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吃着热腾腾、香喷喷的早餐,杜雨暄一滴眼泪也没掉,如果此时她掉泪,也绝不是因为那个大骗子陈坤泽,而是感动的落泪。

这是她来到温哥华的第一餐,不用钱,充满温馨的人情味,重点是,超级好吃,超对她的胃口!

“你知道吗?我最喜欢吃的早餐就是培根和蛋,不要吐司不要牛奶,就这两样就好,而且蛋只要半熟。”舔着嘴角的蛋液,她一脸幸福洋溢。

卓文熙当然知道,那也是他和她共有的早餐回忆。

读国中时,她是富家女,每天早上有厨师做早餐给她吃,而他是父母双亡的孤儿,寄人篱下,有没有得吃都是问题。两人渐渐熟稔后,她发现他“似乎”都没吃早餐,在家吃完早餐的她,每天都会特地再带一份到校,佯称她在减肥不想吃,拜托他帮忙吃光。

那时她常说,早餐她只喜欢吃培根和蛋,其它的通通不爱,所以,他也跟着她吃了几年培根蛋,因为她家的厨师当然会照她爱吃的去做,怎可能每天早餐丰盛又多变化?

可他没点破,依旧每天吃着她带来的早餐,除了饱肚之外,也喜欢她看他吃早餐时,脸上露出的满足笑容。

此刻,角色互换,见她开心吃着他做的早餐,他终于能感受当年她看着他时的满足快乐。

“如果你说你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我一点都不怀疑。”吃饱喝足,雨暄以坚定的口吻说:“你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帮助我,还让我到你家住,现在又做我最爱的早餐,你真是个大好人,是个天使!”

卓文熙只是静静凝视她。以前她是帮助他的天使,现在换他成了她口中的天使,也许这是上天的安排,知道以前他受她诸多恩惠,现在要他来报恩吧。

啜一口咖啡,“天使”开口说话。“我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

她点头。“当然可以。”他是帮助她的恩人,也是她心中的天使,很帅的天使,想问什么都可以。

“你说你和那个……”

“陈坤泽。”扁嘴,她讨厌在这个充满温馨的早餐时间,提到那个骗婚者的名字,但既然是他要问,她就勉强回答好了。

“你和他来温哥华结婚,那你的父母呢?他们怎么没一起来?”昨天她哭得太伤心,他没问,可这问题实在令人费解,她是她父母的掌上明珠,他们不可能放她一人到异地结婚,更不可能让她被骗。

她后悔了,可不可以不要回答?

放下叉子,杜雨暄低下头,片刻不语,当她抬起头对上他关心的眼,熟悉的感觉再度窜进心田。她……是不是见过这双眼?好像很久以前就见过……

可是不对呀,如果她认识他,再怎么笨也会选他当老公,他比那个大骗子帅上几倍,也更体贴,又会煮她爱吃的早餐,这么好的男人,如果她认识,她要结婚的对象一定是他!

可是,卓文熙这个名字……

“你的父母……”他眉头轻蹙。她的父母该不会……不在了?

“什么?”方才似乎快要想起和他名字有关联的事,但他突然出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你若不想回答,就继续吃。”若是如他所测,那还是别逼她了。

“不,我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苦笑着,她小声道:“其实,我是瞒着我父母亲和他私奔的。”

私奔卓文熙的心口像被锐利的刀刃刺穿。虽然气她当年的不告而别,可这十年来,他心中一直有个小小希望,希望有一天她能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给他一个微笑,并告诉他,她愿意和他一起携手共度往后的日子。

没想到她是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没错,只是,却是和别的男人私奔……

如果他不认识她,也许对她打算和别的男人私奔不会有心痛以外的感觉,可正因为她是杜雨暄,开朗活泼的杜雨暄,受父母宠爱的杜雨暄,怎可能不管父母,和一个男人远走高飞?除非……

“你的父母不认同他?”

又圆又大的眼睛眨了眨,“这个问题,其实……”顿了下,她苦笑。“我的父母完全不知道他的存在。”

见他一脸震惊,杜雨暄一点也不讶异。

“很可笑吧?”手中握着叉子,她有些黯然的玩弄盘中剩余蛋液。“我的父亲是台商,长年在大陆工作,我一年平均见他三次面,去年爆新低,只见过他一次。”

她父亲在大陆工作这件事,卓文熙是知情的,只是,他记得以前她常笑着说:“我爸爸今天回来,我们全家要去吃大餐。”次数之多,让他日后只要见到她特别灿烂的笑容,就知道那天肯定是她父亲要回来。

虽然没特别去算,但一个月中少说也有十来天她的笑容会特别灿烂,怎么现在他们父女见面的次数却少得可怜?

