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失忆?(六千字包各位看官满意~)

有什么,在眼底慢慢的开始酝酿,但是谁又知道,会不会爆发呢?

夜半。。.

尘如墨小憩了一会儿,用内力探查到了已睡着的谢桐允,什么都没有想,眼睛微微一眯,便起身,更衣。

“走吧。”

暗中的人忽然跳了出来,在前方带路,尘如墨跟着他的步伐,快速的追了上去,两人没有飞檐走壁,却走得很快,而尘如墨转身离开,却没有看见黑暗中,一双眸子,慢慢的放出了其中的光华。

黑夜中,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惊心动魄呢?

果真是有事情呢,谢桐允想到先前耳边的声音,再看看尘如墨早已不见的身影,心中纵然也是不再犹豫了,而且,他也很想知道,尘如墨的……

那双眼睛在月光皎洁中微微闪动,然后慢慢的闭上,整个人以及快的速度窜了出去,追随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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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你的诺言。”

尘如墨毫不留情的说出其目的。

归卿寒正在拟诏书草稿的手指微微停顿了一下,方道,“她并没有要求带走你。”

怎么可能!尘如墨蹙起了眉头,用药已经够了,那个女人没什么心机,就算是敏感地察觉到了自己的不对劲,找到了郎中,也没有什么作用的,想要查出他下的东西,天方夜谭!

迷魂散的作用向来不错,而且,这又不是第一次用了,当初那老皇帝还不是死在了这药下面,那群不中用的太医也不是照样怀疑到了德妃身上?

“已经做了交换了吧。”

尘如墨冷着眸子看向了归卿寒手中的宣纸,冷笑三声,那上面一字一句,分明就写着广纳贤妃的字眼!自然,这种东西尘如墨不甚在意。

不过以尘如墨的聪明,他又怎么不会猜到,就算是纳妃,也不一定去临幸,更何况归卿寒有替身这个东西,想要骗骗那些老大臣们还不是轻而易举,至于那些个入宫的女子,就不跟他有关系了。

归卿寒没有遮挡,很坦然的就在自己所谓爱的人面前,露出自己的野心,把人送走,也算是眼不看为净,就算心痛,那又如何,多少年后,他会忘记,这个人呢……

“你就那么迫切的想要离开,还是……”

不言而喻了好么,尘如墨转过身去,闭上了眼睛,似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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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让你离开的,就算离开了,也不可能去那个地方啊,最好的玩偶就是能控制其他玩偶的……”

酒红色的长发,酒红色的瞳孔,还有恶魔一般邪恶的微笑,那随时都可能变幻的眼睛啊,里面带着浓浓的趣味。他的手指,轻轻的抚弄上了水晶球,辗转,画面忽然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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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桐允看着面前看上去瘫痪了的男子,他不得不承认,这名男子,有让人心动的资格,也不得不承认,就算是这样苍白无力的他,也能让无数人前赴后继。

“你知道,尘如墨为什么放得下尊严吗?”

恍惚间,谢桐允就好像知道了答案一样,他沉默了一会儿,却还是聪明的回答了,“是你,你是其中一个筹码。”

“那你又知道,为什么他那么自信,你们一定会带走他呢?”

谢桐允愣神了一下,本来脑中窜过的影子,却让他失了声。

“不仅是那个女人,不过是一个愚昧的被下了药的女人而已,他早就把目标放在你身上了,你说,尘如墨是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啊?毕竟,更重要的是你,动心了吗。”

浑身冰凉,这些字眼,恍若钻进他的耳朵里面,争先恐后,然后,再也出不来了一样,下了药的女人,说的是,他的皇姐吗?动心的是他吗?这种荒诞的事情,还有,女孩……

“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有办法,让你拥有他的孩子。”

希年浅笑,他似乎看到了未来,尘如墨,这个棋子真好,牵动了那么多人,不枉他费尽心机,去报复,去培养,对于希年来说,活不活,都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而已,兄弟情义归卿寒不会有,希年就更不会有了。

他要牵动着个人,最主要的,还是这个人傻傻的进了尘如墨的陷阱,还是如此天真的,不愿意相信心中所想,只能说,有一副好皮囊真是天下无敌了,征服天下的人,总是会被所爱的人征服,这又何尝,不是最好的办法。

“不需要。”

谢桐允面上突然没有了更多的表情,他现在只想快一点离开这个地方,他现在,根本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有那么一刻,他是心动的,但是,很显然,他若是真的信了面前的男子他就真的傻了。

