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蒙蒙亮,高空中的雾气,掀起26楼的落地窗帘,飘进室内,带来一阵凉意。
呵——长长的懒腰配合懒散的轻叹,柔软大床上熟睡的女子慢慢坐起,揉揉惺忪睡眼,在空旷卧房内伸个缓慢舒适的懒腰,且不忘以手掩唇,打个优雅而不失淑女气质的哈欠。
呵——啊!六点半,该起床了!
两手轻轻拍打脸颊,女子掀被下床。顺手拍下闹钟铃,以免两分钟后吓到自己。
今天……星期五。本周的最后一个工作天,好累啊!
跳下床,刷牙洗脸换衣服一气呵成。
看看时间,差十分七点。
嗯,不错,记录良好。二十分钟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
走到挂在墙上的巨大玻璃镜前,她打量自己:165厘米的身高,不胖不瘦的身材,套着干净整洁的深蓝制服,及肩的长发束成马尾——标准的职业装扮。
很好……好……好……该死的,她好累。
怎么会找了份这么累人的工作呢?皱眉自问,她叹气——
当警察可不是她毕生的追求,所以千万别误会她心怀大志,以伸张正义为毕生奋斗之目标。
原本,她读的是经贸专业,只不过偏爱运动,在大学空手道部混了四年。毕业后,机缘巧合地碰上警察局招人。
万万没料到的是,兴致所来的报名,居然最后弄假成真,让她走进光荣的警察队伍,成为发光发热的一分子。
唉,其实,她真的真的不想浪费纳税人的辛苦钱!
入职训练结束后,她被分到经济调查科,因为人资部部长不小心瞄到她的履历,知道她学的专业是经贸。
是谁说读经贸的就一定要去调查经济犯罪的!熬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才总算从学校挣脱出来,居然还让她对着枯燥的经济,打死也不干。
可是她递出辞呈的结果,却是被划到了刑事记录科。
既然局里愿意为她换个环境,她就多尽点力,发点光?。可……记录科耶!成天面对案卷电脑,分析统计犯罪资料。这都不算什么!最让她难以忍受的,其实是整天坐在电脑前,手不能伸脚不能踢,一双眼睛简直都可以长豆蔓了。
不行不行,这个职业她不喜欢。不干了。
好吧,既然刑事记录科也不合她意,局里人资部倒也好商量,拨她到夜间巡逻组。
从此,每天夜半无人时,月黑风高夜,寂静幽冷群鬼出没的晚上,她都不得不开着巡逻车,在空荡荡的街道绕过一圈又一圈。
这份工作在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有些新鲜,但日子久了就会令人生厌。不行,这个她也不喜欢。
凭她三个月换一次上司的纪录,局里人资部终于忍受不了……这是不是表示她可以成功辞职,离开这发光发热的光荣地方,重新过回她纸醉金迷的生活?
可惜,真可惜。天不怜她啊!
局里人资部竟然没有放弃她,还把她调去刑事重案科。
重案组耶!那可是个全局刑事精英聚集的地方。一有案子发生,不仅时不时就要开整夜的会,还几乎每个精英都一副愁眉苦脸的忧郁状……
嘿嘿,好像抱怨得太过分了点。
光听名字她就头痛了,更别说要她加入进去工作啦。平时看看侦破片的确是可以调节沉闷生活的乐趣,但真要换她当其中的主角……拜托,一棒子打晕她得了。
不过,看在颇有挑战性的分上,她就先勉为其难地做上一阵子吧!
可是她没有料到,她的这“一阵子”居然会是两年。
两年耶,她的大好光阴、如诗如梦的美好年华就这么……这么地飘逝了!
