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1)
这晚并没有睡好。廖思危躺在床上时,一直留心着楼梯的动静,苏醒之就在顶楼的宿舍,如果她回来了,自己一定能听见那特有的脚步声。
到天色放亮,走廊都始终保持着安安静静的状态,实在抵不住睡意侵袭的廖思危这才合眼入梦,但是没睡多久就被电话叫起来,去学生会报到。一进门,苏醒之像完全没事的人一样,斜靠在桌旁表情懒散地听着每个人上来汇报。
轮到她时,廖思危完全不知道该汇报些什么东西,苏醒之瞄她一眼,笑着分配一个当场要她命的任务就把她打发走,“文艺部长?看你很有办晚会的天分,圣诞节舞会各方面的事情就交给你负责了。”
这个指令让廖思危指望学生会把她请出去的想法彻底泡汤。
不过,不知为什么,最近她想离开学生会的愿望不那么强烈了,只不过才两个星期而已。也许是苏醒之的加入架空了曹杰的实权,再也许——能够有一条自己运行的轨道,不必老是思考博斯那边的事情,才是廖思危真正感到放松的原因。
借着筹备圣诞晚会的名义,吃喝党的几次聚会她都没去参加,也很少做菜带过去犒劳那群人,廖思危想他们该不会认为她进了学生会就自以为是,忘乎所以了吧。但即使他们对自己有这样的看法又有什么不对呢。
因为苏醒之的突然袭击,好多人的生活都乱了方寸。对她,廖思危不能不说是充满了羡慕的,胆识过人,又不拖泥带水,这种人永远站在自己的另一个极端,除了嫉妒和观望,没有成为其的可能。
就像博斯总是喜欢待在吃喝党那间小破房子里一样,廖思危开始习惯待在学生会自己那张小桌子旁了。
她还没有开始正大光明地谈恋爱,没有什么时间方面的投资。话说回来,以她这样的性格,即使有了男朋友,也还是会经常待在工作学习场所。
对于拿时间或者金钱来谈一场恋爱这种行为,她虽然是羡慕,但总觉得虚浮,像做梦一样,一睁眼就可能面临分手的现实。
“廖思危,你还不走啊?”
廖思危看看周围,只剩两个人,其中一个正在和她打招呼。
“我没什么事,多坐会。”
“那你记得关灯关门。”另一个人披上大衣,很奇怪地看看她,怎么会有人喜欢待在这?酒吧、咖啡店、网吧甚至寝室,哪里不比这里强?
屋子里只剩她一人。
有点冷清,但是并不无聊。可以打开电脑听音乐,也可以看收费电影,或者聊天。她打算看几部电影,然后回寝室睡觉。
进入影视基地的页面后,她没怎么犹豫就选择了喜剧片。廖思危喜欢喜剧片的原因就是想笑一笑,哪怕只是讥笑那片子的肤浅也好。人没必要总是那么深沉,会疯的,至少她这样的小人物会疯。
喜剧片里她最喜欢周星驰,理由更简单,他老是演拯救世界的小人物呀。
电影开始没几分钟廖思危就笑得“呵呵呵”的,心里很轻松。说真的,她挺喜欢那种套路,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机令大人物们措手不及,阴差阳错间徐混登堂入室,一边闹笑话一边办大事。
苏灿(周星驰饰)朝同台竞技的对手严肃地做鬼脸,廖思危哈哈大笑,像六岁孝看到大人打嗝一样兴奋。
一部电影结束,九点多了。廖思危等缓冲的时候抓紧时间去泡了一杯辛拉面,回来坐下后无意中看到右下角的QQ头像在闪。
她放下杯子,打开一看,“还在学生会?”
