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夜话
入夜,在温暖的寝室泡杯咖啡,读书。
“喝太多咖啡可不好哦”,大虫提醒我道,“巴尔扎克就是喝得太多,结果人们发现他的骨头已经全被熏黑。”
“哦,知道了。”我应道。
“宋博士,又躲在被窝里偷看黄色小说?”大虫说的这位“宋博士”,在食色方面可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去你的”,宋博士露出半个脑袋来,“哈利,你说说,如果把胡塞尔一生的思想分作本质直观与现象学还原两大阶段的话,《逻辑研究》无疑是前一阶段的头一个集中表述。为了把纯粹逻辑学从心理主义的阴影中拯救出来,胡塞尔将这部书的第一部分用来对心理主义进行反驳。是这样的吗?”
我答道:“是的。通常,反对者们说,心理学考察的是思维的自然规律,逻辑学考察的是思维的规范规律,因此心理学以偶然性为基础,逻辑学以必然性为前提。心理主义者回击道,没有思维就没有认识,另外,由于逻辑规范对周延性的追求,必然将其自身也作为检验对象,于是陷入循环论证。面对危机,胡塞尔反驳了这种观点。我们看这个等式:a+b=b+a,这是一个自明的数学规律,诚然,要在直观中论证这个规律,就得将所有的可能性都列举出来,这显然是无法办到的。如果我们说:‘两个数的排列顺序与他们的和无关。’这就是一个实际的规则而不是一个理论规律了,即使它的来源并不规范,但由于某种其内部的优越性,仍可充分信任其有效性。”
“本质直观?是否可以从非经验的、非此在把握性的直观出发,更确切地说是从‘纯臆构’的直观出发去本原地把握一个本质本身呢?例如,我想要理解5这个概念,我可以直观一只手的手指,也可以逐一掰齐五个手指头,也可以在马路边数路过的车,或者以无数其他的方式从一数到五,我还可以在脑海中想象出一个5的概念来。”
“这里有一个重要问题还没有得到澄清,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里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我记得在第一部分28、29条,只不过他举的例子是‘2’与核桃。我们对儿童伸出五根手指,说‘这是5’,儿童可能会把我们的意思错误地理解为‘5’这个词所对应的实指是手或别的什么东西。维特根斯坦说也许我们应该这样说:‘这个数叫做……’但维特根斯坦说这意味着我们必须首先澄清‘数’这个词,而为了澄清‘数’这个词,我们又必须澄清其他的词。另外,儿童要理解‘5’,是不是必须先理解‘1’、‘2’、‘3’、‘4’呢?等一下”,我将《哲学研究》从书架上取下来,“《哲学研究》第九部分9说:‘……同对石块、石柱等词的实指施教相类似的对数词的实指施教,所教的数词不是用来点数的数词,而是用来指一眼便能看清的对象组的数词。儿童们就是以这种方式学会最初的五、六个基数词的使用的……’那么,儿童理解‘’时还需要借助于直观和想象吗?回忆一下小学算术课上老师是怎么教我们理解‘’的?她是不是这样说的:‘十个十是一百,十个一百是一千,十个一千就是一万。’由此可见,直观实际上是一种观念直观。”
“我知道胡塞尔在后期有一个现象学转向。它受到笛卡尔怀疑论的启发,但最终又澄清了这种怀疑论的谬误。我们给‘上帝是公正的’这个判断加上括号,这个命题不是必然的——有些人不学无术、胸无点墨,却能开上宝马,住上小洋楼——而是在康德实践理性的意义上是有效的,胡塞尔则将悬搁的范围扩大到全体——如果整个世界包括我们自己以及所有的思维都被排除,那么还剩下一些什么呢?‘我思’吗?”
“是的。意识在其自身之中具有特有的存在,整个特有的存在在其绝对的固有本质中并不受到现象学的排斥。人们不能用符号或图像来代替知觉,所有真实地被给予的事物也可能是不存在的,但真实地被给予的体验却不可能不存在。”
“内在知觉的无疑性,超越知觉的可疑性。”
“如果我们现在接受包含在每个事物超越的本质之中的虚无的可能性,那么就会很明显,意识的存在,每个体验流的存在尽管必然会受到对世界毁灭的改变,但它特有的生存却未受到触动。所以,内在的存在无疑是在绝对存在意义上的存在,它原则上不依赖于其他事物便可生存。另一方面,超越的‘事物’的世界则完全依赖于意识,这意识不是指从逻辑上想象的意识,而是现实的意识。”
“也就是说,先验现象学并不否认我们所处的世界的真实存在——如柏克莱那般——而只是取消了对实在现实的背谬解释,即与实在现实固有的明确意义相矛盾的解释。因为任何实在只有从‘我思’出发才是可能的。”
“完全正确。”
“嗨,要熄灯了,早点睡吧。”小勉在一旁道。
“你真像个姑娘。”大虫咬着个苹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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