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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破城

知道端裕王的计划之后,我被以保护之名软禁了,数十名士兵日夜守在营账外面,以防万一。

阿朔很忙,忙着行军布阵,忙着在大辽调上新兵时,领先攻下鄂图城。

我不知道他会如何对付裕王爷,但他胸有成竹的态度让我明白,这种事不劳我替他挂心。

镇日无事可做,闲来无事,我便在营账里揉馒头,想研发新口味,嘉惠离家背井的大军。但我还是不适合做厨事,蒸出来的馒头咸得难以下咽。

约莫人类都是在艰困中才会激发出新灵感,就在我咬下第一口馒头同时,灵光闪过,攻城计划在我脑袋里面成形,我乐得差点儿尖叫,抓了馒头就要往外冲。

但阿朔比我更先一步进来,他看着我身上东一落、西一片的白面粉,皱了眉头,笑问:“做馒头有这么好玩?”

我凑到他面前,把手举高,手里握住被我咬过一口的咸馒头,问:“要不要捧场?”

他想也不想,当口咬下,嚼两下,表情古怪得让人发笑。

“不可以吐出来喔!”我把手堵在他的嘴巴上,他的胡子刺刺的,刷得我的掌心发痒,让我忍不住咯咯轻笑。

他抓下我的手,坐到椅子上,顺势把我拉坐到他膝间。“为什么?”

我靠在他胸前,把玩着手里的馒头,捏捏压压,压出一块硬石头。“这是一个习俗。”

“哪里的习俗,要人吃这种咸得难以下咽的馒头?”他没明说,表情却写了我在诓他。

“才不是胡扯,你知道刀朗人吗?他们会在婚礼时端出一碗浓盐水,里面泡着两块浸透盐水的面饼,让新娘新郎各吃一块,表示从今以后,两人同甘苦、共患难。”

“真有这种说法?”

“真的,它不是说法,是作法,是婚礼中必有的形式。”

“我懂了。”

他挑挑俊眉,抓起我的手,把被我捏得不成形的咸馒头再咬一口,嚼几下,吞下肚。

“干啥,有那么好吃吗?”我忙把手上的馒头远远扔开,瞪他一眼,再为他倒杯温茶水。

他推开茶水,扣着我的后脑,唇沾上我的,在热烈亲吻之后,我满嘴的咸味儿。

拢起眉头,搞不懂他在做什么,于是我舔舔唇……天9真不是普通咸,吃完桌上那些,恐怕得洗肾。

他笑着把茶杯贴到我嘴边,让我漱掉满口咸后,问:“现在我们是新娘新郎,以后要同甘苦、共患难,谁也离不开谁了,对吗?”

我弄懂他的意思了。傻瓜,我几时没和他同甘苦?不是一知道他有困难,便眼巴巴地快马兼程来到关州?

“嗯。”我用力点头。

“很好,老婆,以后老公说什么都要听,知不知道?”他捧着我的脸问。

“知道,那老婆说的,老公听不听?”我也捧着他的脸问。算他倒霉啰,谁教他爱上的,是不吃亏的现代女人。

“当然听。”

“那老婆要告诉老公,在我们那个年代有个说法,说是学琴的孩子会特别聪明。”双手滑下,落到他的肩膀,抱他成瘾。

“为什么?”他推开我问。

“因为练习琴艺,十根手指头要不停动来动去,手指头越灵活,脑袋就越灵光。所以,人类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是因为我们的手指头能做其他动物做不来的事。”

“很有意思的说法。”

其实,我可以别说这么多废话的,可是我贪看阿朔的表情。每次,当我说着未来的事情时,他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在他身上,我满足了当老师的说话欲。

“人类学家说,人类的始祖也是用四只脚行走的,他们花了好几百万年,才学会直立、用后脚行走。当两只手空出来之后,人类就开始利用双手做许多事情,越训练手越灵巧,慢慢地,人类的智慧就凌驾于其他动物之上。所以我们常骄傲说,双手万能。”

他点点头,问:“所以猿猴的智能也比其他动物高?”

