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痛、痛、痛!
恨死了坚硬的城市路面,恨死了今天为什么会臭美地去买一双新皮鞋来穿,当然,最最恨的,还是自己意志不坚误中美人计,落得个一瘸一拐走路的下场。
海滨的环境果然够优美、空气质量果然高、人口密度果然够小,一切都好,除了他,走一步,停两步,附带间或龇牙咧嘴的表情,走在维妮这样的美女身边,有那么一点——他只承认有那么一点点——煞风景。
时至今日,才发现,走路,原来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情。
“要不要休息一会儿?”走在前面的维妮回头,看卞朝晖不太正常的走路姿势,忍住笑,很耐心地征求他的意见。
卞朝晖的愁眉苦脸在维妮回头的那一刹那瞬间阴转晴,速度之快连变脸大师也自叹不如。他挺起胸膛加紧走了几步,理直气壮地开口:“看我样子,像吗?”
死要面子活受罪!她想要说。他那副强颜欢笑的模样着实碍眼,像惨了小说里受苦受累忍辱负重的长工,又怕这么直接的表达,会不小心戳破他的醒言,刺伤他很有优越感的男性自尊。
好吧,既然要顾全他的面子,那么,只有她稍微牺牲一下小我了。
“可是,我有点累了耶。”恰如其分的语气,还配合了有些疲惫的神态。
“真的?”卞朝晖如释重负,心中窃喜,目光像雷达一般迫不及待四处搜寻,“那就坐坐好了。”
方才那个行动不便的可怜人此时行动迅速无比,瞅准一片风水宝地,立马杀了上去,占据有利地形,冲她挥手。
有意思的人,二十六七岁,成熟稳重对他来说永远是绝缘体,多出来的,是与他年纪不相符的孩子气。
空气中弥漫的,是海风带来的咸湿的味道,她走过去,挨着卞朝晖坐下,脱去鞋袜,光洁的脚丫,踩在湿润的海滩上,清凉舒服。
卞朝晖目瞪口呆地注视着那双摆在一边的精美高跟鞋的细尖后跟,无比佩服。
“很舒服,试一试。”维妮惬意地对他说,发觉他此时瞪直眼睛定格在她鞋上的模样颇有几分可爱。
闪神了足有几十秒,才意识到她所谓的“试一试”是什么意思。说实话,自从大学毕业之后,他已经很久都没有穿一双正儿八经的皮鞋“长途跋涉”跑这么远过。饱经摧残的无辜双脚,早就迫切地期待释放。
赤脚走在海滩的场景,他在电影电视上见过不少,惟美而且浪漫。就是不知道摆到现实生活中,他冒昧地当众脱鞋,露出一双有可能是红肿不堪而且还有几个碍眼水泡的脚丫子,会不会太唐突,破坏了这么有感觉的情调?
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维妮侧转身,背对他,“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好吧,人家都这么善解人意了,自己不顺势找台阶下,岂不是辜负了一番美意?卞朝晖迅速看了一眼周围,没人注意。他脱下鞋袜,果真,一双脚饱经风霜,惨不忍睹。
偷偷看了眼处于同一个平面的另一双细腻无暇的脚,他忍不住一声长叹,真真哀怨上天的不公平。
听见他的吁声,带了点愤愤不平的情绪,时不时射向她裸脚的目光,贼贼地,多了点很不甘心的味道。
悄悄地瞟了旁边一眼,维妮哑然失笑。一双又红又肿的大脚踩在湿湿的地面,却并不安分,两只脚轮流踩着对方的脚面,半遮半掩,欲语还羞。
从市区到郊区,全靠两条腿当工具。难为他肯接受自己荒唐的建议,任劳任怨地陪她一路行来,毫无怨言。说不感动,是骗人的。
“卞朝晖——”收回目光,背对他,她开口问他,“脚很疼吗?”
