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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

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

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

——刘方平

元月十七,狂欢上元节的最后一日。

廉欺世待在雷府最偏僻的别院里,数星星,看月亮,想像外头有多热闹,想着前两天她几乎不算是好好的狂欢过——如果喝醉酒,胡里胡涂和男人有染不算的话。

她好想出去赏灯。

大存福寺人潮太多了,平康坊则是诱惑太多,原本她想最后一日即使稍远了些,也要去昊天观赏灯,但是雷观月说了,除非有严长风的作陪,否则她不能一个人离开雷府。

原来这就是白吃白喝白住必须付出的代价,她似乎比想像中还要受到更多限制。例如不能任意和人联络,尤其是男人;不能单独会面另一个人,尤其是男人;不能私下与人来往,尤其是男人……诸如此类“尤其是男人”的规范。

给不知情的人听到了,恐怕会以为做丈夫的有多担心妻子红杏出墙。

“唉,麻烦了……”她喜欢轻松的生活没错,但被束缚的话可是敬谢不敏。

“笙歌姑娘,晚膳准备好了,请移驾到正厅用膳。”严长风适时出现,打断她的思绪。

廉欺世猛地回神,惊觉自己从下午坐到傍晚,杵在窗边一动也没动过,脑子里想着该不该继续这样舒服却不自由的生活,而这不过是她新生活开始的第一天而己。

“呼,真是太可怕了……”扬手挥抹不存在的冷汗,她满是惊吓地低喃。

“怎么了?”

抬起震惊错愕的鹅蛋脸,廉欺世战战兢兢呢喃:“我竟然坐着发愣一整个下午,真是太可怕了……”

她偶尔喜欢忙里偷闲神游太虚充当休息,可还未有发愣一整个下午的纪录。

安逸使人堕落。

廉欺世步伐匆促的和严长风来到正厅,雷观月正好吃完,准备离开。

“你怎么了?”没打算和她一起用膳,等到快吃完才让严长风去叫她过来的雷观月,不经意瞥了她一眼,发现她一脸惊愕,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

“喔,是你啊。”廉欺世漫不经心的扫了他一眼,仿佛直到现在才发现他的存在。

有没有捕错?是他这个主人想要忽视她,怎么反被忽视?

雷观月立刻打消离开的念头,重新坐下,并等着她一脸忧心忡忡地落坐。

“没睡好?”他不带感情地问。

廉欺世似乎没想过他也会有这种关心人的时候,愣了一下才回答。“不会呀,这里很安静,我一觉到过午才醒来。”

若不是,她还真有胆量,竟敢摆脸色给主人看。

“那么你一副见到鬼的表情是怎样?”雷观月边说,边下意识将手收进宽大的衣袖中。这么做并不能完全遮掩他过于苍白、且布满大大小小形状不同的淡斑的皮肤,却是一种习惯多年的自然反应。

他不害怕别人的指指点点,是讨厌异样的眼光,同时不自觉地会对在背后的窃窃私语,或者别人的低声谈论反感,认为他们是在谈论他的外貌。

纵然她装做一点都不在意也是一样。猛然见到,没有人不会被他的相貌给吓到。

眉心逐渐蹙起,他又把交叠在桌上的手收到桌下,放在双腿上,没发现自己正暴露出自卑感。

“我今天——”没有察觉这点的廉欺世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议,“发愣了一整个下午,而且很有可能连姿势都没变过。”说着,她扭扭脖子,转转头,放松紧绷的经络。

正努力排除心里不自在的雷观月,听见她的话后,很静很静,仿佛连呼吸都停止了,未几,徐徐抬眸,迎向她。

“只是这样?”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知道你一定认为我太大惊小怪,可是仔细想想,一个人坐着一动也不动那么久的时间,简直跟尸体没两样,我强烈怀疑要不要继续待下去,虽然白吃白喝又有钱拿的确让我很心动!”廉欺世一席话说得正气凛然,完全没有好逸恶劳的自觉。

有哪个人敢在他的面前,不讳言自己对开出的条件很心动?尤其还是个女人?

