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李心枫呆站在台北街头,两眼无神的望着路旁的电视墙。
电视节目中不仅介绍「痴问」这本书其中的一段情节,来宾还口沫横飞地谈论着元斌和林心如将独挑大梁,演出由痴问这本书改编的电视连续剧。
在还没开拍之前,台北街头早就竖立了关于痴问大大小小的广告看板,在网路上也引发讨论,造成一阵旋风,未演先轰动。
「这个……故事,不是我写到一半就丢掉的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喃喃自语。
她恨不得自己有超能力,能够将竖立在台北市街头的广告看板拆掉,别让她再看到它!
「天呀!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李心枫无力地蹲了下来,双手抱头,此刻的她心情糟到极点,好想哭啊!
从小开始,她就对小说产生浓厚的兴趣,直到当了作家后,她更坚定自己的信念,立志写出一本让人难以忘怀的小说,让全世界都知道爱情是任何感情都无法取代的。
李心枫,二十五岁,出身于小康家庭,有对教书的父母,及一个商业大亨的哥哥李子杰。
她水汪汪的眼眸,隐约泛着动人的光彩,配上俏挺的鼻子、白皙的皮肤、诱人的红唇,组合出一张绝美的容颜。
她的一举一动往往牵动许多男人的心。
只可惜这只是她脸蛋以上的部分,脸蛋以下,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圆滚滚的身材,一堆可怕的赘肉,全身上下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肥得要死。
这其实只是她制造出来的假象!
李心枫不想因为外在突出的身材,让人觉得她只是个花瓶罢了!
所以她每次外出时,总会穿上一件厚重的肥胖衣,将她傲人的身材遮住,让人误以为她是一个大胖子,这样一来,众人就会将注意力集中在她的才华上。
像这样的生活,她早就过习惯了。
「呼!」她深吸一口气,随之缓缓地吐出,展开灿烂的微笑,她是不会被打败的,这样反而会使她情绪更高亢。
「算了,就算再气也无济于事,去喝杯咖啡好了。下午再努力的写小说!」此刻她勉强地告诉自己,即使她体力早已接近崩溃边缘、她的脑子快要接近无法思考的地步,她仍然会试图心平气和地告诉自己。
虽然第一次亲眼见到自己尚未发表的作品被剽窃,但她也只好认了,毕竟,以她的能力哪能跟煌氏家族的煌步璘相比呢?
不管财力或权势,她都比不上他!
「当作自己免费送他好了。」她虽然气在心头,但还不至于气到吐血的地步,至少她还拥有自己的一片天,这就够了,不是吗?
她随手拿起一条橡皮筋将长及腰的秀发绑起,谁知从她背后突然窜出一个男人,将她用力一撞,让她整个人趴倒在红色磁砖上,惹来众人一阵的大笑。
「哈哈哈!」将她撞倒在地的男人,并未如绅士般将她扶起,反而在一旁弯下腰来哈哈大笑。
那个男人完全不给她面子!
其实这部痴问作品是他在路上捡来的,本来以为是上帝为他开的一道门,谁知书中的内容相当杂乱,于是他花了很久的时间——三个月,来彻底地修改它。
对他而言,写一本书只需要二十天,从来没有超过二十天以上的情况发生,唯有这一部作品令他大伤脑筋。
作品出版后,他马上出来探查民情,也就是看看读者们对这部痴问,有什么反应?会造成什么样的轰动?果然,一如往常地造成许多回向,引起热烈讨论,更吸引众多的读者欣赏。
就在他准备离去之际,眼角瞥见一个胖女人做了一些怪怪的举动,不是一下子气呼呼地大骂看板上的男女,就是哀声叹气地喊算了。
这些奇怪的举动,让他感到好奇!
他基于好玩的因素,故意撞倒她,随即再不客气地哈哈大笑,想让她丢脸丢到家。
没想到,仔细一看,她不就是他一直在找的小说奇才——李心枫吗?
哈!太好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李心枫,我一定要与你合写一本旷世钜作。虽然你的身材不能看,但能和像我这样的男人共同写书,你也该偷笑了吧!
他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
「这个该死的杀千刀。」李心枫撑起身子,试图想办法扳回一城,她要好好让他见识一下她的厉害。
「喂!你这个人未免太没有同情心了吧!把我撞倒不说,还在一旁哈哈大笑,简直是过分至极!」她气得用颤抖的手指着他的鼻子,忍着最后一点点的理智,努力吐着气,不想使这个地方变成战场。
「嘿!我就是想要笑啊!你又没出什么事,给大家笑一笑又不会少一块肉!」
男人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显得闪耀无比,更令人觉得可恶至极。
「你太过分了!」她气得说不出话来,从来没见过这么强词夺理、又死不认错的男人。
「那你又能拿我怎么样?」谁说撞倒人就一定得认错?法律又没有规定,他才不吃她这一套!
