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照例洗漱完毕,若雪走进书房,桌子上放着那本书,她用手帕翻开这本书,不知这书是正是邪,若雪可不想把它收拾干净,直接先保存原样吧。

书的第一行是这样写的:

“1992年7月24日 星期五 阴”

哦,原来这是一本尘封的日记,若雪有些犹豫:按理说,日记是不允许其它人看,冒然看了他人的日记不太好吧!不,是那只奇怪的猫引我找到它的,或者说是这本日记找到我的,为了查清楚怪猫的问题,一切都豁出去了。这样想着,若雪继续看了下去。

“1992年7月24日 星期五 阴

低雨在课堂上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像是要吃人,我才不怕他,混蛋l蛋! 混蛋!来呀!?我整死你。

在化学课上,我用硫酸泼了他,他满脸冒泡,像烧开水,咕咚,咕咚,好好 玩呀!哈………哈……,她也敢瞪我,低雨完了就是你,小贱人,等着吧!哈……哈……“

这篇日记让若雪看得发毛,这个日记的主人分明是神经不正常嘛,精神变态,莫非他(或她)也得了被迫害狂想症?这让若雪联想到了鲁迅的《狂人日记》。不不,拿这个跟《狂人日记》比太诲辱鲁迅了,若雪翻了几页,

“1992年8月24日 星期五 阴

低雨和她都没来,听说他们都死了,哼,早就该死了,是老天对他们好, 让他们活了这么久。

同学们干嘛都瞪我,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又不是我杀死了他们,我对他们大喊:再看我,我把你们也都杀死。他们都跑开了,好爽。可我为什么说“都”?难道是我杀了低雨和那小贱人?

不是,不是,不是,不是我是谁?哈……“

想想就不对劲,如果人是她(或他)杀的,她怎么能仍然留在学校而不被抓走,当年的法律不健全吗?这本日记的主人到底是谁?

看样子也没什么特别,索然无味,是一本很普通的日记,若雪用手帕合上它,放到一边,抬头看了看表,已经12点多了,若雪起身走到窗边,有意识地看了看那棵树,果然,那树上有两颗红通通的“灯泡”,而与昨天不同的是,镜子里也有这两颗“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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