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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1)

向秧秧的车子昨天就回来了。

新轮胎、新烤漆、新雨刷、新车灯,只差没有换一台新车给她,于是,她很清楚自己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

昨天忙得很,她上菜市场,给白聿鑫卤了一大锅卤味,让他可以吃上七、八天,再腌泡菜,让他不至于过度虐待自己的肠胃,她还烤饼干、做面包、洗水果、剥水果,做一大堆水果冰棒。

她不只把他的冰箱塞满,还在晒衣场上风干香肠,她怕他饿死,很怕。

忙过一天,晚饭时,没忘记叮咛他,她已经把炒饭分成三大包冷冻起来,想吃的时候送进微波热一热,而红烧狮子头也可以比照办理……

她一边唠叨,一边想着还有什么事没交代时,眼光落在桌面的一纸合约上,天呐!是她想要的五百斤茶叶!她高兴地大叫大跳、绕着他转圈圈,还抱住他的脖子、在他颊边献上热吻。

白聿鑫害羞,想把她从自己身上拔下来。

可她打死不肯,直在他耳边囔囔,“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不准甩掉我、我也不会甩掉你,我们当一辈子的朋友,你说好不好?”

他哭笑不得,只好冷冷地恐吓,“向秧秧,你给我下来!”

她挤眉弄眼装小丑,才从他身上慢慢下来。无所谓,她早就习惯用热心贴他的冷脸。

今天一大早,她就起床洗被单、洗枕头套、洗厨房、洗客厅、洗卫浴,且不管他是不是在工作中,她都孤注一掷、非要打扰。

她要在离去之前,把屋里能洗的东西通通弄干净,因为她心知肚明,他有严重的洁癖。

中午,她为他做一顿饭,香喷喷的麻油鸡饭,他一样吃了好几碗才放下碗筷。

她清洗好碗盘,他帮忙把行李送进车子,她没坐进驾驶座,反而绕到他面前。

要走了耶,有些淡淡的舍不得在心里发酵。

“这条森林步道我已经走得很好,不会摔跤、不会勾破丝袜,也不会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勾起他的手,向秧秧低着头说。

“我知道。”她的不舍他知道,因为他胸口压着掖着藏着的,也是和她一样的不舍得。

“我不会在森林里面迷路,甚至可以分辨五色鸟和乌秋的叫声。”

“我知道。”他知道她的适应力良好,才在他的屁股后面追几遍,就追出一张森林GPS导航图。

“菜市场里的阿桑以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每次看到我,都会在我的袋子里多塞几根葱、几片肉。”

他们对她好,不是因为她长得很美丽,而是因为她背后的男人叫做白聿鑫,他的茶厂提供了许多工作机会,让找不到工作的村人可以安居乐业。

在这里,他的脸很冷、他不懂人际关系,但他做的事替自己埋下好人缘,所有人都对他心存感激。

向秧秧和他们一样,很感激他,不只因为他给的五百斤茶,还因为他让她学会并非只有当恶女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知道。”知道大家都喜欢这个爱笑、亲切的美丽女生。

“我本来以为,我会很讨厌这里的。”也讨厌一个冰脸孤僻男,没想到短短两个多星期,她喜欢上他宽宽的背影,喜欢他大大的手掌,喜欢他吃饭时脸上掩不住的幸福感。

向秧秧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帅脸不放。他的脸一样会让她的口水从台湾海峡流到太平洋,但让她真正不舍的,是他的心!一个货真价实的好男人呵,说不定,这辈子她再也不会遇见第二个这种人了……

“我知道。”白聿鑫摸了她的发、拨开她的刘海。她仍然是个美丽耀眼的女生,但他对她不再过敏。

“可是现在,我很喜欢你。”

“我知道。”因为他也喜欢上她……不只是手艺。

“那以后,你会不会想我?”

他提了提嘴角,没回答。

想在他嘴里套出思念,她知道,没门儿。

“你知不知道这五百斤茶叶对我来讲,有什么意义?”

“有了它,你可以升经理。”

“对,升了经理,我会有更多的奖金、更高额的薪水,我可以替我的家人买一个新房子。到时候,我一定办桌请你吃饭,记住哦,我欠你一顿。”想到还会再见面,她的心情好转了一大圈。

“你是真心想请我吃饭,还是想要我送礼物?”他扬眉,笑问。

真好,他越来越有表情了,这样的白聿鑫看起来比较不孤僻。“被你猜中了,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聪明?”

“我没办法否决自己的智慧。”

“好吧,为了不让你太麻烦,我会亲自拟好礼物清单。”

“礼物清单?你还想从我这里挖出什么东西?”

“你可以送我一台冰箱、一台电视机,如果你肯把屋子里面的沙发割爱,我也很乐意,因为我睡它,已经睡出感情。”向秧秧扳动手指头,一项一项数。

“你在影射我不懂待客之道。”

“干么心机这么深!我又不是对每个人都耍心眼,至少我对你是真心的、真心把你当成好朋友,真心感谢你的收留,真心感激你没把我吃掉……”他才要开口反驳,她先一步捂住他的嘴巴。“别否认,我是美女一枚。”

拉下她的手,白聿鑫直觉回答,“放心,我对美女过敏。”

对美女过敏?因为江绯琳的关系?