雷观月怀疑她若非深谙使人放下戒心的方法,就是太过直率诚实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想毁约?”不知怎地,她似乎当真不把他诡异的外貌当一回事的这点,使他重新蓉自在。

“从元日一直到月晦,哪里不是浓浓的年节气氛?我只是认为应该出去逛一逛,免得在屋里闷出病来。”想来她不曾在屋子里待上这么久的时间,除非是替人看病。

“今天不过是第一天,你又睡到中午才醒来,不到半天的时间,就能让你闷出病?”那么他这个终年四季有大半日子都在家的人该怎么办?

“正因为我睡到中午才醒来才更可怕!从我醒来吃过午膳后,跑去找你说要上街晃一晃,你却搬出那些什么‘尤其是男人’的规定吓唬我之后,我就一直一直一直一直坐在窗边发呆,直到刚刚严兄来叫我用晚膳,我才发现浪费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在当尸体,这真的是很可怕的事!”廉欺世一手握着筷子,一手端着碗,连珠炮般说了一长串话。

“所以?”红铜色的眼睛先是微眯,然后缓缓瞠起,雷观月完全没有被她激动的语气感染,依旧冷静自持。

“让我出去看个花灯吧。”她轻快地要求。

雷观月原以为在那义愤填鹰的辩论之后,她会用激烈的情绪争取出门的自由,却得到她愉快的笑靥,好似……他已经答应了。

说来,她从被带回雷府后,便表现出一副逮到机会随时准备逃跑的模样,只是倒也没真的逃跑过,对于他订下的规定,也算是全盘遵守,否则不会询问他的意思。

她不会大声喝斥,把人当傻瓜地奚落讥嘲,不过会认真说明自己认为不对的地方,这点和他以前碰过的认为撒娇撒泼就能随心所欲的女人不同。

而他还不到不明理的地步。

“去问长风,如果他有时间陪你去,我没意见。”他展现出自己的泱泱气度。

“如呆爷肯多请几个长工的话,我会很有时间。”严长风想也不想,立刻拒绝。

“亲随兼任总管,同时也是你的专属厨子,专属杂役,专属护院,专属镙师,专属婢女,专属园丁,专属跑腿,必要时还得身兼伴游和杂耍艺人……我知道严兄非常忙碌。”廉欺世搬出今天才从严长风那儿听来的一长串吓死人的头衔,“再说我都这么大个人了,不会走丢的,自己一个人出门很安全。”

笑话,她以为他只是担心她的安全吗?

“没人陪你就不能出去。”说穿了,他不放心让她出去勾引男人。

“嗯……”廉欺世伸出两指掐眉深思着,沉吟半响才提出折衷办法,“不然,你跟我去?”

“爷和笙歌姑娘到坊里走走,也好。”严长风的附和完全是为了自己。

元月都过了一半了,身为杂役,雷府的大扫除到现在还没做完,昨天又因为主子的命令,他不得不先去打扫离雷观月房间最远,原本也不需要打扫的别院。

把主子赶出去,他的工作量肯定能减少许多。

雷观月慢慢地抬起眉峰,“为什么累了两天了,我还得陪你去赏灯?”

“延寿坊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的花灯我没看过,尽尽地主之谊,我想你不会小气拒绝。”

“如果我度量就这么小呢?”他慢吞吞地反问。

“不然我们在附近走一走嘛!”廉欺世退而求其次的说。

“爷若离开,属下也会轻松点。”连严长风都决定倒戈。

雷观月只是闷不吭声地瞪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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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猜想自己其实很容易被说服。

上元节的第一天,在严长风的几句建议之下,他到了平康坊赏灯;第二天,为了找到那个和他有露水姻缘的女人,又到了平康坊,结呆却是在大存福寺意外找到她;第三天,也就是今天,又被说服出来散步。

