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梳着双实簪,弯弯的蛾眉,鹅蛋般的脸型,润色红唇,笑起来服服帖帖地令人相当舒服。短窄贴身的碎花懦衫,加上飘逸的百褶湖色长裙,此少女身材显得曼妙动人。

十八岁的画眉青春洋溢,顾盼间美不胜收。

燕子飞目光斯文的审视着正端了盅燕窝在他面前请他享用的女人。

这女人是越大越美丽了,漂亮得跟瓷娃娃似的,可惜有个缺点,性子急了点……

「少爷,你快喝了吧,启军少爷还等着咱们,你这么拖拖拉拉的,他可要等得不耐烦了。」

「等得不耐烦的是你吧?」他斜睨她一眼,没什么精神。懒洋洋的接过燕窝,不疾不徐的舀了一匙入口含着。

她瞧了有气。「对,是我不耐烦,我怕待会太阳要是下山了就没市集好逛了。」她顿足的说。

她就是打着他与启军少爷见面时,她跟着去,然后丢下少爷自个儿去晃晃,市集里卖的东西琳琅满目,有趣得很,但只要天快黑了,摊贩们就会集体收摊,所以她赶着要出门,偏偏老爷又要人端来燕窝,说是今年绣庄送进宫的绣品,大受太后赞赏,特赐下燕窝、人参等一干珍贵补品,老爷自个儿舍不得喝,要人端来给这小子尝,可他却慢吞吞的,有一口没一口的喝,这要喝到天黑吗?

「急着走是为了要去逛市集啊?」燕子飞心情蓦然轻快起来,没那么没劲了。

「是啦、是啦,人家好不容易有机会出趟门,你不要耽误我的时间啦!」她身为一个「深居简出」的待嫁女人,出门的机会少得可怜,都是得凭着「良人」的良机才能顺道出去呼吸几口不一样的空气。

「早说你要做什么嘛,这样我也不会磨时间了。」他笑说。

「奇了,磨时间?与人有约的是你耶,要是迟了,失礼的也是你,你怎么不急啊?」她奇怪的问。

他摸了摸挺拔的鼻梁,有点心虚。他是在她说了要一起去后才显得意兴阑珊的。

「谁说不急,这不好了!」他端起燕窝,不再慢条斯理,一口喝尽。

「走吧!」抽过她别在前襟的丝绢,往嘴一抹,又塞回原处,动作利落自然,彷佛这丝绢是他的,放置的地方也是―他的。

画眉抿了抿嘴,摸摸刚被抚碰过的前襟,她这发育完好的方圆之地,早就成了他的私有物,要枕、要睡,早由他了,保也保不住,也恼过千百回了,不过,没用,况且这会她的一颗心早飞出门,没有空再恼这事。

他人高马大,明明她还大他一岁呢,怎么从小她的身高就没能勾上他的耳下过,这一年更是退到他的肩膀下了,在他面前成了矮冬瓜。

没办法,腿比少爷短那么多,要跟上他的脚步自然得用跑的,但她不抱怨,少爷走越快越好。

燕子飞的脚步突然一顿,回身,她差点撞上他,他眼捷手快的扶住她,手往下再顺牵握住她的手。「这样就不用跑了。」他笑着道。

「嗯……」瞧着被他暖暖牵握住的手,画眉心跳了一下,想着当他碰到她的前襟时,她都没有脸红,可现下只是被牵手,她颊上就彩云密布了。

一步步的跟在他身侧,这感觉没有不适,没有不自然,但她就是奇怪的想笑,想……他再握得更紧一点……

燕子飞侧脸瞧着她红霞满天的样子。

她不仅模样变得比小时更美,连性子也有些转变,不再像初识时那般倔强、自卑,梦想着要独自生活,现在的她开朗、活泼、大方,也喜欢装死、耍赖……

这些都是她,都是他喜爱的个性,也是他刻意养成的妻子模样。

十三岁那年,第一次枕上她的胸后,他就认定她他非娶不可。

并非因为他碰了不该碰的地方,起了负责之心,而是因为碰了那才发觉原来枕在她的心口是那么让他陶然依恋的事。

他很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了,所以想娶她,想照顾她,因此他对她用上心,宠的就她一人,想牵的就只有这一双手。

「待会上街后,你不用跟着我上酒楼,这银两你拿着,直接去逛逛,买些喜欢的东西,晚些我上市集找你,与你一块回家。」他塞了一袋沉重的钱囊给她。

「可是我人都来了,没上去跟启军少爷打声招呼好像不太礼貌吧?」她跟启军少爷又不是不认识,他每次过府必定先来向她打声招呼的,自个儿与少爷出门竟贪玩没去见他,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呢!

「无所谓,他不会介意的。」燕子飞淡淡的说。

「喔。」她点了点头。「可是我有一阵子没见到他了耶!」她想想后又说。

「你会想他?」

「会啊。」她理所当然的回应。启军少爷可是他与自个儿共同的好朋友,隔一阵子没见到面,会想起他也是正常的。

「是吗?」他那已脱了稚气的俊逸脸庞不由得阴晴不定起来。

「所以不去打招呼真的没关系吗?」

突然一道厉眼莫名其妙的射来,她口水一吞,吓!怎么回事啊?她说错了什么吗?

「你要见他就跟来吧,但若市集收市可就别怪我了。」口气好差啊!

再一瞧,手也不牵了,甩了她径自往前走。

咦?少爷在生什么气啊?

