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1)
他话说得好像太早了点。
当鲍因果从芳有有那里“无意”中得知费仙仙拉了翟潜去参加《天生绝配》时,只觉得肺部迅速膨胀,似有气要往外冒。他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不是后悔,若说后悔,他实在后悔招惹上她这个举世无双大麻烦。
他坐在一水一坐里守着大门,等着麻烦回家,秉持着不喝酒的原则,他一杯接着一杯让茶水充饥。
芳有有好不容易还上了债务,保住了这栋楼。她算是被钱这玩意整怕了,现在她什么都不想,就想挣钱,挣大钱,挣到没有后顾之忧才算完。
想挣钱,一水一坐就绝不能碰上这样的客人。“你成心让水大姐舍弃我的商铺走人是不是?你成心想看我收不到房租是不是?”
她还就说对了,他就是成心的,谁让她做帮凶,“你怎么会同意让翟潜陪仙仙去参加录影?”
芳有有眉头一紧,她已经努力地不去想那件事了,他偏又提起做什么?“是你不肯陪仙仙去参加《天生绝配》的节目,她才拉上翟潜的。”这栋楼里单身男人就那么两只,没啥选择余地。
“我就是不愿意把我的隐私,我最私密的情感状态暴露于亿万电视观众的眼球里。”眼球经济下的爱情,最纯粹的东西都被玷污了,“谁愿意去谁去,反正我不去。”
“翟潜就乐意去了,他本尊都答应了,我有什么资格拦着他,我是他的谁啊?”事实上,她也是在事件发生之后才知道的,芳有有一扭头冲侍应生喊道:“给我一打啤酒。”
她自斟自饮,看似逍遥,却藏不住眉宇间一个愁字。
这边正烦着呢!那头却传来仙人球嘻嘻哈哈的笑闹声。扬着三伏天的笑容,她几乎是跳着舞跑进来的。
“有有,你看我赢得了什么?”
“你们赢了‘绝配情侣’称号?”芳有有怀疑地望着翟潜,他们俩不是再普通不过的邻居关系吗?怎么会一参加节目,就默契十足。
翟潜没来得及回答,费仙仙已经伸出左手,无名指上戒指闪烁的光芒,亮熠熠地灼伤了芳有有的眼。“你们真的赢了?”她有点哀怨地望着翟潜,仍是不敢相信。
因为他们的胜利而倍感失望的可不止她一个,“居然让你们赢了?”也许是最近为了演说的事太劳累了,鲍因果忽然觉得脑袋无比沉重,他脖子上顶的好像不是一颗头,而是一吨木头。
这茶添了太多的水,早已淡而无味,他不屑再喝。把杯子推到一边,鲍因果放下钱便要走。
费仙仙还追在他后面嚷嚷呢!“你不觉得这戒指戴在我手上很漂亮吗?”
“你那几根手指比胡萝卜还粗,再配上那枚戒指,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根胡萝卜有缺陷,被勒了一道口子呢!”
胜利的喜悦冲淡了他的冷言冷语,费仙仙热切地想告诉他参加节目过程中发生的那些小插曲。
“因为翟潜扮演的是你的角色,所以在录制节目过程中我得对着他叫你的名字。一不小心,我就叫错了,害得导演喊停了好几次。后来导演火了,说‘你这是怎么回事啊?你到底有几个男朋友,连名字都能叫错?’我没办法,只好跟导演瞎扯,我说‘导演,我男朋友大名叫鲍因果,小名是翟潜,我昵称他为因果’。导演还同情我呢!说‘听着就乱,难为你喊到今天’。”
“不难为。”鲍因果瞪着一双死鱼眼出了一水一坐的门,直奔二楼自家,“这有什么好为难的?你大可以去掉鲍因果和因果,只要翟潜不就好了。”
这话越听味道越是不对,费仙仙紧追在后面进了家门,“我赢了戒指,你不高兴吗?”
她还甭提戒指,看到那枚戒指,他就火大,“就为了一枚戒指,你连男朋友都能请人扮吗?”
