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山上的空气真好!

“呜哇……好舒服喔……”

清晨,齐千夏深深吸了一口冷例的空气,空气新鲜到肺里多年的脏污废气好像都被清除干净了。她张开双臂,对着浓郁的山木,舒服地伸懒腰,身体前后来回摆动,赤着脚做早操。

那个草绿色的药真的很有效,搽上没多久,膝盖的擦伤就止血了,不会再一扯动就痛得她龇牙咧嘴的,才过了一天她就可以四处趴趴走。

看着这间住了两个晚上的木屋,这还是她第一次仔细地看它。

木屋看起来有些简陋,但四周的风景超优,三面有高大的树林环绕,一面则是可以看到云海的悬崖,虽然有矮篱笆围着,但有惧高症的她还是决定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自从被看到小裤裤后,她再也不想穿那套不实用又容易曝光的裙装,所以没带换洗衣服上山的她,便自动自发地从他的衣柜里翻出一件黑色短T恤和短裤,裤子的腰围太大,只好在衣摆绑一个结,再拿一条绳子捆住裤腰。

唯一的遗憾,是找不到替代的鞋子,但她宁可赤着脚也不要再穿那双会害她起水泡的卡脚鞋。

脚上又传来熟悉的湿热轻舔,她露出大大的笑容,伸出双手蹲下身,一手环抱一只大狗,开心地跟它们打招呼。

“小乖、天使,早啊!”手指轻轻地按摩它们的脖子,让它们露出舒服的表情。

“呜……”虽然不满意这个有点娘的名字,但被叫久了,渐渐可以接受,最重要的是,每当她这么喊它们时,都会附送舒服的按摩,它们心甘情愿变成趴趴熊。

“呵呵……你们好可爱喔!”这两只“面恶心善”的狗,正是它们主人的真实写照……外表看起来凶恶,其实人还满好的。

她站起身,转过身看着二十坪不到的小木屋,木屋是临着崖边的平地盖的,三面都是高大的树林环绕,每一面墙都装上大窗户,能充分欣赏大自然的美景。

卡!卡!

“矣?这是什么声音?”她好奇地循着奇怪的声响,绕过小木屋,来到小屋的后院,一眼就看到他打着赤膊,拿着斧头在劈木头,健壮的肌肉随着动作起伏,古铜色的肌肤被汗水浸得发亮,充满力与美,不过左手肘到手腕有一条长长的疤,让她看了好心疼。

不知道为什么,每回看到他高大性感的身影,她的喉咙都会紧缩,心跳就会加速,只能像个色女般,目不转睛地瞪着他看,就怕漏掉任何一个镜头。

这个男人待在山上是对的,如果让他下山,绝对会造成交通瘫痪。

太帅的男人,绝对是一种罪恶!

她一到,巴那思就感觉到她的存在,停下手边的工作,等着她发表高论,但等了整整一分钟,她还是呆呆地张大嘴巴瞪着他看,让他哭笑不得。

“口水擦一擦。”就算他很“秀色可餐”,她也不需要用眼光“生吞活剥”吧?

他一直知道自己外表出众,只要下山就会接收到欣赏爱慕的眼光,但没有一个女人像她这么“光明正大”,她的眼睛只差没刻上“我想吃你”,老是让他以为自己是餐桌上的美食。

早知道就忍受胡须的不便,也好过被“生吞活剥”的感觉。

“……口水?”她终于回过神,脸色窘红地赶紧抹抹嘴,看到是干的,这才放心地反驳。“我哪有流口水?”

“你在这里干么?”这是他第一次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看清楚她的长相,脂粉未施的脸,非常漂亮。

她的五官细致精巧,微微上勾的凤眼,带点古典风情。皮肤不是时下流行的白暂肤色,带着健康的浅金,有如顶级蜂蜜,香甜诱人。就算身上穿着松垮垮的过大衣物,也丝毫掩盖不住她匀称的好身材——丰胸、细腰和一双修长美腿,看起来反倒别有一番俏皮的性感风情,更加诱人。

蓦地,他又想起昨晚在寒冷的夜里冲了十几分钟的冷水澡,真他马的不好受,他可不想再来一次。

唯今之计,就是早点将她赶下山,他也可以早点恢复原本平静的生活——虽然有些无味,但绝对安全。

“我听到这里有奇怪的声音,所以过来查看,原来是你在劈木头的声音。”她自然而然地走到最靠近他的位置,好奇地捡起一块劈好的木头。“这是做什么用的?你要生营火吗?”

