒影,时而摸摸瘦削的面颊,时而抚着尖细的下巴,时而捏捏细瘦的手臂。
她身上穿着一袭粉色衣裳,外罩一件浅绿色半透明宽衫,手臂处围着一条褐底蓝色圆点的披帛,头发梳成堕马髻,肤色白皙如雪。
两手插在不盈一握的蜂腰上,她看着池面上倒映出来的人影随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而变化不同的姿势。
轻快的跳了几下,感觉身子十分轻盈,不再有以前那种沉重的感觉,她不禁弯起唇瓣,对着池面那抹纤细的人影绽开欢快的笑容。
走来的三名女子看见站在池畔的她,心中都有些鄙夷,走在左侧的谢家二小姐谢春红轻蔑的出声,“你们瞧,那傻丫头又在顾影自怜了。”
这几日卢缌妮不是拿着镜子看着镜中的自个儿,就是站在池边望着池面的倒影痴看着,像个傻瓜。
“她再怎么瞧也没用,她及不上咱们如茵十分之一的美。”崔家大小姐崔锦柔语调里的轻视毫不遮掩。她已出嫁,这次是特地前来祝贺弟弟大婚。
“大姊谬赞了,如茵哪比得上卢小姐的身份高贵。”沈如茵细柔的嗓音含着笑意道。
三人的体型都十分丰腴,穿着低领露胸的衣衫,是这时代美人的典型。而她们谈话的音量不小,似是完全没有顾忌,丝毫不怕被谈论的对象听见。
听到身后传来的说话声,卢缌妮脸上的笑靥顿时敛起,旋身准备离开。
“给我站住,你没瞧见咱们吗?”谢春红不满的出声叫住她。
听见喝斥声,卢缌妮脚步一顿,装得有些呆愣迷茫的转过身望向她们,隔了须臾才开口,“瞧见了。”
“卢家难道没教过你礼仪吗?”崔锦柔不悦的质问。
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博陵崔氏、太原王氏、赵郡李氏、陇西李氏,是大唐最着名的七大世族,其中尤以清河崔氏居首,世家之间也常互相联姻。
这次崔氏便是与范阳卢氏联姻,不过花轿快抵达时,突遭雷击,坐在轿里的卢缌妮因此昏厥过去。
虽然翌日她便清醒过来,但已错过了拜堂的吉时,又不宜再将她送返卢家,只得先留下来,另择适合的吉日再拜堂完婚。
看着她们,卢缌妮缓缓开口,“见过大姊、谢二姊,还有如茵姊姊。”
沈如茵是她准夫婿的宠妾,若是前几天没有发生那件意外,她已经嫁进了崔家,那么依礼反而是沈如茵该向她行礼才对。
崔锦柔和谢春红哼了声。
见过礼后,卢缌妮准备要回房,却在脚刚抬起时,被沈如茵拽住手臂。
“缌妮妹妹别急着走,没事的话,不如和咱们一块过去凉亭那儿坐着说说话可好?”她伸手指向左方的一座凉亭。
不好甩开对方的手,卢缌妮只好与她们一起走向不远处的凉亭。
亭子里下人已备好一桌酒菜,旁边还摆了一张琴。
看见那张琴,谢春红望向卢缌妮询问:“你会弹琴吗?”她是四人中身材最丰腴的,丰满的胸脯几乎都快从那件低领的湖绿色衣衫里蹦出来,肥厚的下巴足足有三层之多,转头的时候还会随之抖动。
“我不记得了。”她摇头。她并非真正的“卢缌妮”,古代大家闺秀会的她未必会,只能装作遭雷击后,她什么都忘个精光。
“那你可要好好跟如茵学学,她弹的琴可是一绝。”谢春红轻蔑的瞥她一眼,但在望向沈如茵时则立刻换上了一张笑脸,“如茵,有好一阵子没听见你抚琴了,去弹首曲子给二姊听听。”由于母亲出嫁前是崔家小姐,她与崔家算是表亲。
“好。”坐到琴座前,沈如茵白嫩的手指拨弄着琴弦,配合着悠扬的琴音,她嘴里也吟唱着曲子。
卢缌妮静静聆听着,目光则从沈如茵白皙圆润的脸移向她的胸脯,她身上穿着的桃红色衣衫将她饱满的胸部挤出一道明显的乳沟。
她低头看了眼自己略显干扁的胸部,出神的不知在想着什么,没有留意到沈如茵已弹完一首曲子,与崔家大姊、二姊闲聊了起来。
冷不防,沈如茵朝她丢来一句话-
“缌妮妹妹最喜欢哪首诗呢?”
“什么?”她没听清楚她的话,神色有些茫然。
“在问你最喜欢哪首诗,你不记得怎么弹琴,诗总多少还记得些吧?”见她又呆又蠢又瘦,回话时也傻愣愣的,崔锦柔不由得对她更厌恶。
“诗?我记得。”她颔首。
“那么缌妮妹妹喜欢哪首诗?”沈如茵耐着性子一脸和悦的问。
她想了下,缓缓念出郑愁予所写的〈错误〉-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般开落,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听见她念的诗,谢春红怒斥,“你吟的这哪里是诗,没有对仗、不合平仄、也没有押韵,这也能称为诗吗”
这时一道笑声响起,接着是略显低沉的男音传来,“虽然没有对仗、不合平仄、也没有押韵,不过这诗听来倒挺有趣的。”
看见走进凉亭的两名男子,谢春红脸上登时堆满笑容,迎上前去,“颂斯哥、督兰哥,你们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