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1)

翌日。

贝家电铃响起。

想起陈妈一早便出去买菜,贝君颐披了晨褛下楼,按下对讲机。

“找谁?”

“你好!我是宅配,有一束花指名送给贝君颐小姐。”

君颐翻了个白眼——天!真不知道又是哪个偶像剧看太多的家伙想出来的耍浪漫把戏,真会找麻烦!

“知道了。”

片刻后,君颐抱着重得要死兼阻碍视线的九十九朵红玫瑰进门,一下不留神,她绊倒一个重物,脚下一个踉跄,整束玫瑰脱手飞出,火红花瓣洒了一地。

“天啊,我到底踩到了什么……怡文?”

君颐低头一看倒抽一口气,简直不敢相信倒卧在地毯上呈烂泥状的“物体”,居然是自己妹妹!

怡文眨了眨惺忪的睡眼,在靠枕堆中蠕动了下,手里还抓着电视遥控器。

“呜……大姐你踢到我了。”

君颐听了差点没昏倒。

“你这么早躺在客厅地板做什么?”

“嗯……人家在睡觉……”怡文含糊不清地道。

“要睡干嘛不回房睡?等等……你昨晚该不会就是在这里过夜的吧?”

“嗯!是啊……”

君颐抓起怡文的耳朵咆哮:“不成体统!你以为家里没大人了吗?啊?要睡回房睡!”

“呜,好啦好啦!”

怡文只好从靠枕堆里爬出来,步伐迟缓的回房去。

看着怡文无精打采的背影,君颐不觉有些担心。

“真不知道那妮子吃错什么药了?”

又翌日——

已出嫁的贝家老三贝露琪,中午到出版社交完画稿,与丈夫韩兆堂一同用过午餐后,然后绕道买了马卡龙神盒当伴手礼带回老家,才一进门就看见二姐怡文抱着一桶爆米花,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无趣的午间电视节目。

“咦,二姐,你今天在家啊?”露琪微讶的问。

“嗯……”

“你吃过中饭了吗?”

“嗯……”

“书店今天公休吗?”

“嗯……”

奇怪,她的书店不都是周一固定公休的吗?但今天不是周一啊!

而且二姐说话都没什么表情,真的很不对劲喔!来试探她一下好了。

“二姐,你知道吗?今天……今天外面下大雪喔!”露琪开始胡说八道。

“嗯……”

“而且听说麦可·杰克森和猫王复活了耶!”

“嗯……”

“白宫发布新闻稿,说欧巴马决定要和小布希在一起。”

“嗯……”

露琪见怡文不管她说什么反应都一样,不由惊慌失措起来,抓起二姐用力椅着。

“天啊!二姐,不要吓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被露琪这样一晃,怡文总算清醒了一些。

“咦?露琪,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晕!

“二姐,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陪你去看医生好吗?”露琪好担心的说,还摸了摸怡文的额头。

“我没有不舒服啊!”

“真的?”露琪半信半疑。

“真的啦!”怡文强调。

再翌日——

怡文带了一本搞笑漫画到庭院里,可是她翻开漫画,看了很久还是在看第一页,阅读是她最喜欢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连最轻松好笑、字数最少的漫画也看不进去。

“二姐?”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怡文吓一跳。

她转过向,看见一身西装笔挺,提着公事包的弟弟贝一苇就站在门边。

“一苇,你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身为贝家唯一的儿子,继承贝里建设集团成为贝一苇责无旁贷的责任,随着父亲投身于建筑业界,为将来接班做准备。

“我是帮爸回来拿资料。”贝一苇扬了扬手上的光碟。

其实那只是一张空白光碟片,他特意跑回来,只是因为分别接到大姐和三姐的电话后她们都说二姐怪怪的,他放心不下,所以特地选在午间返回老家一趟。

“嗯……”怡文回避着弟弟关心的目光,不知道该用什么借口合理化自己的跷班。

“人总会有倦勤的时候,累的时候就停下来休息一下,不要太勉强自己。”

怡文微笑,“我知道。”

贝一苇仔细端详怡文的表情,“你看起来气色真的不太好,是不是有什么烦恼?”

怡文忙摇手,“没有没有,我怎么会有烦恼?哈哈……”

“明晚国家音乐厅有一耻棒的演奏会,我们一起去听好不好?”