“你以为烧水煮饭的材火哪来的?”还营火哩!他拿起斧头继续劈材,手一落,木头一分为二。

“对厚,你的木屋里面没有电。”她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你都是在哪里煮饭?”

他指着一个靠近木屋、类似灶的地方。

“洗澡呢?我没看到浴室。”她已经两天没洗澡了,浑身难受。

“就在这里洗。”

“这里?!”她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看空旷的四周。“这里又没有遮蔽物,在这里洗澡,不就被看光光了?”她可不干。

“这里只住我一个人,还有谁看?”

“我……”我想看啊!想到他洗澡的景色,她的脑子自动剥光他的衣物,想着他光裸的身子强健的肌肉线条、诱人的性感曲线,热血瞬间全涌上头部,害她差点脑充血。

天啊,光想就很刺激!

“你?”她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脸红得跟柿子一样。

“我是说……我想也是啦……呵呵……”她尴尬地干笑几责,在心里暗骂自己:齐千夏,你这个大色女!镇定,给我矜持一点!

“对了,认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巴那思。”认识?他们算认识了吗?他对于这个字眼抱持怀疑的态度。

“巴哪思?巴那思、巴那思……”她学着他的发音,不是很好念,但她努力记住。“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吗?”

她喜欢听他说话,有一种奇特的腔调,很像在唱歌。

“那是很久以前一个头目的名字。”那名头目曾经英勇抵抗清朝军队攻打族人而阵亡。

“你是哪一族人?”

“泰雅族。”

“难怪人家说泰雅族专出俊男美女。”这个说法再次在他身上得到印证。“你知道吗,仔仔和徐若瑄都有泰雅族血统耶!”

他没回话。他不知道仔仔是谁,也不知道谁是徐若瑄,他们跟他都没有关系。

“对了,你昨天是不是在客厅打地铺?”她经过客厅时有看到一些折迭整齐的寝具,因此纳闷地问。“房子里面不是还有一间房间吗?你干么不住那间就好,还在客厅打地铺?害我超不好意思的。”

她起床后自动在屋里溜了一圈,查探环境,结果发现那间木屋真的是只能用“空旷”来形容,除了客厅和她昨晚睡的那一个房间外,只剩下一个上锁的房间。

“那个房间是‘禁地’,没有我的允许,不准进去,连在门口打探都不行,听到没有?”他的表情严肃得吓人。

奇怪了,他宁可在客厅打地铺,也不去那个房间睡,难道说……那个房间闹鬼?还是藏有宝物?她对“禁地”越来越好奇了。

既然不能谈“禁地”,那谈“他”总可以了吧?

“巴那思,你的手是怎么受伤的?”他左手肘到手腕的皮肤坑坑疤疤的,有很多缝补的痕迹,肌肉也有一点萎缩的现象,看得她好心疼。“你的脸也是那个时候受伤的吗?”

她之前就发现他的左手在使用上有些不顺,但他都穿着长袖遮住疤痕,直到现在才看到让人怵目惊心的伤。

不知道他当初是怎么受伤的?这么严重的伤,一定很痛吧?

“车祸。”他的右手随即习惯性地握住左手,遮住伤痕,责音也瞬间冷了好几度。

“那场车祸一定很严重,能平安无事,真是太好了。”

“好什么?我的左手几乎算报废了。”那场人为车祸将他从云端拉到地狱,让他在医院整整住了三个月,也让他看清太多人性的丑陋面。

“人还活着,就是好事。”她乐观地说。“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就有希望?是啊,活着才有报复的希望。

他所受的一切痛苦,都会一笔一笔讨回来的。

“你的膝盖好了吗?”不想再跟她谈起更多过去,他不要她介入他平静的生活。

“好多了,谢谢。”她抬起右脚,弯下膝盖踢一踢。“你看,我现在可以弯曲,不会一动就像要我的命似的,你的药很有效耶!”

