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如菊

新的一天开始了,看看这具身体,13岁了,也开始发育了,手可盈盈一握的胸,纤细的小蛮腰,凹凸有致,经过一年饮食的调养,和原来面黄肌瘦的样子有了天壤之别,美人胚子的轮廓也开始显露出来,我对着泛黄的铜镜左照右照发现她真的美若天仙,虽不至于倾国倾城,可是比二姐的典雅优美更胜一筹。

有时候我发现三哥和六公子看着我的眼神渐渐呆愣,魔童的目光都变得越来越深,呵呵,是愧疚以前没发现我也是美女,只把我当作鬼灵精怪的丫头吗?

哼哼,对我来说,无敌小魔女更有吸引力。

今天要和云影全城大环游,就此可以试试刚学的易容术效果怎么样。

一个人闷在房间了好半天,戳戳捣捣,出现在云影面前的便成了一个美俊的公子。一袭暗红色雀纹深衣,金线浮云袖边,眉目英挺,神采奕奕,面上却有其他公子少有的温润之气。

云影的目光有些惊愕,似乎不太相信这个陌生的男子是自己服侍的小姐,连脖颈间的喉结都同天生的一般,神似极了。

不过,如果是男人,这个“男人”也太美了吧。

我柔媚地一笑,那老魔头也在一旁促狭地低笑,可是眼眸深处有难以捉摸的神色我无法探究。

我得意地笑几声:“怎么样?还不错吧。”

“从今以后,我便是安锦。”

声音一出,低哑深沉,吓得云影差点昏厥过去。

她勉强撑着结结巴巴地问:“小姐,你,你的声音怎么了……”

我嫣然一笑,瞄了瞄在旁边笑得开心地魔头,“这就要问亲亲师傅了,多亏他从哪弄来给我的变声丸,只要一日不吃解药,声音就不会变回来,这样够保险吧。谁也认不出了。哎,哎,云影,你不要发呆了,千万不要爱上我哦。”

“小姐——”

“叫什么呢,不是小姐,是安公子,记住了。”

“是,安小——不是,安公子。”

“不错不错,走吧,出发。对了,别忘了把休息牌挂上。”我对三哥和桓温唯一的要求就是只要挂上休息牌就代表我有事,他们就是有天大的事都不能吵我。

从里面锁上门,帮云影挑了我最新设计的男装换上,随意地在上面画了点装,遇到熟人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了。

从后墙拎着云影翻出去(师傅的功劳啊,古代轻功的好处),和云影一路闲逛来到我的店里。

以前他们都未见过我的真面目,只是告诉他们见我的令牌就如同见我。是我之前让一家玉石加工店做的类似章的玉印,上面雕满了诡异的黑莲花,加上雕刻上我的名字时用了独一无二的图腾,相信没有第二个人可以仿制。

店长是个年轻人,圆脸,长相清秀,一脸娃娃相,一日我出游的时候偶然在地痞流氓手里救过他一命,听说他是个落榜的秀才,走投无路加上心中感激才留下来当我的账房先生,帮我打理店里生意,算是我的代言人。我做了专门的腰牌给他,根据青龙、白虎、玄武、朱雀四大吉兽的图腾做的,其中朱雀的给了他。后来他也成为我的服装和丝绸生意的左右手,算是我的家人和心腹之一。而且我发现他非常有生意头脑,我粗略地教了他用现代的记账方法和经商理念,没想到不久他就运用娴熟,做出自己的一套手段了。在这方面我自叹不如。

麦七。日后便是商界闻名全国的朱雀王。我的管家。

到了店里我也不声张,不经意间露出玉印给他看,他很明了的点头,神色虽然激动但没有过于表现出来,我对他笑笑,走到里间的会客厅,很随意地找地方坐下,他很快就把账本拿过来,我大致看了看,其实他记得非常清秀,加上这些简单的算术对于我来说太容易的,才半盏茶功夫我就点对好了。盈利还不错,在这样下去,我扩大规模指日可待。

“真是辛苦你了,小七。”

“老板,这是小七份内的事,能为老板出力是我的荣幸。再说,小七还没有机会谢谢安老板的救命之恩呢。”他低着头,满脸恭敬,语气诚恳。腰杆直直地跪在地上。

“叫我安锦吧。不用这么生疏。”出来做生意,总不能用小姐的真名,只好把现代的真名搬出来用用了。老实说,虽然我多次出来办事时见他,可是一般都戴了有面纱的蓑帽,一直没用真面目示人,可能他也为第一次见到老板尊荣激动吧。看看,垂在两边的手都抖起来了。