“你不想要吗?以尘如墨对我的忠心,他是不可能在达成目的之后再去与你亲昵的,更别说拥有孩子了,现在的条件不是很好嘛?既不会让他发现,哦,如果他知道了,肯定会狠心的把那个孩子打掉吧,就算是在他自己的肚子里面。”

希年太了解尘如墨了,或者说,尘如墨早在这么长时间内被希年给改造了,如果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有孩子了,无论是谁的,都会亲手抹杀掉不留后患的吧,就算,是希年的。

女尊国的男子就是这一点很好,能怀孕,不需要女人来怀孕生子。

谢桐允敛下了眸子,“从这里离开你就永远别想看见他。”回头,却见男子身前飘着两节竹筒子,浅浅的紫色十分炫目。

“这是蛊,你只要,将其中一只放在尘如墨的身上,不出足日,你便会有身孕,但是……”

谢桐允知道,这件事,绝对不能让尘如墨知道,也不能,让皇姐知道,至于为什么同意了,直到现在,谢桐允都迷迷糊糊的。

希年浅笑,那标准的笑容让人不由自主的开始心砰砰跳动,他就是要尘如墨留下血脉,就算不是因为身体接触而留下来的孩子,也能让归卿寒产生隔阂好一会儿吧。

为了准备这些,希年还特地在蛊虫上面下了药,以保证在一天之内尘如墨无法察觉,因为一天之后,这只蛊虫,就有可能被尘如墨发现然后弄死在体内。

每个人,都各怀鬼胎,知道吗?世间最折磨人的,莫过于此了吧,明日,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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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如墨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被希年陷害了,此刻的他,正坦然的躺在软榻上面,等待着明日,带希年离开,过隐居的生活。

但是谁都不知道,现实那么的残酷,幻想那么的美好,第二天上路的时候,尘如墨失踪了,连带着希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谢铮立什么都没有得到,怒气冲冲的回了凤大陆,却将谢桐允留在了这里。至于原因,谢桐允似是想到了,又好像,不愿意承认。

而谢桐允也不出意外的有了身孕,偷偷去了一个小村庄,却在那里,遇到了一个人……

归卿寒让公公将诏书拟在了丝绸上,一切,昭告天下,归卿寒,南翎国的君主,纳妃!

缓缓走入殿堂的,是宋婵诺,她容貌妍丽,一举一动别有一番风情,自入宫,便被封为贵妃,同一时期的还有尚书家的嫡长女以及新晋名门贵族家的大小姐,唐玉倩!

两人分别封号孙贤妃及唐德妃。

三月过去,街上张灯结彩,不仅仅是因为新年来临,更是因为,陛下有子嗣了!也就代表着,南翎国有后!

而这三个月,他们,又是过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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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如墨只觉得脑袋一重,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那你关心我吗?”

“这样会不会很痛?放心,就一点血。”

“不会被允许的。”

“这里不是很好嘛,男尊女卑……”

“你要带走他,我还是有条件的。”

“公子真是好心性。”

“奴婢有罪!”

像是在不断的重复戏剧一样,所有的记忆,重新回放了一遍,却再也看不清,那些人的面孔,陌生而又虚无。

猛地睁开眼睛,尘如墨满面的虚汗,感觉身上覆着的柔软之物,随即将瞪大了的眼睛闭上,他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有刚刚的一切,那都是属于谁的东西……

“公子,你醒了啊。”

身着哥特式女仆裙的女子笑容满面的走了过来,然后温柔地说道,言语之中还带着俏皮,水蓝色的长发被她用一根漂亮的带着花纹的绳子绑了起来,露出了上面毛绒绒的兔耳朵。

怎么,都有些不伦不类。

只见那双同样是水蓝色的眼睛里含着浅浅的笑意,让尘如墨不由自主的放松了警惕,等等,警惕,为什么会有警惕,为什么会那么敏感的浑身紧绷……

“公子,你还记得吗?你伤寒了,好烫好烫的,郎中说了,就是你醒了不记得什么也是正常的,哦,公子肯定不记得我了,我叫安桥。我去找大少爷……”

很奇怪的称呼,为什么叫公子,还有大少爷,为什么不一样,尘如墨看着安桥走了出去的身影,起身,就看见了一面巨大的镜子,里面倒映出他的模样。

深蓝色宝石一般的瞳孔,让人一眼望穿到底,酒红色的长发曳地,微微蜷曲,整个人就好像是被包裹了起来,明明不算是娇小的身躯却看起来有些迷茫可爱。

那是他吗?

