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相逢一笑泯恩仇
新郎,新娘敬来宾酒的时候,屠豹没有客气,帮唐唐挡酒挡的不亦乐乎。
他愣是把自己当作新郎喝成了关公脸。
一个小时后,仪式终于结束,屠豹的酒喝得也差不多了,他走路开始椅。
回到座位的屠豹获得了雷鸣般的掌声,太娘,楼清风,张蔷纷纷向他伸出了大拇指“这伴郎当的,实在是此次婚礼的画龙点睛之笔。”
屠豹知道,这帮小子在逗他玩呢。
90后唐小妹评价更高“屠叔给前妻做伴郎绝对是轰动海内外的大新闻,下次我们结婚你也来给老楼做伴郎,你俩一起追过芙蓉姐的,也是一个战壕里的有缘人。”
90后的话又引来了哄堂大笑。
孙胜楠一言不发闷在那里喝闷酒,看得出来他的心情很不好。
这个时候,有人拍着屠豹的肩膀要敬他酒,屠豹抬着双眼皮一瞧“唉呀妈呀,居然是前老丈母娘老魔头韩泽天!”这个大魔鬼居然主动过来敬他酒。
屠豹受宠若惊,哗地站了起来“阿姨好。”
“小屠,坐坐。”老太婆挨着屠豹的旁边坐了下来。
“很高兴你能来给芙蓉的婚礼助兴,她刚才在台下哭的稀里哗啦,她没有想到人生中能有这么多美妙的元素。小屠,阿姨虽然没有做成你的丈母娘,但是阿姨会做成你的红娘,我一定会给你介绍一个好的姑娘。”
看的出来,如今的老太婆言语和态度都十分诚恳。
“阿姨,你费心了。我有自己的追求,不麻烦你了。”屠豹赶忙回应。
“我知道,你对我这个老人家心里有气。你恨我拆散你和水芙蓉。”老太婆一字一句地说道。
屠豹喝多了,赶紧打断她的话“阿姨,过去事情都过去了,我不怪你的,真的,一点都不记恨,我这个人胸襟很广阔,否则我也不会给芙蓉做伴郎,你说是不。”
“你确定?”老太婆问道。
“那当然,男子汉大丈夫一个唾沫一个钉。”
“少来。你开个公司还叫斗则天,你设计的游戏里面大魔头还叫韩则天,你不是公开跟老娘我叫板的嘛,还胸襟广阔呢,别逗了。”老太婆不客气地拆穿了他。
“哎,这个!”屠豹脸一下子红了,他无话可说。正是对老太婆的一腔怒火才促成了他开办了公司。
“这也是对阿姨的致敬,没有你的刺激我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我现在怎么说也是身价千万的富翁。”
“唉,小屠,你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这也是我为什么来敬你酒的原因。”老太婆接话道。
众人皆静坐听她的高见。
“你知道我姓韩,你可知道我老家哪里的?祖上是谁吗?”老太婆盯着屠豹的眼睛问道。
“阿姨祖上是韩国来的?”
“不是。我是江苏淮安人,我的曾曾祖父就是大名鼎鼎的汉代名将--韩信。”老太婆的话把在座的人都惊住了---难道是韩信安排她来侮辱屠豹的?韩信也太无耻了。
“我曾祖韩信年轻的时候一表人材,眉清目秀。诺,跟你的身材差不多,条件也类似。他从小就喜欢兵法,研究兵法,还经常背着一把剑在街上走来走去,邻居们都认识他。但是他们对我曾祖父的评价都不高,大家纷纷议论:这酗子生的人高马大,可是一无是处,整天游手好闲,不正干,以后肯定连媳妇也说不上,在大家的眼里我曾祖父就是个徐混。他经常去河边钓鱼养活自己,河边有个洗衣服的老太婆,我曾祖经常去她那蹭饼吃,天天吃,还吃的很开心,十天后,我曾祖跟那老太婆说:“婆婆,你人很好,等我韩信功成名就了,我一定报答你。”老太婆翻了眼睛看了看他“酗子,一个大老爷们自己都养不活自己丢不丢人啊,我是看你可怜才施舍你的,我会图你的回报的吗?”