廖思危回它“嗯”,一个字,连标点符号都没有。
她并不是忙得没工夫多打几个字,但是对方是博斯,如果说苏醒之没有出现,自己从来没听到过那晚他喝醉后的胡言乱语,即使只被他当做朋友、妹妹,她都会勤快地往那间小破屋子跑,送菜送水果,跟他们去胡吃海喝。
但现在不同以往。她有家教,懂得人要有自知之明,懂得收敛。
那QQ头像又闪起来,“就你一个人?”
廖思危咬断吸在嘴里的面条,犹豫下,依旧是一个“嗯”。
“事很多?还要做多久?”
廖思危回答:“快了。”然后加上一句,“我去工作,拜拜。”就关了QQ。
看完两部电影,廖思危已经觉得乏味了。她退出登陆界面,想打个电话回家问问父母的近况,但时间已经不早,犹豫片刻还是放下话筒。
还是回寝室吧,把那一大堆衣服洗了,也就差不多困了。
忽然,外面的门“咯吱”响了一声。
廖思危停下来,凝神细听。只亮着一盏灯的房间,显得格外寂静。
“咯吱”,又是一声,从外间传来,门把手转动的声音。
廖思危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莫非前几天一个楼层的同学说有变态白天躲在女厕所里偷窥、晚上袭击夜归女生的事是真的?
她四下环顾,看到用来夹报纸的木条,以及上面大大的铁夹,她取下报纸拿了木条,朝外间走去。
把手的转动声停止了,门被敲了几下,“小廖,你在里面吗?”
廖思危的心落回了胸腔里,她走过去开了门。看到博斯脸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意识到他的来访是在一个尴尬的时间段。
“有事吗?”廖思危把木条藏到身后,“你们又要去吃大排档?我明天要交的功课还没写……”
“事情做完了就收拾一下,我送你回去。”
“你来,就是为了送我回去?”廖思危正走到里间去放木条夹子,闻言有些吃惊地回头。
博斯“啊”了一声,脸上并没什么笑容,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他看见廖思危的表情,就像不明白她意思似的,轻描淡写地举起手上的塑料袋子,“对了,有宵夜,先吃吧。”
廖思危还在愣着,把袋子放在休息间的博斯见状,没费什么力气地拿走她手上的木条,走到里间去整理报纸。
不知所措的廖思危只好坐在休息间里,打开袋子,捧出一碗方便装的鸭血粉丝。
鸭血粉丝在夜间的大排档十分常见又便宜,两块钱便是大大的一碗,在这个城市里深受昼伏夜出型人物的喜爱。
这种平民食物居然也会出现在贵族学校附近的地盘上,廖思危有点吃惊,“这附近有卖这个的吗,我怎么不记得,你在哪里买的啊?”
“香区。”博斯补充说,“我稍微去了远一点的地方,那家比较正宗,本来还可以买小笼包,但是回来就冷了,所以作罢。”
“我也会做这种鸭血粉丝,而且味道不输给香区的专卖店。”廖思危颇有些自豪地吸了一口,比泡面好吃——她突然想起自己桌上吃了一半的泡面,“哎哎,我还有面没吃完呢!”
“这个?”博斯手上正拿着一个纸杯,没等廖思危点头就把它抛出了窗外。
“你怎么给丢了!”廖思危大惊失色,“要丢也丢垃圾筒啊,要是楼底下有人怎么办?”
“算他倒霉。”博斯说,“我的环境意识是差点,行了,下次会记得改进。”
换成廖思危也觉得自己肯定会舍泡面而就粉丝,但她至少会把泡面的汤喝干净再扔掉,免得隔天倒垃圾的人看见结了一层油垢的汤汁会犯恶心。
“你怎么不吃?别告诉我你吃过了。”
博斯笑了,“我赶到那里的时候店门已经关了一半,我挤进去买了最后一碗。”
“你肯定耍流氓,不卖就不走吧?”廖思危也笑了,顿时觉得这么一碗粉丝特别可口。
“你喜欢吃就好。”博斯说,“有很多人不喜欢鸭肠鸭血鸭肝什么的,要是你不喜欢吃,就便宜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