没错,她的确是拿他没办法,但她就是气不过,为何她得让人这么耻笑。她一定要报仇,一定要给他一个教训。突然间,一道诡谲的笑意传进了她的眼底,让她兴起一股想要好好回报他的念头。
「你真以为我会生气吗?老实告诉你吧!像你这种知识不足的小鬼,根本不值得令我生气。你懂吗?」语毕,还不忘点点他高挺的鼻子,彻底地表现出明理、大方的一面。
在场看好戏的众人皆相当佩服眼前这个女人。
「啵!」他戏谑的吻了她一下,「谢谢你的谅解,嫁不出去的女人。」他故意揶揄她,反正他一向是我行我素,从来都没有他不敢得罪的人。
「你!」她简直不敢置信,他竟然是这样的人,随随便便在路上乱亲人,真是太随便了。
「拜拜!胖妞。」男人在临走前,还送给她一个大大的飞吻,随后便洒脱地离去。
众人不禁目瞪口呆了好一阵子。
「猪头、你这个杀千刀的猪头。」她气得动手脱掉脚下昂贵的高跟鞋,不客气地往他离去的方向丢去。
鞋子刚好就击中他的头部!
顿时,众人哄堂大笑,他成了众所注目的「笑点」。
男人则是什么话也不说,自动消失在她的眼前,彷佛刚才的事情根本没发生过似的。
李心枫见状心情感到十分愉快,甩着长长的马尾转身离去了,一扫刚才不愉悦的心情,几个月来的烦闷也一扫而空。
她决定回家创作。
偌大的办公室内,坐着二个男人,一个是睥睨群雄的「小说之神」——煌步璘,一个是正在狂笑的「服装之神」——煌于飞。
煌于飞止不住笑意,因为这种事情头一回发生在这个自视甚高的小子身上,可见那女人根本不把他当男人看。
「妈的!算我倒霉,遇到一个不讲理的女人。」煌步璘用着轻蔑的口气谈论此事,但眼底却闪烁着对那女人的兴趣。
从很久以前,他就知道李心枫是一个奇女子,她总是用独特的手法写作,来表现整个小说的意念,每个看过她作品的人,都不禁深深地为故事内容感动而回味不已。
「哈哈哈!」煌于飞忍不住地再次张嘴大笑,他从来都没见过那么笨的男人,居然会被一个女人用鞋丢,尤其这种事竟然会发生在一向自视甚高的大哥身上,简直是天下奇闻。
「有那么好笑吗?」他怎么都不觉得。
煌步璘一边纳闷的想,一边还用手搔搔头,摆出一副无辜的模样,那样子煞是迷人。他也是生平第一次在众人面前这么被对待。
「也许!」话虽然客气了点,但煌于飞的举动一点也不客气。
煌步璘摆出一副根本就不信的表情。
见状,煌于飞又再度抱着肚子大笑。
「够了!别笑了。」从他一进门开始,这个死小子就一直嘲笑他,最后干脆帮他取了个绰号——你本是笑点。
「有点难。」煌于飞虽然这么说,但也渐渐地收歛起来,不再开玩笑,改而认真地与他谈论。
「这个女人是不是与你犯冲?说真的,一般女孩子是不会做出丢鞋的举动,但她却敢这么做,可见这个女人挺大胆的嘛!」
「这跟大胆无关,OK?」煌步璘想起刚才所发生的糗事,突然间一股怒火席卷全身,他有种想把她捉回来好好地「调教」一下的冲动。
他可不是好欺负的!
但也用不着那么火吧M于飞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总觉得事情也许不如他所想的那么简单,这小子似乎在偷偷进行什么阴谋似的。
他边搅拌着曼特宁咖啡,故作无心状问道:「对了,大哥,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
「李心枫。」他直觉地回答。
「没听过。」他不知道她是谁。
「是吗?」真是的,孤陋寡闻。
那个女人有着魔女般的脑子,再配上独一无二的创意,所写出来的小说,总令人赞不绝口。
「其实我也不认识她,只是以前有听过她的名字罢了!」他为何要认识她?她又不是什么特别的大人物,认识她会有什么好处?
「喔!」原来是这样,他还以为他认识她,害他白高兴一场。
「没错!只是听过名字而已。」煌步璘再次强调。
怪了,大哥的反应怎么那么大!不认识有差别吗?他究竟是怎么了?
如果于飞不认识她的话,那就好了。奇怪!为何他会有这种想法?难道……他随即用力地甩甩头,丢下一句话:「我要出门了。拜拜!」不愿去细想这其中的道理,他只想逃开这个可能被审问的场所。
「这小子心里一定有鬼。」煌于飞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心头的怀疑开始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