“对啊,科学家对黑猩猩做过测试,它们有六岁孩童的智慧。”

“黑猩猩?猿猴的一种?”

“对。所以,小女子为了国家大事,就开始揉面圈,揉得很用力喔!手酸得不得了……来,乖老公,给老婆揉揉。”从这段开始,就是很明显的鬼扯,用来测验“老公会听老婆的话”这句。

他斜眼看我。

“看在老婆那么尽忠报国份上,不能揉揉啊?”我对他撒娇。

“老公不介意帮老婆揉揉,但是把揉面团和国家大事串在一起,未免太侮辱老公的智慧,我不是黑猩猩,是双手万能的人类。”

瞧,这个阿朔是不是聪明过了头?才听过的话,马上就能应用。

“哪有悔辱!我说的是实实在在的话。”我硬拗。“不是说过了吗?手越动,脑袋越灵活,我就这样揉揉捏捏,把十根手指用个淋漓透澈,破城法子就出笼啦!”

“你想出破城之法?”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可不。”我把馒头推到旁边,也不管面粉沾了满脸,取来白纸,在桌面上摊平。

我很兴奋,若此法能一举攻城、结束这场战争,我就要阿朔陪我回南园,让方煜把我身上的毒解了,在那以后,我们就能真正地“同甘苦、共患难”。

“真的假的?”

“好怪喔,你宁愿相信我的咸馒头,却不相信我的脑袋很管用?”我爱娇地横他一眼。

“先说说计策,再来讨论你的脑袋管不管用。”

他动手替我研墨、镇纸,把吸了墨汁的毛笔递给我,我接下笔杆,他无奈地看着我费力而缓慢的落笔,每一笔都粗细不均。

好不容易,他分辨出我在描绘附近地图之后,再也看不下去,接过笔,三下两下就把图给画好。

“看喔。”我用笔指指图右方。“上回你带我去的那片森林里有一条河,那条是流入鄂图城的河吗?”

“对。”

“可是我看过,它的水流并不急。”

“那里是下游,上游在另一片森林里。”他手指着图左方。

“很好,那我就没想错了。上回穆将军围堵上游,你非常生气,担心河水上涨会淹没军营。如果我们堵的是下游呢?”

他考虑了一下,说:“现在雪水已经融化得差不多,围堵下游,就算真会造成淹水,也不会导致太大灾害。”

“很好。记不记得我说过?我们打不开城门,就让百姓来开门。”

“你打算怎么做?”

“全军先储备好用水,然后,堵住下游造成小水患,并在上游投掷毒物。所有人都要喝水,而这条河供应城里的饮用水,我猜中毒的人不会在少数。”

“然后呢?”

“我们当然不能说中毒,要先假装自己的士兵得了瘟疫,一边敲锣打鼓通知士兵,营中来了神医,快去取药解病。这种说法不会引起辽国怀疑,因为有水患就很容易引发瘟疫。”

“你说敲锣打鼓?这话,是说给城里百姓听的?”

“嗯,如果声音传不过去,就用这个。”我在纸上画了一个大声公,这东西简单又好用,看球赛时,人人都要拿上一个。

“又是新发明?”

“是旧发明,我们那个年代的人想把声音放大,会拿麦克风,音量要多大就调多大。”

“不要再拿你们的科技文明来诱惑我了。说,下一步怎么做?”他竖起双掌,拒绝诱惑。

科技文明?听古人说这种话真奇怪,不过足见他是个很好的学生,如果他能穿越到现代,我想,他会在那里过得很舒适。

“当我们大量散播瘟疫的讯息之后,城里的郎中自会往那方面投药,只是这样做,能解得了毒才怪。所以,在敲锣打鼓之余,我们还要‘好心地’送药物进城给老百姓治病,这药,不能多、不能少,分量大概可以医好城中五分之一的人就行了。”

“怎么送?他们会大开城门、相信我们的一面之词?”他摇头,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不对,用纸鸢送,把药绑在纸鸢上头,待纸鸢飞进城里,立刻剪断线头。如果纸鸢不好用的话,就用孔明灯,不需要做大、做好,只要能把药送进城就行。”