或许是吧。

“少主,他醒了。”

男孩顽劣的笑容忽然展现在面容之上,随即,他蹦蹦跳跳的离开了,他要去看看,他因病久睡不起,刚刚醒过来的“弟弟”。

“洛洛,醒了吗?”

同样是酒红色的脑袋,忽然从门旁边探了出来,精致的如同娃娃一样的面容,笑起来比宝石还要好看的眼睛,还有他身上黑红色的骑士装,让人觉得有点孩子气,不过也确实是个孩子。

尘如墨一愣,是在叫自己吗?有些尴尬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最后还是礼貌的回了一声,“嗯。”

“洛洛真是越来越可爱了,嘻嘻。”

男孩走了进来,这个时候才看到他穿的是长筒的靴子,上面还有鎏金,以及很多金属纽扣。

处处都显露着诡异,与这个古色古香的房子,似乎有点不一样。

两个人的身高差不多,一眼看过去,就好像一模一样的人,尘如墨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再看看旁边站着的男孩,一时间觉得,两个人好相似——事实上除了发色以外他们几乎没有相似的地方。

“洛洛把衣服换上,哥哥带你出去玩。”

说着,手中变魔术一样拿出了精致漂亮的糖果,塞到了尘如墨的手上,从尘如墨的床边上拿出了一件白色的王子装,上面用暗红色当装饰,画了一朵又一朵的罂粟,同一款式的金属纽扣以及鎏金。

尘如墨犹豫了一下,却还是异常乖顺的穿上了衣服,因为本来就穿着里衣,所以也不用避嫌,王子装穿在他身上异常的合身,酒红色的长发把他整个人都衬的很娇小。

甜腻的想让人咬一口品尝一下鲜血的滋味,男孩舔了舔唇瓣。

“乖乖把袜子穿上不然要着凉的……”

蓝白花纹的圆筒长袜。还有一双白色的平底靴子。

这样子的话,还认得出来吗?不知道那些人看到了会怎么想呢,好期待哦,不是想要一份爱情么,就给他们吧,然后,嘻嘻……肯定很好玩你说是吗?

男孩面上表情欢愉,看上去年纪也颇小,可能是因为两个人的发色的缘故吧,明明看上去已经和成年男子一般高了,却依旧让人忍不住想把他们护在怀里。

随后,尘如墨就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弗洛,而男孩,叫弗迪,两个人是双胞胎,弗迪随了母亲的红发红眸,而弗洛,却是随了父亲的蓝瞳。

两人出身自一个庞大的家族之内,这庞大可不是说人数多,而是这个家庭的根基深厚,不过现如今只留下了两兄弟相依为命,还有一众忠心的奴仆,早年,两人的父母就死于非命了。

“弗洛,你素来可爱,这次去了陌生的地方怕是要被人拐跑了呢,要跟紧我哦,他们穿的衣服都和我们不一样呢,你看这屋子,好看是好看,可是没有我们那里好对吧……”

弗迪碎碎念念的说道着,一双宝石红的眼睛里闪过丝丝狡黠,弗洛见了不由得笑了一下,却发觉自己的嘴角有些僵硬,大概是伤寒太久了的缘故吧,昏昏沉沉的想到。

两个人相携出去,带了一些黄金这种物品,就目前而言他们还没有银票这种东西,不过据说是可以去典当铺典当的,弗迪牵着弗洛出现在大街上的时候,引起了一片哄动。

这样鲜艳明媚的颜色就算是在西候国也是很少见得,但是两个人的五官并没有那般深邃,而是随了普通人的浮在表面,却是更精致美轮美奂,一举一动都能散发出迷茫与无辜。

两人皆是长发未束,堪堪落到脚跟,差一点就要曳地了,不过所幸两人的身量也足够撑得起这一头的长发。

两张并不是那么相像的脸,却是出乎意料的同样让人欢喜,而典当铺的酗子却知道,这两个肯定是很好坑蒙拐骗的货色!

因为啊,这一看就是不谙世事的大少爷,这种奇装异服也敢穿到街上来,虽说好看是好看,但终究是不符合现在的礼仪了,与这里显然有些格格不入。

弗迪走起来的时候身上就会响起金属碰撞的声音,届时弗洛才发现弗迪的腰后还有一根铃铛系着,不难看出金属的铃铛里面是一颗散发着浅浅光芒的宝珠,可能是夜明珠,也有可能是深海珍珠。

深吸一口气之后,弗洛看着眼前对他们两个瞪大了眼睛的酗子,心中却是愈加的防备起来,这种感觉真的很不好。被人这样看着,是谁都会毛骨悚然的吧,更何况是这样不怀好意的……

连弗洛都看出来了呢!

