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妈……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啊……妈……妈……妈妈……”睁开双眼,躺在床上的女子从梦中惊醒过来。她的额上,冒着小小的汗珠,整个人尚未回过神来。
数分钟后,女子坐起身来,她拭去额上的汗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多年后,又梦到她应该称呼一声“妈妈”的那个人。想着想着,隔壁房间突然传来的咳嗽声,打断了她的想法。
她下了床,走进那间房间。
“瀚瀚!”俞岱吟按了房门边的开关,整个房间顿时明亮。
她看着眼前那躺在床上,正试图靠着自己力量起身的弟弟,心微酸。
“你想做什么?”俞岱吟走到弟弟俞岱瀚的床边,动作轻柔地扶起他坐正,并垫高了枕头,好让瀚瀚可以舒服靠着。
“姐……姐姐……瀚……瀚……瀚瀚这里……这里痒痒……痒……想……想……想喝水……水水……”瀚瀚偏着头,用着痉挛的右手,指指自己的喉咙。发音困难的他,努力用着自己会的简单字句,想对岱吟表达他的需要。
他是个脑性麻痹患者,出生时因为母亲胎盘环不全,导致氧气不足,因而造成了他的脑部受损。除了上肢出现曲肌痉挛外,还有中度的语言障碍及步行障碍,需使用助行器来帮助他活动。
本来家境尚可,但在父亲因出差发生意外身亡,母亲又承担不了这么沉重的经济压力,也缺乏照顾瀚瀚的耐性,所以弃他们姐弟而去后,岱吟和岱瀚成了无依的孤儿。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父亲还留有现在这么一间屋子让他们姐弟俩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至于流落街头。
“瀚瀚要喝水是吗?你乖乖坐着,姐姐倒给你。”岱吟转身走到摆在房门边的一个圆形小木桌,拿起塑胶杯,从水壶里倒了些开水。
脑性麻痹患者不管是喝水还是食物吞咽,动作上会显得比较笨拙,所以岱吟拿着杯子,就着瀚瀚的嘴巴,一口一口慢慢喂。
“还要吗?”把塑胶杯放在床边桌上,岱吟拿着小手帕,帮自己的弟弟擦去残留在嘴边的水渍。
“不……不……不要……要了……”瀚瀚先是吃力地摇摇头,接着又点点头。“谢……谢……谢谢……姐……谢谢姐……姐姐……”
瀚瀚虽然是个脑性麻痹患者,但因为这样的环境,让年仅六岁的他,比同年龄的孩子还要来得懂事、乖巧许多。只除了偶尔病痛会闹情绪外,倒是不曾为自己的姐姐添过什么麻烦事。
“瀚瀚好乖!”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岱吟坐近瀚瀚的身边,抱紧了他。“等一下姐姐要出门送报纸,报纸送完后,姐姐会带你最爱吃的火腿蛋吐司回来,你自己乖乖待在家里睡觉,嗯?”
那年母亲丢弃他们时,瀚瀚不过刚满三岁,她也才刚升上高二。瀚瀚的医疗费用,加上她自己的学杂费,迫使她只好利用早晨上课前的那一段时间,送送报纸赚点家用。
虽然后来社会局得知他们的情况后,为他们申请了低收入户的生活补助,也曾藉由新闻媒体的力量帮助他们,所以他们收到了来自各地善心人士不少的捐助,但是岱吟总是把这些捐款用在瀚瀚的医疗、复健、就学上,剩余的就存入她为瀚瀚在邮局开办的户头内。至于她的生活费用、学杂费等,她全靠自己能力赚来。
从高二到现在大二,她送报纸的工作已整整满三年。即使每天天色仍未亮她就得起床,但为了瀚瀚、为了自己,她没有喊苦的权利。
“吐……吐司……蛋……火……火腿……吐司火腿蛋蛋……好……好……瀚瀚……瀚瀚会乖乖……乖乖……睡觉觉……等……等姐姐……等姐姐买……买回来给瀚瀚……给瀚瀚吃……”瀚瀚开心,他吃力地拍着扭曲的双手,因笑而咧开的嘴角,还不时溢出他自己都无法控制吞咽下去的口水。
对瀚瀚来说,能吃到自己喜欢的食物,是件很幸福、很满足的事。
因为经济上的困难,岱吟很少买外食,多半是自己下厨。一条吐司三十元,可以维持他们一星期的早餐;而外面早餐店卖的火腿蛋吐司,两片吐司夹个蛋跟一片火腿也是三十元,但只能应付一天的早餐,所以,诸如火腿蛋吐司这么平凡的食物,对他们来说也是相当奢侈的。
“乖!”岱吟摸摸瀚瀚的头,然后将他安顿好,熄了灯。
带上房门前,她回头看了看床上那为了吃到火腿蛋吐司而努力紧闭双眼想睡着,却又从抖动的眼皮泄露出其实还醒着的瀚瀚。
如果她的辛苦,能换得瀚瀚纯真的笑容,那么,要她一辈子都这么生活下去,她也甘之如饴。因为,他是她在这世界上最亲密的家人,也是她唯一的弟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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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痛!这是俞岱吟见到自己双掌因破皮而渗出血丝的第一个感觉。然后,她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跌坐在马路旁。
看看倒在眼前的脚踏车,再努力回想刚刚发生的事情,她好像……好像不小心撞了人家的车子了?