“小七不敢。老板既是我麦七的救命恩人,自然不能越矩。”他的语气越发恭敬。

我扶头无奈,古人就是迂腐,“那还是喊我公子吧,老板有些别扭。”

“是,小七明白。”

“对了,新铺的事怎么样了。”

“铺面、装修、工人的事都办妥了,我也按公子说的要求面向平民化这块,相信会给很多平常人家不少便利。”

“嗯,不错,也不能光顾着赚富人的钱,能让百姓穿上好衣服也不错。这是不是就叫与民同乐。”

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的云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公子,这话可乱说不得,这可是当今天子该说的话,你可别吓唬我们。”

趴在地上的小七也憋笑憋得辛苦。

“是吗?小七,你快起来吧。我让你物色的大宅你去看了吗?”

他依言站起来,走到一旁立着,回话:“我去看了几所,都还不错。我想公子哪日有空闲了,一起去看了再定夺。”

“好吧,过几日我就来与你同去,今天不行,今天是本公子的生日,我们呆会要去怡春园看看,小七可想同去玩玩啊。”

“啊——怡春园,”他的脸“哗”地涨红了,不自然地拒绝:“公子,小七是读书人,不宜与公子同去。在这小七祝公子事业有成,步步高升了。”

看他那有趣样,我不禁抿嘴一笑,故意道:“小七想到哪了,我们只是去那听听小曲,感受一下花魁风采,你如何去不得,”见他的脸快要红得滴血了,我才放过他,“逗你玩玩啦,你不去我也不勉强,你忙吧,我走了。”

旁边的云影已经不客气地笑出声来了,这丫头,在我的调教下,越来越猖狂,没个样了。

出门的时候,我转过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过些时日,把家乡的老母接过来吧。”

麦七呆愣在原地。眼里颤巍巍地含着泪水,哽咽道:“谢公子。”

麦七泪眼朦胧地望着自己选择跟一辈子的主子。

深邃清冷的眼睛,一袭华贵的深衣衬得他尊贵无比,气势非凡。仿佛任何人冒犯他都是一种亵渎。

记得自己在一条暗巷里被抢劫的时候,因为包袱里有自己离家的时候母亲交给自己的家传玉佩,所以拼死拽着包袱不放,任由他们的拳打脚踢在身上。一声不吭。这时他像那飘逸的神子一般突然降临,冷冷地瞥了那些地痞一眼,因为他带着黑纱,顶着斗笠,再加上天色迟了,光线昏暗,眼角的血流下来迷住了自己的眼,根本看不清他的面貌,只记得他用冰冷的声音说了句:“这么多人欺负一个柔弱书生,该死。”在麦七还没有缓过神来,那些人就痛苦的呻吟着倒下了。

麦七只觉得他高雅如菊,残暴如剑,那些人被留了性命,可是都被断了右胳膊。可是奇异的是向来讨厌血腥的他并不讨厌他的这一面,相反,他满心崇敬。

最后,只听他用没有任何温度的声音轻轻道:“滚。”明明声音温和动听,可是麦七却觉得周围的空气全都凝结成冰,冷得麦七打了个寒颤。

麦七从地上有些踉跄地站起来,他却一点都不嫌弃自己被揍了鼻青脸肿的丑样,走过来,递给麦七一张绣了黑色莲花的纯白色手绢。

他盯着麦七看了半晌儿,麦七只记得自己紧张得凝神屏息,不敢丝毫动弹。只见他轻轻地笑了笑,声音出奇的温柔:“吓倒了吗?别怕,有我在,以后不会有任何人欺负你。明日你带着这张条子来惠仁街的‘锦君’店铺找我。我会让你活得不一样,总有一天站在那些家伙头上看他们如何求你。”他的语气淡淡的,可是麦七却觉得自己全身沸腾了,仿佛找到了自己信仰的神子。就是在那一刻,麦七觉得落榜不重要了,盘缠没有了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往后的一辈子自己整个人都是他的了,无论发生什么,自己跟的人便是他。

麦七怔怔地看着他离去的身影,没想到他突然停下脚步,淡笑地说了句:“我就喜欢你这倔强性子。永不服输妥协才是男人。呵呵。”

他像风一般来,又像风一般走了。麦七不知道他是谁,只捏紧了手中的条子和雪白的帕子,暗暗期待明日到了那里可以再次见到他。

第二日自己果然见到了他,虽然他依然戴着蓑纱,看不到他的真面容,可是心里已经充满感激。他交给自己一个令牌,麦七看了图腾,知道是朱雀。

他递给自己时,依然云淡风轻地说:“你装好了,这便是你日后的地位。”

