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庸医?”小七子听见这两字脸色大变,之前他再怎么不礼貌,他都可以当他是发大少爷脾气,但当而指击橙藜姐是庸医,那就太过分了。
“别激动,小七子。”花橙藜注意到小七子的反应,要他稍安勿操,没什么大不了。
“蒲公子,你之所以喝了一口丹参酒便倒下,问题不在于药方,而是在酒。”不要搞错。
“啊,酒……酒?”蒲砚卿的反应仿佛头一次听到酒这种东西。
“嗯。”花橙藜点头。“看样子你是一滴酒都不能沾,以后只能用传统的煎药来帮你作治疗。”可惜他不能喝洒,不然药酒的效力比较强,可以缩短治愈时间。
花橙藜一边跟蒲砚卿解释,一边拿出毛笔和磨好的墨水,蘸墨在空白的纸上写下:不能喝酒四个大字,提醒自己下回得小心点儿,别在他的食物里头加酒。
“那是酒吗?”蒲砚卿看她写下这四个字很自然地发问,一旁的小六子和小七子大吃一惊,用疑惑的眼神看着蒲砚卿。
“你不知道你喝的是酒?”小六子不可思议地问蒲砚卿,直到此时蒲砚卿才发现自己无意中露了馅,活到这把年纪,没喝过酒的男人全天下大概找不到第二个。
“我当然知道我喝的是酒。”为了面子,他硬是扯谎。“我只是很久没喝酒,有些忘记味道而已。”
“哦,原来如此!”小六子和小七子异口同声喊道,这位大少爷也真有趣,明明就没喝过酒还硬要逞强。
可能是他们促狭的表情过于明显,就算想藏也藏不住,蒲砚卿不禁脸红。
“罗唆,我干嘛要向你们解释啊?”他摆明恼羞成怒,小六子和小七子则是拚命点头说是,问题他们的表情一看就不是。
“哼!”他反正和他们有理讲不通,干脆掉地头不理会小六子和小七子,谁知道刚好看见花格黎正振笔疾书,不晓得在写些什么。
“你在干嘛?”一直写个不停。
“做记录。”花橙藜回道。“从现在开始,我要把你的一举一动记录下来详加观察,才知道如何使你的身体更好。”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他这么用心,过去他爹请的那些大夫,不是随便敷衍交差了事就是阳奉阴违,从来没有人真正关心他的死活。
蒲砚卿说不出有多感动,但他对花橙藜的感激一定全尽在眼底,因为她只消瞄一眼他带雾气的眼睛,就动笔写下:容易多愁善感,并且还念出声。
多愁善感,是啊!他的确很容易多愁善感,有时连他自己都受不了——
“谁容易多愁善感,你这个女人不要乱写!”察觉到她做了什么好事,蒲砚卿的脸迅速胀红,大声跟花橙藜抗议。
“那要用说的吗?”花橙藜假装不解。“你比较喜欢我说出来,不喜欢我用写的?”
她接若又在白纸写上:喜欢直来直住,不喜欢绕圈子,差点没把蒲砚卿气死。
“你这个女人在胡说些什么?”她不是已经念出来了吗?还假好心问他的意见。
花橙藜放下笔纸专注地看着他的脸,蒲砚卿被瞧得满脸通红,眼看着又要发飙。
“你的气色好多了呢,脸颊也比较红润。”看来她的激特法还挺有效的,他光生气就可以恢复血色。
“真、真的吗?”蒲砚卿没想到她竟会夸赞他的脸色红润,他一武都被说脸色苍白像个死人,只是大家只敢在背后讲,不敢当而取笑他。但是这些在仆人之间流转的耳语他统统知道,只是隐忍不发作,所以他的脾气才会这么差。
“当然是真的。”花橙藜笑得像仙子,蒲砚卿照例看排心脏怦怦跳,脸色更加红润。
“看你精神这么好,咱们可以开始问诊了。”比她预计还快呢!
“问诊?”
“我必须先了解你身体日前的情况.才能对症下药。”虽然他爹的拜帖写得洋洋洒洒,但总抓不到重点,还是得亲自问过才行。
“我没病,用不着医治。”他大少爷最讨厌被当成病人对待,虽然他其实全身都是病。
“对对对,你没病,是我鸡婆。”随他怎么说。“我想关心你的身子,你就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花橙藜这是在找台阶给蒲砚卿下,他也知道她是为他好,可身为男人的自尊总是……算了,他还是依她好了,他的小腿又开始疼了。
“哼,就给你一次机会好了。”反正他也走不了,要问什么随便她啦!
“谢谢蒲公子。”花橙藜一脸正经地跟蒲砚卿道谢,小六子和小七子则是笑到快翻过去,生眼睛没见过脾气像他一样拗的人,明明需要人关心,还装出一副施恩的模样,是想要骗谁啊?
