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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

八年后的法国,二月。

搭公交车前往地铁站的路上,朱立业懒洋洋地看着窗外飘下的细雪,尽量逼自己忽视肩上的重量和耳边的细微呼吸。

衰神。继续附身中……

他不止-次想过,如果自己和罗蜜鸥年纪多差个几岁该有多好?

那么,小时候他们就不会理所当然地被大人配成一对,也不会持续至今都脱离不了当她“学长”的恐怖诅咒。

不对,最离谱的应该是罗蜜鸥那比装甲车还厚的脸皮,凡人绝对毫无招架之力。

自已一直努力和她相敬如“冰”,她却像装了太阳能马达的破冰船持续挺进,将他不断努力在两人之间筑起的冰墙“剉”来吃,拿热脸贴他的冷屁股一点也不以为意,反倒显得他小心眼、不够大器;久而久之,他也懒得再费力跟她保持距离了,

反正打从他远到法国留学,她竟然也随后跟来当他学妹之后,他已经十分认命了。

唉,他有预感,除非他们其中一人去了世界的尽头,否则自己这一生恐怕都脱离不了她的魔掌。

“小鸥,到了。”

公交车停下,他转头喊人,正好瞧见罗蜜鸥嘴角滑下的口水,不偏不倚滴在他的灰色毛衣上,还来不及伸进包包里拿面纸,就已被迅速吸干。

有洁癖的他脸黑了一半。

“到了?”罗蜜鸥睁开眼一看,地铁站真的到了。“发什么呆?还不下车!”

“喂──”

话还没说完,人都跑了,朱立业只能认命拎着刚刚陪她去ouflef血拼,过年回台湾要送人的三大袋战利品。随后赶上。

罗蜜鸥没跑远,就在车门口等他一同下车,刚睡醒的身体一接触到车外的寒风,立刻冷得直打咚嗦。

“厚。好冷……”她猛搓双手。

“出门时不是一再提醒你要戴手套?”他不只没怜香惜玉,还白了她一眼。

没错,很悲哀的,他跟她不只是学长、学妹的关系,还比在台湾时的邻居关系更进-步,直接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没办法,虽然从型父母栘居台湾,身分上他仍是法国人,一切行事比她方便,尽一下地主之谊也不为过。

何况一家人和法国的亲友一直保有连络。听说他要来法国攻读大学,热情亲友团马上争相提供免费住宿;而罗蜜鸥是他母亲的干女儿,自然也跟着沾光,一前一后住进了二舅家。

“当时太阳那么大,又不觉得冷。”她非常自然地靠过来挽住他乎臂,再将双手放进自己的羽绒外套口袋。

“不要靠那么紧,这样很难走路。”虽然嘀咕,朱立业也没甩开她。“觉得冷不会去暖暖棒那里烘一下就暖了,不要一直黏着我,很恶心。”

罗蜜鸥看了眼地铁站设置的圆柱型电暖器,也就是朱立业口中昵称的“暖暖棒”,再看看他,然后一动也不动。

“干么不过去?”

“走过去要二十秒,我怕二十秒内我会冻僵。勉强用你这人肉暖炉凑合、凑合就好。”

“勉强?”他听了真是又气又好笑。“没人勉强你,不用凑合,哪边一你快哪边去。”

“朱立业,你的个性真的很烂耶,难怪朋友没几个。”她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幸亏我脾气好,从来不跟你计较,不然我们哪能做那么久的好朋友?”

“谁说我没朋友?我的朋友全是精挑细选,哪像你人人好。还有,我什么时候承认过你是我的好朋友?”他嗤之以鼻。“只要把你从小到大给我添的麻烦说出来,绝对没人会反对认识你根本就是──”

“衰神附身。”罗蜜鸥翻了个白眼。“厚,听你讲了八百遍,我都会背了!我也不过就是夺走你的初吻、看了你还没发育的小鸡鸡,在全校师生面前露屁屁的事不能怪我,又不是我撕你裙子,而且我不是很讲义气,立刻用双手帮你遮小屁屁──”

厚,有火花!

“啊,暖暖棒空着也是浪费,我还是去用一下好了。”她讲得正起劲,眼尾余光瞄见身旁男人的双眼快喷火,立刻聪明地转移话题,“你买完票再过来找我,bye。”

她从他手上拿过三个购物袋,溜之大吉。

“笨蛋!”

朱立业盯着她火速闪人的身影,火气和笑意同时在胸口流窜。

那-幕真的是“经典”。

她一双小掌巴在自己屁股上的画面!事后从照片上看来,明明是让群众哗然的咸猪手,她的表情却象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慷慨赴义一样壮烈,完全没想到用她比自己高的身体遮住也好过伸出那双手。

这类的蠢事,之后仍然是有增无减。

从小到大。他不知道骂了她几遍“笨蛋”,但是她非常有恒心地一路笨下去,丝毫没有长进。

她有一颗聪明脑袋,神经却可能比水管还粗,-旦认定他是朋友,就算是故意恶意使坏想让她讨厌,也迟钝到根本没察觉,只当是朋友问的恶作剧笑笑混过,一样继续玩掏心掏肺的死党游戏。

当然,她也一样三不五时以自己的逻辑挖坑给他跳,让他常会气到想将她绑上火箭、射向火星,终结这段孽缘。

可是,她很真。

不扭捏做作、不耍心机,不因为出身地方望族、家财万贯,就像个被宠坏的千金小姐,眼高于顶,只挑门当户对的朋友、娇滴滴地撒钱指使人做事。

相反的,她的个性大剌刺地像个男孩,率真、爽朗的性情从小到大都没变,千元和九十九元的牛排她都吃得津津有味,名牌华服还不如一件破牛仔裤来得讨她欢心;她可以住进酒店式旅馆、享受管家服务,开车出门,做个留学生公主,偏偏要住进二舅家和他一起分摊家事、挤公交车和地铁上下学,一点千金小姐的娇气也没有,有好处也从未忘了帮他讨一份。

老实说,除了三番两次白目气得他暴走,人生之大馍十之八九全因为她之外,其他时间她算得上是不错的朋友。

虽然口头上不承认,偶尔他还会梦见把她当小强踩扁,不过心里很明白,气归气,别说“罗蜜鸥和业”朱立这对怪名的缘分,两人当了十多年芳邻和从小到大同校的情分,这辈子她在自己心上就是个特殊的存在,说当她是亲妹妹看待也不为过。

不过,这个事实打死他也不可能说出口,不然她肯定笑到得意忘形,对他更加肆无忌惮。

他苦笑地摇头。

买完车票回来,朱立业发现罗蜜鸥身边已经聚集了一群年轻男女,一同围着暖炉取暖,她和他们说说笑笑的,任谁看来都象是早已熟识的一群朋友。

对于她马上能和陌生人聊开,甚至结为好友的个性,他十分佩服。

他曾经想过,自己和罗蜜鸥的性格就像蓝天上的太阳和鸟云后的月亮一样,她喜欢绽放光明照亮每个角落,他却喜欢藏身幽暗处。越不引人注目越好。

仔细回想后,个性南辕北辙的他们,吵吵闹闹到现在,还真的从未彻底决裂过。

嗯,真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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