“嗯。”一双脚搓呀搓,没有防备,卞朝晖下意识地接口,“又红又肿,看看,还有几个水泡——”抬起脚,很博取同情地想要展示一下“战利品”,直到脚和一张美人脸庞相距不到一尺左右的距离,他才很悲惨地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什么错误。
他忙不迭地收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犯上作乱的脚往旁边一摆,顺势像栽水稻一般插进松软的沙地,不要再丢人现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叫维妮看见他这么狼狈的样子,完了完了,印象分一定会大大打折扣的啦。
他沮丧的情绪全部写在脸上,几乎不用猜,她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在乎她的看法、在乎她的感受,有一种很奇特的感觉在心底流淌,这是以往,她在陆家喻身上没有体会到的。
见维妮直勾勾地盯着他瞧,连眼睛都没舍得眨一下,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有什么地方不妥,卞朝晖连忙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地重复检查了三遍,确定除了那双碍眼的脚,浑身上下,没有什么纰漏之处。
“维妮,维妮……”卞朝晖试着在维妮眼前摆手,想要唤回她飘游的神志。
最近,她经常发呆。虽然她不言不语沉思时的模样很有韵味,但是老是用这么勾魂的眼神瞧他又不说话,弄得个“相看两无语”的境地,旁人会以为看见的是两具逼真的人体雕像。说不定,还会顺手大笔一挥,写上“某某到此一游”的真迹。
挡在眼前的手遮住了他的脸,维妮直觉地伸手,抓住卞朝晖舞的正起劲的那只手的手腕。
手腕被她擒住,手,就这样挡在离她眼睛不到十厘米的地方,张开的五指间,透过指缝,看见的,是她猜不透的眼神。
她的手,白皙修长,柔弱无骨,令他被拽住的手腕温度急剧上升,心,在“怦怦”作响,感觉像要跳出胸膛一般。
这样的姿态,让他有了好多暧昧的联想。在克制,在挣扎,一面要求自己当个正人君子,彬彬有礼;另一面,怂恿着要自己顺从感性,为所欲为。
不要再看了,不要再看了,他是一个很正常很正常的男人,不要以为他会一直对她的眼神无动于衷好不好?
哇,还看,还在看,热血一直往上涌,烧到耳根都已经热火朝天。
好吧,他忍不住了,感性战胜了理性那一面,决定放纵一番,结果即使被维妮海扁,他都要一亲芳泽。鼓起勇气,嘟起嘴,以英雄慷慨赴死的不成功就成仁的决心和毅力,他低下头,慢慢地朝维妮靠近。
她好像没有注意,好,好,就这样,要成功了。
不早不晚,他被握了很久的手腕,居然被放开,接着,是锁定了的红唇转移方向,扑空一场。
壮志未酬啊……明明唾手可得,结果功亏一篑,不甘心呐!郁闷地想要捶胸顿足好生发泄一番,又怕过大的动作幅度会遭他人白眼,所以只有憋在心里,快要内出血。
“空气真的很好呢。”海风带来海水特有的成湿味道,维妮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脖子痒痒的,奇怪地回头,敲看见卞朝晖泫然欲泣的表情。
“怎么了?”她问他,不明就里,“脚还在疼吗?”
“没有。”卞朝晖连连摇头,收回嘟起的嘴,揉揉脸,恢复如常。
听了他的回答,维妮并起双腿,两手环膝,头枕在自己的膝头,偏头看平静的海面,也不言语。
侧对着他的半张脸面容姣好,长发扎成马尾,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骨肉匀称的小腿从绾起的裤脚下探出头来,很性感。他该感谢她今天没有穿裙装,让他饱了眼福不要紧,要是便宜了海滩上的这一帮人,那才叫亏大了。
光是这样看着她,手又在开始发痒,奇痒无比之下,自动从包里在拿什么东西,等他反应过来之际,手中,已经多了一部相机。
就照一张,就照一张就好了!不然,发痒的感觉很难消除。卞朝晖悄悄举起相机,对准维妮。
镜头里,落日余晖、绵长海岸、海滩美景,一切配合得恰到好处,完全是慵懒美女倦倦的又不失妩媚的画面。
“咔嚓!”
“咔嚓!”
“咔嚓!