阿朔点头,一个大大的笑容凝在唇上,他懂得我要怎么做了。

“这些药,会让百姓在城里为抢夺先乱上一场,然后……”

“然后就有人替我们大开那两扇讨人厌的城门啦!”我笑盈盈地对上阿朔的眼睛,他的眼底满是赞赏。

“看什么?”我被他的眼光宠出骄傲。

“他看你,因为你总是让他惊艳不已。”

拍拍拍,一阵掌声响起,我们同时转头,发现花美男站在营账门边。

想也不想,我跳下阿朔膝间,冲到他身前,拉起他的双手,从头到脚把他看个仔细。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呀?怎所有好事全聚在一起?咸馒头一定是我的吉祥物。

“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我连声叫嚷道。

才刚听到花美男的笑声,下一秒,我就被阿朔拉回身边。偏头,他脸色很丑,好像我被抓奸在床。

花美男微点头,道:“是啊,我也很想你,想你为什么设计我,让我被四弟恨上好长一段时间。这笔帐,我们恐怕得好好清清。”

“我哪有设计你?”我挠挠头,假装听不懂。

“没有吗?”他语带威胁,要我认下。

好吧,请他替我去跟皇后传话,是有点过分。

“那件事又与你无关,充其量,你不过是个传声筒。阿朔脾气坏乱怪人,是他的教养太差,养不教,父之过,你可以怪皇上、怪皇后、怪乱迁怒的阿朔,就是不能把帐算到我头上。”

花美男无奈摇头,说:“我才说两句,你就还给我一大篇?”

“有理走遍天下嘛!”

“有理?全是歪理!四弟,你听见啰,和亲之事与我无关,错在你把这丫头惯坏了。”

“让三哥见笑了。”阿朔说。

“有了幼沂的好法子,攻下鄂图城应是指日可待。”

“没错。”

“我在京里听人传得沸沸嚷嚷,说军里来了个女诸葛,只用雪水和棉被便退了城下敌人,还用藤甲兵砍马腿,用银光镜伤了数千骑,这些都是你的怪主意?”

“除了我还有谁会弄怪招?说,有没有甘败下风?”我还没骄傲完毕,阿朔先冷透了脸。

他问:“这些事,从哪里传出去的?”

“裕王爷啊!太子妃不是说过……”我没说完,阿朔就截断我的话。

“不是他,不管他的打算是伤你或收你为己用,他都不会把这种事往上奏。”

“说的也是,被一个女人抢尽风头,颜面上可不好看。可是这里你最大,你不上奏,谁敢越级?”我还没搞清楚情况有多危险,一心陶醉在得出破城妙法和花美男来到这两件乐事里。

“不必猜了,奏章是穆将军写的。”花美男说。

“该死!”阿朔一声斥喝,让我恍然大悟。

穆将军没道理这么做,如果不提到我,他大可揽下所有的功劳,除非……这道不居功的奏章能把我推到皇帝面前,届时,原该在南国的凊沂公主出现在沙场,再大功劳都敌不过欺君大罪,自古以来,抗旨是唯一死罪。

我就说,穆可楠不会放过我的。

阿朔回头,拍拍我的脸,认真道:“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又知道我在想什么?”

“你在疑心可楠。放心,她是个知进退、懂分寸的女人,就算她不满意你,也不会冒险让我生气。”

所以我是那个不知进退、不懂分寸的女人?如果这个时候我再告诉他,穆可楠认得我是章幼沂,这个奏章是有所为而发,他肯定要认定我小心眼了。

算了,不想,想太多伤脑袋。

“是。”我噘嘴,心口不一。

花美男大笑。“你的口气分明‘不是’。”

阿朔扳过我的身子,郑重道:“我已经告诉你,我和穆可楠、李凤书之间的状况了。如果你有一点点同情心,就该理解她们并不好受,太子妃这三个字,在明处是光鲜亮丽,在暗地里代表的是伤心。所以你不该偏狭、嫉妒,同是女人,不该为难女人。懂吗?”

