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1)
五月,南方的气候渐渐热了。
不过即使再热,罗梦的穿着还是比照京城,素雅的白衣白裙,绣着婉约的白色牡丹,衣料恰能适应南方夏季,就算有几天更热些,她也没有再穿过,像在海皇岛时,那般轻薄凉透的衣裳。
她在心里窃喜着,知道沈飞鹰介意——何止是介意,他可是把那些轻薄衣裳都撕碎了呢!
更何况如今她所穿的,可都是他远从京城,替她带来的衣裳。
原来,在小岛后头,还停了一艘船,他备妥了衣裳与吃食,全是她常穿的、爱吃的,连鞋袜都没有缺。
确认他的情意,再看见他千里迢迢,为她带的东西,不需要去吃果脯或蜜饯,就整个人都甜得快融化。
为了不惹怒心爱的男人,她又恢复得规规矩矩,像是之前那衣衫轻薄,胆敢坐在海皇大腿上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她。
要说可恶,她可以是最可恶的女人。
但是,要说可爱嘛,她绝对也可以是最可爱的女人。
搭着船乘风顺势,海上只有两人,依偎缠绵,浓情无尽,根本懒顾日出日落,她的娇羞也能引得他狂乱,他的温柔也能教她泣嚷,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人,凡尘俗事都消弥无踪。
直到登岸之后,他倒是收敛得快,又恢复冷静从容,陪同她换船为车,亲自驾着准备好的马车,往京城的方向前进。
反观罗梦,却难改娇慵,芳心酥软,时常望着他宽阔的肩、强健的手臂、粗糙的指,就会想起在海上的欢爱时光,绝美的脸儿总是红润润的,娇得更添三分诱人。
白昼里他正襟危坐,夜里就不是「放肆」两字可形容的了。
不过、不过……罗梦愈想愈娇,心儿怦怦乱跳,就是爱煞他的放肆,贪看他失控时的模样、贪听他狂野时的咆哮。
难怪,连大胆的龙无双,提起闺房之事,有时也会羞得支支吾吾,顾左右面言他,毕竟这是最亲密的事,只该属于情人之间,有许多许多只想藏在心里,不告诉任何人。
罗梦咬着嫩红唇办,心里多么希望,这段旅程不要结束。
看得出来,沈飞鹰也有这心思,否则他就会带着她,搭船从大运河由南而北,不但时间短,也舒适得多。
但是,他却选择了马车,违反往常的行径,更是不合理。
这个举止她没有说破,一颗玲珑剔透心却早就明白,更证明他的情意非假,也贪恋着与她相处的时光。
有意无意的,他们走的路径,总会偏离大城,稍稍绕路而过,避开热闹繁杂的人群,乡野之间的风景,倒是更有安宁的美感,处处绿田翠桑、叶陌纵横,偶尔看见村童们玩耍,或老夫老妻,携手走在田间。
「会觉得闷吗?」沈飞鹰一边驾车,一边还不忘问着,望向身边小女人的黑眸里,满是暖暖情意。
罗梦乌黑的水眸,滴溜溜的一转,提着裙子站起,从马车里头,坐到他的身边,亲昵如小鸟依人。
「比起舒适,乡村不比城镇。」她抬起小脸,红唇噙着笑,双手圈着他强健的右臂。「不过,这景色我看着,却觉得新鲜。」
「怎么说?」他缓声问着,黑眸中竟有些莞尔。
「因为啊,论起繁华,我在京城看得多了。」不只如此,京城里人多,每当她出现的时候,总有旁人围观。「而且,这些年来,爹爹跟你都护着我,就算去郊游踏青,也劳师动众,哪里能有这么悠闲?」
沈飞鹰的薄唇微弯,浅浅的笑着。
「鹰,你是故意,要让我瞧瞧,这样的风景吧?」望着他的笑,她柔声问着,又靠回他的手臂上,眷恋的依偎着。
他不答反问,不像往常那么严肃。「你说呢?」
罗梦眨了眨眼,红唇也弯弯,故意说了谎话。
「我不知道。」
「你会有不知道的事?」
她又笑。「偶尔会有啊!」
「什么时候?」他可不信了。
「事情与你相关的时候。」她仍是笑着,说的却是实话。
沈飞鹰静默了一会儿,怜心又起,他比谁都更知道,她的确事事聪明,聪明到连他都能欺瞒,却只因为听见,他说的一句话,就逃到海皇岛去,用气恼掩盖心痛时,反倒教他轻易看穿。
事不关己、关己则乱。
这个小女人,是如此在乎他。
放开左手的缰绳,沈飞鹰抬起手,将她圈绕到身旁,相贴得更近些,感受她的温香软玉,爱怜得难以形容,暗暗发誓要守护她一辈子。
不过,情意虽明,有些事情他还是不能不问。
「梦儿。」
「嗯?」她软软呢哝。
「是谁帮着你,将那场戏做得周全的?」他看向前方,语气平和。
她静了静,把玩着他的发梢,反倒问着。
「你怎么不问,是谁秘密掩护我,躲到海皇岛的?」她没有正面回答,像是初踏沼泽,还在试探深浅。
「这个不用问。」他非常肯定。
「喔?」她拖延着,唇边有着笑。「说不定你猜错了。」
他斩钉截铁的说出一个名字。
「龙无双。」只有她有这能耐、这人脉,还有天大的胆子!
眼看事情被揭穿,罗梦没有辩驳,只是笑笑的提醒。「别忘了,她是护国公主。」
「这就是为什么,她现在还能活着的原因。」在他眼里,那女人的所作所为,都该死上几万遍了。
她掩嘴娇笑。
「那我呢?」比起龙无双,她可是不不遑多让,许多惊世骇俗的点子,还是她提出来的。
沈飞鹰哪里会不知道?龙无双可恶,但抱在怀中的可是心爱的女人,都说偏爱偏爱,有了爱,当然就偏心,虽说罗梦同罪,但大部分的计谋,还不都是为了他?
