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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莫海岚以为把路靳臣送的衣服、首饰用快递寄还给他,两人就没有瓜葛了。他们的身分地位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想有牵扯也很难吧?

但她没想到,东西寄出去的第三天,路靳臣又来找她,而且一脸愤慨。

“为什么把我送你的东西退回来?”

莫海岚满脑子问号。不占他便宜难道还有错?

“路总,你送的礼物太贵重了,我要不起。”

路靳臣笑了,眼中的怒火褪去。“我以为你看不起这些薄礼,是我的错,你本来就不是个贪心的人。”

见鬼啦!如果是于捷的东西,看她贪不贪心。把东西还回去是因为她看得出来路靳臣是个不简单的男人,属于那种付出几分,就一定得要回几分的人,在他身上揩油只会死得很难看。

“没事,说清楚就好。路总若没其他要交代的,我去招呼客人了。”跟他在一起,压力好大,她不喜欢。

“等一下,海岚。”他拉住她的手。“你还没给我答案。你给不给彼此一个机会?”

“路总,别再玩了,我们两个门不当户不对,不可能的。”

“你不是一直希望飞上枝头做凤凰?我可以让你达成梦想。而且,我是真心的。”

“我们个性不同、喜好不同、兴趣更不同,在一起怎么会快乐?”

“怎样才叫快乐?爱得死去活来,愿意牺牲自己、为对方付出一切?海岚,你是个聪明人,不会这么盲目,对吧?”

她脸上敷衍的笑容瞬间敛起,变得沉静如水。“路总的话似乎别有深意。”

“我说过,你很聪明。”事实证明,他的眼光是正确的。“这个时代,不管是谁挑对象都会稍微调查一下对方的品行、家庭背景,以防一时疏忽,嫁错人、娶错妻。”

“也就是说你找人调查我?你侵犯我的隐私!”

“不,这代表我不是只想跟你玩玩,我确实有意和你结婚,才会为你费这么多心思。”

所以她要叩头答谢圣恩吗?太好笑了。

“我高攀不起。”她转身想走。

路靳臣拉住她。“你说谎。你拒绝我是因为你喜欢另一个男人,于捷。”

“既然路总什么都知道了,又何必强人所难?”

“喜欢无所谓,只要没有结婚,男女双方都有权利选择更好的对象。”路靳臣自信地说。“况且,你根本不可能嫁给于捷。”

“我不知道路总还会算命。”她语带嘲讽。

“你跟于捷认识十几年了,要嫁早就嫁了,不会拖到现在。”

她震了一下,心口一阵痛。的确,以她和于捷的关系早该修成正果,但她害怕,所以不停地消耗两人的感情。

亏于捷忍受得了,她常常觉得自己很差劲。

“我会嫁的……这辈子,我只要于大哥……”她喃喃自语着。

“你在催眠自己吗?”路靳臣大笑。“没用的,海岚。于捷不能带给你安全感,所以你迟迟不敢嫁,从前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不会改变。”

“跟于大哥无关。”她摇头。“我心里不安是我自己的问题,于大哥已经很好了。”

“而我会更好。”路靳臣骄傲地微扬下颔。

莫海岚悄悄翻白眼。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如此自大的男人。

“你不信?”路靳臣很不高兴受到质疑。

“路总,你女朋友多到可以绕着百货公司排三圈,你就别再跟我开玩笑了。”

“错,她们只是我的女性朋友,不是我的女朋友。”

那他可真开放,可以跟每个女性朋友上宾馆,还被记者拍到,她受不了。

“很抱歉,路总,不管是女性朋友、还是女朋友,我都高攀不上。”

“你自卑吗?海岚。”

嗄?她被口水呛到了。

他伸手摸她的脸。“好吧,我给你一个承诺。”他的语气中有点迟疑,过了好一会儿,才咬牙说:“我从来没有将女孩子介绍给我父母,三天后,我约我父母跟你一起吃饭,这样你能安心了吧。”说完,他转身走了。

她还没安心,已经先吓死了。

路靳臣走到一半,又转过头说:“记得打扮漂亮一点。”

“等一下,路总。”她突然回神,急忙追上去。

但路靳臣走得快,一下子就闪进电梯。电梯门在莫海岚眼前关上,她简直快疯了。

“啊!怎么会有这样自以为是的人?!”她拚命地按电梯按键,可是电梯就是不来。

没办法,她只好跑向安全门。跑到一半,又想起忘了看路靳臣搭的电梯停在几楼,再跑回去看,差点没把她累死。

但她还是没追上路靳臣,他跑得比兔子还快。

怎么办?去肇星集团找路靳臣,好好拒绝他?他会不会恼羞成怒,叫专柜主管炒她鱿鱼?