说好只拍一张,可是手却不受控制地自动连按了三下,而且好像还没有过瘾,准备再摁下去,再多几张才好。
“别拍!”一只手挡在镜头前,遮住了美妙的场景,好生遗憾。
“一张,就一张。”卞朝晖满脸堆笑,耷拉着脸,不住请求。
“别。”见他又有所动作,维妮连忙按住他的手,不让他得逞。
脸上已有一层薄薄的汗水,之前在事务所上的淡妆恐怕已不明显,还有自己此时赤脚绾起裤腿的模样,这样上镜头,她实在不太习惯。
“来嘛,来嘛。”不顾她所左躲右闪避开,卞朝晖捧着相机不断紧逼,锲而不舍地游说,一股子牛劲全部用上来,就是不愿意放弃眼前的大好机会。
“不要啦!”她佯装薄怒,甩开卞朝晖试图掰开她挡住镜头手的那只手,努力去抢他的相机,制止自己仪态不佳地上镜。
宝贝相机岂能随意被夺取?特别是里面还有他刚刚拍摄的得意作品。卞朝晖双手抬起,将相机举得高高的,任凭维妮跳脚,怎么也抢不到。
“快给我!”似乎对这样的游戏玩上了瘾,维妮不依不饶地叫着,两只手攀住卞朝晖的臂膀,仰高了头,踮起脚尖,依旧够不着高高在上的相机。看卞朝晖一脸笑得很欠扁的模样,她干脆收紧双手,整个人掉在卞朝晖的胳膊上。
“我说——”卞朝晖清清嗓子,低头想要提醒维妮此时的姿态实在不雅观。
“什么?”正专心致志地以夺取相机为最高目标,冷不丁地,卞朝晖在她耳边说什么。维妮猛地转过脸,不料想卞朝晖的面庞近在咫尺,唇畔轻轻地刷过他的嘴角,仿佛事先彩排了若干遍,连角度,都配合得恰到好处。
一时间,她瞪大眼,看见卞朝晖也瞪大眼,两两相对,像极了两只巨型青蛙在守候猎物的到来。
酥酥地,麻麻地,像极了被低压电流击到,一阵战栗过后,浑身毛孔舒展,流淌到四肢百骸的,是美妙异常无法形容的舒坦。他想他肯定万劫不复了。仅仅是唇的轻轻接触,他就已经感动得无以复加,如此推算,到了新婚之夜,他岂不是要因为激动暴毙而死?
呸、呸、呸!搞什么,这么不吉利的想法,快点甩出去,最好扔进大海,沉到海底,永不见天日最好。
那么,嗯,现在,在两人有了这么实质性的接触之后,他应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比较好呢?
最初的震惊过后,维妮下意识地拿手捂住嘴,一时忘记自己还吊在卞朝晖的臂膀上,重心不稳,摇摇欲坠。
卞朝晖察觉,只好暂且放下自己正在琢磨表情的心思,很“迫不得已”地搂住维妮的纤腰。
他真的不是存心要吃豆腐哦,大家都看见了,情势紧张,刻不容缓。虽然海滩尽是松软的泥沙,但,谁能保证下面没个一两块隐藏的礁石?要是维妮倒下去,万一运气不好碰到了,岂不是要折断腰骨?
腰肢被他掌控,有赖他维系自己的平衡。卞朝晖,罩住了她头顶的一方天空,入眼的,只有他轮廓分明的脸庞。这么近的距离,他呼出的气息喷洒在她面颊,自己的呼吸,一时紊乱起来。
“维妮——”难得天时地利又人和,这么好的条件,他应该趁势营造浪漫的气氛,表白自己的爱慕,顺理成章虏获佳人芳心,至此步上光辉灿烂的爱情旅途,前景一片—大好……
可惜,突如其来的异样感觉使卞朝晖有了不好的预感,皱起眉头,他在心底暗暗低咒不已。
“什么?”她被他含情脉脉的眼光牵引,不由自主地反问他。
“如果你不介意——”卞朝晖想要尽量保持风度,但忸怩的表情泄露了他此时正在挣扎不已的心情,“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
似乎已经理解到了他的言下之意,维妮的心在狂跳,脸也烧得厉害。其实不排斥他的吻,方才的接触,清清爽爽地,感觉,还不错。
“可以什么?”她低声问他,红霞布满r整张芙蓉面。
“我可不可以——”卞朝晖压低了声音,到后来,已经是咬牙切齿,“可不可以,上洗手间?”
