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
她还是哈哈笑,歪着头看他,唇角的笑容始终不减。“心情好点没?”
温颂亚缓了脸色。“被你气一气,心情就好了。”这个杜莉咏,就是这样,故意逗他,然后笑嘻嘻地缓解他的心情,这就是他会找她来吃这顿大餐的原因;当然,期待米其林主厨的菜单也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莉咏永远不会让他觉得尴尬。
每次他失恋,莉咏会取笑他,也会安慰他,他常常觉得在她温柔的笑容里得到救赎,在她的笑语中找回自己因被甩而丧失的信心。
“那就好。”她还是笑,一边动刀叉,一边赞叹。“真棒!这干贝好好吃,多谢你找我来,才吃得到这么棒的菜。”
“你又在讽刺我了。”
“哪有?”
他笑了。“‘多谢你找我来这句’,就是讽刺我。”
她也笑了,抿了抿唇道:“我没有说幸好你分手了啊,这样你也听得出来喔?”
“当然。”
这顿晚餐就在嘻笑中度过,温颂亚很喜欢跟杜莉咏之间这种笑闹的友情,他觉得没有压力,什么事都能对她讲,共事多年,他对杜莉咏全盘的信任,准许她进入他所有的私人领域。
或许是杜莉咏那容易令人信任的特质,总能让他轻易放松,即便是在这个失恋的夜晚,他也丝毫不觉得尴尬与难过,当他质疑自我时,她用取笑的方式让他不再钻牛角尖,就如一道清风拂过他的心。
晚餐后,他开车送杜莉咏回家。
她一上车,就扭开音响,听着里面唯一的CD,透过音响播放,她跟着哼唱那首歌,拉开车窗,吹着寒冷夜风。
风扑上她的脸,轻轻刮红了她白皙的脸颊,她不以为意,唱得很快乐,发丝随风飞起,她好像有点醉了,歪头晃脑地,又笑又唱。
这模样,看入温颂亚眼里,只觉得可爱。
他心情也好了,跟着她朗唱,也摇头晃脑,唱得很激动,像两个小疯子,在深夜里唱出共鸣。
※※※
温颂亚将杜莉咏送到公寓门口,停下车,绅士地看着她走进门,然后等待——三十秒后,三楼的灯亮起,然后,他还不走喔,再等——
又过了五秒钟,窗帘被拉起,窗户打开,杜莉咏的脸出现在那里,她看着他停车的方向,手指了指某方,意思是——还不快走?
他这才愿意走,重新发动车子,驶入黑夜里。
每次送杜莉咏回家,已经习惯这模式……等她上楼,然后等她开窗户赶他走。哈哈,温颂亚每回都想笑,她脸上那恨不得他快点离开的表情,让他觉得好玩,乐此不疲。
另一头,杜莉咏关上窗户,重新拉上窗帘。
她浅浅地叹了口气,靠在窗边,低眉看地板,眼色漫漫,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油然而生,她很清楚,那是每回温颂亚结束一段感情后,她心里头的那股说不出来的放心。
他又被人甩了哪……她很不想太过坏心的幸灾乐祸,但没办法,心里那股轻松无止尽地涌上。每回他恋爱,她就害怕他真的停泊下来,而那港湾不是她——
勾起唇,杜莉咏走向厨房,脚步轻快,打开冰箱,嘴边还哼着刚刚车上那首英文老歌,一手从冰箱上层拿出巧克力冰淇淋,回到沙发上,嘻嘻笑,打开冰淇淋盒盖,一口又一口吃着。
她喜欢温颂亚好久了。
喜欢他哪里呢?好几次她问自己。
是他面对工作的认真?是他每次推出新作品的才气?是他能与她笑闹的默契?是他每回送她回家都在门口等她上楼的挂心?是他那双眼睛……好认真地跟她谈着公事上的愿景时,饱含的严肃?