雷观月一身出门必备的装扮,双手轻轻交叠在腹部,姿态优雅地行走着,同时不着痕迹观察身旁的廉欺世。

生性随兴自在,不像寻常女子一样梳成高高的发髻,她只是简单的绑了两条宽松发辫,上半身着比天空蓝更蓝些的染色绫,下半身的长裙则是由粉蓝到蓝紫的渐层染色绫,并在肩颈四周围绕着一条墨绿色的画帛,烘托她那双如小动物般纯洁无害的黑眼,整个人看起来更加没有杀伤力。

跟强烈的个性表现出来的一样。廉欺世连走路的步伐都很有自己的味道。

他刻意执了人烟稀少的巷曲钻,她似乎一点也不以为意,唇畔含着隐隐笑痕,随时用亮晶晶的眸子留意周遭事物。

“延寿坊比较安静,是不是这里的人都很害羞?”她突然回过头,对上他的视线,漾开了唇,笑问。

窄巷里没有特殊的花灯,仅有家家户户都挂上一个个大红色的灯笼,远方还能听见不知是坊内还是坊外的歌乐声,让这条窄巷散发出一种狂欢后的宁静安逸感。

“如果不喜欢,可以马上回去。”雷观月总有办法硬扭曲别人的意思。

廉欺世愉快地耸耸肩,“不会啊,这里非常适合散步,今天还算是上元节,要找到如此静谧的地方真不容易。”

“你不是喜欢热闹?”他忍不住问。

“是一直待在屋子里安静得怪可怕而己。”廉欺世皱了皱鼻子,一脸反感。

他突然发现她的五官非常灵活。

除了那双小动物般圆润的黑眸能够传达出她的思绪感觉外,几乎是她想要的表情,都能轻易表现出来。

——真是不可思议。

廉欺世拢紧围绕在脖子上的画帛,阻挡春寒料峭的冷风,继续说。“其实热闹或安静都好,最主要是有事可做。我确实满享受在工作时逮到机会发发小呆那种忙里偷闲的感觉,要是什么都不做光发呆,可很无聊……啊,那边有只猫,我们跟着它走,好不好?”

她虽用了问句,坚定的步伐却没有商量的余地。

雷观月默不作声,跟了过去,随即注意到那是只“白蹄”的黑猫。

无论猫狗,生有和毛皮颜色不同的“白色脚掌”,向来被视为不祥的征兆,几乎出生便注定会被弃养。

不祥的征兆,像他一样。

“啊,它转弯了,快点快点!”廉欺世注意到白蹄黑猫消失在巷口,忙不迭地招手,要雷观月跟上。

“那是白蹄。”他用一种冷眼旁观的姿态说。

她回过头来,沉默了一下,接着露出赞赏的笑容,“想不到你这么快就帮它让名字了!白蹄,真适合它。”

适合?这是故意影射什么吗?

有种人出生时就有不能见光的白皮肤,发色极淡,偶尔也会有眼珠子像他这样是红色的,这类人被称为“白子”。他并非天生如此,可同样畏光,发色肤色眸色和旁人不同,于是也常被人戏称白子。

白子之意,说穿了和白蹄并无两样,都是不祥的存在。

“白蹄,白蹄,你去哪儿啦?”廉欺世马上用这个新名字呼唤那只黑猫。

雷观月伫立在原地不动。

“白蹄不是名字,是不祥的象征。”他的声音有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阴晦。

“嗯……那么实际上真的是吗?”她到处找白蹄黑猫,同时朝他扔出心里的疑问。“因为好事者多言,才把白蹄当作是一种不祥的存在,即使是三国时代,刘公骑了白蹄马命丧白帝城,真的全是马的关系吗?”

“就是因为他不听劝,坚持骑白蹄马,才会命丧白帝城。”他说着世人知道的传说,却没有解释两者间的原因。

“所以跟马到底有什么关系嘛?马摔倒了?还是把刘公甩下马背?就算如此,不是白蹄的马也会有出这种岔子的时候吧!我看不出来跟马有什么关系。”找不到白蹄黑猫,廉欺世回到他面前,认真的分析给他听。

其实白蹄、白子是不是不祥,被这么戏称的他最渭楚,只是不能接受有个人毫无道理的否定,不问利益便替他说出那些疑问,如同他心里不断为自己辩解的声音。

而他,为何这么迟才遇见这样的人?

