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1)
时隔月余,当回家过“十·一”的孙菀再度在家里看到卓临城时,她才相信,卓临城没有开玩笑,那个有关“永远有多远”的赌约,他是认真的。
那天傍晚,她刚打开家门,就见卓临城端着一盘菜从厨房走出来,他材质精良的白色衬衣外,可笑地套着她的一件淡蓝卡通围裙,但是孙菀非但笑不出来,反而有种虚脱的感觉。
她绕过卓临城,直接找到厨房里的黎美静,劈头盖脸地质问:“他怎么会在这里?”
黎美静头也不回地炒着自己的菜:“我叫他来的,怎么了?”
孙菀当即大怒:“为什么叫一个陌生男人来我们家?你难道不觉得这样很不方便吗?”
“首先,你卓哥哥不是陌生男人,他是我刚认的干儿子。”黎美静有条不紊地颠了下锅,“其次,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下,我叫我干儿子过来一起过个节,真看不出哪儿不方便。”
“干儿子?”孙菀气得噎住了。
黎美静说的话句句在理,她似乎没有立场干涉黎美静和卓临城的交往,可她一想到卓临城接近黎美静的真实目的就怒不可遏,她“啪”地关上煤气阀:“我不管,反正你必须让他走,我不欢迎他!”
见炒不成菜,黎美静也怒了,但是她表现得很克制,她看也不看孙菀,细长眉一挑,压着点火气,低声说:“孙菀,你别太不讲理!我不管你对小卓哪儿来的敌意,但你别忘了对人最起码的尊重。我挑明了跟你说,我就是喜欢这孩子,既贴心又孝顺长辈,比你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你从上了大学后,除了节假日没地方去,你主动回来陪过我一天吗?你给我买过一根纱了吗?可是小卓隔三差五来看我,天气热的时候给我送瓜果,天气冷的时候给我买补品。知道我腰疼,还专程从西藏带藏药回来给我。抛开这些不说,前儿我说声想在院子里垦个菜园子出来,他撇下手头的事,买了花园土就来帮我垒菜圃。听说你喜欢花,他又专门留了块地,亲自给你种了一圃子花。孙菀啊孙菀,你扪心自问,你为我做过哪怕一件这种可以称道的事情吗?”
孙菀颓然拉了一下包包的肩带,咬住下唇,半天说不得话来。她一颗心起起伏伏,就此罢休,她真的不甘,可继续气焰嚣张地闹,她似乎也输掉了余地。
是啊,她哪能是他的对手?做戏做到这种地步,假的也是真的了。
她一言不发地离开厨房,见卓临城垂首敛眉地调着水果沙拉,张了张嘴,终究无话可说,只能回自己的卧室。
甫一进卧室,一脉幽香猝然袭向孙菀鼻端,她循着那香气看去,只见自己的窗台上摆放着一盆茂盛的秋兰。自孙大成去世后,她还是头一次在自己卧室里见到这么温暖别致的摆设。
哦,她恍然想起,她怎么就没想过给自己种一盆花?她明明是喜欢的。这些年来,她斗气似的和黎美静比谁更冷漠麻木,却把原本那个柔和淡雅的自己渐渐迷失了。眸光微闪,她缓步上前,在那盆兰花前站定,伸手轻轻触向它淡绿的花瓣,她的指尖刚碰上那花瓣,便像触到火一般迅疾收回。
长睫颤了颤,她望着那花微微撇嘴,几不可闻地吐出两个字:“奸人。”
“十·一”结束后,孙菀收拾了一些原本放在家里的必需品回了学校,临回去前,她再三犹豫,还是带走了卓临城给她的那盆兰花。不管怎么说,兰花是无辜的,留给黎美静那种人养,和见死不救有什么区别呢?
那天以后,孙菀学了个乖,无论什么节假日,圣诞也好、元旦也好,她都坚守在学校,打死也不回家——眼不见为净。若是有什么需要非得回家,孙菀也尽可能找非节假日回去。饶是如此刻意回避,每每回去,她还是能很轻易在家里发现一些卓临城去过的蛛丝马迹:
比如,饭厅里坏了几年的灯管被修好了。那灯管自坏了以来,她和黎美静都动过心思要修,可临了临了的,却找不到一个专门去灯具城的日子,故而耽误了下来;
又比如,黎美静学会网购了。孙菀是从家里堆满的各种快递盒,以及黎美静见谁都叫“亲”的语言习惯上看出来的。
再比如,黎美静终于改掉吃坏水果的习惯了。当孙菀某天发现黎美静主动把烂了一块的梨扔进垃圾桶,而不是削去坏的部分继续吃时,大吃了一惊,因为这么多年,她起码不下一百次让黎美静别吃坏水果,可是从未奏效过……
看到这些细节时,孙菀不是不感动的,但感动之余,她又会提醒自己清醒一点,卓临城做这一切是有邪恶目的的,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对你好,对你好,好到你无路可退。所以,她万不能被那个奸人刻意营造的细节打动,不管他是挖心掏肺或是热情如火,她一定得要定青山不放松,坚决不让他得逞。
孙菀盘算得很清楚,无论卓临城的赢面看上去多大,但有一条卓临城永远赢不了她,那就是——她比他年轻!她才21,可是他都25了,她可以毫无压力地拖到4年后再想恋爱的事情,可是他卓临城行么?他家里人允许他当大龄剩男么?TVB的豪门剧演得很清楚,也许他这边还在想方设法地“对付”她,他家人那边已经给他挑好了一个连的白富美,就等着逼他挑一个“开枝散叶”了。她就不信他还能陪她一直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