“既然没事,你今天就下山吧!”

“咦?”怎么会这样?她还没完成任务,怎么能下山?灵机一动,她突然苦着脸蹲下身,抱着膝盖故作可怜状。“喔……我的膝盖还是会痛,还不能下山。”

看到她蹲下,两只大狗立刻来到她旁边,安慰地舔着她的脸,害她差点笑出来。

“说谎!”他的脸马上拉下,严厉地低斥。“我最讨厌说谎的人!”

说谎是他的禁忌,一次的背叛已经足够,他再也无法忍受欺瞒和背叛!

“我……我没有说谎骗你,我的膝盖真的还没有完全好,没办法走太久的路,我说的是真的啦!”他严厉疏离的神情让她吓了一跳,赶紧站起来抓住他的手臂,就怕他一走了之。

“说谎无效之后,要开始施展美人计了吗?”他不屑地讽刺。这是他以往从女人身上学到的经验,说谎和诱惑已成了她们达成目的的手段。

“美人计?”她愣了三秒才反应过来,恼火地握紧拳头为自己辩驳。“你少侮辱人了!我才不会把自己当成工具,玩那种低级的手段哩!”

她拒绝接受这种人格侮辱!

之前在银行当理专时,得罪了不少有钱的烂男人,因为那些烂人明摆着跟她说,要做他们的生意得要拿“某些东西”交换,结果全被她一口回绝了。

她知道有几个业绩特别好的女同事就是靠这些方式换来的,但是她不要。不是她假清高,而是她不想为了钱出卖自己。

“是吗?”她的义正辞严缓下了他的怒气,却无法完全抹去他的猜疑和不信任,只能说,他之前所受的伤害,让他失去了对人的信任。

“我骗你干么?我之前的工作就有一些烂人想拿钱利诱我,但全被我打了回票!我如果是那种女人,早就发了,不会在这里自讨苦吃!”

“既然是自讨苦吃,那你现在就下山,没人拦你。”她明显的愤慨让他相信她话中的真实性,但是那句“自讨苦吃”,听起来就很刺耳,让他忍不住反讽回去。

“我不要!”她的牛脾气也来了,双手插腰跟他对峙。

***

巴那思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她怒气冲冲,气得眼睛都要冒出火来,一眨一眨的,带着愤怒,两只小拳头挑战似地叉在腰间,握得指节都变白了,凤眼大胆地跟他对看,一点儿也不怕他。

就算是大男人也没有几个敢跟他正面冲突的,而这个娇滴滴的女人居然敢当面顶撞他,倒是难得一见的新鲜事。

他冷漠的嘴角不由得现出一丝微笑。

“你在笑什么?”齐千夏察觉出了他唇畔的变化,更加的生气。

她已经快被他气死了,他竟然还敢取笑她!

“我笑你自不量力。”他深邃的漂亮黑眸闪烁着许久不见的愉悦光彩。“你现在站在我的地盘上,居然还敢对我大小声?你就不怕我一手宰了你,毁尸灭迹吗?”

“你才不会做这种事咧!”对他,她有着莫名的信任。

“你又知道了?你之前不是还当我是吃人的熊?还有什么鬼的?”她语气中对自己全然的信任,让他冷硬的心开始软化,但仍嘴里不饶人。

“哎呀……那是我一时头昏眼花,胡言乱语啦!”她尴尬地低嚷,脸颊浮上迷人的酡红。

她脸上乍现的娇羞模样,迷乱了他的心神,有好几秒钟的时间,他只能痴望着她,看着她嘴唇诱人的开开合合,却听不见她在说什么。

“……喂!”她有些恼地拍拍他的手臂。“我刚刚说的,你有没有听到?”

闪神是她的习惯,他怎么也被传染啦?

“什么?”他刻意摆出面无表情的样子,但是心里却暗暗吃惊,惊讶自己的意志力居然那么薄弱,也讶异她对自己的影响力。

她根本不需要做出任何诱惑的举动,他就被迷失了心魂,再不赶快将她送下山,他早晚会举双手投降。

“我说我不要下山,你不能强迫我下山。”

“这里是我的土地,我当然有权要你下山。”

“你能不能讲理一点?这座山这么大,多我一个人又不会怎么样!”