“帮我们把这根黄金换成银票,快点!”

弗迪似乎并不在乎这根黄金能换多少钱,他兴致冲冲的就将黄金拿了出来,明明并不璀璨的光芒却把无数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看看这点当铺的酗子要怎么做。

这众目睽睽之下坑人的事情当然是做不得了,酗子也没胆子将两个人带进了当铺里面去,就在这外面的台子与弗迪按了手印签了字,把银票转交给了弗迪,因为弗迪并没有要将黄金给赎回来,所以那张单子被他塞在衣服旁边的口袋里面,然后扔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他甚至没有想过用火把它烧掉。

“洛洛,有钱了我们就可以随便玩了。”

挥霍无度的富公子,不过尽管如此,他依旧是家财万贯,金罗珠宝绫罗绸缎,他样样不缺,他甚至就算在这里也能凭空建起一座巨大的城堡——有钱能使鬼推磨,万古不变的道理。

因为父母留下来了的巨大的财产啊,还有不用愁的忠心的仆人会打理好一切,他们的生活写照,似乎真的很快乐,幸福,就是天生的含着金汤匙生出来的,名副其实的富公子!吃喝不愁……

可是,为什么,弗洛的眼中闪过丝丝迷茫,用手抚了抚自己的嘴角,却发现旁边的弗迪停了下来,亮晶晶的酒红色眼睛看着他的手,差点忘了呢。

骑士不用带上手套是因为他的手已经沾满了血腥,但是王子可不能这样哦。

不过这里应该没有这样的手套买,没想到什么都没有逛成就要回去一趟,哎~不过其实这样也不错,那些人野心勃勃的目光,让人看了有些不爽呢,如果让他们得到了,他的游戏还怎么玩得下去?

弗洛还没有回过身,就被弗迪匆匆拉的转了身,然后踉跄着脚步,匆忙的跟上了他远远走去的身影,两人看上去同样稚嫩而天真,人形娃娃走在了街上,不意外地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其中还有……

很熟悉的人呢。

哦,这里已经是镇上了,虽然不是在城里,但也是分外繁荣,也有不少村庄里的人会来这里赶集,而那个人,或许就是其中的一个吧。

那双看穿了一切的猩红色的眸光啊,你再慢一点,慢一点,让他们暴露出原形吧!

可是没有走的多远呢,认出来了吗?认出来了才好玩儿。

两个人,距离那人擦肩而过,弗洛起先并没有注意到,随后才感受到了灼灼的目光,他有些疑惑的转过身去,却只看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那么多人都看着他,却没有一个,是刚刚的感觉。

电光火石间刹那的熟悉,却在此刻慢慢的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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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迪满心愉悦的从自己巨大的衣柜旁的抽屉里面拿出了手套——那里放着各型各色的手套,没一个抽屉里面都有很多东西,比如说蝴蝶结,比如说小型珍珠,比如说领带,比如说发夹……那些小玩意儿似乎能和各种服装搭配起来,至少在弗迪的衣柜里面的任何衣服中,总能找到搭配的,而且不会不和谐!

弗迪拿了一双皮质手套,上面的颜色并不是纯白的,带着点点灰暗,还有花纹在边缘,隐隐露出一点儿就消失了,是暗红色的,手套指间的部分也有暗红色的花纹,不过并不明显。

——就好像沾了干涸了的血一样,却是那般妖娆的让人不敢亵渎。

弗洛言听计从的将手套戴在了手上,触皮的感觉没有丝毫粗糙,反而是细腻柔滑的很,伸展了一下五指,却也是方便简单的,没有丝毫不妥当也不会觉得厚——此刻的天气已经有些冷了,不过弗迪自然不会让他的弟弟冷着。

弗迪笑得很开心,可能是因为弗洛戴上了手套吧,还是自己挑的,“你以前最喜欢跟我玩这种游戏了,还记得吗?你很喜欢笑,有时甚至会笑得面部抽筋,然后你就不敢笑了,因为那样很痛苦,我们一起生活在充满了玫瑰花的白色城堡里面,你喜欢当王子,所以我就当骑士,呐?好了吗?我的王子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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