何涵烟呀何涵烟,你诗梦般的年华啊……呃,忘了介绍,她姓何,名涵烟。
真不知老爸当时哪根筋短路,居然取个如此有意境的名字。前思后想,可能是因为老爸自己叫何镜云,所以就给女儿配上一个烟字,云烟不分家嘛。
她常想,也许自己应该配合一下:穿上一条飘逸的白色长裙,散着丝丝柔顺的长发,脸上再挂着梦幻般的呆笑——看上去的确是烟雾一团。
但很可惜,她不爱穿裙子,也讨厌白色衣服。无关喜好,只是因为白色衣物都极易被染色,不好洗罢了。
所以,重新看看镜中的自己:合身的深蓝色束腰制服,深蓝色麻料制裤,再配上一双深蓝色的仿皮跑鞋,一身劲道,很精神。
为什么要穿跑鞋?当然是为了方便追人喽。
说到追人啊,被她追过的人可就多了。
两年来,她是男女不限,死追烂追,一追到底……呃,表达失误,应是追捕才对。有精瘦狡猾的男子,有貌似无害的女人,也有年轻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
其中最惨的,是有一次,遇上一个能跑会跳的逃犯,害她不得不紧咬在他屁股后面追了整整五条街……问她为什么不驾警车是吧。
想到警车她就有气,把那该死的烂车送到修理场报废也不能解她心头之恨!
平常巡逻时没见那车有什么一长二短的毛病,却偏偏在紧要关头,毛病全出来了。没油可以原谅,刹车灵活过头也可以原谅,可,轮胎居然给她漏气。害她差点没跑断两条修长的美腿。
去,该死的破车,第二天她就送交局里,再也不开了。
腿虽然没跑断,追人的痛苦她可是极大地领会到了。
该死的,追得这么辛苦,姑娘她不干了。
然而,就在四个月前,她的辞呈再一次被打进了冷宫——碎纸机。人资部一纸文书,丢她去了毒品调查科。
该死的,是不是看她能打能摔,这样整也行?
好吧,毒品科就毒品科,姑娘她也不差多干这几个月。
可是就在两个月前,局里终于忍受不了她洋洋洒洒的千字文辞呈,干脆放了她两个礼拜的假,还美其名为“警务人员心理调节期”。然后假期一结束,就又把她丢回刑事重案科,继续让她发扬烛光精神,点点滴滴不放弃了。
咕噜——一阵腹鸣响起。
好饿,望望电子钟——七点整。
冥想了十分钟,今天还没忘形。不错,状态良好。
何涵烟冲着镜子微微一笑,再次审视镜子中那个一身警装的精神女子:二十五岁的年纪,脸上暂时没有皱纹;遗传自父亲的剑眉和母亲的大眼,高高的鼻子,不大不小的嘴,配上一张瓜子脸,还算耐看。
嗯,满意点头,她转身。
拉开房门,如意料中看到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中式早餐,何涵烟露出醒来后的第二个笑容,带着淡淡温柔,送给正站在桌边,围着蓝色厨巾,笑得一脸阳光的男子。
他,是她的男佣——她的红发男佣,是她三年前在海边捡回来的,唯一经她允许,在她屋子里打扫的男佣。
“杜瓦,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咬着香葱花卷,何涵烟称赞道。
“今晚想吃什么?”倾靠在她坐的椅背上,被唤杜瓦的男子满意她吃得香甜。
“听你的语气,又在那些师奶班里学到什么新东西了?”任他在身后把玩她的头发,何涵烟低头喝粥。
“没有。你昨天说这个星期不会值勤的。干脆在家好好休息嘛,我做好吃的给你吃。”杜瓦摇着手上的乌发,轻声说。
“杜瓦,天天做这些没劲的事,你不会厌吗?”喝完最后一口粥,她转身问自己的红发男佣。
那一头张狂的红色头发,不是刻意染成,而是天生的色泽鲜艳。每次走在街上,总能引来路人的回头,简直是男女老少通吃。
三年前,她能在海边捡到他,也是受那团鲜艳的红色吸引。
哪有人的头发长得这么……不像人的,是不!