“讲理?哼,在我的土地上,我说的话就是理!”他双手环胸,声势迫人地睨着她。

“好啊,你有本事就将我赶下山呀!”她学他双手抱胸壮声势,大无畏地站在他面前跟他对瞪,完全没在怕他。

“你……”可恶!

他当然可以强迫她下山,但他不想伤了她,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他都不想让她受伤,结果反而让自己绑手绑脚的,威胁的话听起来软弱无力。

“你赶啊!”自认为占到上风,她得意地扬起小巧的下巴,脸上有小人得逞的奸笑。

“你真以为我不能拿你怎么样?”她小人得志的反应,让他好气又好笑。

“你又不能吃了我!”她没有半点危机意识地跟他呛声。

“在这荒郊野外,我们孤男寡女两个人,我如果想非礼你,你能怎么办?报警抓我吗?”真不知道要说她天真还是愚蠢,竟然没考虑到自身的安全。

“你你你……你不会!”她的下巴收回来,音量也弱了一些。

“喔?你怎么知道?”他放下斧头,慢慢往她靠近,逼得她一步步往后退,退到背抵上一棵树才停下,但他仍然继续逼近,直到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到十公分才停住。

紧张而暧昧的气息在两人之间蔓延,齐千夏意识到她和这个宽肩膀的男人中间,只隔着不到一步的距离,他肌肤散发出来的热气烘热她的脸,一股陌生又熟悉、好闻的男性气味,随着呼吸流窜到她的胸腔里,席卷全身,几乎让她瘫痪。

她并不害怕他的靠近,只是对于他所引发的强烈的身体反应感到慌乱,她不曾经历过类似的情潮,所以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她欲拒还迎的诱人表情、眼中流露的闪闪眸光,让他的自制溃堤,带茧的指摸上她滑嫩的脸颊,情不自禁地低下头,想要攫取那粉嫩多汁的唇瓣……

不行!

就在距离不到一公分时,他的理智蓦地回笼,仓卒而狼狈的打住,急忙甩头,转过身去。

“如果不想被非礼,就快滚!”欲望无法抒发,让他的火气很旺。

他原来只是想要整整她,让她知难而退的,谁知一靠近她,竟会被她迷得乱了心魂,真是该死!

“我……”她伸手抚摸他手指碰过的地方,酥酥麻麻的感觉还在。

“还不快滚!”

“我不下山!”强烈又奇妙的气息随着他的远离而慢慢散去,也让她的神魂归位,她清柔但坚定地说出自己的主张。“而且,我相信你不会非礼我。如果……如果我们之间真的发生了什么,那也不是非礼。”

如果她是心甘情愿的,怎能叫非礼呢?

看她带着两只“见色忘主”的大狗离开,巴那思拿起斧头,用尽全身的力气砍在木头上,发泄挫败和欲火。

“该死……”不叫非礼,难道是两情相悦吗?

她的确是这几年夹一吸引他目光和注意力的女人,也是唯一勾起他欲望的女人,但是……他不可能喜欢她!

更正确的说法是——他不可能会再喜欢上任何女人。

绝不!

朗朗晴空,烟雾弥漫。

“咳、咳咳咳……咳……”齐千夏被烟呛得猛咳,眼泪狂喷,双手用力挥,着不了火的木头只生了一堆浓烟。

“你在干么?生火?还是呛死人?”用力挥开浓烟,巴那思的性格俊脸出现,只是脸色不怎么好看。

被迫收了一个厚脸皮的食客,他这三天的脸色当然很难看。

为了怕三天前的冲动重演,他对她是能避则避,就算避不开,也不给好脸色看,就是要她知难而下山。但她不知道是神经太大条,还是脸皮太厚,竟全然不将他的臭脸看在眼里,老是对他涎着大大的笑脸,让他觉得自己度量狭小得不像个男人。

“我想帮忙嘛……”死皮赖脸地留下来,白吃白喝人家好几天,还霸占唯一的床位,害主人只能在客厅打地铺,她总得要增加自己存在的价值呀,要不然哪有脸继续留下来?