是我偏狭,我在为难穆可楠?哪有啊……

我想反驳,他又堵上我的话──

“往后,我希望你们要好好相处,以姊妹相称、以礼相待。你要乖乖,知不知道?”他拍拍我的脸,走了。

反复思索他的话后,我才猛然想起,不对不对,我没说要这样。

我是要留下,但没要进太子府,我想在附近找一片绿草地结庐成居,他有空的时候来找我,我想他的时候,一封相思信传入他手中。

我会待在他找得到的地方,我不再莫名其妙失踪,我愿意在他疲累的时候提供休憩,让他敞开心胸、放下面具。

我想在小小的空间里,埋下我的爱情,或许有一点自欺、或许有几分蒙蔽,但在我的空间里,我是他的独一无二,他也是我的独一无二。

我不想和这个妃、那个妃以姊妹相称,以礼相待。是他弄错了!

等我回神,阿朔已经不在营账里,举目四望,我只找到花美男的笑脸。

“你答应四弟,要留在他身边了?”他轻声问。

“我是,可、可是他弄、弄错我的意思。”我指着帐外,结结巴巴,老半天才说出完整话。

“他弄错什么?”

“我不是坏女人,同理心,我有。”

“我了解。”他点点头,笑着的脸,却在眉峰晕上郁抑。

“我知道她们会伤心,可那不是我的错,不是我娶她们,不是我把她们关在一边,更不是我让她们顶着光鲜亮丽的太子妃光环暗地伤心。”

“我知道,可这和你脱不了关系。换句话说,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亡。”

伯仁要亡,怎么也要算到我头上?“所以是我偏狭、嫉妒,是我罪大恶极?”胆汁咬破了,苦味漫至舌根。

“别告诉我,章大人没教过你三从四德。傻丫头,我以为你心甘情愿留下,是因为想清楚、妥协了。”

我妥协了吗?妥协于他的三妻四妾,不当他的唯一,只当他比较喜爱的那一个?这是阿朔对我的认知?

不,是我被情情爱爱弄昏头,该说的话没说清楚,让他产生错误认知。可不是,该说的话我老是忘记说,比方七日散,比方在御花园碰见穆可楠,比方我虽然让了步,可还是想要专一……

等等,我在想什么啊?不对!现在不是想这种事的时候,外有敌、内有忧,我该想的是辽人和裕王爷,而不是这些帮不了阿朔的闲杂琐事。

阿朔已经把两个如花美妻晾在那里,已经用行动对我表示专一,我再计较的话,未免过分。何况,他说的没错,穆可楠的确知进退、懂分寸,这段日子,她再难受,也没挑衅过我。阿朔是对的,太子妃这三个字,在明处是光鲜亮丽,在暗地里代表的是伤心。

我已经处处占利了,的确不该让小心眼冒出头。

是,不怕,等战事过后,找个时间同阿朔把话说说,他就会明白,我要的是什么,他担心的那些事不会发生。我深信,女人不聚在一起,就演不了红楼梦。

“三爷。”松开心情,我把阿朔的话抛诸脑后。

“怎样?”

“你真的很懂得如何把人的情绪弄得低落。”我试着幽默。

他没被我的幽默逗笑,勾起我的下巴,眼底带着同情。

“幼沂,不要对四弟要求太多,他身处高位,俯瞰云云众生,岂可为一处美景再三留连?而你,明明知道高处不胜寒,怎样的繁华必定伴随着怎样的寂寞孤单,还要心存幻念,自然要苦痛伤怀。”

“你在提醒我,一对一是幻念?”

“在四弟身上,是的。”他连一点转圜空间都不给。

是我要的东西太难理解?

也对,在我来的世界,一对一是守则、常规,在这里却是幻觉。算了,所有人都弄错了也没关系,只要我自己不搞错就行。

摇摇头,我开玩笑地问:“我可不可以后悔?”

“后悔什么?”

“我不要阿朔了,从头来过,我要爱上三爷。”

“真的吗?好,从头来过。”他在我眼前一弹指,问:“你爱上我了吗?”