满头红发色泽均匀,每一根发丝从头皮到发尾,全是鲜艳的红色,既不似西方人的红发那般是深浅不一的层次,也不像染发后会出现的红黑不均。总之,就是红得不像话,初时她还以为他是樱木花道的真人版呢。
他的红发很柔软,眉毛则是板栗的色泽,黑中泛着些许暗红。眼睛深邃,眸子如两颗晶亮的黑色猫眼石,微微偏白的唇边常挂着好奇的笑。他的皮肤很白,白得让身为女人的她也羡慕三分。
而他,真的不能算是一个人……嗯,应该说不能算是地球生物吧!
黄道十二宫听过吧,圣斗士听过吧,十二星座听过吧,天蝎双子人马魔羯水瓶什么什么的座听过吧……她听过,也看过。读书时可耻地浪费大把的时间,除了跑跑空手道部外,就全被她拿来看漫画消磨掉了。
可,那毕竟只是故事,没可能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至少她以前是这么认为的——就在她捡到杜瓦以前。
不过,现在即使有人跳到她面前,说他来自魔界,她也不会将那人当疯子看了。
她的红发男佣啊,竟然是黄道十二宫的星云守护使呢9是射手星云团的守护使。
射手?不就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家伙吗?人不像人马不像马的,跑起来不知两只手放在哪儿呢?
是保持笔直的身躯,双臂环胸做骄傲状?还是双臂摆动,做助跑状?
当然,她不可能从杜瓦身上看到这种情形。杜瓦是人,不是神话中的怪兽。只能说,他生存的时空与她不同。
既然是射手星云团守护使,对她而言当然就是外星人?。
外星人就该有外星人的样子:没事飘上飘下,眼睛能发射伤人的光束,身硬如铁,再来个隐身遁地,隔空摄物之类,这才称得上来自外太空嘛。
但杜瓦不是。
他有着地球人的皮肤,地球人的外貌,眼睛不会发光,也少看他隔空摄物。偶尔见他浮于空中,也是三秒就落地,还一个劲地叫着肌肉酸痛。
有没搞错,他是外星人耶,是个有超能力的星云守护使哦,居然敌不过地球重力?
这么没用的话……她就发发早八百年前就被丢到床底下的善心,怜悯一下,收他做个男佣吧。
好在他对地球的稀奇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好学勤劳,算是个合格的男佣,也是个非常……可爱的男人。
做了三年的男佣,他真的不觉得厌吗?他来地球是干吗的?做专职男佣的吗?她可不信。
好玩。无论她怎么问,他的回答总是这两个字。
问他厌不厌倦,他的回答更没创意,现在也是——
“你看了我三年,会不会厌?”
“不会。”她摇头。养眼是原因之一。
“我也不会。”放下把玩的头发,杜瓦收拾空碗。
也……不会?不会什么?是看到她不会厌倦,还是对男佣这份工作不会厌倦?
眨眨眼,何涵烟一如既往地皱眉叹气。
唉——每次的回答都一样,可她就是不死心。趁着洗碗的当口,她冲到厨房,盯着他正默默冲洗的高大身影,问出每天出门前的例行问题:“杜瓦,你来地球是干什么的?”
“好玩。”
意料中的答案。
挑挑眉,她不再多问,转身找钥匙,准备上警局报到开工。
墙上时针指向七和八的中间,分针正慢慢悠悠地摇到六的位置。
七点三十分,出门。
“我走了,晚上见!”丢给他一句道别,何涵烟拉开防盗门,跑了出去。
“晚上见。”背对她的人转过身,轻轻笑道,将铁门掩上前的那抹纤细身影尽收眼底。
她总是不信呢,他来地球,真的没什么惊天动地的危险目的,只是好玩。
好玩嘛!
看着镜中的人影,杜瓦唇角勾出若有若无的微笑。
谁规定外星人来地球就一定要有非常重大的目的。以寻找失落的宝贝为目的,或者强行侵略这颗蓝色行星,这些全是电影上的情节,关他什么事。
哧——莞尔的轻笑滑出紧闭的淡白薄唇,他摇头。
目的?他的目的?
真的没有。
左思右想,前翻后滚,他真的找不到来地球的目的。
为什么会来这儿呢?
