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白马王子?
“是他!居然是他。”看清楚救自己之人后,孙妍不可置信的望着孙天宇,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救自己的这个人,居然会是自己同校的学生,而且还是那种坏事有他,好事永不出现的人。
但这个想法,只是在一瞬间就被推翻了,此时,孙天宇在她心里的定位非常高,而且在不知不就中,白马王子的定位,都在随着孙天宇所改变,就算是这有点瘦弱的身板,在她看来,也变成是她自己喜欢的类型。
确定自己没有因为救人后被发现,孙天宇绷紧的心也放松下来,然后轻轻把孙妍放在地上。
“孙天宇,想不到你居然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孙妍满脸兴奋的看着孙天宇,一抹娇羞在她脸上闪过。
“武林高手?给我提鞋都不配。”年头一闪而过,孙天宇轻微点头,摆出一副仙骨道风的模样,道“这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希望你能保密。”
救人不图回报?孙天宇不是这样的人,在他的字典里,有这样一句话,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但前提也得看那是什么人,如果孙妍是一位美女,在他眼里能打90分以上的女子,就算没有机会,他都会想办法去泡她,何况如此绝佳的机会,怎么可能摆出刚才的那副仙骨道风,为了不太惊世核俗,只好几个跳跃,消失在孙妍面前。
看着孙天宇离去的身影,孙妍露出一脸自信,暗道“孙天宇,你逃不过本小姐的手掌心,我们走着瞧,我就不信平本小姐的智慧加容貌,会征服不了你。”
在救下孙妍后,孙天宇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在考虑怎么样去弄钱,现在他兜里只有一百九十七块钱,对于现在话的都市来说,只能用空空如洗来形容,那点钱,连吃顿饭都不够,更别说中午自己可答应过周欣要去买一个手机的。
想到兜里的钱,孙天宇只好苦逼的摇头。
现在的他,虽有一身孔武之力,却没有一个赚钱的好方法,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说的就是他这样之人。
“抢银行?不行”“打劫?不行”“偷盗?咦!这个想法不错。”
考虑半天之后,孙天宇终于想到一条快速赚钱的捷径,那就是偷盗,当然,他偷盗的对象是那些富人,心里却美名曰“这叫劫富济贫。”amp;#;
青山市虽然不是华夏国的超一流城市,但也能在六百六十一个城市中排行前几十,而且青山市重在山清水秀,环境优美,在空气质量上,也是顶尖的,因此,青山市这个不算超一流城市,有钱人还真不少。
只是在少许的考虑,孙天宇就选定了这次的目的地,云天山庄,云天山庄虽位于青山市郊区,但里面住的人,绝对是实打实的有钱人,而且这里是距离孙天宇家最近的别墅区。
夜晚十点左右,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在夜色的遮掩下,孙天宇一路急速狂奔,在路边灯光的照耀下,只能看到地上的倒影闪过。
从青山高中到云天山庄,大概有十公里路程,而孙天宇跑完这段路程却只花了短短几分钟。
来到云天山庄外,看着里面一座座霸气优雅的别墅,孙天宇手心握拳,心里暗暗发誓,不久的将来,他要名正言顺的走进去,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的偷偷摸摸。
一番观察后,孙天宇化作一道黑影,利用自己特殊的感应,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避开门卫和电子眼悄悄潜入。
进入云天山庄,孙天宇随便找了一栋别墅,一个跳跃就从窗口潜了进去,凭借他的速度,根本就不担心被人发现。
不得不说孙天宇的命有点好的同时,也很背,接连进入两栋别墅都没有任何一人,而他在两栋别墅里都没有找到任何现金,首饰到几件,还是比较值钱的那种,不过这些首饰他都没用动,人靠衣装,首饰,绝对是女人打扮的一个关键,他自认为自己是有修养的无赖,所以他不屑去拿女人的东西。
在经历过两次潜入别墅的经验后,孙天宇也变得大胆起来,直接朝下一个目标走去。
云天山庄的一座别墅内,一女子闭着双眼,透过窗口看着天空祈祷,道“上帝!我的白马王子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当她祈祷完后,悄悄张开双眼,就看到一男子犹如天神般,轻飘飘从天空飘落,站在她所望着的窗台上。
“你是上帝赐给我的白马王子?”女子双眼发光的看着孙天宇。
其实孙天宇还没有跳到窗台上,就已经知道里面有人,只是她被女子许的愿望给惊了一下,加上他的速度太快,一不留神就已经落在跳跃选择的目的地。
见眼前那名女子用花痴般的目光望着自己,孙天宇有点毛骨悚然,自己这瘦弱的身板,和对方只能用反差来形容,此时,孙天宇恨不得煽自己一个耳光,干什么不好,偏要想走捷径,选择偷盗,偷哪家的不好,偏偏选择这栋别墅。
“不是!”话刚出口,孙天宇脚下一蹬,身体就往外飞去,眨眼间就消失不见。
“我的白马王子。”
悲愤的声音从孙天宇消失的那栋别墅传来,犹如狮子大吼,那穿透力,几乎整个山庄之人都能听到。
“妈呀9好跑得快。”来得快,去得更快,在刚才的那件事后,孙天宇的身影飞梭,一直跑到市中区才停下来,想起身后传来的悲愤升,心里还一阵后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