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1)

之后,汪闵渝很爱约会她,晚上没诊的话,便会到公司等她下班。

他通常直接到公司楼下等,并不会先打电话,而她一向不是能准时下班的人,碰上跟大客户沟通新企划时,往往得连续加班好几天,八九点离开公司算是家常便饭。

她不晓得他是几点到一楼等的,反正只要他没诊,她搭电梯到一楼时就能在固定地点看到他。

有回她还取笑他,是不是行情变差,只找得到她这个约会对象,不过大情圣就是大情圣,他很有本事的摆出深情款款的表情对她说——

“我现在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听他那个半西方人说文绉绉的中文,其实还挺有笑果的。

今天星期五,她难得能早些离开公司,才六点十几分,她想,习惯她八、九点才离开公司的汪闵渝说不定还没来。

她有点坏心眼,犹豫着要不要让他等一整晚。

麦璃纭下楼,出电梯,下意识往汪闵渝平常站的角落看,心里其实没真期望能看到他,却没想到他竟提着一袋东西站在离管理员不远处。

“今天比较早。”看她走来,汪闵渝脸上拉开温柔的笑。

“你到底都几点来?”

“我以为你永远不会问。”他笑得更开心。“你们公司下班时间六点,我通常五点五十分到。”

“真的喔,我可以作证。汪先生除了星期一、星期四没来,每天五点五十分到,比闹钟还准时。”五十多岁的管理员很热心地说。

他在这栋办公大楼当了九年管理员,见识过千奇百怪的求爱手法,却没见过像汪医生这么有诚意的。超过两个月耶!他跟汪医生聊了两个多月,汪医生家里有什么人,他大概都能倒背如流了。

麦璃纭听得目瞪口呆,说不出话。

“你的表情,我能不能解读为深受感动,而不是深受惊吓?”汪闵渝还是笑着。

“为什么?你明明知道我常加班……”

“总有不加班的时候,我不希望错过,好比今天你就没加班。”

麦璃纭无法否认她是深受惊吓……又深受感动,唉……情圣!

“……你今天想约我去哪里?”情圣每天都有不同把戏,看电影、吃饭、钢琴酒吧听音乐喝酒都是小把戏,他曾在周间夜晚带她去基隆吃宵夜、去乌来泡温泉……

总之,他的约会内容天天更新,每回都有新花样,最近她最大的烦恼是睡眠不足,因为跑完约会行程,最后都用上床寻欢当句点,她回到家常是深更半夜,要不就天色微亮。

不过即使睡不饱,跟汪闵渝约会其实每分钟都很愉快,有种乐不思蜀的飘然畅快,会让人上瘾。

“我想带你去野餐。”他扬起手上的提袋。“里面有你爱吃的总汇三明治、新鲜水果、饮料、防水软垫、柔软毛毯,我都准备好了。”

果然吧!大情圣又找了新花样,可是晚上去哪儿野餐啊?

“哪里?附近公园吗?”

“大安森林公园不错喔。”管理员跳出来凑热闹。

“谢谢你的建议,下次我再带小麦去。这次,我想带你去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汪闵渝拉着她的手,离开办公大楼。

充满回忆的地方……

麦璃纭站在醉月湖畔,恍恍惚惚,像站在梦境里。

这里,的确是充满回忆的地方,他们的第一次交谈、分手,都是在这湖畔。

六点多,校园里仍有许多年轻学子来来去去,汪闵渝寻了块草地,拿出防水软垫铺上。

“坐下来吧。”他对神情恍如作梦的小女人说,选这地方野餐真是选对了。

麦璃纭依言坐在软垫上,她今天穿了裙装,未免曝光,她盖上他准备好的毛毯。他一直是个心细的男人,总是能备妥所有需要的东西。

“毕业后,我没再回来过。”她说。

“大麦约我们吃饭那天,我回来过,那是我离开台湾后第一次回来。那天我特意来这里走走,想起我们第一次说话,那时你留着一头长发……”他瞧进她眼底,语气真挚温柔。

他灼热的眼神,仿佛能看穿她的灵魂似的,令麦璃纭心弦震动。

汪闵渝忍不住贴近她,在她唇瓣上轻偷一个浅吻,因满足而喟叹。

“前阵子,我帮小英雄念了一首童诗,我迷上那首诗句,小英雄说那首诗写得很棒,要我找机会念给你听,你现在想不想听?”

她点点头,他情感满溢的声调总是能拨动她心弦,让她深陷。

“……妈妈是醇酒,爸爸喝一口就醉了。”他用手臂抚触她脸颊,眼底燃烧着两簇火焰,继续说:“我告诉小英雄,你是能让我一口就喝醉的醇酒。小英雄说,他很高兴爸爸很爱妈妈。小麦……对我来说,你是纯麦酿成的顶级威士忌……我知道,你一直不相信,但我真的爱你……我今天有样礼物要送你。”说着,他从袋子里拿出一个长璃方形绒布盒,打开盒子,将黑珍珠项链取出,“我说过要赔你一条项链,我帮你戴上。”

麦璃纭看着光泽明亮的项链,一颗颗圆润的大珍珠,高贵的黑亮色泽,她不用猜也晓得项链价值不菲。

“太贵重了。”这等级,比她戴的那条好太多。“你赔我一条同样等级的就好,何必花大钱?”她抚摸已经戴在颈间的珍珠链。

“我喜欢把钱花在我爱的人身上。”

……两个多月来,她很习惯听汪闵渝嘴边挂“爱”这个字了,但眼前这时刻,她真的被他感动了。

当然不是因为他送珍珠项链,而是他用心准备野餐,带她来充满回忆的醉月湖,说着动人的话,仿佛带她回到过去,让她想起自己好久好久前就为他怦然跃动的心,想起跟他牵手走过的甜蜜。