“那你母亲呢?”也许是因为她父亲常年不在台湾,她和母亲的感情极好,每每听到她谈起母亲,总是令他羡慕至极。

好几回她母亲和司机一起到校接她下课,她想介绍他给她母亲认识,当时他自卑心太重,不愿“高攀”,再者见到她高贵的母亲,只会令他更加自见惭愧,所以总是找借口先走,可好几回他都偷偷躲在远处看她们,虽然距离太远,看不清她母亲的面容,但那高贵的气质和自然流露的母爱,令他感动之余,也更加感伤自己没有父母在身边陪伴。

为此,他还曾告诉过她,要好好珍惜母亲对她的好,日后一定要孝顺母亲,她还回嘴说以后嫁人一定要嫁一个愿意孝顺她母亲的男人,那阵子她的新嗜好,就是每天追着他问:“文熙,将来及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孝顺我母亲……”

“我妈她……不喜欢我。”停下以叉子画圈圈的动作,杜雨暄脸上浮现出落寞神情。

“你在说什么?!”他是不是听错了?

以为他没听清楚,她又重复了一边。“我说,我妈妈不喜欢我,甚至,讨厌我。”

“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谁会无聊的拿这种事说笑?”她喃喃自语。“不过我还真希望这不是真的。”

他下意识的皱眉.“你和你母亲之间,出了什么问题?”才十年,她们母女的感情怎会变化这么大?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她沮丧不已。“总之,我妈喜欢我姐姐,一点都不喜欢我。”

“你姐姐?”他不记得她有姐姐,她从没和他提过。

“我姐姐大我两岁,她不管做什么都对,读书考试考不好,妈妈一样会买好多礼物给她,可是我考第一名,妈妈却连一句称赞都没有,还常常对我冷嘲热讽,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

抬眼看到他,她突然打装。

“怎么了?”他颇焦急,听她这么说,她在家似乎过得很不好,这不是他印象中那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一定有什么重大因素改变了她家。

他很想知道,因为他打从心底关心她,希望他能够过得幸福快乐,就算她忘了他……也一样。

“没有。”她淡淡一笑。“也许是姐姐比较贴心。”

她国中毕业前发生了一件很严重的事,她一直在猜,或许是这件事让妈妈不再爱她。

虽然他是好人,但这坚实她不太想让别人知道,它让她的人生变得灰暗,能不提它就不提。

见她似乎有难言之隐,卓文熙也不再追问,他不想让她难过。

“读高中后,我就知道自己在家里是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所以大学毕业后,我一心渴望的,就是能找个很爱很爱我的人,共组一个甜蜜家庭。”

“那你为什么不找……”声音倏地打住,最后那个“我”字没说出口,他得为自己留点尊严。

既然当时她没想过找他、联络他,就代表他不是他心中的男主角。

或许都该怪他,明明很在意,却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也许国中毕业前她就觉得累了,不想浪费时间在他身上,所以一句再见也没,就从他生命中消失。

“找什么?”

“找一个,值得你信赖的人。”他不自在的藉着倒咖啡离开餐桌。

远远飘来的咖啡香,让杜雨暄深吸了口气,然后一脸馋相的厚着脸皮说:“好香,我可以……喝一杯吗?”

一个没钱的人实在不适合要求太多,可咖啡好香,天气好冷,如果可以饮上热热的一杯,一定很幸福。

“你要喝咖啡?”他挑眉,记得他讨厌咖啡的酸苦味。

“可以吗?”

“当然没问题,但我喝的是黑咖啡,你不怕苦?”

她摇头,低低的强笑回答,“再怎么苦,都比不上待在家里苦闷。”

卓文熙手一顿,沉思地看向她。

那个十年前令他好生羡慕的幸福家庭,究竟发生什么事?为何会令她想逃离?

