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隔日。

由于刘子豪的威胁,所以卫峻扬很认份的在闹钟响起的时候立刻起床,时钟指的是七点。

夏日的阳光已经照了进来,映在木质地板上,映得满室光亮。

他很自然而然的左转看向他的客房──正确来说,是客床。

因为他喜欢一目了然的视觉,所以不只是一楼,就连二楼都采全开放式的空间设计。

楼梯上来,左边是书房兼工作室,延伸出去就是露台,右边是卧室间衣帽间,再过去是落地窗跟浴室,由于地方大,东西都放得很松,昨天晚上替晶雅买的单人床就放在他的大床旁边。

他是床垫直接放地上,她的当然也是。

一转头,无可避免的看到她的睡姿。

裹着薄被卷成一团,背朝着他,看样子并没有被闹钟吵到,均匀的呼吸声显示她还睡得很熟。

卫峻扬不自觉的露出一抹笑容。

旁边垫子上的小腊肠已经醒来,他立刻伸手将它抱住,然后在它肚子上抓两下──这可以避免毛毛为了引起他注意而发出叫声。

替她将窗帘拉上,卫峻扬将毛毛放在楼梯口,拍了它屁股一下,示意它下楼,然后进入浴室准备梳洗。

他一向只有蓝白两色的浴室多了第三种颜色──苹果红。

苹果红的牙刷,水杯,毛巾,发夹。

还有他们在美商超市买到她惯用的洗发精,沐浴乳,浴盐,洗手皂,一堆小东西绵绵延延的从洗手台延伸到置物柜,充斥着他的视觉,当然也打乱了他一向以来的简约至上主义,不过老实说,他还满喜欢这些占据他空间的小东西,很可爱,跟她的主人一样,让他的空间亮了起来。

带着少见的好心情梳洗完毕,将手提电脑带到楼下,喂饱了自己跟毛毛,开始努力生剧本。

我写,我写,我写写写。

场景是这样,男主角说,这时候女主角那位暗恋男主角的同学应该如此如此,大惊失色的配角应该这般这般,所有的角色跟场景在脑海中苦战──

两个小时后,江晶雅下来了,“早安。”

他从电脑中抬起头,一下看到她明亮的脸庞,心情指数不由得上升了一些,“昨晚睡得好吗?”

她点点头,“很好。”

“早餐──”

“你忙吧,我自己弄就好了。”

他也没客气,就放她一个人去厨房觅食。

开放式的空间就有这个好处,他虽然人在客厅,但还是可以轻易看到厨房中的她在做什么。

烤土司,煎蛋,果汁。

然后她把东西放在餐盘上,推开后门,坐在檐廊放置的小圆桌椅那边吃。

背影看起来轻松可爱。

真想出去跟她聊天,不过不行,他还有工作,叹口气,回头看到毛毛一脸疑惑的望着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毛毛的头,“你想跟她玩吧?”

毛毛的狗头对着他,嗷了一声。

“对吧,我就知道,你这个家伙,才一天就对人家有好感了对吗?觉得人家什么都好可爱,还偷看人家吃早餐,没节操,你啊,你是成熟的男人,不要像情窦初开的酗子那样行不行?人家才十九岁,护照下来就要回美国了,就算可以追到,你以为维持远距离恋爱容易吗?

“不过老实说,想想又不犯法。”卫峻扬伸手在毛毛的脖子上搔了搔,“你也是男人,应该很懂我的想法吧,而且真要说分合的话,那原因真的多到一本书都装不下,何况,又不只远距离恋爱难维持,近距离有时候也很难维持啊,这个世界有种东西叫做缘份,缘份跟距离没关系,缘份只跟缘份有关系,所以我明明住台北,但却在彰化捡到你,这就叫做缘份,懂吗?”

