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梁城城从未觉得自己是漂泊的宿命,可当她坐在候车厅,不知道何去何从的时候,一种寂寥的感觉萦绕心间。梁城城不可能回老家,那个地方她曾经深恶痛绝。那么还能去哪儿呢?她拖着行李箱,走到售票处,问售票员,现在哪一辆车要开了,买票还来得及麽。
售票员给她指引了方向,她说:“现在有一班从锦城开到焰城的车,再过五分钟就开了,现在的话,还能买票。”
“那你给我到焰城的票吧。”
梁城城就这样决定了她的去处,焰城。
焰城是相对于锦城来说较为次一点的城市,但是从感觉上来说,却比在锦城舒服。
梁城城从咖啡店里打工回家,虽然累,却感觉到从所未有的充实,她放任自己地躺在床上,已经蓄到了肩膀以下的头发随意地扑撒在床上,犹如海水里浓密的海藻,柔软卷曲地翻出精致的波光。
梁城城眨了眨眼,一双美丽的眼睛犹如深海珍珠,充满深邃魅力。经历会让一个女人在岁月里越发美丽。
梁城城喜欢上了发呆,有很多时候,会像现在这样,忽然间走神,在恢复些许神智后,她趁着还有力气,立马走进浴室里洗澡。
从什么时候生活变成了这个样子?
娇俏的脸庞驾着一双黄色边框的大框眼镜,头发又长又卷,是经常胡乱扎起来的缘故。她做回了真正的女人,并且刻意收敛自己张扬的气息,为人处事低调沉默,丑化自己,是为了避免遇上麻烦的事情。随波逐流至焰城,她心里有种说走就走的冲劲儿,有种与过去做个了断的心情。因此没有联络孟佳宣,就这样自己一个人在焰城里生活了一个多月。用安晓晨留给她的钱租了一个小房子,月租金是八百块。在附近找了一份工作。咖啡厅里的收银员。工资是一千二。在空余时间寻找合适的学校。边工边读。
梁城城趁着还有力气,洗了个澡之后,从浴室里出来,头有些发胀发昏,好像是要感冒发烧。她慢慢地蹲下身子,皱着小脸,从床边的抽屉里找出药片,白色的百服宁,头痛发烧的时候服用,那真的是百服宁。梁城城也没有倒开水,直接就吞药,而后坐在床上,发呆惆怅。
身上的伤慢慢地好了起来,可是却落下了经常头晕发热的毛病。她调整着呼吸,近来生病变得越来越频繁,感觉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了,有时候发起烧来,她会恨不得直接昏死了过去,不用再忍受这种病痛的煎熬。
一场病来的快,去的也快,出了汗后,整个人变得轻松了些。在夏秋转换的季节,体质较为虚的,容易感冒发烧,梁城城因为之前就有伤,因此诱发因素更多。
午夜醒来,在狭小的房子里,面对一个人的夜晚,打开窗户,吹进来一阵舒爽的凉风,深深地呼吸一口空气,梁城城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梁城城想起一句话,那是小的时候上学,老师就会问的问题,你长大了想做什么?人如果没有梦想,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十几年来,梁城城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活着是要做些什么,她只是随波逐流,跟同龄的孩子那样,上学读书,对未来,没有一点想法。
在独自出来生活的这一个月,她开始思考自己的生存意义,自己究竟想做些什么,又能做到些什么,这些都要好好想。要不然,一辈子很快地就这么过去了,和其他人一样,复制的人生,有什么意思,倒不如早些死了去,不要留在这世间浪费食物和空气。
梁城城被这阵风吹过之后,头又蹦蹦地跳,她捂着太阳穴,受不了地喘了一口气。焰城虽然次于锦城,但是房价各方面都是很高的,梁城城租这个房子一个月才八百块,设施自然一般,若是没有点蚊香,或者是喷些驱蚊的药水,到了晚上,这里简直就是蚊子的殿堂,嗡嗡嗡的声音吵的人无法睡觉。
梁城城虽是生病,但还是打开了风扇驱赶蚊虫,穿上长袖长裤,她蒙被睡觉。
“叮铃叮铃叮铃……”
据闻闹钟是项催人命的发明,没过几个小时,就到了该起床的时间点,替人打工,自然要准时,不能睡懒觉的。
相比同龄的孩子,梁城城确实苦了些,虽说安晓晨给她留了一笔钱,但是这钱在如今物价疯涨的今天,她想用到大学毕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必须兼职打工,才能不至于饿死街头。
梁城城关掉闹钟,在床上眯了两分钟后,强迫自己起床,睡了一觉,感觉好了许多。她起身梳洗,将头发藏在头巾里,然后锁门,踱着步走到附近的咖啡厅。
在路上买了早餐,喝了一杯鲜奶,到了工作地点,才换上咖啡厅的统一制服。
梁城城虽然是个收银员,可是她也跟店里的前辈学习冲咖啡的手艺,前辈姓李,大家都叫他小小李,他会在咖啡里画上美丽的图案,梁城城第一天到店里上班的时候,他就给她的咖啡画了海贼王的图案,美的都让人不舍的喝了。
咖啡厅的老板很年轻,大概三十岁,独自经营咖啡店,人也不错,有时厨房太忙,他就会出来帮梁城城收银。
“小小李,今天让我试试冲杯咖啡吧。”
梁城城看久了,心里头痒痒的,就想试试。小小李的手艺不错,经他手的咖啡都是上品,因此有许多人慕名而来。
“行,你试试,要是好喝的话,以后你到厨房来帮忙,我去告诉老板,让他加你工资。”
梁城城高兴地点点头,有模有样地照着小小李冲咖啡的样子,鼓捣出了一杯蓝山咖啡。
小小李品尝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这咖啡啊,味道太淡儿。”
“唉,这可真是个技术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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