“……你不相信有不祥之物这类的传闻?”他的嗓音有些沙哑。

廉欺世用手压住随着夜风吹拂而飘飞的几绺发丝。嘴角的笑添了抹和平的味道。

“我相信传说,也相信人们口中的无稽之谈,不过前提是不能让我有所疑虑。如果带着怀疑的话,就不算相信了。所以你只要能消除我的疑虑,证明白蹄真的和不祥有所关联,我会相信。”

他能证明吗?

不,永远也不可能办到,因为他没有招来灾厄不祥的能力啊!

如果没戴面具的话,廉欺世一定会瞧见他现在的表情充满了惊讶和喜悦的矛盾,混合出一种怪异却直率的神色。

原来,他一直在等着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人。

“如呆真的能带来不祥之兆的话,或许好一点。”雷观月低喃。

“啊,我懂我懂,要当坏人就当真正让人害怕的,不然很失败,是这个意思吧。”廉欺世暖昧地推了推他,一副她了解的脸色。

雷观月高深英测的睨了她一眼,“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哈哈,我们去找白蹄吧。”她指着前方,挂满了各色珠珠串串的手,一动,随即响起玉石碰撞的渭脆声响。她另一只手在袖子里摸紊着。

“找到了9好我有带出来。”她很开心地拿出一个小绣袋。

“什么东西?”

“橘子皮。”打开袋口,她挑出一片橘子皮,往嘴里塞。

“不吃果肉反吃皮?”雷观月的声音有着嫌恶。

“不不,果肉已经吃完啦,剩下的橘子皮也能拿来吃,你不知道吗?橘子皮可以拿来风干用蜜酿,等到春天的时候就能吃,很好吃的。”她一边咬,一边拿了一块要给他。

雷观月没有伸手去拿。

“如果你是怕被人看的话,这里没人,拿下面具和帽子吧,光看我都觉得闷了。”

雷观月拒绝做出吃橘子皮的蠢事,但对她的提议倒是起了犹豫。

雷府附近的土地和房子几乎都是他的,原因不难猜想是和他自身有关。所以在这附近散步,不太可能遇上路人,但他的不安感作祟,才会做这身打扮。

何况他不能预测会被她带往哪里。

“不了,这样就好。”他拒绝。

廉欺世耸耸肩,继续往前走,在下一个转角看见白蹄黑猫趴在墙上摇着尾巴睡觉。

“死巷了,往回走吧。”雷观月完全没有停留的意思。

她想了想,轻唤了声。“白蹄。”

黑猫没有理会。

“好吧,我确实和动物很不投缘。”试过后,她便不再坚持,乖乖走出死巷。

“是名字的关系。”

廉欺世又浮现思索的神色,“你是指它另外有别的名字?这也不无可能……以前我家有头大黄牛,我叫它荷花,我娘说它是秀秀,我爹喊它黄妹。我想白蹄只是需要时间适应它的新名字。”

“也许它根本不喜欢这个名字。”他挖苦着。

“你怎么如此不看好自己取的名字啊?取名字是要用爱去取的啊。”半侧过螓首,她笑眯了眼,拍拍左胸睨。

有那么一瞬问,他以为听见那颗不争气的心,跳动的声音。

因为来得太突然,消失得急促,还没来得及感觉就无影无踪。雷观月伸手探向左胸口,猜想虚弱的身子是不是又在和他这个主人抗议。

“怎么了?”察觉他驻足停留,廉欺世又走了回来,“想要用充满爱的声音呼唤白蹄吗?”

雷观月没有答腔,右手用力贴紧左胸口,寻找微弱的心跳。

偶尔他会觉得这颗心实在太不争气,常常令他怀疑自己是否活着。好不容易找到心跳后,他才松了口气。

“没事了。”

嗯,这三个字的意思是“之前有事”。廉欺世忖度着,见他没有要说的意思,也不打算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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