毛毛很显然不懂它的主人怎么了,但还是维持着它的忠诚视线,继续嗷了一声当做回应。

“美国跟台湾很远,不过一个屋檐下也是会分手,你啊,你还记得贺之欣吧,又漂亮,又火辣,我们真是近到不能再近,都同一个大门出入,但当爱情跟理想冲突,她还是选择了理想,所以距离算什么?对吧,你也这样想对不对?”在毛毛头上揉了两下,“我就知道你这样想。”

“不过话说回来,你有没有觉得曾经在哪里见过她?我越看越觉得她眼熟,想了一整夜也没想起来,你觉得呢?什么?不用想了,这世界相像的人又不是没有,也是,想那么多也没用,我又不可能问她‘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我没去过美国,她又刚从美国回来,那样问好像登徒子一样,‘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小姐,你长得好漂亮,可不可以跟你做朋友’,这可不是你卫峻扬应该用的方式,顺其自然比较好吧?什么,你也觉得这样不错,真是我的好兄弟。”

***

晚餐之前,卫峻扬已经写完“真爱向前冲”的第一集,当他将档案关掉时,自己也很惊讶,这大概是他有史以来写得最快的一次。

他的小腊肠狗毛毛依然躺在它专用的狗垫上看着他,然后他觉得自己好像多养了一只猫──江晶雅。

毛毛横在狗垫上,江晶雅横在沙发上。

毛毛痴情的望着他,江晶雅戴着耳机在听音乐。

她不会吵他,但也不是无所事事,整个下午,她都在沙发上,慵慵懒懒的半卧着,听音乐。

偶尔他抬起头,会发现她在偷看他。

一旦眼神交会,她又会若无其事将脸转开,就好像刚刚只是不小心,一切都是刚好的关系。

他无法否认那种感觉很好,尤其是早上跟毛毛进行过男性对谈之后。

好感,是可以感觉得出来的。

尤其是当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时候,所有的情绪反应都特别明显。

就在他关上手提电脑时,他几乎可以感觉到江晶雅的耳朵几乎快竖起来。

以前还住在家里时,婷婷有养猫,那只猫很奇怪,明明是宠物,却完全不像宠物,很期待主人的关爱,可从来不会主动靠近,心情好的时候才会主动撒撒娇,虽然看起来一副“我自己也很好”的样子,但每当他们其中有人把那只猫抱过来逗弄,猫咪马上什么都忘记了,一支逗猫棒就可以逗得它乐此不疲。

简单来说,主人主动示好时,猫咪还是可以很像宠物。

所以卫峻扬知道,他应该主动去逗……呃,是“接近”江晶雅。

他站了起来,“我写完了。”

江晶雅摘下耳机,喔的一声。

“从我家上去一点有个小凉亭,走过去大概二十分,从那边看夕阳很漂亮,我都带毛毛去那边散步,要不要一起去?”

她马上翻身坐起,“我要。”

卫峻扬想笑,但本能知道他绝对要忍住,不然所有的一切都可能因为这一笑而搞砸。

“等我一下,我上去换衣服。”说完这句,她很快的起身,消失在楼梯转角。

等他替毛毛绑好狗炼,她也刚刚换好衣服下来。

白色合身T恤,粉红色七分裤,短短的刘海用发夹固定住,一身的青春无敌,对着他笑,脸上有种企盼的神情。

他很自动的赞美了,“很好看。”

江晶雅笑开了脸,甜蜜得让他几乎可以闻到苹果香味。

以男人的立场来说,他是有点飘飘然的──他的一句赞美可以让她笑得这样可爱,可见他在她心中的地位十分不同。

早上那些关于距离遥远,年纪有差的话语在瞬间被他抛在脑后,现在他决定活在当下。

也就是说,顺从本能。

本能驱使他接近,他就接近。

“这样穿很适合你。”

“我怕你久等了会不耐烦,换得很快。”

“有什么好不耐烦的,反正就住在这里,今天没看到,明天再看就好了。”

她看着他,好像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忍住,只是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说:“毛毛让我牵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他把绳子交给她,“毛毛很喜欢你。”

“你怎么知道?毛毛又不会说话。”

“它不会说话但它有尾巴啊,你又替它搔脖子又陪它玩球,它多爱你啊,你看它尾巴摇成那样就知道。”

两人一狗,就这样朝山上走去。

虽然是夏天,却不会热,微风徐徐,几乎没车子经过的道路十分宁静,卫峻扬的心情很好──独居在手机讯号不通的半山腰虽然环境清幽,但缺点是想找人说话时,只能抱着狗自问自答。

这条路他过去两、三年跟毛毛走过无数次,不过今天的风景特别美丽。

毛毛照例一路兴奋,江晶雅左手牵着绳子,转过脸问他,“昨天那位先生要的剧本,你全部写完啦?”

