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1)
真是太好看了!
苗沅红花了一整个晚上,终于把欧阳性辉最新的大作看完,看完以后直呼过瘾。
这是他到目前为止,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事实上,整个系列都很精彩,她只能说,欧阳性辉真的很有这方面的天分,无论是故事架构或用字都十分吸引人,不愧是华人奇幻小说界最闪亮的新星。
将厚厚的一叠稿子放回床头柜上,苗沅红长长吐口气,躺在床上凝视天花板,很为欧阳性辉感到高兴。
回想起她第一次接触他的作品,是在一个私人部落格。她忘记当时为了什么原因点开该格主的部落格,好像是为了看一篇食记,但在她进入部落格后,真正教她留连忘返的却是PO在上面的奇幻小说,虽然格主只PO了第一章,却足以令她再三回味,迫不及待继续阅览。
她接连好几天点阅同一个部落格,希望能尽快阅读第二章、第三章……把整个故事看完,无奈一个星期过去,格主没有任何动静,最后她终于忍不住留言。
她称赞格主小说写得很棒,希望格主能把后面的章节PO上来,还留了mail,隔天格主就回信给她,表明小说并不是他写的,是他的朋友,他只是帮忙PO上网供人阅读而已。
苗沅红的惊讶自然不在话下,因为自己的作品通常不会由别人代为发表,都会PO上自己的部落格才对。
她于是又发出一封E-mail,请格主转告小说的作者,说她真的很欣赏他的作品,请他务必再持续创作。格主很快又回她一封信,信中并附上小说作者的电话,请她自己跟作者本人联络,当面鼓励他。
苗沅红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够和作者接触,这并非她的本意,但她还是很高兴能够有这个机会。
她带着不安的心情拨打作者的手机,预期作者应该是个男性,而对方发出的第一声招呼亦证实了她的猜测。她支支吾吾地告诉他,她真的觉得他有这方面的天分,他应该继续写下去,对方听了大受感动,问她能不能见面?他想跟她好好聊聊。
见面了以后,她才知道他的名字叫欧阳性辉,患有严重的「色彩恐惧症」,除了黑色和白色以外,无法接受其他的颜色,因此出门都会戴上一副大墨镜,尽可能杜绝颜色。
苗沅红本来就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女孩,无法想像他在黑和白以外的生活要怎么过?光被各种颜色压迫就喘不过气。不过她亦同时了解到他为什么不再继续往下写,因为他的色彩恐惧症太严重了,连市售的稿子都不能接受,只能用一般白色影印纸写稿,再麻烦他的朋友一个字一个字帮他打进电脑,PO上网供人阅读。
这可是一项大工程,欧阳性辉试过一次后就放弃了,不想太麻烦朋友。
苗沅红能够体会他的困扰,但他就这样放弃真的很可惜,坚信他若持续写作,将来必定大有所为。
她思索着该怎么帮他,脑筋最后动到自家的印刷厂,于是提议帮他印白底黑格的稿纸,如此一来,就解决他的第一项困扰了。
有了她的鼓励,欧阳性辉顿时觉得信心大增,急着继续创作。苗沅红承诺她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他个人的专用稿纸印出来给他,双方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圆满落幕。
坦白说,欧阳性辉的外表并不吸引人,但她却对他有一股莫名的好感,可能跟他也是一个宅男有关,宅男和宅女,大家都是同一国的。
短短一章,欧阳性辉花不到三天就写好了,苗沅红因为第一次帮人印稿纸,还在打样阶段,然而他一点也不在意。
「你先看,看完了以后把感想告诉我。」他像孝子一样迫不及待想和她分享新玩具,而她能理解他的心情,换做是她,也会有同样反应。
「好,看完了以后,我再给你意见。」她很荣幸能在第一时间得知故事接下来的发展,从她开始阅读他的作品那一刻起,就已经成为他的书迷。
「一言为定。」欧阳性辉很高兴能拥有她这个书迷和朋友。
这是她第一次在他完稿后立即阅读他的作品,也由这次开始奠定他们往后交往的模式,只是当时谁也没想到他日后会成为知名的大作家,实在是始料未及。
苗沅红花不到二十分钟就把第二章看完,看完以后再次确认他有这方面的才能,幸好她有鼓励他继续创作。
在一股莫名的冲动之下,她将手边的稿子打到Word上用电脑存好,再征求部落格格主的同意,请他将第一章转寄给她,做成方便投稿的格式。
她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只是直觉地去做对他有利的事。一个星期后,第一批稿纸印出来,她通知欧阳性辉过来拿稿纸,他终于能摆脱用影印纸写稿的窘境。