不理他?很难吧,他既然调查了她,就会知道她家的地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唉。”她忍不住随手抓住一个路过的同事,问她:“借问一下,你知道路总经理吧?”

对方给她一个白眼。“百货公司里谁不认识他?”

“如果路总说喜欢你呢?”

“跟他玩玩,赚点零用钱,然后闪人。”

“啊?”莫海岚眨了眨眼。“就这样?没别的?”

“你以为路总会跟我们这种人玩真的?你电影看太多,脑子发昏了。”对方甩开她的手。“没事就让路啦,我要去洗手间。”说完就跑了。

莫海岚歪着头想了想。“也就是说,他刚才跟我谈的那一大篇都是玩笑?”

很有可能,路靳臣本来就是个花花公子,如果他能三个月不碰女人,母猪都会爬树了。

“那么,还为他的话担心的我真是白痴。”她拍一下自己的头,回去工作。

“海岚。”一个声音突然在她背后响起。

莫海岚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好几拍,这个声音……

“于大哥!”

她转过头,看见于捷,百货公司柔和但明亮的灯光落在他脸上,恍惚间,昨晚那个吻的记忆骚动了她的心。

她喉咙有点干,双腿发软。

于捷慢慢走近她,脸上温和的笑夺走周围所有珠宝专柜的光采。

她想,原来完美无瑕不只可以形容珠宝钻石,也可以用在他身上。

“海岚。”他走到她面前,弯弯的眼里荡漾情波。

她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怎么能够拒绝这个男人如此之久?

“于大哥……”她颤抖地说,刚上前一步——

“啊!”她的鞋跟居然断了。

“小心!”他赶紧伸手扶住她。她的额头撞上他的鼻子,痛得他眼泪都迸出来了。

“好痛……”她低呼,脚扭到了。

“先找个地方坐下来。”他闷声说。他的鼻子也很痛。

“喔。”她点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于捷扶着她走了两步,看她痛得全身发颤。

“我背你吧!”他在她面前蹲下来。

她看看四周,再看看他。“不要啦,好难为情。”

“有什么难为情的,你脚受伤了啊。”

“可是附近好多人。”

“不然我抱你。”说着,他伸出手就要抱她。

“你还是背我吧!”她赶紧扑到他背上。

于捷把她背了起来,低沉的笑声从出喉间流泄出来,一点点畅快、一点点得意,还有一点点满足。

莫海岚双颊通红,搂着他的脖子。“讨厌,笑什么?”她轻轻捶了他一下,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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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捷送莫海岚回到男装专柜,便去替她买药膏和鞋子。

他其实想送她去看医生,但她坚持回去上班,他也没办法。

她从以前就是一个超级负责的人。想当年他刚到台湾,请她料理三餐,某天,她问他想吃什么,他当时正好对台湾美食产生兴趣,便回答了油条。

那时他还不知道油条有多难做,也没想到要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做这个是不是苛求,就是看了美食介绍油条沾豆浆是绝品滋味,他就开口了。

她一口答应,两天后,油条、豆浆便上了餐桌。

此后,她摸清他酷爱美食的个性,三不五时便带着笔记本到夜市混,找那些小吃摊的老板哈啦。她年纪轻,人又长得可爱,嘴巴也甜,哄得那些老板很开心,肉圆、臭豆腐、药炖排骨……什么都教她做。

他的胃开始享福,一日复一日,北中南三地,几乎没有他没吃过的菜式。

他很幸福,只是是来自于她的劳苦。

莫海岚天生能做事、爱做事,见到责任就往自己肩上扛,非要有个人在她身边盯着,她才不会忙过头,太早蒙主宠召。

“海岚。”于捷买了药膏和鞋子回来。

莫海岚正在招呼客人,对他使了个眼色,要他先在一旁等一下,她拖着脚继续伺候客人试穿,直到三个客人都挑中了满意的衣服,各自走了。

莫海岚瘫在衣架边,脚痛得不想讲话了。

“先坐下。”他扶她到椅子上坐好。“我先帮你搽点药膏。”他蹲在她面前,捧起她的左脚搁在自己的膝盖上。“我还是觉得应该去看医生,瞧,都肿起来了。”

“哪有?我刚才去换拖鞋时,脱下丝袜检查过了,虽然有点痛,但没红也没肿。”

“你确定?”他挤了一些药膏在她脚上,开始帮她按摩。

“当然——嘶……”痛,她倒抽一口气。“你自己也看到了……轻一点……”

“很轻了,我完全没用力。”

“唔!”好吧,她忍耐。

“OK了,你把鞋子穿起来看看。”

“是气垫鞋?”这款鞋很少做OL的款式,它们太休闲,不适合上班穿。但他买的这双却很正式,难为他找得到。她按按鞋子的皮质。“好软,你哪里买的?”