虽然三天前他差点亲了她,不过她很清楚那是恶作剧吓她的成分居多,跟情感无关,但是只要一见到他,她的眼睛就会自动发亮,脸颊也会自动泛红,心脏像小鹿乱撞,整个人就像是吃了亢奋剂似的,精神全来了,就算他老是摆一张臭脸给她看,仍浇不熄她的热切。

他全身最吸引人的是他的眼睛,充满防备又神秘,深深吸引着她;五官突出又性格,是非常有个性的一张脸;虽然老是不修边幅,看起来杰骜不驯,但是却性感得要命。

她以前也谈过两、三次恋爱,当然也真心喜欢那些交往过的对象,否则不会跟他们交往,但,感觉都没有巴那思来得深刻和强烈。

不见他时,她会扶命找寻他的身影;只要在他身旁,她的心就会忍不住想高歌。这种感觉,甚至比喜欢还复杂,是她不曾有过的心情。

“越帮越忙!”他没好气地接过生火的工作,三两下就将炉火点起来,把昨晚没吃完的白饭放进锅内加水,放在灶上闷煮成稀饭,小心看着炉火的火势。

虽然这三天相安无事,但是他很清楚这只是表面上的冷静,他只是尽量保持距离并维持脸上的冷漠,否则那天擦枪走火的事件绝对会重演。

“别这么说嘛,我这个房客还是有点用处的啊!”这个人讲话真毒耶!她有点困窘地替自己说话。

“什么用处?”

“我……我……我有帮忙洗碗、洗菜、端菜,还有……还有溜狗……”她“我”了老半天,终于想到自己的贡献,但说完以后,不禁尴尬地干笑几声。“嘿嘿……好像没什么帮助喔。”

不是她不帮忙,而是巧妇难为无“工具”之炊呀!

都市长大的她,习惯了用电器用品和瓦斯炉,但是山上只有最原始的炉灶,没生过火的她只会制造烟雾,就连炒菜也因为炉灶的火候不会掌控,所以不是没煮熟,就是煮太烂,搞到最后,都得劳驾他出马收拾残局。

她很努力想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但效果却很惨,多做多错,唉……

“知道就好!”很不给面子地附和。

“我很认真在学呀!你等着,再过几天,我就可以自己生火煮菜了!”

“等你煮给我吃,我已经饿成人干了。”

“讲这样……”不想被人瞧不起,继续割地赔款,谁叫她身在人家的屋檐下呢!“这样好了,我帮你洗衣服,总可以了吧?”

“这还差不多。”他稍稍满意地点了个头。“对了,要洗衣服到河边洗,别再用水缸的水了,那是我提回来给厨房用的。”

她这几天都在后院洗衣服,用水又不懂得节制,原本两天提一次水的水缸,不到半天就被她用完了。

“YESSIR!”她俏皮地立正行举手礼,却换来一个白眼。

这个男人,真是一板一眼呢!

“拿着,别又笨手笨脚地烫到了。”巴那思右手垫着布,将煮好的饭锅拿起来交给她,不放心地叮嘱着。

“是!”

前天她端汤时一个不小心,洒出来烫到了手,还好马上浸到冷水里,才没造成伤害,只留下一个淡淡的红印。

看到她安全地将汤锅放在矮桌上,他才继续利落地下锅炒菜,没几分钟,便炒好了两盘青菜。

他的关心都藏在粗鲁的话语里,但她都收到了,一字一句都放在心上。

这个男人不会说好听话,正确的说法是——他说的话都很毒辣,可是温柔的行为却跟他粗犷的外表完全不符。

明明要赶她下山,却背着走不动的她上山。

明明要赶她下山,却替她的膝盖搽药,还担心地大呼小叫。

明明要赶她下山,却还让她霸住他的房间,自己在客厅打地铺。

明明要赶她下山,却在看到她的手烫伤时,捧来一大盆水让她浸泡。

明明要赶她下山,却在简陋的厕所加装一块脚踏板,让她如厕时不再胆战心惊。

他就是这么一个面恶心善的人,让她,很难不心动。

她也交往过几个条件不错的男人,但就算他们使尽追求之术,也无法拨动她心底的那根弦,只有他,做到了。

他只需要站着,什么都不用说也不用做,就可以让她心神不宁、脸红心跳。

她不得不承认,她被爱神的箭,射中了。

是什么时候被射中的呢?