她撞车了?视线越过倒下的脚踏车,她发现有部白色的轿跑车停在那里。眼眸一抬,挡风玻璃上的深色隔热纸却让她看不清车内的情况。
糟糕!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受伤?
“里面有人吗?你要不要紧?有没有受伤?啊?”不管自己身上的伤口,岱吟急忙起身,走近那部白色车子,拍打着驾驶座旁的车窗。
“真是个笨女人!”程雪擎坐在驾驶座,极度不满地看着眼前那女孩走近他的车子。
车里面当然有人,不然她以为车于是怎么动的?还是她当他是霹雳游侠中的李麦克,有部名叫“伙计”的人工智能电脑车会自动驾驶啊?
“里面的人,你是不是昏迷了?”俞岱吟仍是不停地在他车窗上拍打,但他仍不打算出声回应。
他从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笨的女人。有听过脚踏车撞轿车,骑脚踏车的人没事,但是驾驶轿车的人却昏迷的?嗤,愚蠢!
他认识这个女孩,是班上的同学,好像叫什么带银的吧。
哈哈!带银?怎么,她爸和她妈该不会是指望她能为她家带来一堆银子,所以才为她取了个这么俗气又难听的名字?
说实在话,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不喜欢这个女孩,只知道大一开学那天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不顺眼。
咦?是不顺眼吗?噢,错!岂止是不顺眼而已,根本就是讨厌!
其实,她长得还不赖,虽称不上亮丽、美艳,但面貌也是清秀、姣好,如果要用花来比喻她,她就像是大丁草,漂亮却不豪华。可无论她长相好坏,他就是讨厌她。
他还记得前两天早上,第二堂课都过了一半她才出现在教室,没多久,又见她趴在桌上睡着。若没记错,印象中她从大一开始,就时常迟到了吧?啧啧,这样的学习精神怎么可能为她家带来银子呀?
程雪擎瞧了瞧仍在拍打车窗的俞岱吟。
一件白衬衫、一条牛仔吊带长裤……视线再往下,是一双有些破旧的白球鞋。欸欸,这种寒酸的穿着,表示这个女人除了缺少学习精神的内在以外,也缺乏打扮自己的外在,所以,这也就证明她是个懒女人。
喔,他终于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讨厌她的合理解释。
对!带银同学除了愚蠢以外,还很懒,所以,他程雪擎就是讨厌她!
