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举报
海东生物公司和南海集团正式签订了合作合同,各大新闻媒体都以头条新闻做了报道,一直在暗中搜集公孙良罪证的司马正却越来越焦急起来,因为,如果海东生物公司一旦和南海集团正式合作了,搜集公孙良的罪证必将难上加难。
正当司马正焦躁不安,心烦气躁的时候,胡善义却给他送来了意外之宝。
胡善义有个晨练的习惯。今天,他又像往常一样,来到小区旁边的公园里慢跑,在草丛里,他忽然发现了一个被人丢弃的皮包,他捡起来一看,包是开着的,而且里边的东西很凌乱,一看就知道这是窃贼所为。
再仔细的一看,却让胡善义大吃一惊,因为他看到了生物公司和南海集团合作合同的复印件,而且他还知道了这是刘明堂的公文包,因为里边有刘明堂的身份证。
胡善义如获至宝,当即用手机告诉了司马正,司马正连早晨饭都不吃了,马不停蹄的赶到了公司办公室。
司马正很仔细的看完了生物公司与南海集团合作合同的各个条款,顿时恍然大悟,他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想要什么它就来什么,这也是老天有眼啊。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要1:20收股份了,原来他们是想吞掉这笔上亿的资产啊。”
司马正要胡善义将合同复印件再多复印几份,然后将皮包原封不动的送到派出所,因为皮包留在身边会惹出不要的麻烦。
司马正和胡善义先前从郑直那儿,知道生物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股东只有八个人,总股份为3000万元,公孙良个人名下是1250万元,其他人都是250万元,而这八个人手中的原始股份只有50万元。他们简单的计算了一下,如果按照合同第一条的规定,那公孙良将得到5750万元的巨额财富!而其他七个人每人也将得到1150万元!
“一群贪得无厌的家伙!你们也太黑心了,你们只按1:20的比例打发了小股东们,却把上亿的财产偷偷的瓜分掉,你们简直就是当年的八国联军啊,这不是抢劫是什么?你们几个人竟然动起了这样的心思!你们不是想发一笔横财吗?好,你们等着,我要让你们鸡飞蛋打,竹篮打水一场空!”司马正决心再次向公孙良发起攻击。
“那我们该怎么办?是向所有股东们揭露他们的阴谋吗?”胡善义问。
司马正摇摇头:“不,我们直接到公检法去检举他们!”司马正的眼里射出了阴鸷的光。
司马正和胡善义经过商量,决定到检察院去举报公孙良等人。
很快,一封举报信就写成了:海东生物公司总经理公孙良林晓蕙等人利用公司与南海集团合作之机,不择手段,企图侵吞1.38亿的本应该属于国家和股东们的资产。信中详细的说明了生物公司的改制过程,以及公孙良等人明知南海集团将要出资收购生物公司的原始股份,却采用欺瞒的手段,先下手为强,按照远远低于南海集团收购生物公司原始股份的比例,收购了小股东们手中的股份,意图私分1.38个亿的资产。云云。
举报信后边附有一份海东生物公司和南海集团签订的正式合同复印件。
司马正和胡善义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司马正有个远房亲戚马建飞,在市检查院反贪局当科长,司马正和胡善义带着举报信,来到反贪局,找到马建飞。
马建飞一看举报信,感觉此事非同小可,说自己不敢做主是否立案,必须请示领导才能决定,他要司马正和胡善义两人先回去等候消息。
司马正要求马建飞一定要惩治公孙良等人。
马建飞说,我们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但也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马建飞随即将情况报告给了反贪局副局长吕玉伟,吕玉伟曾经在轻工局工作过,和贾正玉关系不错。
吕玉伟觉得司马正所举报的问题不符合立案要求,因为只有合同条款,并无发生的事实,如何立案?检查机关历来是重视事实和证据的,没有既成事实,就缺乏立案依据。像这样的举报,最妥善的处理办法就是移交给有关的主管部门或者主管领导去处理。
没过几个小时,这封举报信就落到了贾正玉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