“订的。”他看到电视广告有专门为女性上班族量身订做鞋子,便帮她订了一双。“你的鞋子虽然漂亮,但不太舒服,不适合穿着站太久。”而她的工作却最需要久站。

“喔……”她平时口才不错,但每次遇到他这样体贴窝心的时候,她就脸颊发烫,喉咙干涩,不知道怎么回应他的温柔。

好久,她才吐出一句:“于大哥怎么知道我的尺寸?”

他却很喜欢她这种小女生的羞怯,迷人的大眼荡漾着情意,左飘右瞄的,洒下成串的纯真与风情。

“海岚,你不会忘记自己在我家留下多少‘足迹’吧?”他点了一下她的鼻子。

她的脸更红了,整个人羞得缩在椅子上。的确,她租了套房,但除了睡觉时间,很少待在那里。她最喜欢的还是赖在他身边,所以她大部分的东西都丢在他家。

“我帮你穿上。”他捧住她的左脚,替她套上鞋子。“怎么样?会不会紧?”

“嗯……”她偷偷瞄他一下,又赶紧移开视线。“好舒服,很好……”

他有点得意,有点兴奋。追她这么久,她终于开窍,迷人的春情为了他绽放。不过现在不是温存的好时候,想甜蜜,回家再说。

“你确定了再说,真的不觉得紧?”

她歪着头想了想。

“我两只鞋都帮你穿上,你再比较看看吧!”他替她穿好鞋。“现在感觉如何?”

“嗯……右脚很舒服,左脚有点紧,奇怪了,我以前买鞋子没遇过这种情况。这双鞋左右脚尺寸不一样吗?”

“是你的左脚肿起来了,才会觉得紧。”

“啊?”是这样吗?是她没察觉自己的脚有点肿起来了?

“等你的左脚消肿,应该就不紧了。现在你脚痛,还是穿拖鞋吧!”

“喔。”她弯下腰要脱鞋。

“我来吧。”

他正要替她脱下鞋子,突然想到很久以前的一件往事。

“于大哥?”他怎么突然呆住了?“你还好吧?”她轻轻推他一下。

他抬眼凝望她。“海岚,你曾说过,我看惯了上面的风景,不了解下面的风景如何,而你一直都是看着下方的风景长大,你已经累了,接下来你想看看上面的风景。那时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现在我想说,跟你在一起,不管是哪一边的风景,我都很喜欢,也会永远珍惜。”说着,他低头,在她小腿上落下一记轻吻。

她咬咬唇,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必须用尽全身力气才能阻止眼泪掉下来。

“于大哥……”她怕穷、她怕爱情、怕婚姻……在外人面前,她也许看起来古灵精怪、慧黠精明,路靳臣就说她有趣又聪明。她哪里聪明,她笨得要命,又异常胆小,只有于捷真正了解她,愿意全心呵护她。

而她偏偏既爱他,又笨得拚命逃避他,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搞什么,比白痴更白痴。

但此时此刻,她很想抱着他放声大哭。

“海岚,我希望你开心,不想让你掉眼泪的。”他抱住她,伸手梳着她的头发,安慰她。

“嗯……”她拚命压下那涌到嘴边的呜咽,但泪水怎么也忍不住地落下,湿了他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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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于捷跟莫海岚讨论上面跟下面的风景之后,她哭了三天。

王八蛋,她不想哭的,哭得喘不过气,眼睛肿得像核桃,可是她的眼泪停不下,无论她怎么忍,它们就是拚命地涌出来。

终于,眼泪终有哭干的一天。再不停,她都要脱水了。

今天情况比较好,她把自己整理妥当,准备出门去。

才打开大门,就看到一堆纸条,她随手捡起一张。是于捷留下的便利贴,每一张都写满了他的关怀和温柔。

她觉得鼻子又开始酸了。可恶……

“我现在就去跟你说我爱你,我现在就去跟你说我爱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白痴,白白浪费了十几年的时光,但她现在真的爱他爱到只是看到他的字,心头就热了。

原来爱情不是理智可以控制的,真的爱上一个人,心根本不会随着自己的脑袋转。

她要学的不是把爱戒掉,爱戒不掉,她要学的是正确的爱人方式。

“哇!”但是才出大楼,她就被绑架了。

哪一个人这么没眼光,要绑也去绑有钱人嘛!她口袋空空,绑她做什么?

