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送钱来咯
陪着雪琪在公园里玩了半天,此时的张志明心想是如此的美好。现在这个年代幸亏有一种流行的东西叫做手机,有一种非常方便的东西叫做互联网,而且张志明还给雪琪讲了许多的韩剧电影,让雪琪大为惊讶,想不到张志明居然懂得这么多。两人此时很快就忘记了即将要分别带来的困扰。
和雪琪一起回到家,目送着雪琪进门的身影,张志明脸上的笑容在雪琪进门后消失不见了。忽如其来的是更多的压迫感,“看来我要赶紧变强!”金钱、势力、个人能力,都是实力的一种,只要有了实力,自己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扞卫属于自己的一切。
张志明来到了阳台,发现父母已经回来了,而阳台上搭了几个茶几,周围放了几张小凳子,上面坐着的正是昨晚见过的全明星娱乐公司的员工,一位是左老身边的小孙,一位则是左老的秘书,想不到一天的时间不到,他们就找上门来了。
张父张母见到张志明回来,赶紧招手示意让他过来。
“志明啊,这都是过来和你签合约的,咱都不懂这个,看是不是找个律师什么的过来看看比较好?”张母见张志明回来,拉着张志明在一边有些担心的说道。
“妈,我看不需要吧,合约我会看的。”张志明前世好歹也是玩过乐队的,自己好歹以前也写过几首歌,当时出版的时候张志明也在场,张志明要注意的仅仅是利益的问题就行了。
“想不到贵公司的效率这么高呀,一天都不到就来了,我还以为要过几天呢。”张志明熟套的走上前去,与两人一一握手,一点也不像是个孩子。
“公司对这件事十分的重视,所以我们自然就要拿出效率来咯,这是我们准备的合约,请过目。”说话的人是哪位女秘书,“公司希望通过这第一次合作,能够与张志明同学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以后能够建立更多的空间,达到双赢的目的。”这位秘书还是不适应跟这个年纪的孝说话,一时竟找不到合适的称谓。
张志明接过合约,张志明认真的看了下合约,全明星给出的条件是十分的丰厚的。一首《阿飞的宣蝶》开价五万元,而两首英文歌则合计开价到了八万,比张志明预期的要高了不少呢,而且当这三首音乐推出后,在市场中取得的效益,张志明还能分得其中的10%。而作为词曲的着作人,张志明拥有这三首歌的版权的60%,也即是说他有权决定这三首歌的处理权,并且由版权带来的收益也按照比例分成。
不过相比钱,张志明更在意的是合约中提到的一点,全明星公司聘请张志明担任公司的音乐顾问,这倒是打的什么注意呢?
听到张志明的询问,哪位小孙助理出声解答道,“你的才华大家是一致认可的,也是希望你能提供更好的歌曲与公司结合在一起,左老还特别要求这一点呢,你的职位不但有固定的工资,而且根据你为公司提供的词曲,还能得到一定的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