是,都是。
她跟温颂亚是大学时期的学长学妹,他们不同科系,他念设计、她念贸易,但当时她的直属学长正巧跟温颂亚同宿舍,常常拉一堆人出来吃饭,所以她也认识温颂亚,是不很熟的那种点头之交,一起大堆头地吃过几次饭,温颂亚毕业后,她一回也没想起这学长。
可,好巧,温颂亚毕业两年后,正逢她刚毕业要找工作,面试与面试的中间,她偷空到冰淇淋店吃冰淇淋,就这样巧,他坐在她隔壁桌。
莉咏永远也忘不了,他桌上那杯香草冰淇淋圣代跟他温柔的微笑,在她记忆里,一样甜腻。
“别那样看我喔,男人也可以吃圣代好吗?”
她因此笑了,为他那副坦荡荡的表情,那模样天经地义,那瞬在她眼中留下幽默的剪影;她想,这学长哪时这么宝了?之前都不知道。
然后他们聊起来,发现在这巧遇不是偶然,因为他们都爱吃冰淇淋,温颂亚认真地向她推荐一道吃冰守则——
“这家店的圣代,上桌后要先把脆笛酥吃掉,一分钟后冰会开始融,先忍住,不要吃它,真的喔,听我的,忍到五分钟后,冰淇淋的融化度又软又容易入口,不会让脑袋冰得吱吱叫……”他看见她哈哈大笑,补道:“笑什么?真的啦,难道你想被冰得吱吱叫?”
他说要等五分钟后才能开始吃,然后十三分钟内要吃光,莉咏记得好清楚。
那天她谨遵温氏吃冰守则,将桌上的巧克力圣代硬是在十三分钟内吃光光,吃得太快太急的结果,就是……被冰得吱吱叫。
为了淑女形象,她没有真的吱吱叫,只是皱着脸一副怪样,让温颂亚大笑。
她皱着脸好丑,他笑容满面真阳光,那一刻,他们是对比,这画面在别人眼中一定很奇怪,两个大人吃冰吃得唏哩哗啦,然后女的将脸皱得乱七八糟,男的呢——很不给女生面子地狂笑。
莉咏不生气,她也觉得好笑,最后也笑了。
吃完冰后,站在店门口,她有点不想走。这个下午太愉快,找工作的压力因为遇到他而不见了,她庆幸刚刚有转过街角来到这家店,遇见这令人愉悦的学长。
他喊她:“莉咏。”
是惊讶的,很惊讶很惊讶的,他记得她名字?他们不特别熟哇!她记得这学长人缘极佳,她则是低调再低调,就算对她有印象,又怎会记得她名字?
而且还很自动喔,舍弃“学妹”这称谓,减去姓氏麻烦,直接喊她名字,太……奸诈啦!
“我要自己出来创业,做手工珠宝,来当我助理吧!”
温颂亚说话时,那自信模样,轻嗓,萦绕着温暖语气,没用征询口吻,反而用一种延揽伙伴的语句,让杜莉咏臣服了。
她还有理智,在即将答应前,问了:“为什么找我?”
他笑了,在午后阳光下,亮出一口白牙。“因为你爱吃冰淇淋。”
“就这样?”
“不然咧?因为你刚刚被冰到吱吱叫吗?”
或许就是这一刻起,她的视线不自觉地绕着温颂亚转。
有次她记错交货日期,让他赶不及交货,温颂亚没骂她,只是在客人来拿货时,亲自道歉再道歉,杜莉咏永远忘不了,他高大的身体鞠着躬,目光谦恭,让客人气也生不起来,然后那夜他熬夜赶工,隔天将货赶出来,亲自登门送货。
这些,他自己做,一句也没怨她。
这就是爱上温颂亚的瞬间,她是在这天起,太感动太感动,没办法忽视他重视工作的态度,因为自己疏失而造成的愧疚感,却没受到任何责备,让这愧疚一直发酵,于是她更认真工作,努力不出错,越来越称职。
心,也是冰淇淋,遇到他就融化了,可是脸上不能表现出来,以免他压力大,怕他被吓跑。
明明自己条件也不坏,可是在爱情里她没有太大自信,他热情的温度融化好多女人心,但不能让他知道,其中有一颗——是她的。
巧克力冰淇淋在口中化开,杜莉咏一口又一口,眯着眼眸愉快地吃着冰淇淋,她想,温颂亚又单身了……她会有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