“喂,里面到底有没有人?”俞岱吟的声音拉回他的思绪。
眼神往上抬,两人的视线对上,只是岱吟看不见里面的他,但他却能清清楚楚将她的动作、表情,收进眼底。
瞧,她为了看清车里的情况,已经把整张脸紧贴在车窗上,鼻子被压得扁扁的,嘴唇也变得厚厚的……唉,亏他刚才还觉得她漂亮。
不不不,他不想再和她在这里耗下去了,多耗一分钟,他就能多找出几个讨厌她的理由,若再这样让他继续找下去,那么剩下来还有两年多的大学生活,他要怎么熬啊?他可不想在未来的每一天,都和一个厌恶至极的人相处。
打定主意,也不管俞岱吟是不是会因他的动作而再度跌倒受伤,他急急忙忙地倒车,然后开着车离开现场。
重心放在车窗上的俞岱吟,未料到车子会突然发动驶离,一个不稳,整个人跌进了马路旁的水沟内。错愕不已的她,急忙从水沟里站起,她望向车子离去的方向,有些茫然和惊吓。
刚才……刚才她贴着车窗时,并没有看到人啊!她还以为里面的人大概是受伤昏迷,正打算到附近找电话打一一九求救而已,怎么车子就动了可是,如果对方真的受伤昏迷,那车子根本不可能会动嘛,除非……噢,她该不会是遇上鬼了?
不对、不对,现在可是大白天呢,怎么可能会见鬼?所以喽,一定是对方没事,才会驾着车子离开的。对!一定是这样,一定是对方没事,而不是自己撞了鬼。
拍拍额头,她笑自己笨,然后右脚往上一跨,又回到马路,这才发现,她的白球鞋两侧,已被磨擦出一道道黑色的痕迹。她应该觉得幸运吗?因为这水沟里的水已干涸,否则,她大概会沦落到摔得一身湿的狼狈模样。
如果真让她摔得一身湿,那她要怎么穿着一身湿淋淋的衣物进学校?所以,她真的要觉得自己很幸运,虽然撞了车,也摔了地,但至少她没受伤呀。
她──俞岱吟,就是个这么乐观的女生。
正当她庆幸自己是平安的时候,猛然想起一件事,她看了看手腕上的表,九点十分。啊啊啊──完了完了,第一堂课已经开始了,再不赶紧进教室,她就等着重修啦。
真是的,怎么会忘了自己还要上课啊!她一边自责自己的粗心和健忘,一边牵起躺在马路上那已有些变形的脚踏车,然后急急忙忙坐上去,双脚奋力地往下踩。
噢,耶稣基督、圣母玛利亚、阿拉真主、观世音菩萨、十八王公……现在不管是什么佛、什么主,只要各路英雄好神,能让她顺利到达学校,要她信教、吃斋念佛,她都没问题。
众神明,拜托拜托,让她顺利到达学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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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是开学以来的第几次了,程雪擎的眼神,总是会不由自主地飘到他座位右后方四十五度角的位置。
陈雪晴,那是她的名字,一个这学期才转来班上的漂亮女生。他发现她听课时,会习惯性地用左手撑住下巴,这么一来,原先遮住她半边脸的直长发就会披在背上,好看的五官因而更清楚。
是的,她的名字和他的名字念法几乎是一样的,所以每当老师点名时,她和他总会同时举手。也因此,要他不注意到她,还真是困难。
雪晴、雪晴,他喜欢她的名字更胜于自己的。
她的名就像是晴空下的皓雪,多么耀眼、多么炫目,但却又多么冷冽啊!就如同她给他的感觉一样,虽亮丽,却冷得不易亲近。
他喜欢她的名字、喜欢她冰冷的气质、喜欢她的恬静、喜欢她听课时的认真模样,也喜欢她全身上下那看来过分干净的舒服感。
他每日总是循着思念的心情,侧过头静静凝睇她;他每次总是在她就要发现他的眼神时,又若无其事地将自己的眼神收回。虽然只能偷偷的、小心翼翼的,但却有种唯美感存在,所以,他贪恋这样的感觉。
“喂!你是做贼呀?一而再,再而三地偷瞄人家,不怕人家把你当成色情狂?”坐在程雪擎后方的阿东夸张地摇头叹气,他实在不能接受男人在感情上面畏畏缩缩的,何况这个男人还是他最要好的同学兼死党兼球友。
“如果我这样就叫色情狂,那你不就是天下第一超级无敌大淫魔了。”程雪擎转头瞪了阿东一眼。
开什么玩笑啊,以阿东那换女朋友比换袜子还快的速度,用大淫魔称呼他,还算是便宜了咧!