他点点头,“他后天要来拿的部份写完,但那只有一集。”

“这样还是很快啊。”她完全不掩饰自己的崇拜,“你今天才开始写的,所以几乎等于一天一集哎。”

“是一天一集没错,但这种神迹只有偶尔才有。”卫峻扬很诚实的说:“大部份的情形是,三、四天才能写完一集,而且对完词有时候可能因为感觉问题还要修改一下,一修又是半天过去。”

“之前不是有拜托你加台词的电话,那种要怎么办?全部加?”

“他们都不知道,我只要接到这种希望多加台词的电话,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减他台词。”

江晶雅噗的一笑,“真的?”

“真的。”

“如果是我也会。”她好像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情,“我昨天不是跟你说有个哥哥在华盛顿当医生吗,每次有实习医生报到的时候,总会有人妄想跟他套交情或是送礼物,希望他一切宽松,他们都不知道,我哥只要遇到有人想走后门,就会用更严苛的标准来要求他们,那些人不知道,还会想说,啊,还好有跟指导主任打招呼,要不然真不知道会忙成什么样子。”

卫峻扬被她逗笑了,“他很疼你吧?”

“嗯,我三哥对我最好了,我刚去美国的时候,因为不会英文,老师在说什么都听不懂,他那时候在哥伦比亚大学念书,学校有很多活动,可是因为我,他大概有半年都没参加社团,每天放学后就回来教我念英文,给我煮好吃的,后来去了华盛顿,还是常常打电话回家。”

“你三哥……不是韩国人吗?”

“嗯,可是因为我的爸爸妈妈很着迷于中国文化,受到他们影响,我三哥在学校副修中文,他说原本只是对语文有兴趣而已,没想到后来会多了一个台湾小妹。因为爸妈很忙,所以到美国后,几乎所有需要家长出席的诚,都是哥哥们轮流参加,只有三哥,每一次一定都会到。”

“你三哥这么保护你,你男朋友不就很辛苦?”

终于,让他逮到机会问这个了。

虽然昨天晚上他们奇怪的自我介绍时她说自己单身未婚,但也有可能只是为了模仿游戏跟着他说而已,她可爱活泼,又正当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不太像没有男朋友的人。

“我才没有男朋友。”

喔耶!

在心中欢呼了一声后,卫峻扬马上让自己冷静下来──没错,没有男朋友也不代表什么,只能说,阻碍少了一点而已,跟成功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怎么,眼光太高?”

“不是。”

“没人追?”

“才不是。”江晶雅反应很大,“怎么可能没人追,我很多人追的好不好。”

“我开玩笑的,你这么可爱怎么会没人追呢。”连忙说出安抚小猫的话,确定她接受开玩笑这个说法后,大男人继续进攻,“不过这么多追你的人里面,都没有喜欢的吗?”

“没有。”

“你心里有喜欢的人?”

“哎,不要说这个了啦,好奇怪。”她转过脸,对着还在亢奋中的毛毛说:“毛毛,能出来玩很开心吧?”

看着江晶雅略带别扭的神情跟立刻转移话题的态度,卫峻扬觉得自己可能猜对了。

身为编剧,他有比一般男人更强的解读能力,很多人追却不交男友,问她是不是有喜欢的人立刻转移话题,跟他所猜测的应该八九不离十吧──可是这样一来,她对他的特别不就显得很矛盾吗?

他称赞一句,她立刻笑开脸,屋子那么大,楼上有桌上型电脑可以上网,她却窝在旁边的沙发上,还有事没事看他一眼,连昨天他们去百货公司大采购时,她都不时会用询问的眼光看着他,那些都是很明确的讯息,她对他的特别应该不是他自己往脸上贴金。

所以……奇怪……唉……他被弄糊涂了。

到目前为止,他想唯一能确定的只有六个字,那就是──女人心,海底针。

***

晚餐过后,趁着卫峻扬与毛毛人狗情深的游戏时间,江晶雅开始打起了电话,直拨华盛顿,对方付费。

转接,询问,终于听到三哥的声音,“你这丫头跑哪去了?不是前两天就该回家了吗?怎么还在台湾?”