凝视着他风流俊俏的脸,我轻轻笑着。分明他比阿朔更加俊朗不凡,比阿朔更风度翩翩,我怎么就不能爱上他呢?

摇头,我说老实话:“没爱上。”

“是了,你连自己都勉强不了,怎么能勉强国家体制、勉强朝野百姓观念、勉强一个帝君为了爱情放下他应负的责任?”

花美男还是搞错,他不知道我让步又让步了。

我同意国家体制里,帝王有后有妃有嫔,我只是不想去占位。我不介意当“外面的野女人”,不在乎百姓怎么看待我的身分。

何况,他忘了吗?是我为太子之位在皇帝面前说话,是我义无反顾为他吞下毒茶,是我在这里帮他,日日夜夜想着破城计划,我从来、从来都没有要求阿朔为我放下应负责任。

他给我扣的帽子,好大。

心酸,因为懂我的花美男,不再懂我。

“是啊,想来女诸葛也没什么了不起。”我自嘲。

“你很好。我只是希望你记住,有舍才能得。”

所以我该舍弃原则,得一个掌控不了的爱情?这笔生意,划算不划算啊?

“那么……要不要听听好消息?”他换话题。

“好啊。”我顺着他的意。

“依我对阿朔的了解,等他登上皇位,他一定会排除万难,让你当皇后,这是他爱女人的方式──把最好的东西捧到心爱的女人面前。”

这是安慰?真的不必,我宁愿要他的了解。

“可惜,我对后座并没有那么垂涎。”

“这点,我就爱莫能助了。”

可不,连我都助不了自己,能期待谁来助我?

撇开,先不想这个,排队在前头等着我烦恼的事儿还多着呢!这层,留待以后再说,眼前攻下鄂图城是第一要务,不管是为阿朔还是为自己。

攻城计划奏效,城里发生暴动,无数的居民打开城门到大周营前领解药。因此,阿朔的士兵轻易地俘虏了守城将军,以及中了毒、毫无招架之力的士兵万余人。

辽将把端裕王联合辽国的事招了出来,端裕王在靖睿王前去擒人之前,率先带领一队死士先行逃离了王府。

让人伤心的是,他并没有带走王妃温雪华,目前一干家眷暂时被押在关州衙府里,等待圣旨裁决。

当初口口声声的情深义重、鹣鲽情深,这时竟成大笑话。

我后来才晓得,早在森林之行前,阿朔已经抓到埋伏在军中的细作,一路押往京城,因此皇上早就得知端裕王叛国,花美男也是为此才会领旨到关州抓人,没想到,端裕王动作更快一步。

这一去,他成了亡命之徒,高高在上的王爷顿时成钦命要犯。何苦来哉,知命认分不好?好好地当个受人崇仰的王爷不成?偏要痴心妄想,害人却害了自己。

没有人知道端裕王去了哪里,确定的是,他不能投奔辽国,此次战役,大辽元气大伤,怎能不迁怒于他?

不过,让我着恼的不是这件事情。

照理说,这回攻城,我好歹是大功臣,我虽不居名、不占利,可于情于理,阿朔都该亲自来告诉我这个好消息,怎么是让常瑄来报讯?

这个,让我不服。

想了半天,我决定到外面去抓人,就算碰不到阿朔,碰碰花美男也是好的。

离开营账,我见识了五万士兵忙起来会是怎个模样。不是兵慌马乱的战场,可当人人都有事忙的时候,你会发现光是在营账间钻来钻去都会教人迷路。

我抓了人,问他们太子殿下在哪里,没人肯搭理我。

唉,女诸葛在这里不值钱,幸好我有一个慧眼识英雄的刘备,不然空有满身才华,亦无用武之处。

在追来跑去,闹了好阵子之后,我在人群中看见常瑄。

救星!我挥手大喊,但也许是距离太远,也许是人声喧哗,我想他没听到我喊他。我想朝他跑去,可有那么多穿了战袍的士兵来来往往,阻碍我前进。

幸好,在我准备放弃时,常瑄大步朝我走来。他终究是听到我了,练武人的耳力不容小觑。

“姑娘为什么不待在营账里?”