欧阳性辉接下来每写完一章就拿来给苗沅红看,她都会以最快的速度看完,再将他的稿子悄悄打成Word文字档储存起来。
一个月后,欧阳性辉终于完稿。
「其实这只是这个系列的第一本。」他笑道。「不过既然没有机会出版,也无所谓了,反正只是写好玩的。」
他本人毫不在意,反倒是苗沅红一直把这件事放在心底,想尽办法帮他。
她想过帮他投稿,但她并非作者本人,万一对方跟她连系很难解释清楚,况且等待出版社过稿也要花不少时间,最好能直接把稿子拿给认识的出版社,可以省去等待审稿的时间。
苗沅红从来就不是善于交际的人,虽然家里开印刷厂,但她大多从事一些打样、排版的工作,从来不过问业务方面的事,这次她为了欧阳性辉不得不鼓起勇气,硬将稿子塞给有业务往来的出版社,只求能帮他争取到出版的机会。
「这是我朋友的作品,请你过目,看能不能用。」她也不敢要求对方一定要采用,只要肯收下稿子,就算给她面子。
「伤脑筋,沅红。」出版社老板David哀哀叫。「虽然出版社一直在徵稿,但你突然塞稿子给我,让我很为难耶!」
David的出版社规模不大,老板的派头倒是不小,语气间流露出不可一世的高傲。
「拜托你,David。」她硬着头皮恳求。「我朋友的小说真的写得很好,你不会吃亏的。」
「是吗?」David双手抱胸斜眼打量她手中的稿子,不怎么相信。「我对品质的要求可是很严的,不随便收稿,不过既然你这么说……好吧!」
他腾出一只手,接过她递上来的稿子。
「看你的面子,我就收下这本稿子,可别让我看到睡着。」David嗲声嗲气地说道。
「不会的,我保证。」她绝对信任自己的眼光,除非David不喜欢欧阳性辉的文风,否则应该会入稿。
言David撇了撇嘴,挑了挑眉便把稿子带走,苗沅红也没有把握他会马上审稿,或是将稿子压上一个月,全看David的心情。
情一直到David带走稿子,她才开始后悔自己是不是太冲动?怎么说这都不是她的作品,她应该跟欧阳性辉商量后,再决定要不要帮他投稿,说不定他根本不想把作品公诸于世。
小她考虑了一个晚上,决定隔天去跟David把稿子要回来,却意外接到他的电话。
说「甜心,这稿子太精彩了!」她还没来得及开口,David就先抢白。「跟你的朋友说,我决定出版他的小说,请他自己跟我联络,我自己跟他谈!」
独苗沅红根本来不及抢救,剧情就急转直下,跳tone跳得她不知所措。
家「啊?」会不会进行得太快了。「稿子……」
「对,我决定采用你朋友的稿子!」David兴奋地回道。「这应该只是系列的第一本而已吧?」
David猜对了。
「后面到底还有几本,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结局……」她的朋友是株奇葩呀!未来的摇钱树。「我看你干脆把他的电话给我,由我亲自通知他这个好消息,他一定会跟我们一样高兴。」
「呃……」怎么办?看样子她已经无法把稿子拿回来,David不会答应的。「我、我可以把我朋友的手机号码给你,但是你要答应我,别说稿子是我拿给你的。」
「为什么?」搞得神秘兮兮。「要是你朋友问起稿子是谁给的,我该怎么回答?」
「就、就说是James给的。」她临时想到部落格格主,这本稿子他们两人从第一章看到第十章,算是唯二的目击证人。
「James?」David一头雾水。
「是另一位朋友。」该怎么说才好呢?「反正你千万不能提到我,不然我不会给你手机号码。」
「我懂了,我不会说的。」不说就不说,只要能够顺利网罗到优秀作者,谁管稿子是阿猫或是阿狗给的呀!呿。
「好,我现在就给你性辉的手机。」她拿出手机搜寻他的号码,他们前两天才通过话,很好找。
「性辉?」杏辉大药厂?
「他叫做欧阳性辉,性格的性,光辉的辉。」苗沅红解释。
「好特别的名字。」他好像在哪里看过同样特殊的名字,两个人只差了一个字。
「是啊!」她也觉得他的名字很特别,他父母实在很有创意,取了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
「谢谢你给我号码,我现在马上跟他联络。」David是急性子的人,尤其这又攸关出版社未来的发展,因此显得特别积极。
「嗯,拜托你了。」苗沅红切断手机,思考了一会儿紧急上网,看James有没有上MSN。
她的运气很好,James正好在线上,她连忙敲他。
James,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她打上这几个字,后面顺便附带一个眼睛闪闪发亮的图案。
没问题,你要我帮什么忙?