“错错错,我这叫天生风流种。”阿东甩甩前额那过长的刘海,一脸欠扁模样。“就交给我吧!以我的猎艳经验,我敢跟你挂保证,三天之内我就能帮你把她追到手。”
“感恩,这就免了。”让阿东去帮他追他心中的天使?啧,他怎么可以让阿东这种禽兽不如的人去做这种事,这种感觉就像是要他去追那位带银同学一样,太污辱人了嘛!
像陈雪晴这样的大家闺秀,才是他程雪擎心仪的对象。哪像那位带银同学,论名字,俗气得要命;论气质,没什么气质;论认真,同班了这么久,还不曾见她准时到校上课过;论干净,那就更别说了。
若真要说起谁追求谁的问题,阿东和带银同学倒是挺速配的。哈哈!
其实,他追求这等事并不怎么感兴趣,要是追到了,那倒还无所谓;要是她拒绝了,大家往后还要见面,那岂不是太尴尬?何况她看起来是那般神圣高不可攀,还不如留着默默欣赏就好。
这就像看到第一名模林志玲一样,有哪个男人不爱她啊?他程雪擎也爱啊,问题是,追得到吗?所以,大部分的男人都只会默默欣赏,而不会有所行动。这么简单的道理,随随便便抓一个国中生来问也都知道。
“对不起,我来晚了。”此时,俞岱吟抱着背包,踏入教室内。
唉,他千百个万百个亿百个……无数个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听见这道声音。
眼神绕了教室一周,还是只剩下他右手边的位于是空着的。他知道,带银同学又要坐在他右手边了。
十二秒后,果然,她真的坐在那个位子上了。
然后,她开始拉开背包的拉链,接着找出英文用书,又拿出笔袋和笔记本。虽然看得出来她已经尽量放轻她的动作,但是声音还是吵到连前方讲课的老师都停顿下来。
垮脸,帅帅脸顿时皱得比沙皮狗还丑。他程雪擎究竟是倒什么楣啊?为什么连着好几日教室都只剩他右手边这个空位?为什么每日她都是最晚进教室?又为什么刚刚他和她还在马路上撞过车啊?
“那位同学,我已经注意你好几次了,你怎么每次都这么晚才进教室听课?不是我爱念你,你知不知道赚钱很辛苦,你这样拿着父母亲用劳力换取的金钱来念书,还不知道要好好用功,真的很不应该。”台上英听课的老师推推眼镜,一脸不悦地瞪视着俞岱吟。
“对不起,我以后一定改进。”俞岱吟满心歉疚,为自己的迟到。即便她被误会,即便大家都不知道她早已无父无母,她还是认为自己迟到就是不对。
“以后?你以为我的课那么好混啊?我现在考你一题,要是不会答或是答错,那你以后就不用再来上我的课了。”老师又把眼镜推高了一些。“Undernocircumstancestherearepassengersallowedtosmokeintheair-conditionedbus.你把这错误的句子用正确的文法说一次。”
“Undernocircumstancesarepassengersallowedtosmokeintheair-conditionedbus.”俞岱吟无误地把正确的句子念了出来。
“你……很好,这次就放过你。现在给我坐下,好好安静听课。”老师讶异她的反应,而原先带着怒意的眼神,也悄悄地多了份赞赏。
本来打算看好戏,期待带银同学出糗的程雪擎,在看到她的表现后,也不得不认同她的英听能力还真的是很不错。
偏过头盯着她抄写笔记的认真模样,程雪擎猜想,也许带银同学是个认真的学生,只是他没发现罢了。
而这时,像是感受到来自左边的目光的俞岱吟,突然抬起了眼,接着把头转向那道目光的主人。她的眼神,在今天第二度与他的交会。
岱吟困惑地看着他几秒,然后又若无其事地把眼神调回自己的笔记本上。
咳……那个……这带银同学该不会是不认得他吧?因为从她刚才的眼神里,他确实是读到了这样的讯息。
她不认得他?带银同学真的不认得他程雪擎哇──天啊,亏他们已经同班一年,她今天早上还把脸贴在他的车窗上,她竟然还用一副“你看什么看,我又不认识你”的疑惑表情回望他!
他还是得说,这位带银同学,真的很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