肚子“咕咕”叫得厉害,痛心疾首自己贪便宜的那一顿大杂烩,惹出这般事端,错失亲近维妮的大好机会。丢人现眼,他恨不得就地挖一个坑,埋进头去,躲起来好好痛哭一番。
这一回,听清了他的询问,维妮讶然地抬眼,看见的,是一脸通红、懊悔不已的卞朝晖。原来,是自己理解错了呀……
见卞朝晖憋得很辛苦的样子,她想笑,又忍住,很理解地点点头,“快去吧。”
听到这句话,卞朝晖就像得了特赦令一般,小心将维妮安全放在海滩上,然后火急火燎地冲了出去。
直到见他如火烧一般跑得不见踪影,维妮终于忍不住地放声大笑起来,笑到直不起腰、笑到眼角流出了眼泪、笑到旁人纷纷避开她绕道而走,也无法停下来。
对卞朝晖,她发现,自己居然开始有那么一点喜欢上他了。
☆☆☆
最近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却又想不起来,就像一颗定时炸弹还未爆炸,搅得龙少俊心神不宁。自己长假休得平安无事、老婆大人没有生气、龙龙乖乖聪明上进,一切正常,可是直觉就是告诉他,一定有纰漏。
但,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冥思苦想了好久,也没得出个答案。浑身不舒服,特别是最近少了卞朝晖的叨扰,生活的乐趣骤然跌落了一大半。
无聊地打了个呵欠,目光随意一扫,呵呵,瞧他瞅见谁了?没想到奉亲亲老婆之命出来采购生活用品,这么好运,就遇见了他刚才还在念念不忘的大舅子。
很难得呀,在卞朝晖的脸上,居然会出现那种很沮丧、很懊恼的神色,要是他不好好侦察一番,怎么对得起自己这么旺盛的好奇心?
不知道在约会的时候,三番四次光顾洗手间,会在对方心中留下怎样的印象?
维妮侃侃而谈他那日做菜的奇思妙想,他倒好,好不容易解决了内急状况,可是没多久,肚子又开始翻江倒海,波涛汹涌。勉强支持了十来分钟,仍不见好转,又不好意思将内中原因讲明,为避免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不得已,只能很扼腕地提早结束这次难得的约会。
心在泣血呀!他想,他的终生幸福很有可能毁在那一锅令维妮念念不忘的大杂烩上。
总之懊恼、总之懊悔、总之沮丧不已,兴致全无。本想四处转转,冲淡心头的郁闷,没想到,连这个小小的愿望他都没有办法实现,因为,他首先要安抚的,是又开始造反的肚子。
幸好离家也不远了,卞朝晖急匆匆加快了脚步,在心中暗自下定决心,做好了在卫生间待上一晚的准备。
“朝晖!”祸不单行,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有人叫他,而且所用的语调,是很不怀好意的那种。
他径直走自己的路,打算装聋到底,不去理会。街这么宽,人这么多,他一时走神没听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一只手拍上他的肩膀,很可恶地用了十足的力道,隐隐生疼,“我说朝晖,不用这么绝情吧?”
这样躲都没有躲掉,说不衰,连自己都不相信。卞朝晖翻了个白眼,无可奈何地转头,迎面看见的,是龙少俊皮笑肉不笑的模样,“龙大警官,不在家陪老婆孩子,自己来逛街,真有闲情啊。”格斗技巧比不过他,那么,至少在口头上,他要占上风才行吧。
“哪里,我这不是看见了大舅子你,抛妻弃子都要来向你请安吗?”龙少俊一本正经地开口,昭彰了卞朝晖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多么重要,无与伦比。
卞朝晖打了个哆嗦,在龙少俊满是“关切”的目光下抖落了一地的鸡皮疙瘩,“谢了,我暂时还不需要。”他忙不迭地推辞,就怕龙少俊哪根筋不对了,又拿他来开涮。
“别这样,大家都是亲戚,有什么困难,应该互相帮助的嘛。”龙少俊不顾卞朝晖的挣扎,勾住他的肩膀,很“哥们”地对他说。
算了吧,互相帮助?是想看他出丑还差不多。硬的不行,就只好出软招,虚与委蛇地与龙少俊应对:“要真有,我怎么可能忘了你?你可是我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呀。”高帽子准不会戴?就算他真出了什么事情,依照龙少俊的恶劣程度,他也只会操手在一边袖手旁观,看足他的笑话。
“朝晖呀——”被卞朝晖吹捧了一番,龙少俊掏掏耳朵,“为什么这句话,我听起来总觉得很不顺耳呢?”