“放开我,你是谁?认错——”一看到绑匪,她两颗眼珠差点掉出来。“路总?!”

“我不是告诉过你今天要介绍你跟我父母认识,你怎么还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路靳臣面色不豫。

“我又没答应——哇!”路靳臣做什么?突然靠她这么近。

“你哭了?因为要跟我父母见面太紧张、太高兴?”这个人非常自以为是。“算了,也没时间替你打扮了,就跟我父母说你不舒服吧!”他推着她坐进车里,一路绑她到饭店。

她不知道说了几次跟他不来电,他们之间不可能,他只当没听到。

进了饭店,他才语带不耐地说:“海岚,肇星最大的客户兼合伙人,于氏集团的老板突然到台湾,为了招呼他,肇星全体上下都忙疯了,但我还是特地挤出时间找你,若非真心,根本做不到,所以你现在别跟我闹了,我们有事等于氏的老板回美国再说,OK?”

如果她喜欢他,会很高兴他如此重视她,但她对他没意思啊!

“我不是在跟你闹,路总,我真的无心——哇!”他又推她。

“到了。”路靳臣带她进入饭店中餐厅的包厢里。“见了我父母记得叫人。”

“我——”她没有机会说话,因为餐桌对面那对夫妻先开口了。

路父是个五十几岁的男人,额头有点秃,目光很凌厉,看见她的时候,眉毛挑了下。

莫海岚立刻知道对方不喜欢她,但路父的喜恶没有路母明显。路母甚至哼了出来。

“爸、妈,这是海岚。”路靳臣向父母介绍她,同时又推了她一下。

莫海岚很想大喊,别再推我了,但是路靳臣继续推她,并低声催促:“快叫人啊!”

莫海岚想大吼,她招谁惹谁了?不过她家教好,从小母亲教她对长辈要有礼貌,所以她还是欠身行礼。

“路先生好,路太太好。”

“叫伯父、伯母。”路靳臣瞪她一眼。

“不必了,这样叫很好。”路母截口道。

路靳臣眼中闪过一抹利芒。他知道已经错过让父母认同莫海岚的机会,但他不会放弃她,他交过很多女朋友,漂亮的、精明的,他跟她们在一起很开心,但莫海岚带给他的是舒服,尤其他工作越累的时候,越想要有莫海岚在身边。他还是第一次尝到这种感觉。

“过来坐吧!赶快吃完饭,我们还有事。”路父说。

路靳臣又推着莫海岚入座。

她差点当场翻脸。干么一直推她,她根本不想吃今天这顿饭。

她坐下来以后,完全没机会开口。

路父不停地说路家高贵的传统,路母则反复解释路家家规,路靳臣则跟父母针锋相对,向他们暗示,他有权选择自己的结婚对象。

莫海岚有一种荒谬的感觉。她又不喜欢路靳臣,为什么要待在这里?成为路家父子、母子争执的重点?

当路父控制不住情绪,拍桌子直接说她没资格进路家大门,路靳臣推开椅子站起来,莫海岚快一步闪开。别闹了,她才不会再给他推她的机会。

“对不起!”顾不得有没有礼貌,她大喊一声,音量压倒场中其他三人的声音。“我要声明一件事,我从来不想嫁进路家。谢谢你们的午餐,再见。”虽然她一口都没吃到,但有人请客总要感谢,然后闪人。

冲出包厢,莫海岚觉得有一股气闷在胸口。她招谁惹谁了啊?莫名其妙弄得一身腥。

但气了一下子又想笑,她当了十年的拜金女,被人骂想钓豪门小开想疯了,哪知道会吸引到自己的老板呢?

话说回来,于捷也是她的老板,莫非她特别有老板缘?

但她只喜欢于捷。恍惚间,她又想起两人的初遇,在那个小公园里,他们抢着喝水。

然后他请她帮忙料理三餐,他则帮她补习……他们携手走过这么长的时间,算不算是青梅竹马呢?算吧!

“我要去告诉于大哥,我喜欢他。”走在饭店的走廊,莫海岚握着拳头为自己打气。“勇敢一点,加油,说爱不可怕,要爱不敢爱、放弃又做不到才可怕。Go-GoGo,莫海岚,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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