不管是从前或者现在,汪闵渝都是无可挑剔的好情人。

所以,她想骗谁呢?爱上汪闵渝这样的男人,根本如同呼吸般自然简单,真正难的是,停止不爱他。

“小麦……我很爱……很爱你。”捧着她精致的脸,他朝她靠近,另一手拉着她的右手,贴在自己心房,那个地方正为她放肆地狂躁跳动。

“我的心跳可以证明我有多爱你,我甘愿这辈子都做你的奴隶……”他轻轻在她唇瓣上落下吻。

醉月湖见证过他们过去那段恋情的开始与结果,这刻,他让醉月湖见证他和小麦的另一段开始,他希望这一回,他们能携手走到生命尽头。

“我也爱你……”她叹气,在他柔情下屈服了,终于“意识清醒”地亲口承认爱。

汪闵渝闻言神色激动,紧紧将她抱进怀里,低哑着声音说:“谢谢你愿意爱我……”他曾以为,她永远不会原谅自己,毕竟他害她失去所爱。他真是何其幸运!她愿意爱他……

“唉,”麦璃纭淡淡叹气,“我只是说了一句你常说的话,那没有太大的意义。”

“当然意义重大,那表示我们真的重新开始了。”汪闵渝温柔轻笑。

伏在他宽阔的胸膛上,麦璃纭听着他失序的心音,是那样狂躁有力。

她记得他说过,他的爱,在每个当下都是真的……那么,他们真是重新开始了?

她悲观地想,像汪闵渝这样多情的人,所谓开始,同时也意味着离结束不远吧。

但这瞬间,她不想难过悲观,只想沉溺在他狂躁的心音下,听着那鼓噪的声音,一下一下对她说着最真实的“我爱你”。

比起他常挂在嘴边说的爱,她宁可相信汪闵渝的心也会为她躁动难安。

篮球场边,两个身材相仿,气质迥异的男人席地而坐,一个像超级发光体,一个则温文儒雅,两个人都长得很俊。

他们刚在篮球场上厮杀了两个多小时,谁也不让谁,比起拳头对拳头那样蛮打,这种较劲文明多了。

两人拼斗后,汗流浃背,喘息了好一阵子才顺过气,准备心平气和的讲话。

这时,离球场一段距离外,有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牵着六岁大的小男孩,手里拎着一袋从便利超商买来的几瓶冰啤酒缓缓走来,将冰啤酒递给坐在地上的两个大帅哥。

“呐!你要的啤酒。”年轻女子有点不悦。“你真的不觉得运动完喝啤酒很不好吗?”

麦哲律睐年轻女孩一眼,皱眉接过啤酒。“你是小朋友,不懂我们男人,我们是揖让而升,下而饮。”

小朋友?!说她是小朋友?要是告诉他,用人界的算法,她已经八百七十六岁了,看吓不吓死他!

“什么揖?什么饮?听不懂啦H酒就是不好!”她嘟嘴,很想抢下他手里那瓶酒。

“咦?你要不要喝看?这酒啊,搞不好连天上的神仙都喜欢喝呢,仙女姐姐。”麦哲律将啤酒打开,推到她面前,故意逗她。

他实在不懂他的小外甥,为什么老爱叫这个公司刚聘不久的工读生仙女姐姐?她看起来又不是美若天仙。

“吼!你喝你喝,喝死你好了H酒伤肝伤胃,你身体要是搞坏,到时候伤脑伤心都没用,别想来求我这个仙女姐姐!”

麦哲律喝下一口啤酒,语气坏坏地揶揄。“耶?我就算伤肝伤胃,也不至于伤到脑子坏掉,跑去求你这个一点道行也没有的仙女姐姐,兄弟,你说对吧?”

刚刚在球场上厮杀得像仇人,这会儿又是兄弟了。

汪闵渝耸耸肩,没加入战局。他不晓得大麦怎么碰上这个年轻工读妹妹就变幼稚了,连说话都多了语气词……咦?耶?

“哎哟,舅舅你好幼稚喔。”小英雄忍不住开口。

“嘿!我们父子连心。”汪闵渝立刻摸摸小英雄的头,开心的笑了。

但这话却惹来麦哲律一个大白眼,竟质问起外甥。“说,舅舅哪里幼稚?”

“仙女姐姐是为你好耶,而且她很厉害,万一你生病,她可以救你喔,得罪她不太好,太幼稚了,聪明人都晓得不能得罪仙女啊。”

麦哲律不禁傻眼,难道外甥当这小工读生是真仙女?

其实他到现在还想不明白,怎么公司会多请一个工读生,问人事部,人事部居然说是他要求的,可他根本不记得,而且人事部还说,工读生是他亲自面试的。

这更奇了,他好歹是个总经理,居然沦落到要亲自面试工读生,但最扯的是,他根本不记得他面试过任何人。

不过这些都不是他最想不透的,他最最最想不透的是,他明明觉得应该是第一次看见孟筱真,可偏偏脑子里好像存在过这个人……

到底该怎么形容呢?好像自己的硬盘本来没这个档案,却不晓得被谁偷偷存进一个档案,他对孟筱真就是这种感觉。

反正一整个怪,怪到每回看到她,他就忍不住要跟她斗嘴,不过更怪的是,他完全搞不清楚家里的人什么时候开始跟她熟到像一家人。

孟筱真甚至不晓得打哪时开始,居然住进了他家,对着他爸爸、妈妈伯父长、伯母短的,连冷冰冰的小麦都喜欢她,小英雄也常黏着她不放,老喊她仙女姐姐,真不知她是哪里看起来像仙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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