James非常干脆。
我把性辉的稿子交给熟识的出版社,已经被采用了。
这很好啊,性辉一定会很高兴。
可是我不想让性辉知道是我将稿子交给出版社,所以我想请你帮忙,承认稿子是你给出版社的,出版社那边我也已经跟他们说好了,大家口径一致。
这根本是「发誓让别人死」,她这种行为太超过啦!
干嘛不直接跟性辉说稿子是你给的?
James不懂。
因为我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擅自帮他投稿,怕他会生气。你跟他比较熟,所以我只好请你帮忙,真的很对不起。
她边打字边忏悔,一边搜寻跪下磕头的图案,诚意十足。
他感谢你都来不及,怎么还会生你的气?你想太多了。
还是请你保密,改天我请你吃饭赔罪。
她又再次跪下来磕头道歉,教人不原谅她都不行。
你真的很关心性辉,你该不会在喜欢他吧?
无论James是不是在跟苗沅红开玩笑,都吓到她了,她急忙否认。
没这回事,我只是惜才……
好啦好啦,我只是跟你开玩笑,我会一肩扛起所有责任,OK?
James展现男子汉的气魄,苗沅红好感激他。
谢谢你!
她奉送James一个大大的笑脸。
昔日的一切历历在目,谁也没想到欧阳性辉之后会迅速崛起,成为华人世界最有名、最神秘的奇幻小说家,作品横扫整个华人市场。
至今,他仍然不知道谁是他写作道路上真正的伯乐,她也以隐藏在他身后为满足。毕竟,她是头号书迷,只要他持续创作,就是她最大的快乐及心愿。
收起感伤的心情,苗沅红将稿子分批放进牛皮纸袋内封好,准备明天还给欧阳性辉。
仔细想想,现在跟刚开始根本没有任何差别,她仍然是第一个阅读他稿子的人,仍然站在一边默默支持他,他仍然惧怕黑白以外的颜色,鼻梁上永远架着一副大墨镜。
所以,有差别吗?
没差,一点都没差。
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心情,她好像越来越喜欢他了,怎么办?
***
次日,欧阳性辉一大早就打手机给苗沅红,问她稿子看完没?看完了以后有什么感想?
苗沅红可以感受到他的兴奋,通常这个时候他一定会约见面,果然他下一句话就开口邀她一起吃午餐,她当然点头答应。
他们约在一家叫做「西洋棋」的餐厅,这家餐厅她来过一次,店里的装潢就如同店名,无论是地板、墙壁或是天花板,都以黑白两色交错组成西洋棋盘,相当具有特色。
更有趣的是,店主还规定来此消费的客人,身上除了黑白以外,不能穿戴其他颜色,这可大大称了欧阳性辉的意。
她不知道他上哪儿打听到这家店?他虽然也买了电脑、安装了网路,却鲜少上网,更别提到处参观部落格,光部落格上那些花花绿绿的设计,就会要了他的命。
苗沅红比约定的时间还要早到十分钟,她向来习惯早到,今天也不例外。
她在餐厅的门口等了一会儿,刚在考虑该不该先进餐厅等人,一束黑白混杂的纸扎玫瑰花忽地出现她面前,吓了她一大跳。
「送给你!」欧阳性辉伸长手将玫瑰花递给苗沅红,脸上堆满笑容。
「呃,谢谢你。」她伸手接下玫瑰花,不晓得该说些什么,她的房间有个角落专门用来堆放他送的礼物,清一色都是黑跟白,看久了会作恶梦。
「不客气。」欧阳性辉不能体会她的痛苦就算了,礼物还送得一次比一次夸张,这束玫瑰,起码也有一百朵吧!
「九十九朵玫瑰,代表我们的友谊长长久久。」
苗沅红多算了一朵,不过已经很接近,他在这方面倒是挺用心。
「咳咳,真漂亮。」她清清喉咙。「你送的礼物都很特别,市面上不容易买到。」
「有一家礼品店专门卖黑白两色的礼品,我是他们的老客户,还有贵宾卡。」他说着说着把贵宾卡掏出来佐证,苗沅红再次说不出话。
「原来如此,难怪你总能买到一些好东西。」他真的不上网吗?她怀疑,他似乎比她懂得更多购物情报。
「可不是。」欧阳性辉得意洋洋地把贵宾卡收起来,苗沅红完全败给他,他真的不打算接触黑白以外的世界。
「我肚子饿了,进去吧!」就算是黑白人生,欧阳性辉的生活一样过得惬意,并不因为失去色彩而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