「加油,少爷,加油!」人声鼎沸的孔庙中堂里,传出画眉卖力、不顾侧目、不顾形象的叫声。

「水辩传第二十回……做官的人哪有不爱钱、不贪污的?阎婆惜怀疑宋江收梁山泊一百两金子的贿赂,宋江辩称金子已退还,阎婆借说:公人见钱,如蚊子见血,做公人的,哪个猫儿不吃腥?……

第三十九回,死刑犯要砍头前会给他吃饱才上路……就大牢里把宋江、戴宗两个……驱至青面圣者神案前……

第七十回……一日之声气既孚,终身之肝胆无二……」燕子飞当众背完《水辩传》全文,立即博得如雷掌声。

「好耶,这燕家大少果然记忆超群,名不虚传,这水游传出自宋朝,描写梁山一百零八将,各自不同的故事,全文共有一百二十回呐,光清楚将所有故事内容说出就很难了,更何况是一字不漏的背出。」有人大赞。

「我瞧今年这冠军铁定又是他了。」

「这还用说吗?!」不等周围人接口,画眉已先骄傲的插口道。站在场中与人比赛的燕子飞正逢中场休息,喝着水的抬眉望向被围在外侧的画眉,朝她亲昵的眨了眨眼,她则是兴奋的对他竖起大拇指。

全场这加油声就数她的最大,他该有听见吧?回头可别说她加油得不用心,去年就是喊得太小声,回去让他骂了一顿,今年可不能再落他话柄了。

她还自备润喉的金枣干呢,就算喊破喉咙也要拚了!

燕子飞先是满意的笑了笑,但瞧见她身旁多出个杨启军后,嘴蠕动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而后又算了的抿上嘴,什么也没说。

这时博记大会的主持人又拿着题目上场了。

他的注意力重新回到场中来。

「我手中这份卷轴里有三百组数字,每组数字各六码,谁能在一灶香的时间内记得最多组的数字,就是今儿个大会最后得胜的博记王了。」主持人大声的说出规则。

所谓「博记」比的就是谁的记忆强,燕子飞已轻松击败来自全国约莫五百人的参赛者,现在比赛已到最后关头,唯一的对手是一名由宫里来的太监,年纪约在三十岁左右。这名太监的博记在京城也是很有名气的,这由苏州官府举办的博记大赛一年比一年热闹,宫里有娘娘听闻燕子飞连着九年得冠军,流传金头脑传奇,觉得有趣,便派他前来应战。

这名太监原本自信满满,但真正与燕子飞交手过后,应付得灰头土脸,有着得丢脸滚蛋回宫的打算了。

「比赛规则跟题目两位都听清楚了吧?」主持人问。

「咱家都听明白了。」太监点着头,因为用脑过度,已疲累至极。

可他转头向对手瞧去,见燕子飞气定神闲,背完那一大堆东西像在喝粥吃饭般轻松自在,游刃有余,再瞧着这明显落后一大截的积分,唉,这是最后一战了,只盼能捞回一点分数,别输得太难看他就心满意足了。

「燕少爷,您可也准备好了?」主持人客气的问。

燕子飞潇洒的笑笑,「可以开始了。」

「好的。」其实瞧他这气势,主持人都觉得不用比了,这输赢不早一目了然了吗?可比到这会,众人看的反倒不是结果了,而是燕子飞这颗金头脑是如何过关斩将的过程,他到底有多神?能厉害到什么程度?众人又听说,他这颗金头脑的名声已传到朝堂之内,待他明年满十八就会被延揽入阁做官去。

这可是吴县的大事一桩,吴县之光啊!未经科考就能凭借着才情破格入阁,这可是前所未闻的事。

但虽然这对一般人来说是无上光荣之事,可这燕大才子好像无意于仕途,不太领情,不想上京去任官,不过他们也听说,燕老爷有不同想法,希望儿子能为燕家商人的铜臭味带入高人一等的官味来,所以这事未来还有得瞧。众人议论纷纷的,赌着这也许是燕大少爷最后一次露「脑」了,之后若他上京去,明年可瞧不了这热闹,八成也是冲着这一点,来观赛的人比往年更多,几乎挤爆了占地极大的孔庙。

比赛开始,场上点上一灶香。

另有两人摊开卷轴,上头是密密麻麻、令人眼花撩乱的数字组合,就见那太监睁大眼,一马当先冲上前去强记了,而这燕子飞悠闲的再多喝了两口茶,才晃悠悠的走上前。

一灶香不到,他又坐回休息座饮茶去了,那太监还站在那念念有词的苦背。时间截止后,两人开始默写出记得的数字,燕子飞没一会工夫就交卷了,那太监虽满头大汗,但这回写得算是快的,也很快就交出,看来还有些自信。两人「数字之作」一同摊开,众人一阵哗然,一时惊呼声四起。

「这两人都好神啊,三百组数字竟然全数都背出了!」

「这太监的脑袋也不输人啊!」

「怯,谁说没输了,是输惨了,你瞧那太监脸色苍白啊!」

「怎么会?这太监不是也都默足出三百组的数字吗?两人这回是平分秋色。」

「喝,平分秋色?你瞧清楚点再说这话吧!」

「钦?啊!天啊,这燕子飞也太厉害了,所默写的数字组由一到第三百组竟然连顺序都不差!反观那太监的,他可是七拼八凑,努力强记才写满三百组数字的,这份博记功力要与燕子飞一比,难怪他!」

「难怪他脸色惨白了,我家少爷,大胜!」画眉冲出来得意的大叫。

众人瞧着一名大姑娘欢欣鼓舞的模样,猜也猜得出她是谁,不就是与燕家大少形影不离的童养媳吗?!

大伙含笑的望着她兴奋过头的又叫又跳,不少人可是用着羡慕的神情在看她,未来有燕子飞这样的夫君可嫁,当真福分不浅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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