麦七虽然不明白其中深意,可是坚定地点了点头。

和云影出了店。

一路闲逛,对街上小贩卖的东西也不像第一次乔装出来那么好奇了。让云影买了两串冰糖葫芦拿在手里添着,迎来了不小的注目,一个大男人在街上和孝一样吃着一串冰糖葫芦确实不太正常,可是也顾不上这么多了。来这里好玩的也被我玩得差不多了。

逛了一会儿肚子饿了,虽然云影自从我做饭后万般不愿意上酒楼吃饭,可是在我看来酒楼里的美食比我做的那些中餐西餐的高明多了。

强拉了她上建康城里最好的酒楼——朋聚楼。

找了包间就想上去,谁知哪冒出个小子突然出现想抢我刚刚预约好的包间。只见他和酒楼老板耳边嘀嘀咕咕说了什么,那老板脸色一变,转过来对我歉然道:“这位公子,真是对不住了。那间包间一直是为那位爷预备的,刚才小的以为爷不来了,所以才——真是对不住了,这位爷。”

奴颜媚骨的小人。

我按他说的方向冷冷地望过去,就这样带着不屑直直看到我自以为那个纨绔子弟的瞳孔深处,可是才觉察到那双眼睛的主人妖诡的瞳色后,我就知道自己错得离谱。浅紫蛊惑,银色诡异。这是双什么样的眼睛啊,暗沉如薄暮私语,明晰似萦绕周身。一袭看似普通的深色长衫,腰间却环绕着难得一见的绘了奇特图腾的镶金玉带,俊美的脸上浓黑秀逸的长眉斜扫入随意披散的长发里。一双黑耀石般深色眼眸正霸气而不失好奇地审视着我。气势高贵,而且周身带着危险气息。

我微微一愣,可是很快镇定过来,淡漠道:“四海之内皆兄弟。我相信这位公子知道先来后到,不要彼此伤了和气才好。”

刚刚拦住我们的那小子也冷着一张脸严厉地看着我们,威胁道:“我家公子何等身份,怎会轮到让位给你这小子,我劝你还是识相点,免得我动手。”

我不怒反笑,突然荡出异常妖媚的笑容,冷冽地开口:“是嘛。若是我执意不让呢。我不管这位爷是什么人,俗话说,来者皆是客,不分贵贱吧。再说,朋聚,朋聚,有朋自远方来,相聚一起。如若还分贵贱,这里的生意还想不想做了。”

掌柜见我态度坚决,满脸难色,只好望向那个相貌冷峻的侍卫型人物,只见他愤愤地说“你这小子——”就要拔刀向我冲过来,我鄙夷一笑,不知好歹的家伙。

正要出手教训一下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谁知那人突然开口:“沈清,不得无理。”随即对着我笑了笑,那是怎样的笑啊,冰冷彻骨,眼眸里根本没有任何笑意,我不由全身一寒,这人气势摄人啊,不知什么来头。“刚刚这位公子说四海之内皆兄弟。如果兄台不嫌弃,不如同去喝一杯。”

我看着他,有些底气不足地轻声应:“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公子——”旁边的云影有些担心地拉我的胳膊。我对她安抚一笑。转过头来依然倔强地望着那人暗沉的黑眸。我没有注意那人的眼眸里渐渐浮起一种叫兴味的东东来。

幸好他那人还算娴熟优雅,赏心悦目,比想象中的好相处,到了包间,他喝退了那个叫沈清的,无奈云影也跟着退下了,几杯桂花酒下肚,我俩已经熟络起来,他身上的防备和冰冷也渐渐消失不见。正应了那句老话,不打不相识啊!

最后不知谁先提起的,说是冥冥之中注定我们很有缘份,不如就此结为兄弟。其实一开始这个错误的结拜多有玩笑的成分。那时的我们都没有当真。

我豪迈地喝了一大口酒,笑道:“我叫安锦。今年15了。你呢?”因为不想让他叫我小子,也因为天生的防备,我不想让他知道我上年幼或者更多。每个人都有秘密,我想他对我也同样保留吧。

他也抬碗敬了我一杯,声音虽然冰冷,可是眼中已渐有笑意。“我是司马琅邪。比你大上5岁,以后我是兄长,你是弟弟吧。”

“好啊。司马大哥,不错不错。呵呵。”喝了半晌儿,我俩都有些微醉。

“贤弟,于酒为证,你我从今以后便是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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