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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傻蛋(2)

晚饭,是照得见人影的稀粥。

石伟亮一边大口吸溜,一边长吁短叹地和他娘商量,说带出来的金银细软,一路上丢的丢,抢的抢,早已所剩无几。如今处处烽火连天,兵连祸结,逃到哪里都一样,不如返回如皋算了。

我苦着脸,小口地啜着半碗清水,斜睨他孱弱的侧脸,不小心斜得时间过长了些,直接成了翻白眼不说,又出现了许多古怪而熟悉的幻影:他裹着一块紧身的白布,媚眼猛飞,冲我扬着一本书,说:“我是大学着名的语文老师。”

“嗳,”我乘他递碗过来,让我帮他盛粥,虚心地请教说:“大学是什么?语文呢?老师呢?”

回答我的,是他茫然呆滞的表情,长久得像挂在墙上的遗容。

坐在他身边的元芳从碗上抬起头,蠢蠢欲动地想拔簪子。

我见势不妙,急忙闪过一旁,埋头干活。

第二天开始,我们改变方向,颠簸着往回逃,沿途到处血流成渠,腥臭刺鼻,不时还见到堆成小山的头断足折、腹破肠流的死尸。

冒辟疆总是一手搀着他娘,一手挽着大夫人元芳,远远地跑在我前面。

他很不耐烦我大病未愈的羸弱身体,每次我趔趄着跌倒时,他都回头吆喝着威胁我:“你真没用,就不能跑快点?!明告诉你啊,万一乱兵追过来了,我们可顾不了你。”

我颤巍巍地爬起来,勉力挪动双脚。跑不动能怪我?不说我布缠身,就算身体健康,靠着这双裹得又尖又细的残疾小脚,站都站不稳,风一吹就倒,也不可能健步如飞,跟上他们的速度啊。

好在傻蛋--就是我捡来的那只小秃狗,前天,我在泥地上写下“傻蛋”和“八婆”两个名字,极其民主地让它任选一个。作为一只有强烈自尊心的公狗,它当然不会选择“八婆”这个带有明显性别特征的名字,只能心甘情愿外加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傻蛋”--十分忠诚体贴,一步不离地跟着我,每逢我跌倒,就会伸出柔软粉嫩的小舌头,亲昵而心疼地轻舔我,以示慰藉和鼓励。

冒辟疆和元芳嫌我是个累赘,边跑边做他娘的工作,要把我寄在附近谁家里。可沿途早就荒无人烟,只剩一幢幢的空屋子。他再怎么想把我当过期行李寄存,也找不到寄存点。

注:《影梅庵忆语》:……余(冒辟疆)即于是夜一手扶老母,一手曳荆人(苏云芳),两儿又小,季甫生旬日,同其母付一信仆偕行,从庄后竹园深辔中蹒跚出,维时更无能手援姬(董小宛)。余(冒辟疆)回顾姬(董小宛)日:“汝速蹴步,则尾余后,迟不及矣!”姬一人颠连趋蹶,仆行里许……当大难时,首急老母,次急荆人、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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