江晶雅一惊,她什么都还没说,怎么三哥就晓得了?“你怎么知道我不在纽约家里?”

“废话,因为我要付的是台湾到美国的长途电话费。”

哎,害她还想说三哥什么时候有千里眼了,“我护照掉了。”

“不是已经补发下来了吗?”

“又掉了。”

“又掉了?”她很明显感觉到三哥的声音往上拉了一个八度音,“怎么掉的?又是被偷被抢?”

“不是……”江晶雅嗫嗫嚅嚅的回答,“我自己弄掉的……可能是包包东西太多,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掉出来……我自己没注意。”

她就知道,她三哥有时候比爸爸还爸爸。

可是她如果不自己先打电话招认,而是让三哥知道她没回去,三哥那炉火纯青的碎碎念攻击会让她一个小时老三岁。

至于三哥为什么知道,其实也容易,因为他跟住在他们家对门的老太太多年来维持良好的敦亲睦邻情谊,老太太也颇喜欢跟他联络联络,所以她一定要在他确认之前先自首。

“那你现在住哪?还跟高小姐住一起吗?爸爸妈妈知不知道你还在台湾?”

“爸妈不知道我还没回纽约,我现在住一个朋友家……”

“你台湾哪来的朋友?”

“就在台湾认识的啊……是女生,女生,她一个人住,所以没关系。”

三哥叹了一口气,“身上还有钱吗?要不要我先存一些到你的卡片里?”

“我的钱包也掉了。”

讲完这句话的瞬间,她觉得自己听到了三哥抽气的声音。

“把你朋友的地址给我,我明天寄提款卡跟信用卡给你,我会用急件,到之前先请你朋友借你一些。”

“哥……”

“怎么?还有要什么吗?”

“不是,我打电话给你,只是报平安,不是要跟你拿钱。”

三哥在那头笑了,“我知道。不过已经住人家地方了,总不能还吃喝人家的吧,你去申请新护照了吗?”

“明天才要去,不过我想这次应该没有这么快。”

上次是爸妈都在台湾,而她刚好有一份影印文件在妈妈的行李箱中,这次可好,什么都没有。

“这样吧,爸妈那边就不要说了,免得他们担心,我这周五有假,会回家一趟,到时候把可能需要的文件都扫瞄给你,自己算好时间开信箱,把该印的东西印一印,再去补办,护照拿到就快点回来,知道吗?”

“知道。”

“好啦,台湾那边也不早了,去睡吧。”

挂了电话,江晶雅只觉得满满的愧疚。

她是不是太冲动了,为了卫峻扬──

可前天跟高姊在那间旅游指南推荐的酒吧看到他时,她真的好高兴,他没有什么变,她第一眼就认出他是谁。

以前她还在育幼院时,常常会有跨大学组成的“爱幼社”的哥哥姊姊们在周末时到来,陪他们玩,或者教他们功课,学一些简单的工艺,卫峻扬就是其中之一。

他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来。

他对全部的小朋友都很好,对她也很好,他总是告诉她,虽然现在有点辛苦,可是没关系,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那是小晶雅人生中第一份温柔,所以即使到美国,她都会想着,等她长大了,就要回台湾看看他,告诉他,自己过得很好──她的长大后原本是指大学毕业,没想到上天会给她提前见面的机会。

然后跟他在一起的居然刚好是爱幼社的其他哥哥姊姊们,她鼓起勇气,找了其中一个以前也对她很好的姊姊,姊姊先是没认出她,认出的时候,又是高兴又是惊讶,在听完她期期艾艾的少女心事后,拍胸脯说,包在她身上,制造出让她送他回家的机会。

只是没想到,他会把她的包包丢了,后来收留了她。

傍晚带毛毛去散步时,他曾问她,是不是有喜欢的人。

是啊,是有喜欢的人。

一个喜欢了好久的人。

江晶雅听着露台传来的声音,想,卫峻扬,我有喜欢的人。

我,喜欢你……

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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