“你不肯陪我去参加节目,我好不容易请了翟潜来帮忙客串一下。为了达到情侣间的默契,我们还特训了好几天,这才没在镜头前穿帮。如果你肯陪我去,我哪里还需要弄虚作假?”她这也是被逼无奈啊!“不过总算还是赢得了‘绝配’。”
她细细抚弄着戒指,万般珍惜的模样让鲍因果看着就生恨。他粗鲁地拉过她的手,硬生生地把戒指从她的手上摘了下来。随手一丢,便将她珍爱的戒指丢了个无影无踪。
“鲍因果,你疯了!”费仙仙惊慌失措,赶紧趴在地上找起了戒指,“我不管,你弄丢的,你负责帮我找回来——还不快来找。”
他恶意弄丢的东西,就没想过要帮她找回来。不仅如此,他还不准她找。将她从地上拖起来,他提高嗓门想将她吼醒,“费仙仙,你还有没有一点原则?这枚戒指叫‘绝配’,可它却是你弄虚作假,请人假扮我赢来的,戴上这枚戒指,你不会觉得是一种讽刺吗?”
他们共同做了网络上流行的恋爱存活几率测试,结果是:1%。
而她拉着一个邻居去参加《天生绝配》节目,居然赢得了“绝配”戒指。
她把他当成了什么?他还是她的男朋友吗?他们的爱走到这一步还剩下什么意义?
“我没有原则,那你呢?”她质问他,“你要是有原则,你为什么不陪我去参加《天生绝配》?你为什么不在传媒面前澄清你所研发的灵芝粉根本不是药,只是保健品而已。你还不是怕丢了工作,怕得罪你心仪已久的芋蓝小姐。”
“好端端的提芋蓝干什么?”她这分明是在转移话题,她自己不尊重他男朋友的身份,还指责他用情不专,世界上怎么有如此不讲理的女朋友?他睇了她一眼。
就算把白眼全都丢给她,今天费仙仙还是决定把话说个清楚,“你要是对她完全没意思了,为什么还收着那朵水晶玫瑰?”
没谈恋爱的时候,她在论坛上发过一帖名为“女生的大度”。说女生不该追着男朋友问有关前任女友的话题,更不应该对家中陈列的某些念想儿动杀心。
原来,这世上慷慨的话不妨说说,激昂的情不妨发发,到了真格上,你还是那个长了凡心的你。
她这颗凡心道出的这句凡言,还真戳在了鲍因果的软肋上。他支吾了半天,总算蹦出个理由来,“那朵水晶玫瑰很贵的,我总不能就这样把它丢了吧?又没找到合适的人送,所以才一直收在家里,这……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她眯着眼瞧他,明摆着不信他的话。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鲍因果特地从柜子里找出装水晶玫瑰的盒子,“你不信?你不信,我现在就把它送给房东大人,我这就送!”
他拿着盒子这就要出门,本以为费仙仙会拦住自己——在他的记忆里,她一直是很大方的。大方地和他一起回忆那段单恋的日子,大方地允许他珍藏一段只属于自己的情感。
这一回,他失算了。
费仙仙连一句挽留的话也没说,眼看着这回是非得把水晶玫瑰送走不可,鲍因果退而求其次,装模做样地打开盒子,他还给自己找台阶,“也不知道盒子里有没有放其他东西,要是送错了就不好了。”
打开那层红丝绒,还是那朵水晶玫瑰,却早已面目全非。
“这是怎么回事?”
鲍因果的惊呼声引来费仙仙的侧目,“怎么?你的宝贝被糟蹋了吗?”
还真被她说着了,她探头望去,原本经营剔透、做工精细的水晶玫瑰不知什么时候被人给打碎了,一朵玫瑰碎成几块,玫瑰花从中间断开,若不仔细看去,根本看不出它原本拥有的娇艳。
“咦?怎么变成这样了?”
“你还问我?”鲍因果语气生硬,冷眼打量着她,像看着罪大恶极的凶手。
他这是什么意思?费仙仙还没笨到不会看眼色的地步,“你是说……是我把水晶玫瑰打碎的?”
“我从未把水晶玫瑰带出家门,这家里就我们两个人,既然不是我打碎的,那还会有谁?”
他又冤枉她!费仙仙气坏了,“你干吗什么事都冤枉我?你妈流泪是我弄的,水晶玫瑰摔碎了又是我弄的,我天生就是替人顶罪的吗?”她怎么这么倒霉啊?
“那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啊!”他也不希望这件事是她做的,趁着他不在家的空档,偷偷砸碎他送给前任女友的水晶玫瑰,再装进盒子里,装做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这等行径未免太卑劣了,有失风范。
只可惜费仙仙根本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来证明自己的说辞,“我说没做就是没做,你不相信就算了。”两个人相处,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难怪他们的恋爱存活几率才1%呢!