她的错,他愿意概括承受。
「你是我的。」他说得有些凶狠,将她搂得更紧。
见他明明知道,却没有半句指责,她心头暖甜,娇滴滴的攀上他的肩膀,坐到他怀里去,不需要他再问,主动就说出「共犯」是何人。
「是公孙明德协助我的。」唉啊啊,所谓物以类聚,他们两人交的朋友,不都半斤人两吗?
握缰绳的大手,稍稍紧了一紧。
「果然是他。」说是询问,其实他早己料到。毕竟那一夜,公孙的劝言,己经让他听出端倪,虽是多年交情的挚友,他也知道那男人是万年不出其一的千古贼相,就是因为他懂公孙,才知那公孙明德,只要是为了国家、为了万千百姓,能将任何人都卖了。
「在龙门客栈找来楚怜怜,是我的主意。」坦白从宽,而且,还是宽衣呢!她趁这个机会,将实话全说了。「我以为,要让无双再怀上第二胎,公孙无暇顾及你,我的计划才能顺利进行。」
天算不如人算,然而,官算,更是机深诡诱。
「是他主动找上你的?」他黑眸微眯。
她乖乖点头,满脸无辜。
「他说,他的参与,能让计谋更逼真。」有了公孙当共犯,计划的完成度,的确比她预期中更完美,也省得她担心受怕,能专心扮演丧父的无助女流,将心爱男人诱骗得手。「鹰,求你别生气了。」她抚着他的胸口。
嘿嘿,共犯不在,先讨饶的先赢!
沈飞鹰叹了一口气,知道是识友不清,才会让两人同谋得逞。
一个是多年好友,一个是心爱女子,相互里应外合,况且还是两大腹黑高手,公孙明德与罗梦联手,他虽然中计,但倒也不冤,毕竟此计有何人能挡?
「以后,离他远一些。」他把怀中的小女人,抱得更紧更紧。
「都听你的。」罗梦欣然同意。
她贴着那强壮的胸膛,露出甜美的笑容,知道又过了个难关,往后就算沈飞鹰要追究,也不会对她追究,而是会去找公孙明德。
公孙啊公孙,多谢了!
忍住窃笑,罗梦娇柔依偎,坐在心爱男人怀中,任由马蹄慢踏,拉着马车往翠绿处走去,恣意安享着他的温暖与他的心跳。
路过一个村落,正逢晌午时分,他们找了一间餐馆,停下马车进去用餐。
餐馆是罗梦挑的,她跟着贪吃的龙无双,吃过无数山珍海味,知道家常菜着最是难做,而汤底又是关键,只要闻到好汤,吃食肯定不差。
果然,菜肴上桌,蔬菜青翠,一人一碗葬菜馄饨,碎芥菜的绿,衬着碎猪肉的粉,用薄薄的皮包着,在冒着热气的鸡汤里滚动,让人垂涎三尺。
用调羹舀起一颗,稍微吹凉些,忍着烫嘴一咬,就是满嘴鲜香。
「这个滋味,无双肯定也喜欢。」罗梦说着,知道一碗馄饨不够他吃,早已交代店家,等到他吃完第一碗,就继续再上些面条一类,能让他饱食的食物。
不过,吃食虽可口,沈飞鹰却是吃掉那碗馄饨,就搁下筷子。
「不合你胃口吗?」她有些困惑,知道这个滋味,也该是他喜欢的。这么多年来,她将他的偏爱,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了。
「没有,很好吃。」他说着,目光调向店外,径自站起来。「刚刚,我看到外头,有农家在卖桃子,我去买一些回来。」黑眸转回来。
罗梦柔顺点头。
「好,我等你。」
黑眸望着她,又说了一次。
「桃子。」
「好啊!」他挑什么,她就吃什么,况且这季节,正是桃子最好吃的时候。
只是,说是说了,沈飞鹰却还站在桌边,黑眸凝望着,喝着清醇高汤的她,看见她毫无反应,他想再说什么,却又闭了嘴,不再多说,转身出去挑罗梦唤来店家,用绝美的笑眉,问出这碗馄饨的做法,用心记下后,再补给店家几两银子,店家再三推辞,但不敌她软语相求,既然他说好吃,她盘算着,回京城之后,再亲手给他做芥菜馄饨吃。
不过,芥菜在南方长得满山遍野,北方却没有芥菜,到时候该用什么代替,这就必须跟龙无双好好商量了。
过一会儿,沈飞鹰提着一篮新鲜的桃子回来,放在她的正前方。
「来,多吃一些。」顾不及桃子,热腾腾的汤面上桌,她就催促,怕他吃不饱,路上就要饿着了,他的食量,她是知道的。
他无声看她一眼,才端碗吃面,她问好不好吃,他也点头,把一碗面吃得见底,汤也喝尽。
「店家,请再来一碗。」她才唤着,吩咐过要等他吃完,面条才能下锅,免得面条煮得过软,没有了筋道,他会吃不惯。
不过,搁下面碗的沈飞鹰,却在此时说道:「不用了。」
「你还没有吃饱啊。」瞧见他搁下筷子,罗梦有些困惑,清楚他食量不只这样。一碗芥菜馄饨加一碗面,再算上几道菜,他没到傍晚就会饿了。
「路上可以吃桃子。」大手一探,沈飞鹰提起那篮桃子,另一手在桌上放下银两,才后牵起她的手,离开店家回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