那一瞬间,怡文觉得好感动。

她这弟弟从小就非常细心,非常体贴,长得又帅,若不是他一再声明早已心有所属,她一琮会将身边最好的女性友人介绍给他!

“一苇……”怡文拍拍弟弟的手,“我真的没事,不要替我担心。”

“我们是一家人,有什么事不要放在心底不讲。”

怡文忍不住笑出来,“欸,我们之间谁比较大啊?”

“你,不过你老是迷迷糊糊的,我觉得我当你哥还比较合适。”贝一苇一本正经地道。

“我哪有迷迷糊糊?”怡文鼓起两肋抗议着。

“怎么没有,你——”

怡文看得出贝一苇还想说什么,但就在此时,他的手机传入一通简讯,贝一苇看完简讯后无奈地叹口气。

“我得回去开会了。”

“嗯,别让同事等,快回公司去吧!”怡文催促着。

贝一苇往门口走动,走到一半又折回。

“怎么啦?是不是忘了什么东——”

怡文话没未说完,贝一苇张开手臂,搂了搂娇小的怡文,还开玩笑似的将她抱起,怡文忍不住咯咯笑了出来。

“二姐,有事随时给我电话,虽然我现在比较少住在老家,但我们永远是姐弟,可别跟我生疏了!”贝一苇不放心地叮咛。

“我会的。开车开慢一点,注意安全!”

与弟弟道别后,怡文合上漫画。

既然没有心思看书,也不想再闷在家里,干脆出去走走吧!

***

暖煦的日光,非假日的午后,没有目的,不必赶时间地缓慢散步,其实是件非常享受的事。

怡文穿着印有大头狗的T恤,刷白牛仔裤,踩着一双黑色人字拖在街道上闲逛,忽而一名端着咖啡的粉领与她擦身而过,不小心撞上了她。

“抱歉抱歉!”对方急急道歉。

“没关系。”

对方离去后,还留下一缕要命的咖啡醇香,勾动了她胃里咖啡因的相思,令她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空气中的残香。

天啊!她几天没喝咖啡了?起码三天!天知道她有多想念咖啡的滋味。

怡文的双脚象是自有其主张似地掉转了方向,往怡然咖啡馆的所在地走去。

离“怡然”越近,怡文的脚步就越轻快。当她看见咖啡馆门口那个蓝白色相间的半圆拱顶小雨蓬时,她的脸上露出大大的微笑。

站在对街,怡文强自按捺着想飞奔过去的冲动,望眼欲穿地等着交通号志上的小绿人出现,不料,在这时候,她看见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抹抢眼的火红身影。

是玲雅。

号志转换,小绿人伴随着导盲的布谷鸟轻快的漫步起来。

行人像鱼一样穿梭在斑马线上,怡文却觉得自己的脚重得像是举不起来。

想起三天前玲雅对她的说的那番话,怡文不知为何觉得胃部紧缩了起来。

还有十五秒。

布谷鸟鸣频率变快变尖锐,小绿人像是被狗追似的开始急促奔跑。

还有五秒,五、四、三、二?

怡文咬着下唇,站在咖啡馆的对街,怎么也不敢踏出那一步。

号志转红,汽机车像是被放出闸门的兽,暄嚣的再度占据路权。

怡文气沮地垂下头,安慰自己:不去“怡然”也没关系,至少到处都买得到超商的便利咖啡。

每当咖啡馆门上的钢铃响起,元朗总下意识的希望走进来的是贝怡文,但每次的希望都成了失望。

距离他生日,已过三天。

这三天,怡文不曾出现在咖啡馆,倒是她的朋友魏玲雅天天来。

发生了什么事?怡文从不曾这么久没来。

他生日那一晚,他吻了她,却来不及向她表白。自那一晚以后她不再来找他,这代表什么?她生气了?需要时间想清楚?或是对他没感觉?他想知道这三天她的小脑袋里在相什么。

至于魏玲雅——他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室内设计师都这么闲,魏玲雅竟可以在咖啡馆一待就一天,不厌其烦的询问每种咖啡豆的名称与特质。

看在怡文的面子上,元朗努力压抑下心中的不耐,尽量满足魏玲雅的好奇心——

但天知道,他已经快将耐性用尽,因为玲雅的问题越问越私人,对他的兴趣显然高过咖啡,已经快要令他忍无可忍!如果不是顾虑到她是怡文的朋友,他早就将她列为拒绝往来户。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