原因很简单——好玩嘛。
他最喜欢没事添乱,有热闹的事,他绝对会凑上一脚。
天蝎星云团的守护使、他的邻居兼朋友洛尔比(只有一丁点交情的那种朋友),疯狂地爱上了这颗蓝色行星,竟然独自开溜跑了出来,并顺便留下信息,暗示他也溜出来玩玩。
他没有洛尔比对这颗蓝色行星的狂热之情,也没有追捕者的任务在身。为什么会在这儿?好玩。
不否认,在漆黑的宇宙中,这颗闪着淡蓝色泽的行星的确漂亮,是一颗有着致使吸引力的惑星。
有洛尔比做开路先锋,他不过是踏着前人的路走过来,又不算创新之举。这个国家不是有位叫鲁迅的人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他完全是在前人的引导下来的,对,就是这样。
洛尔比留下信息离开后,他也跟着跑了出来。
天天守着射手星云,闲着没事跑出来玩玩也没人会知道。
最初,他是这么想的。
然而,偷溜是要付出代价的。
没想到,飞行球刚到地球上空,就被一股强大的吸引力牵制,不受控制地下坠。无奈之下,他启动了紧急保护装置,这种紧急保护装置是以完全放弃飞行球为前提的,然后电脑会自动开启急速冷冻程序,保护球内的驾驶者。也正因为这样,他失去了唯一的返回射手星云团的交通工具。
而后,在他还未能适应地球重力的时候,追捕者就咬着尾巴追了过来。但,嘻嘻……
那笨蛋追捕者和他一样,完全没预计到蓝色行星的吸引力会如此巨大,下坠的飞行球犹如暗夜中的礼花,本人则浑身绷带在医院瘫了两三个月。而且,笨蛋追捕者根本没能耐锁他回去,只好灰溜溜地放弃任务了。
而他,好死不死地掉进海里,差点没淹死。
老实说,这个行星的引力真不是盖的。初来乍到的他,犹如巨石压顶,全身骨头筋络一动就痛。真是佩服那些行走自如的人类。
千辛万苦从海里爬上来,一条想吃他果腹的尖牙大白鱼尚咬着他的腿不放。气得他一脚劈过去,让它晒成鱼干。
趴在沙滩上,正当他痛骂洛尔比时,美丽的涵烟犹如天国的使者出现,清澈的声音在风中飘扬,将他狂怒的心火缓缓吹散。
当下他就决定,一定要把这个生物带回射手星云团。但是——唉,但是——
结果是他被涵烟带回家,成了她的专属男佣。
不能怪他没用,要怪,就怪地球的引力太大。
在外界看来,他是个不事劳动,任人包养的小男佣,用这个国家的语言:他是小白脸、吃软饭之类。可他并不觉得有哪里不好。
只要他觉得好,那就谁也管不着。
勾起迷人的微笑,杜瓦捞起水中的碗碟拭净,整齐摆入橱柜,感到满意。
走出厨房,打开厅中电视,听着晨间新闻,他开始打扫房间。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真是美好的一天哪!
三幢高大的白色建筑物围着一方圈地,空白地筑起钢铁电门,穿着制服的警卫正高度警觉地盯着进出的行人,检查进出的车辆。
某某分区警局,正是何涵烟目前工作的地方。
五十平米的会议室,领导个个一本正经,严肃有加。静得开会的人大气都不敢喘。
低下头,何涵烟抿抿嘴,有些不耐烦。
刚到局里就被召来开会,如今已是十二点过半,也没见这些人有什么好的建议或可行的方案,只会皱着眉头沉思。
这种局面的始作俑者,正是会议桌上一张过塑的照片里的那个精瘦如柴的中国籍男子——一个令全局上下头痛不已的大毒贩。
大毒贩关重案组什么事呀,真搞不懂头儿是怎么想的?不过是在全局交流会上拍了拍胸脯,作了一次口号式发言,就把缉毒科的烂差事揽到自己身上了,还保证三个月之内结案。
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连犯人的影子也没见到过,怎么破案哪?