她能理解,爸妈的婚姻能让她嘲笑爱情,他的亲身经历就能教他对爱情退避三舍,不过这个时候,身为好朋友该做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真心希望他的感情有个好归宿。

“那么我替你介绍一个宜家宜室的好女人?她或许长得不美女,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她不像我这种人,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她会为你烧饭洗衣,娶她,你不必担心她搞外遇,你只要专心对待她,她愿意把全部的爱情通通送给你;她为你生儿育女,为你操持家庭,在你寿终正寝时,会有一大堆家人围在你身边为你哭泣。你觉得好不好?”

她在说屁话,但不说就得转头回到驾驶座,所以……继续屁吧!

“听起来不坏。”白聿鑫笑笑,随她的话语打转。

“那、那我……回台北马上替你物色。”

“要心地善良哦。”回台北三个字,不知道为什么戳了他的心一下,让他感到一阵疼痛。

“放心,我绝不会找个像我这种恶女来荼毒你的生命。”

“要很会做菜,而且有一点洁癖。”像她这样。

“了解,她得天天为你拖地,最好是不用拖把,跪在地上拧抹布的那种良家妇女。”她一弹指,知道。

“她可以爱珍珠翡翠,但是不可以喜欢外面的男人。”

他明白他们在说着无聊废话,但不说,她就要走了,不想她走,只好陪她屁。

“我保证,她连party都没听过,不知道夜店是在做什么,以为酒只能用来做菜,而且相信钢管舞是一种奥运的表演赛。”

“有这种女人吗?”

“慢慢找就有,如果找到了……再给我茶叶一千斤?”

“狮子大开口!”他笑了,在她额上赏一个爆栗。

“拜托,这种女人已经频临绝种,我替你找到,连一千斤茶叶都舍不得?”

“好吧,一千斤。”他妥协。

“那……那……”在屁过那么久之后,还真的得走了。

白聿鑫也接不下去新话题,笑笑说:“开车小心。”

“嗯,时速绝对不超过一百五。”

他又笑开怀。“想要我的茶叶,就努力让自己活久一点。”

向秧秧咬着唇,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郑重说:“白聿鑫,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我们……是朋友了,对不对?”

“对。”

“很好的朋友,对不对?”

“对。”

“好到可以穿同一条裤子的朋友,对不对?”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来讨人情。

他皱皱眉头,说:“和男人同穿一条裤子,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车,但在车子发动后,在后照镜失去他的身影之后,笑容垮台,漂亮的眉头染上一抹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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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聿鑫望着她的车子,直到它转出森林,再也看不见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来到这里十九天,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改变他不多话的孤僻感、改变他的味蕾,连带地,改变他对孤独的享受。

以前,他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每年总盼着春茶、冬茶采收,从繁忙的大台北南下,到这里过着隐居生活……现在她走了,他突然觉得三十几坪的屋子很空旷,空旷到连呼吸都带着淡淡的忧郁。

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而她这个急性女人,只花十九天,就改变了他的习惯。

走进屋里,他觉得空荡荡的感觉很讨厌。

打开窗户,对着屋后的森林小径,初发的新叶在枝头透着绿意,于是,他想起她的高跟鞋。

向秧秧有两双高跟鞋,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坏掉一双,拿到行李后,她换上自己的套装和另一双高跟鞋,只要他出房间,她就用锲而不舍的态度追着他,讨论把茶叶交给GOHO购物台的若干好处。

但他不听,转进森林深处,他喜欢森林里的下午,风起,山岚环绕,虚无缥缈间,让他想起高中时期热爱的武侠小说。

“做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为什么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电视呢?那是因为……”

她说她的,他走他的,没把身后的女人放在眼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两步,而森林小径光是穿运动鞋走就够吃力了,她穿高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听见背后有重物坠地的声音时,回头,看见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弄坏一只,他忍不住发笑,笑她的狼狈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姐,跑到这里来对他鞠躬哈腰,怎能不委屈?

因为那一点点同情,他走到她身边,伸手给她。“我们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硬是赖在泥地上,大声耍赖,“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同情心?我为你弄坏两双鞋,一辆车子失踪不见,你居然连五百斤茶叶都不肯给!”

这是两码子事,好不?

他没解释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问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不走、不走,除非你答应我的要求。”她被两双跟随多年的高跟鞋弄得心浮气躁,忘记做生意不可以用耍赖招。

“好吧,你不走,我先走了。”

她把头别向一边,他莞尔、离开,并没有走远,只是藏身在一棵大树后面。

向秧秧还在恰,她在心里默数十秒,和自己打赌,赌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好男人,可是一回头,她发现整座森林里只有自己。

她吓了、慌了,匆促起身,却发现断掉鞋跟的鞋子重心不稳,还没站稳,下一秒又摔了。她来不及等自己直起身,先拉开嗓子喊,“白聿鑫,不要开玩笑,你快出来。”

他没从树后走出来,反而很坏心眼地偷窥她的衰尾。

“我有心脏病哦,你不可以吓我,要是我昏过去,就要马上送大医院急救。”

他没回应,第一次发现,原来耍坏心眼还……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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