“我想找阿朔。他在哪里?他还好吗?”

“殿下很好,不过眼前……他很忙,我先送姑娘回去,等殿下忙完,定会去寻姑娘。”

他的眼光闪烁,若是我多留心几分,就会明白情况不对,可是我让左右推挤的人潮弄昏了,没注意太多。

我看看左右,心想:也是,不当头的人都忙成这样了,当头的人哪还能空得下来?接收一座城池、照顾伤兵、医治被下毒的百姓、俘虏敌军、签定合约……哪一项不需要阿朔下令?硬在这个时候要见他,是我过分了。

“阿朔有没有受伤?”

“没有。”

我又问:“裕王爷找到了没有?”

“殿下已经点了一队兵,由范将军带领,去搜查裕王爷的下落。”

“裕王妃呢?她好不好?我可不可以到关州衙门去看她?”

“这事可能要先请示殿下。”

“好吧,等阿朔缓些,你一定要告诉他,我在找他。”我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攸关生死的大事。”

“是,常瑄记下了。”

他护在身后,陪我回帐。一路上看见许多伤兵,我不自觉皱起眉头。“常喧,要不要我帮帮军医?虽然我不太懂,但这么多人……”

“姑娘不必担心,战事已经结束,我们有足够的人力可以照顾伤者。”

我点点头,又问:“那个守城将军呢?”

“殿下正在问他话,准备让靖王爷和对方谈判,签订合约。”

“这样很好,这回辽国受的教训够了,老百姓需要休养生息。”

“是。”

“大军什么时候回京?”

“这几天,第一批受伤的士兵就要上路回京,待安顿好鄂图城,京城派任新守将到位,殿下就要班师回朝。”

“好吧,如果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我闲不住。

“常瑄懂。”

谈话间,我们已经走到营账前,他替我拉开帐门,我点点头,乖乖走进去。这次,我不当他的困扰。

走到案边,这才发现桌上不知几时多了只木盒,打开盒子,里面有十几个水晶杯子,晶莹剔透、美不胜收。

打开附在里面的信函,是阿朔写的,字迹潦草,足见他真的很忙。信上没几个字,主要是嘱咐我乖乖待在帐里别乱跑。

好吧,看在他那么忙还想着送东西给我解闷的份上,原谅他一回。

我把水晶杯排在桌面,找来清水,一杯杯倒,倒出音阶,再找来两根筷子,敲敲打打。

Do、Re、Mi、Fa、Sol、La、Si……我一个音一个音慢慢调,好不容易调准了,便从最简单的童谣开始敲起。我一曲一曲慢慢练,一面练一面想着,等阿朔有空,就把这套绝活儿表演给他看,要他知道,只要我想,琴棋书画哪里难得倒。

我弹着、唱着,不知不觉,弹起那日在森林里唱过的那首歌。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

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爱情原来的开始是陪伴

但我也渐渐地遗忘

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

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只是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

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我在想什么?怎么又是这一首,阿朔不喜欢。

阿朔发誓过,再不让我一个人孤单狂欢,不让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

他信誓旦旦,再不让我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他保证,我永远不会失去他,他会陪在我身边。

我听进去,也相信了,不然,怎会许下未来、计划起未来?

摇头,我想摇出另一首旋律,却没想到旋律没摇出来,却摇出花美男的话──

他说,阿朔身处高位,俯瞰云云众生,岂可为一处美景再三留连;他说,我明明知道高处不胜寒,怎样的繁华必定伴随着怎样的寂寞孤单,还要心存幻念,自然要苦痛伤怀。

高处不胜寒……寂寞孤单……是这样的吗?在我选择阿朔同时,我便选择了苦痛伤怀?

不,不会的,只是暂时而已。他是主帅,战后该做的事那么多,本来就很忙,过了这段,就、就……就会有空陪我。

对,我该帮阿朔也帮自己一点忙,那就是,不要胡思乱想。

我敲敲自己的额头,深吸气、深呼气,来唱豆浆油条好了,阿朔很喜欢这首歌。

我站起身,高举两根筷子,可是,想了老半天,我竟然想不出该怎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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