是他背她上山的时候吗?

还是他替她搽药的时候?

抑或是看到他俊帅真面目的时候?

……难不成是看到他性感身材的时候?

唉呀,管她的心是什么时候被射中的,反正她喜欢上他就是了!

“喂……你干么端着菜罚站?被太阳晒昏头啦?”

“我……喔!”她愣了一下,赶紧将菜盘都端到大树下的矮桌上放。好天气时,他们都在外面的树下用餐。

回到锅炉旁,趁他不注意时,她偷偷丢了几颗地瓜到未熄的炉灶里烤,晚一点就有烤番薯可吃了,那可是她和“黑白无常”今天的零食呢!

先替两人盛好稀饭放凉,等他祷告完后,她才举起筷子开心地进食。

“好好吃喔……”虽然在偏僻的山上,但菜色还挺丰富的,除了现炒的两道自种的青菜,还有一盘花生和一盘酱菜,比她以前吃的三明治早餐还丰盛呢!

山上物资缺乏,巴那思在后院开垦了近十坪的土地种植青菜,完全有机栽培,不洒农药、不破坏环境。

这三天,她学会了浇水、除草、抓菜虫,都是她不曾有过的初体验。还好她不怕虫,否则又要被他亏了。

说实话,她还满喜欢山上的生活,虽然有些不方便,她却很能适应,只是,有两个小烦恼,那就是没有贴身衣裤和鞋子。

每天提水到房间洗澡时,她必须顺手清洗内衣裤,放在房里阴干,隔天早上再穿上还透着点凉湿的内衣和小裤裤,这也表示她晚上睡觉时只穿着他的T恤,让她别扭得要命,超没安全感的。

另外,由于不想再穿着会卡脚的鞋子,所以她这几天都是打赤脚,细嫩的脚底板被折磨得很彻底,虽然不至于皮破血流,但每天多几道刮痕是免不了的纪念品。

如果她还要继续待在山上找寻穆丰,这两个小烦恼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

巴那思还是默不吭声,但视线却不自觉地追着她,脸上有着好几年不曾见过的温柔神情,带着宠溺,连他自己都没发现。

虽说自己是被迫收留她的,但是越来越习惯她的存在,却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她无所不在的聒噪。

真难想象之前没有她的日子,是多么的安静和……死寂。

“巴那思,你在想什么?”他漂亮的眼总是藏着复杂的情绪,让她看不透,也勾起她浓浓的好奇心。

“想念没有你之前的日子。”他坏心地损她。

“你真的很讨厌我吗?真的那么想把我逼下山吗?”她的表情很脆弱,双眼担心地看着他。

她知道自己是死皮赖脸才能留下来,他是被迫收留她的,因为就连平常说话肘,他也毫不掩饰他的不甘愿,但……就算她再坚强,听久了也是会受伤的。

两人虽然才相处没几天,但她知道自己对他非常有好感,甚至喜欢上他了,否则不会在乎他的想法,想要讨好他,甚至忍不住想要亲近他。

但是,他显然没有同样的感觉,否则不会动不动就要赶她下山。

被喜欢的人讨厌,心好难受。

“我……”明明只要说一个肯定的答案,就能让她下山了,但她脆弱的眼神,却让他的心隐隐揪着,尤其想到没有她的孤寂,他更是说不出口。

“如果你真的很讨厌我在这里,我就下山。”如果她的存在造成了他的困扰,她愿意离开,虽然她会很难过。

喜欢一个人,应该让他快乐,而不是造成他的困扰。

“等一下吃完饭,你就去河边洗衣服吧。”他避而不答,转移话题。

“你没要我下山?意思是说……我可以继续留下来吗?”她担心自己误解了他的话,期期艾艾地看着他,眼睛晶莹闪亮。

“你如果敢把我的衣服洗丢了,我就把你踹下河去!”他表情凶恶地撂下狠话。

“遵命!”她笑得好开心,因为他没说要她下山。

喔耶……她可以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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