好苦,我不喜欢苦滋味。

为了她一句“不喜欢苦滋味”,隔天,卓文熙便开车载着他出门,到超市买奶精。

“你是个福星,温哥华有加拿大雨都之称,冬天天气阴冷,十日有九日不见阳光,今日出了太阳,真难得。”在车上,他又见到她脸上的笑容。

带她出门,是为了了解两种苦,一种是咖啡苦,一种是她的心头苦。窝在家里难免会想到伤心事,不如出来走走、逛逛街,看一些新鲜事,心情会好些。

“真的?”她微微一笑。“我的同学也都说我是太阳之女,每次学校办活动的前一天天气阴沉沉,隔天只要有我在,太阳公公一定能够露脸。”

她说得对,以前在学校就是如此。

现在的她和以前没什么太大不同,只有发型变了,以前的她不爱刘海,喜欢将及肩的发丝整个往后梳,绑成一束马尾,跑步时,马尾晃动,洋溢着青春气息。

现在的她,前额覆上一层厚厚的刘海,一头及腰直发披在肩後,像是埃及艳后的发型。

虽然她不艳,但很美。

“卓先生,你……干什么一直看我?”注意到他一停红绿灯就猛盯着她看,杜雨暄莫名害臊起来。

卓文熙这才收回太过炙热的眼神。“因为你很像我一个……朋友。”

“是吗?哦,所以你这么帮我,就是因为我很长得像你朋友?”她原先以为是因为他们同是台湾人,他才会这么帮她,原来还多了这一层原因。

嘴角僵扯了下,卓文熙连微笑都很勉强。要他如何开口说,她就是他口中的“朋友”,只是他忘记他?

“那她人呢?在台湾吗?”等她会台湾,有机会还真想见见他的“朋友”,托人家的福,她才能在异乡遇到这么好的贵人。

这男人真的是个好人,本来一张机票及科研打发她回台湾,但她现在真的不想马上回家,就算能追回一千万,被骗婚也是事实,这个打击太大,她需要几天时间沉淀心情,才能想之后该做什么。

她一开口请他让她多留几天,他居然毫不考虑就答应了,住宿、餐费一个字都没提,不过她不会白吃、白住,等她会台湾,一定会想办法全数还他的。

“她消失了。”他淡淡地说。

“嘎?!”

杜雨暄原想再问,但车子已停妥,而且他脸色凝重,似乎不爱谈他“朋友”,她只好闭嘴。

卓文熙带她来到一家华人超市,这里有一般华人常煮的料理食材和蔬果。

“想买什么酒买。”既然她要多住几天,自然需要多买些食材,而要买,当然是买她喜欢吃的。

“哇,这里好有台湾味,好多熟悉的东西!”架上都是一些在台湾相当有名的品牌,她顿时觉得这家超市好有亲切感。

杜雨暄边逛边看,东摸西摸,卓文熙则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生怕她逛到迷路。

“这个是什么?”走在前头的她忽地停下脚步,转头问,却看到有一名超市员工捧着两个大箱子直直走来,似乎没看到他的前头,眼看就要撞上卓文熙的背,她警喊,“小心!”

可,为时已晚,那个大箱子直接撞上卓文熙的背,箱里的泡面掉了满地。

被撞了下,他紧蹙眉,冷着脸回头,她原来以为他会把冒失的店员骂上一顿,但出乎意料,他非但没出口责骂,反倒还蹲下身帮忙收拾。

“先生你没事吧?很抱歉,我应该注意前方有没有人……我来就好。”店员不断道歉,火速弯身接手卓文熙的工作。

“没关系,下次注意点就好。”

任他拉着离开,杜雨暄边逛边偷瞄他,然后赞赏的弯起嘴角。原来,他虽顶着一张冷面孔,其实是个很善良的人,比起陈坤泽浩上太多。

记得有一回她和陈坤泽到便利店买东西,铺货的店员不小心踩到他的脚背,他就大骂特骂,还硬要店员免费送他一拼饮料道歉,当时她被他的骂声吓到,还觉得他的行为很丢脸。

反观卓文熙,方才的他就像一个有礼貌的绅士,即使对方有错在先,也不出恶言,这样的男人才是懂得尊重自己,同时也尊重身边的人。

“你在想什么?”

“没有……”察觉自己心思不在架上的食品,而是在他身上,并且在心里偷偷赞赏他,她脸微红。“欸?有红标米酒耶,我们今晚吃烧酒鸡好吗?”撇开头,瞥见架上的东西,她夸张的像发现新大陆,立即转移了注意力。

“你想吃就买。”

“可是……”拎着红标米酒,她突然尴尬的看着他。“我不会煮耶……”