集市上有个卖肉的屠夫,看我曾祖父整天背一把剑,跟真事一样就把他叫住了,对他说道:韩信,你是个胆小鬼,懦夫,囊包,整天就知道走秀,还喜欢佩戴高剑,我呸。你要是真有本事就用你的剑刺死我,要是不敢的话就从我的胯部钻过去。”
我曾祖父这个人也是有远大的理想,只是没有适宜的土壤让他有用武之地。现在突然当众被恶棍嘲笑,心想,杀了你我也要偿命,我这条命很昂贵的,是用来干大事的,不能这么就浪费了。于是就从杀猪的裤裆里钻了出去,这个故事就叫做:胯下之辱。”
老太婆话刚说完,屠豹大拇指一伸,接话道“阿姨你才是我人生中的贵人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为了我好,羞辱我,给我胯下之辱,让我知耻而后勇,发奋图强,奋起直追,是不是?”
屠豹非常感激。
“不是。”老太婆摇了摇头“我是想说,你这个人和我曾祖父一样都是脸皮很厚的人,确切地说简直不要脸!你属于打击型人才,就要不断捶打和敲击,才能成大器,要是把你当激励性人才,整天捧着你,你会废掉的。一无是处!”
“所以,阿姨你就不客气地打击他了,对不对!”太娘问道。
“可不是!老娘我可是毫不手软。大家都看见了啊,小屠现在不是一个大人才了吗。我早就看出来了,小屠日后必定和我曾祖父韩信一样,成为商界不可多得的大人物。”老太婆的评价很高。
大家纷纷鼓掌,夸她有眼光。
相逢一笑泯恩仇,屠豹和老太婆的梁子彻底解开了,握手言和。
屠豹高兴地敬完老太婆的酒之后,回头发现孙胜楠不在了。
问太娘,太娘说孙胜楠刚才起身离开了,他以为她上厕所了。
屠豹想了一下,觉得不对,就起身往门外走去,正好和进门的水芙蓉,唐唐迎见了。
“屠豹,胜楠刚才哭着跑出去了,你赶紧去看看她怎么了?”水芙蓉说道。
“不用问了,肯定是伤心了呗。屠豹,你个猪脑子,你怎么能来当伴郎呢?”唐唐批评他。
“怎么了,我做的不好吗?”屠豹不解。
“胜楠叫你上,你就上啊,你真的不把她当回事啊,你还真承认自己是未婚单身啊,你单身那她算你的什么人?她可没把你当外人啊。你个猪头,唉,这事让你办的。”唐唐一边骂他,一边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
“这个是我上次和水芙蓉定做戒指的时候,多做的一枚,本来就想送给你和胜楠的,现在提前给你。你赶紧追上她,给她戴上。”
屠豹不自觉地把手伸了出去,接过来戒指。
“你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追啊。诺,把这朵花也带去。”水芙蓉催他。
屠豹接过花飞快地跑了出去。
他一边跑一边寻找,一边拨打她的电话,孙胜楠根本不接电话,屠豹的心里都快冒汗了,都快急死了。
一转弯,看到了孤零零的公交车站有个人蹲在那里抠手指,看那背影,很熟悉。屠豹缓缓走了过去。
孙胜楠抬头的那一刻,屠豹看到了她已经被泪水弄花的脸,扑哧笑了。
“听说你哭了?”屠豹问道
孙胜楠没有理他。
“送你一样东西,把手给我。”
“干吗?给我戒指啊?”
“麻烦你不要这么聪明好不?电影里可不是这么演的。”
“我不要。你不说过---在正确的时间没有遇到对的人,那么在不正确的时间遇到什么人都不重要了嘛。我可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我要找的是一个对的男人。”
“这个我要澄清下,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我是引用徐志摩的。”屠豹赶紧辩解“不过后来我上网一查资料,发现这姓徐的根本没有说过这句话,他的原话是在正确的时间没有遇到对的人,那就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姓徐的真不是个东西,枉我那么信任他,居然敢忽悠我。”
“真的吗!”孙胜楠高兴地问道。“徐志摩是不是那个--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的那个诗人?”
“是啊,是啊,就是他。”屠豹将手搭在孙胜楠的肩膀“他还写过《围城》呢!”
“不是吧,《围城》好像是钱钟书写的。”孙胜楠纠正道。
“啊,不是徐志摩写的啊,那我记错了?我印象中这孙子写过这本书的啊。唉,回家跟你洗个热水澡我们在被窝里慢慢探讨吧,这个问题很有深度,很有嚼劲。不过你要先把这个戒指戴上。”
“不要。”
“唐唐送的,反正不要钱。改天你就说弄丢了,让这个臭小子再给我们补一个。。。。。”
两个身影一边聊天,一边笑着消失在空旷的街道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