得寸进尺,明显一副欠扁模样。卞朝晖心里恨得痒痒的,就是不敢在脸上表露出来。谁叫龙少俊身手比他快上一百倍,还很不巧的是十八般武艺样样都会呢?
“是不顺耳,不,我是说,我说得不太顺畅。这样吧,等我回去好好组织一下语言,改天再向你解释好了。”脚底抹油,他做好了准备,随时开溜。
“别。”见他想逃跑,龙少俊拽住他的衣领,“就在这里组织一下,跟我说了,我也好向你姐姐报告报告你的近况。”
“够了吧?”约会受挫、肚子告急,加上龙少俊不依的纠缠,再好的耐心也要火山爆发,“你是我爸还是我妈,管那么多干什么?”
“错!”相对于卞朝晖的火冒三丈,龙少俊比较平心静气,“你没听说过,长姐如母吗?很不巧,我是你姐夫,特别你现在又是一个人在外面住,关心你,有什么不对?”
很理直气壮的理由,叫他都找不出话来反驳,服了龙少俊死缠烂打的功力,卞朝晖无语问苍天,只能很认命地乖乖闭上了嘴。
眼见卞朝晖屈服,龙少寇满意地点点头,终于准备切入主题,“来,跟我说说,碰上了什么沮丧的事,让平常活蹦乱跳精力十足的卞大编辑,变成了蔫了的干黄瓜?”
“麻烦你,可不可以不要乱在我身上加形容词?”卞朝晖瞪了龙少俊一眼,提出严重抗议。审稿最怕遇上词不达意还要故作深沉的文章,听话最怕听见龙少俊为他加上一些不找着边际的所谓定语。
“OK,那我就只有洗耳恭听你的讲话了。”龙少寇识相地点头,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
可不可以不说?可不可以不讲?这种事情,说出来,真的很没面子呐……
“抢劫呀!”高分贝的女音很是突兀,人群中,有个贼头贼脑的家伙横冲直撞;身后,有位很是神勇的女孩在一路猛追。
人离他们越来越近,女孩看见站在前方瞪大眼睛的卞朝晖,惊喜交加地叫起来:“卞编,抓住他!他抢了东西!”
不是经常见义勇为的杨悠悠,还有谁?卞朝晖呻吟了一声,很想捂住脸,装作没有看见。今天还真是赶巧了,什么人,都在这里碰上。
“闪开,都给老子闪开!”劫匪挥舞着手中拿着的刀,一边跑一边穷凶极恶地叫嚣,路边的行人躲闪不及。
“站一边。”龙少俊终于发话,收回按住卞朝晖肩膀的手,交握在一起,活动了下筋骨。
一路畅通无阻,劫匪正在洋洋得意之间,跑到龙少俊近前,却见他一个人杵在路中间不让开,亮出手中明晃晃的刀子,威胁恐吓,“让路!不然,这刀子……”
话还没有说完,一个天旋地转,已经被狠狠撂到,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一记刀手劈在自己手腕上,痛得他哭爹喊娘。接着,一双手被狠狠拧在身后,铐上了一副冷冰冰的东西。
“哇,好酷!”随后追过来的杨悠悠亲眼目睹了龙少俊的敏捷伸手,无限崇拜地开口。
“你的皮包?”龙少俊扯起瘫在地上的劫匪,拾起掉落在一旁的皮包,开口问杨悠悠。
“不是、不是……”杨悠悠摆手,表示和自己毫无干系,“是我们报纸的一个广告客户,才出门,就被抢了,卞编,也认识的——咦,卞编呢?”
经杨悠悠的提醒,龙少俊这才发现,本来站在身边的卞朝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逃得无影无踪。好小子,敢放他的鸽子,等着瞧好了!
“在那!”杨悠悠眼尖,一眼就看见不远处正在狂奔的卞朝晖。
龙少俊眯眼,良好的视力可以清楚地看见卞朝晖在忙于逃离他的同时,还不忘记在人群中小心避让,避免碰撞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如果没有记错,他在乎的,应该是他那台宝贝相机吧?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终于发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难怪觉得这段日子老不自在,究其原因,原来是卞朝晖那个以偷拍为乐的家伙,好像有很久,都没来打搅他们一家子的幸福生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