她的解释根本不能算做理由,鲍因果将她的叫嚷当成心虚,他也对她失望透了。“费仙仙,我以为你只是懒了一点,懒得外出工作,懒得劳累自己。没想到你连这点容忍的度量都没有,你如果不喜欢我保有这朵水晶玫瑰,你大可以大大方方地跟我说,我会处理的,你这样偷偷摸摸砸了我的东西,叫什么事?”
“我说了,不是我故意弄坏了你的宝贝,我可以发誓。”发最重的誓言也没关系,她举起三根手指,郑重地向天起誓,“如果是我弄坏了水晶玫瑰,就罚我结婚第二天就守寡。”
鲍因果差点没吐血,她发的这叫什么誓言?到底是要老天爷教训她,还是惩罚他自己?
“既然做了,为什么不敢承认?什么时候你连这点担当都没有了?跟我当初在网上认识的那团仙人球可大不一样,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崇拜你。”
他的否定等于是对他们的感情全盘否定,费仙仙自认一个人没有能力挽留两个人的幸福,她放弃了。
“对,你看错了人,我根本不值得别人喜欢,也不值得你爱,行了吧?”既然他已经认定她无可救药,她索性痛快地成全他,“你说的没错,那朵水晶玫瑰是我打碎的,我看它不顺眼,故意打碎的,行了吧?你满意了吧?还有什么东西需要我认罪的,一并说了,我全盘接受。”
她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跟他对抗到底。
却只换来他的斥责:“你……你简直不可理喻。”
他摔了门出去,连行李也没收,就成功地离家出走了。
没有其他地方可去的费仙仙守着曾属于他们俩的家,却觉得自己才是被抛弃的那一个。
她飞过千山万水,飞到了他的身旁;她死气白赖,赖进了他的生活;她软磨硬泡,换来了他的爱。
到头来全是虚幻,她的爱情死在那99%里。
是不甘心,还是放不下。她趴在冰冷的地砖上寻找着那枚失踪的“绝配”,说也奇怪,两百平的公寓说大不大,可“绝配”却像他们的爱那般,遍寻不见。
借着即将举行的新品发布会的名义,鲍因果在公司里埋头苦干了三天,累了就在员工休息室的沙发上躺会儿。
他讨厌这样的自己,在爱情里遇到问题,不去解决,只会逃避。
可仗义的话说归说,真静下心来却又无力面对。
应该说,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费仙仙。他好似完全不认识她,也不了解自己究竟喜欢的是什么样子的女孩。
她和芋蓝是全然不同的两种女孩,他爱芋蓝,却和那团仙人球相恋了三年多;他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芋蓝那样温婉脱俗的女孩,却发现今日的推广部孟经理,为求产品销售量和最大利益,几乎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他以为他和仙人球是完美知己,在QQ上丢出一句再寻常不过的话就能看出对方今天的心情,可在现实世界里,她却叫他那样难以捉摸。
他忽然想到翟潜帮费仙仙赢回的那枚“绝配”——到底谁才跟他绝配?他茫然无知。
手机铃声催促着他接电话,低头扫了一眼号码,很陌生,应该不是仙仙打来的。
他搬到公司住的第一天,费仙仙曾给他打过两个电话,打第一个电话的时候,他在开会,手机打在震动上,他没听见,过后也懒得回她电话——主要是没想好跟她说什么。
第二个电话只响了两声,他没来得及接听,她就挂了。他也没打回去,以为她还会再给他打电话。
可是,没有了,再也没有了。
“您好,我是鲍因果。”
“是我。”
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让他的心不自觉地安稳了许多,没做声,等着她先开头。
“你还记得那回我们一起逛超市吗?就是重遇孟芋蓝那天,我们拎着一大堆东西路过珠宝店,我一眼就看中了那枚‘绝配’。我盯着它看了好久,赖在那里不肯走,我好想你为我买下它。”
你不是说你不喜欢珠宝的吗?还说戴戒指俗气——他没说话,默默地听着。至今他仍记得她在论坛上老气横秋地发表着她的清高之言,那个时候她在他心里是那般清丽脱俗。真的见了面以后才知道,人的言行跟身材关系不大。
没谈恋爱的时候,费仙仙真的对戒指毫无兴趣。可恋爱走到第三年,越趋贫乏的时候,她却越想他能将一枚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
“我想要一枚戒指,想要你用它套住我的一生。那是一种承诺,我希望你给我。在你重遇老情人,在你妈对我表示强烈不满,在你对我越来越冷淡的日子里,这个念头越发强烈,几乎成了一道咒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