小六子和小七子开始对蒲砚卿产生好感,他虽然任性,却很单纯,比之前来暂住的那些富家公子哥儿好应付多了。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忍不住想笑,也不客气的笑出声。
“你要问什么就赶快问,不要拖拖拉拉。”蒲砚卿的脸更红了,这个小镇的人不晓得什么叫做礼貌吗?居然当着他的而取笑他。
“好,那我要开始问诊了。”花橙藜拿起毛笔重新蘸墨,将问诊结果写下来。
“首先,你会不会经常头痛?”她一问就问到重点,蒲砚卿顿了一下,略微迟疑地回答。
“会。”可恶,她也太会问了吧!他确实经常头痛。
“怎么个痛法?”
怎么个痛法?
“唔,前、前额……”
“好,前额痛。”她写下。
“你会不会常常丢三落四、忘东忘西?”前额痛是胃经的病,属于湿气过重引起的病,可能是他居住的地方太潮湿,才会引起这种病。
“丢三落四,忘东忘西?”可恶,怎么又被她猜对了。“我是偶尔会忘记东西放在哪里,但是每个人都有健忘的时候,难道你就不会?”
“嗯嗯嗯,你说得对,你会健忘……”她一边点头一边写下:健忘,差点没把蒲砚卿气到吐血。
“我说,这是人伙儿都会有的小毛病,你这个女人到底有没有在听人家说话啊?”他都解释排这么清楚了,还写!
“有啊,我这不是在听了吗?”健忘是阳气虚弱的病,阳气不能随膀眺经入脑,导致经常丢三落四,换句话说,他得多锻炼一下脚力,膀胱经才会顺畅。
“有听就好。”这种人家都会有的小毛病也赖在他身上,你说气不气人?
好,接下来——
“你吃东西喜欢重口味,还是喜欢吃清淡一点儿的?”胃和头都有毛病,此外膀眺经也不太灵光……
“我比较喜欢吃重口味的食物,尤其喜欢吃咸和吃辣。”
“我知道了”果然。“你喜欢吃重口味的食物。”辛走气,咸走血。吃太多辣会耗气,吃太咸对血不好,元气藏肾,而肾入咸味,所以他的肾恐怕也不怎么健康。
“再来,你会作梦吗?”脑、胃、肾皆有毛病,他的问题还真不少。
“作梦?”怎么跳这么快?“呃,会作一些……”
“我记下了,你很会作梦。”魂是肝的神明,魄足肺的神明,作梦是魂魄飞扬之兆,代表他的肝、肺功能都不佳,所以才会容易作梦。
嗯嗯嗯,先前的脑、胃、肾,加上肝和肺,如果再把脉管炎算进来,他还当真是从头到脚都有毛病。
太好了,好久没遇见身体状况这么糟的病人,她的手都痒起来。
“喂,你到底问完了没有?”被问到不耐烦,蒲砚卿生气的抗议,净问他一些无聊的问题。
“还没问完。”花橙藜俞快地收起笔和纸。“不过今天暂时就问到这里,改天等你精神更好一点儿,咱们再继续。”
大丰收,她得开始拟定一套计划好好帮他医病,想来就令人兴奋。
“我的身体是不是没有什么毛病?”他瞧她这么高兴,心想自己大概无大碍,没想到正好相反。
“不,你从头到脚都是病。”她很满意。
“什么?”他听得眼珠子快掉下来。“我从头到脚都是病,你还这么高兴?”她根本不是什么天使,而是女魔头。
“就是因为你全身都是病,我才会答应收留你啊!”太好了,她终于有机会拟定全套计划,就从明天开始实行!
“你你你……”蒲砚卿已经气到不会说话,一根手指了指她半天还放不下来,可见他有多愤怒。
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蒲公子。”
就在他考虑该不该拿手指把她戳出几个洞之际,花橙藜突然用双手覆住他的手,吓了他一大跳。
“干、干什么?”不期然包覆他的温暖,引发他强烈的心跳,蒲砚卿的脸又红起来,口干舌操地看着花橙藜绝美的脸庞,朝他一寸寸接近。
“让咱们一起合作,打败纠缠你的病魔,你说好不好?”她诚恳的表情,任谁都抵挡不住,这一刻她又是天使。
“好……好,我会跟你合作,一起打败病魔。”她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人,连西洋画里的天使都及不上她的一半,尤其是她的笑容,简直是美呆了……
“就这么说定。”得到满意的答案,花橙藜重重地点头,松开他的手收拾好笔墨走人,顺便还把小六子和小七子两位大汉一起带走。
从头到尾,蒲砚卿就像中邪一样,迷失在花橙藜绝美的容颜中,非得等到人去楼空才会清醒。
好,就这么说定……
蒲砚卿在心中默默跟花橙藜约定,约着约着,突然想起来他之前才刚发誓,绝不会跟她合作,怎么她一对他笑他就忘了?
可恶!
“谁要跟你合作?你给我回来!”他大少爷亡羊补牢,在空无一人的厢厉里大吵大闹,问题是没人理他,只有白白浪费力气。
“烦死人了,怎么会这样?”他懊恼到抓头发泄恨,可惜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