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郭凝纯是百分之六十的我。
对不起,我真的很羞愧,这么厚脸皮又白目的角色居然是我自己。
她的思考、她的想法、她的言行举止,话尾老有很多语助词,甚至她喜欢吃泡芙喝全糖饮料(我是蚂蚁族人啊),把肉酱挤到墙壁上去,都是我以自己为范本。
(女主角看起来是不是个怪人?因为我就是一个怪人囧。你们要是讨厌她的话,我不会伤心的,没关系囧囧囧。其实不只肉酱啊,我把很多东西喷到墙壁上或门上过XD,一开始不会剁玉米也是大乱喷,而且自己一个人都不会出包,大桃一站在我旁边我就出包了,有时不禁想漫画里画的原来是真的,还被他边清理边白眼XD)
然后我觉得心胸狭窄的副班长同学根本是个行动派,虽然感觉冷冷的,但该做的事一样也没少做。(像是这样的事,和那样的事!我是说帮找领养小狗的人和英雄救美的事XD。后面那个裸体围裙,是我以前在电视上看到某位女星说她都穿裸体围裙炖鸡汤给男友喝,我心想我也好想试看看啊!但至今仍没有勇气XDXDXD,然后我只好把想像具象化,刚好朋友送我围裙……可能看我很饥渴这样,奇怪为什么饥渴的是我XD,想尝试各种东西有什么不好!XD)
郭凝纯没有手机这点,则是参考我的一位朋友。她在手机流行之后很久都没有手机,好不容易因为别人的勉强而终于有了一支手机,十年没换过(我现在看到那支都会觉得好复古喔XD)。我问过她干嘛那么不想用,我有点忘记她回答什么了,大概是因为她觉得手机很像牛铃,让别人能够一直找到她,而她不想挂着牛铃。(我在交稿前夕和她聚餐,那位昵称集满一页就送照片的阿跳跳小姐,验证了答案XD。我跟另外一个朋友说,这次的女主角是百分之六十的我,她露出了微妙的笑容。呜呜,我的朋友XD,本来还想要将我会把电视遥控器和钥匙放在冰箱的事情写进去,想想还是算了XD)其实我也不大用手机,几乎不打,一个月响不到五次,月租换成易付卡,300元用半年XD。(就用不到啊,真的……我都用网路联络。)
至于便利商店被怪叔叔搭讪的事情啊,则是我自己遇到的XD。不过当然没有副班长来救我了,我只能一直说谢谢不用,谢谢不用,谢谢不用!(笑。不过现在想起还是会想,说不定那个人真的是个好人)
来到你(你)身边,是在说背着包包奋不顾身去找林想歌的郭凝纯,也是在说最后想要见到郭凝纯而去寻找她的林想歌。
这个故事其实我原本是打算按照时间轴顺序来写的,但是我一直想,她的爱情在过去,他的爱情则是现在,如果按时间轴写,会分离开来,于是我把时间前后穿插进去,一边诉说着她的爱恋,一边编织着他的感情,只有这样才可以同时看到他们两人那份喜欢的感情。我想你们也许会想到《谁先爱上谁》,其实我自己并不希望有人把这两本书重叠(不过重叠也没关系啦XD,我又不能控制,笑),在我心里这两个故事是完全不同的,我想要的只有如何将这段爱情尽力地描写出来。
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多久呢?在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直在想。
可能几天,几个月,几年,也许一辈子都只喜欢一个人。
郭凝纯什么也不想要,她只想把自己的感情说出来,不要留有遗慨。或许,她也想安慰喜欢的人,所以她做出了决定。(比起做了之后后悔,我个人始终认为多年之后后悔没做是会更遗憾的;做了,至少能得到一个确定的答案;没去做,却永远无解。如果当时做了就或许会怎样怎样,也许会有更好的结果,但是时光却已经无法倒流了,天哪,光用想像的我就会悔恨)
为什么会这样喜欢对方?为什么会一直忘下了对方?像是这样的事情,或许完全没有道理或理由,有时候连自己也无法明白和解释;但是,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想要和对方在一起,对自己诚实,就算过程辛酸,就算会失败,就算会流下泪水,也一定能够得到些什么。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幸福就好了。