在她让他看了瞬间变脸的演技后,他是该犒赏她的。

“买吧。”他好笑的看着那张遗憾的小脸。

果然,惊讶与欣喜又回到杜雨暄脸上。“连烧酒鸡你都会煮?!卓先生,你真厉害耶!”她兴匆匆将米酒放进购物车。

两人又买了一些食材和水果,还有零食,才拎着三大袋战利品,高高兴兴回程。

晚上,卓文熙在厨房煮杜雨暄指明要吃的烧酒鸡,她则坐在客厅壁橱前取暖。

他说得对,温哥华是加拿大雨都,明明他们出门购物时太阳已露脸,可等他们进门后没多久,太阳又躲起来了,晚一点,还下了雨。

她不喜欢这种湿湿冷冷的天气,她喜欢太阳高挂空中,喜欢被热情的阳光晒得全身暖烘烘。

原本她想尽一份心力,当他的助手,但当她站在流理台前左看右看,却怎么也下不了手后,就被请了出来。

沮丧的低头,厨艺这部分她真的不行,光是想到要拿到往鸡、鱼身上划,她就先尖叫了。

方才,见他利落的处理食材,她才想到自己压根不会煮菜,陈坤泽也从没做菜个她吃过,或许他也不会,那如果他没骗婚,她真的和他在温哥华共组家庭,光是煮三餐就是个大问题,她怎么从来没想过?

一心想逃离那个没温暖的家,却没考虑另组一个家庭会遇到的难题,她果然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察觉自己眉心紧皱,杜雨暄急忙甩掉不开心,让自己静下来,不再去想陈坤泽和骗婚的事。

她能感觉到卓文熙很用心在帮助她,不只是物质上,还有心灵上,总能感受到他不希望她沉浸在悲伤的情绪里,而自己对他,也似乎比一般人要来得亲近,说不上来那种感觉,但她真的觉得他们就像是老朋友一样,相处得很自然……

头有点痛,她不要再想这个问题了,就当……当他和她前世是熟识的,所以才会对似曾相识吧。

随手拿起搁在矮几上,像是记事本的本子,摊开的那一页,上头写着几年前很红的一首歌词——

你说二十八度C的月光适合谈恋爱

二十八度C的月光下你的笑容最甜美

她轻哼起这首歌的旋律。

这首歌,她只听过一次就会唱,而且每天都哼,几个大学同学都笑称这是她的主打歌。

她也真的这么想过,这歌词就像是为她量身打造一般,每一句似乎都在写她,当时她就觉得这首歌无比熟悉,之前一定在哪里听过,可是写这首歌的[黑夜骑士]是个词曲新人,她不可能听过他先前的作品。

那阵子,学业和家庭压得她喘不过气,这首歌,帮她解除了不少压力。

此刻,看到他在笔记本上写的这两行歌词,那笔迹莫名令她有股熟悉到发麻的感觉……

砰!

厨房锅盖掉落的声音吓了她一大跳,她倏地将笔记本放回原处。

笔记本也是私密物,方才她的行为算是‘偷看’,如果卓先生知道,可能会不高兴的。

“没吓到你吧?刚才锅盖不小心掉下去了。”卓文熙自厨房端出一锅香喷喷的烧洒鸡,“这里暖和,我们就在这里吃。”

“好。”她心虚一笑,旋即被酒香吸引。“好香,你的厨艺真的很好耶!”

“等你吃过再称赞也不迟。”踅回厨房,拿了两副碗筷出来,他体贴的帮她盛了一碗。“来,给你,小心烫。”

“谢谢。”用力吸着锅里飘出的香气,她满足地笑。“我好久没吃到么香的烧酒鸡了。”

“你家不是有厨师吗?厨师应该会煮。”

“我家以前是有厨师没错,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你爸是台商,家里的经济应该不错。”不想和她纳闷的眼神相对,低眼,他迳自吃起来。

她点头,没觉得不对,“我读高中时,家里是有厨师没错,可是上大学后,我和姐姐都不在家,妈妈有时候也会跟爸爸去大陆,除了一个打扫的阿姨外,家里没其他人,妈妈就请厨师离开。”

“来温哥华前,你应该是住家里吧,那三餐呢?”

“都在外面吃。”

“为什么不请厨师?你母亲和姐姐加上你,三个人都要吃饭,不是吗?”

“妈妈和姐姐常常不在家,我一个人随便吃吃就饱了。”先喝一口汤,久违的好汤头润口,幸福的感动又涌上。“我记得两年前我在外头吃过一次烧酒鸡,可是味道没有你煮的这么好。”

“你喜欢的话,多吃点。”

“嗯。”夹了一块鸡肉吃,又喝了一口汤,全身暖呼呼,她的笑容像晒到艳阳一般,灿烂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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