头儿的面子挂不住,只得加紧催促大家,要么重新整理与案情有关的资料,要么外跑寻找线索。总之一句话——要破案破案破大案!
“从手头现有的资料来看,可以从与他最后接触的情人身上找突破口。”
死静的空间被一个低沉的男中音打破。哦,是汪于时,重案组小组长之一,也是局中何涵烟十分佩服的少数人之一。
通常情况,她可是以非常仰慕的眼光看他的哟。听清楚,是仰慕的眼光。就像小女生见到心目中高大帅气的偶像时一样,眼睛会闪现心形粉光,晶亮晶亮的。
汪于时三十出头,他处理的案子,侦破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九十五耶,虽然不到百分之百,其效率也是蛮高的。加上高大勇猛,外貌回头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并且对待下属和同事又非常有礼貌,因此早已成为局里女性同胞私下讨论得最多的对象。当然,话题无非是厉害啦,勇猛啦,是个好男人啦,谁嫁给他谁有福气啦之类的八卦。
何涵烟最喜欢听女同事们闲时谈论有关他的一切细节,她是真的很佩服汪于时,简直佩服到了极点。
而重案组的其他两名组长,虽然并不差,但是比起汪于时来,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而最令何涵烟扼腕的是,她不是汪于时那组的成员。
没错,她的确是重案科的成员,可重案科又分为三个小组,一组由张明威领队,一组由米江领队,另一组当然是汪于时。
偏偏,何涵烟的上司是米江,而非她仰慕至极的汪于时。所以啦,虽然他们同处一局,但却不同处一室。每天能见到面的机会少之又少,除非全科开会,并且还得是紧急会议的那种,才能有幸见上一面。不不不,是有幸偷偷一慰相思之苦,远远地仰慕几眼。
坐在汪于时左边的,是张明威组长,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没什么看头,略过。而另一边,则是她的顶头上司米江米组长。
真不明白米组长的老父当时是如何想的,为什么取一“江”字呢,米江米江,不仅念的人别扭,听的人还以为你在说煮饭窍门呢。极有可能当时遇上饥荒,老人家心里总想着粮食不够,所以取个“有米如江”之意,希望儿子一日三餐能不愁米饭果腹。既然如此,不如叫米饭更好,直接又直观。
与汪于时同年的米组长,横看竖看,何涵烟就是不顺眼。并非米组长外貌如何丑陋,三七分的发型不如汪于时的板寸头利落,一七九的身高(八卦听来的)比不上汪于时一八二的高大,对人总是死板着脸,以彰显他老人家重案组组长的身份。
唉,还是汪于时养眼,多看几眼,多看几眼!
局长科长在前面说什么,何涵烟一个字也没进耳,大眼直直看着坐在前方的汪于时,就差口水没流成线。
虽然比不上杜瓦,至少,汪于时是局里她看得顺眼的少数人之一,不看白不看。
杜瓦啊……想到杜瓦了。
细眉一挑,何涵烟歪着脑袋,开始幻想晚餐的菜色。不知她那位能干的男佣今天会做什么菜给她惊喜呢?
咕噜——咕噜——咕噜!
肚子好饿!
眼光顺便抬向左边墙面的挂钟——哇,有没有人性呀,差五分一点了耶,早过了午餐时间,竟然还在那儿开会?!
咕噜——咕噜——咕噜……好饿呀!
“……现在,散会。”
就在她嘟着腮帮气闷之余,天之尽头传来悦耳的、犹如天籁般的散会声,啊,真好听,比教堂神圣的钟声还让她感动!
一跃而起,何涵烟正待冲出会议室,身后传来叫声:“何涵烟,二分组一点半准时开会,别迟到。”
什么什么?一点半还要开会?现在几点啦?
抬头再望,哇——都一点过五分了!
“知道了。”不用回头,就听得出叫住她的人是谁。那种听得人满身鸡皮疙瘩跳六十四和弦舞的声音,除了她的顶头上司米组长之外,不作第二人想。
吃饭!吃饭!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肚子革命。至于几点开会,等姑娘她吃完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