书中那只小狗的事情,是真实事件。我国中时的班长是一个很爱动物的人,有次就在便利商店买了一个肉包喂了一只流浪狗,然后到处帮它找主人,我陪她找过一两次,最后答应领养的是一个同班同学。后来我跟班长有去她家探望那只狗狗哟。
我另外有个同学,上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告诉我,她现在和她的小学同学在一起。她说:“以前虽然也有联络,但就是没感觉,后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喜欢上他了。”每个人都有应该遇见的那个人,可能不是相识的现在,可能要等好多好多年以后,什么时候会喜欢上一个人,谁也不会知道。
我每次在写一个故事的时候,光是想那个人要怎么喜欢上那个人,就要想很久很多。(因为我脑容量太小了,真糟糕)要如何才能够遇见那个唯一的人,要怎么知道对方就是那个唯一的人?想要恋爱,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困难,喜欢或爱上一个人这件事,对我而言,是一个永远也没有答案的奇迹。
另外就是,这个故事,是我脑海里那张网中的一个重要的点(郭凝纯是某人的妹妹呢,其实她会跑去看她哥,但我完全写不进去XD,他们依然是感情很好的兄妹喔)。我一直非常想要写出来。我终于把点连接起来了。(也是眼睛有痣系列的第三本,噗XD)
那么,还是谢谢总是照顾我的出版社,谢谢愿意翻开这本书的每一个人,非常感谢!(鞠躬)
P.S.1非闹区的乡镇中古透天厝没有想像中贵呢,我查房产,大概一桶到两桶金就可以买到了。(副班长原本的公务职位薪资还不错,他是自己降职,跟照顾他的长官请调,加上偏远地方的确缺人,所以便成功了。我们台湾推行“乡镇一图书馆”,但专业的图书馆员并不够,所以也有以乡镇公所人员去充当图书馆人员的状况。书里提到镇公所也是因为有往来,我本想详细写出来,却又觉得这些罗唆到不行,所以就写在这里好了XD。
P.S.2那个教画画的爆炸头大叔不晓得有没有人也想知道?我喜欢看他画图!总是很轻松很快乐,不过我觉得他根本是魔法师啊!(开始绝对不知道他是要画什么,即使明明亲眼看着他怎么画,也不知道那东西到底是怎么出现的XD,每次都跟观众说很简单吧,只想吐嘈他怎么可能简单啊啊啊!)
P.S.3说到狗狗,以前我家这边的便利商店也在行道树下养了一只狗;再之前,我家大桃青年打工,我去探班,他们也在店外养了一只狗,我不禁觉得这是常态吗?(笑,真的很有趣呢!这些狗狗们的共通点就是都很乖喔!)
P.S.4我之前提过,要写谁我自己也无法预期或控制,所以我不会去承诺,不然我就大对不起大家了。我要等角色们愿意让我写了,我才能写,真的恳请大家多多包涵!如果真的不想包涵,要恨我也可以,不勉强大家囧。对不起,我能力不足,没办法确实告诉大家我会不会写那谁和谁。
问我什么时候会写什么,我真的无法回答;但是我是真的有打算要交代的,真的非常对不起。(这本书的附篇是我在写那个人之前一定要写出来的东西,交代了新的状况……我真的没有在吊人胃口,真的啦。不过就是跟朋友讲说那个人的故事说不定会很像花系列XD,我说过他真的是个烂人)其实心胸狭窄副班长XD这个故事从开始发想到写完,我也拖了两三年呢,真的是要等他愿意让我写啊。
注:林大哥的故事,请看《我的金刚芭比》,三哥的故事,请看《谁先爱土谁》。(打广告XD)
P.S.5最后要告诉大家的是,我已经跟曾先生大桃结婚了。已经变成人妻了。(色色的意味,笑)
P.S.6总觉得一定要说一下,不然好像很不够意思。虽然变成色色的人妻,但好像也没什么改变(因为本来就很色XD),因为我跟他交往十三年了,去蜜月的时候啊,机场甜美的柜台小姐问我们是不是夫妻,我还摇头呢!XD(因为当情侣十三年,当夫妻才几天,还没什么认知,所以现在跟大桃说好每天早晚问候的时候都要使用老公和老婆这个称呼,赶快习惯这个身分!跟新朋友介绍的时候还要说这是我老公,真的老公!不是男朋友那种爱称XD)
真的很谢谢大家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