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梅丽莎(1)
又来到那个湖畔了。
无力地坐下,靠在冰冷的石上,我感到浑身的气力都被抽去,把头埋在双手里,眼中有泪意,泪水却固执地不肯流出,我听见水鸟的鸣叫,我能感觉到,面前,夕阳正缓缓沉下,湖水正在静静地流动,一切都那么熟悉,却又忽然变得那么陌生,陌生得如同一个荒谬的讽刺。
我,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半年来,我到底做了什么?我问自己,我是不是真的过于年轻了?对世界,对……那个人,我到底了解了多少?俯过身,抱住那块冰冷的石头,我感到身体冷得正如石头,我不住地发抖,发抖……此刻那些纷乱的思绪都渐渐沉潜下来,模模糊糊地化作一句话,在我心头震响、震响,他——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
如果,没有遇到这个人,或者,如果我们相遇的时间和地点有少许的改变,我现在的生活仍旧会沿着正常的轨迹吧。平静、快乐,偶尔有少许的浪漫和刺激,如同我之前十九年的岁月。
“梅丽莎这个野丫头,太喜欢冒险,太不肯安分,早晚她会闯祸的。”祖父早就这么警告过。
梅丽莎是祖父给我取的名字,“简直像只活泼的小蜜蜂!”他总这么说,那时,我才两岁,蹒跚着胖胖的小腿在开满玫瑰和丁香的花园里来回奔跑,那时的我就如此顽皮而不肯安分,在花架后对着作势吓我的祖父大做鬼脸。于是祖父微笑了,对着我张开双臂,一向严峻庄严的面孔变得线条柔和,仿佛他只是个最普通不过的乡间老人。
我的祖父是葡萄牙贵族的后裔,1807年,他跟随着父母,追随流亡的葡萄牙王室来到巴西,祖父曾是巴西独立的积极推动者,他热爱着这片土地,尤其欣赏乡下安静的生活,所以他最终在乡下置下了云雀庄园。
据说,我的祖父曾想给我取名海伦娜。我曾祖母的名字,当年里斯本上流社会出名的美人,曾经有几位名画家为她画过肖像,那些画至今还珍藏在家中。我很感激,祖父终于改变了主意,因为从画上看,我一点不像曾祖母,她是如此仪态万方,一双高傲的绿色眼睛冷静地注视着前方,仿佛不会为任何事物所动,而我,几乎没有过安静的时候,我喜欢东张西望,时刻充满了好奇。
我的表姐海伦娜更像我的曾祖母,她确实继承了曾祖母的美丽,还有那份典雅和自信,虽然她对运动的擅长绝不在我之下。我们在原野上纵马疾驰的时候,她始终比我领先,并且不时回头,得意地嫣然一笑。骑马爬山回来,我常常浑身上下脏兮兮,而她除了马靴,连裙裾也未曾沾上泥。
海伦娜的一家是离我们最近的亲戚,她,她的哥哥里奥,她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姑母姑父,就住在离开云雀山庄十公里的画眉庄园,骑着快马只需二十分钟,所以我们两家的孩子常来常往。里奥和我的哥哥马尔斯是极要好的朋友,他们从小玩在一起,甚至在同一所寄宿学校读书,直到马尔斯去里约读法律,里奥参军,他们才算暂时分开。
几乎所有的人一见面都会喜欢海伦娜,她是那么漂亮,那么机灵,小小的孩子,说话已经像个小大人,据说后来,她满十五岁以后,收到的情书是方圆几百里的名门小姐里最多的——那时我已经远在巴黎了。海伦娜是所有人的宝贝,也许只有两个人除外,一个是我的祖父,另外一个是我的哥哥马尔斯,也许因为他们都太爱我了,所以不舍得把爱再分给别人。
我的祖父对我近乎宠溺,只有在我面前,他脸上的严厉才会完全消失,嘴角露出和煦的微笑,有时候他的眼神甚至是顽皮的,而面对马尔斯和海伦娜,他依旧是一贯的严肃和庄重。对于周围的人来说,祖父是个令人畏惧的人物,他守旧古板,对人对己都非常严厉,所以,虽然他的正直为众人所敬重,但几乎所有的人都怕他,包括我那天不怕地不怕的表姐。
“当他那双锐利的眼睛紧盯着你的时候,老头仿佛要看到你心里去。”有一次,海伦娜似乎心有余悸地说。
我一直在祖父身边长大,在他的疼宠下,在哥哥马尔斯几乎无微不至的呵护下,我的童年非常快乐,虽然我早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一直在外省军队。
当我十岁时,祖父去世的时候,我觉得天都塌了下来,我根本不相信,我那一直腰板挺直的祖父也会死去,我吓坏了,哭了又哭,直到马尔斯把我搂在怀里,“别害怕,梅丽,一切都会好的,我会保护你,会一直在你的身边。”
那时,马尔斯已经十七岁,在大学读法律,已经是个神情严肃的大酗子,神态之间已有了我祖父家族特有的高贵,但他终于没能一直守在我身边,我远在巴黎的多丽斯姨妈坚持要把我接走,于是,马尔斯亲自把我送到巴黎,在用一条洁白的手绢一遍遍擦擦拭我脸上纵横的泪水以后,他一步步倒退着离开,消失在了门厅口。
我在巴黎生活了八年。一个习惯在南美广袤的大草原上奔跑的孩子,最初觉得巴黎简直就是个闷死人的大牢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了巴黎的种种迷人之处,大都市里的冒险和大草原上的冒险一样新奇和刺激。和祖父的精明截然不同,多丽斯姨妈有点糊里糊涂,姨夫又是个随和的老好人,所以我受的管束比以前更松,至少,我不用再听保姆特蕾茜关于淑女行为的一次次絮叨,或者不耐烦地在书房里听祖父讲述老贵族们的家族血缘,但终于连姨夫姨妈都无法忍受野马似的我,他们把我送去学了舞蹈,大概希望我能借此折腾完过剩的精力。当然他们没料到,我会真的爱上了舞蹈,也爱上了音乐。
这八年,我生活得很快乐,虽然当我想念马尔斯和云雀庄园的时候,我总会感到心头有忧郁划过。
因此,当马尔斯写信,让我立刻返回巴西的时候,我的心头立刻涌上了强烈的思乡之情。
当船靠岸时,我站在船舷拼命张望,想从岸上的人群里辨认出哪个是马尔斯,好久没见到他了,他的面貌在记忆里变得熟悉而又陌生。
“梅丽。”一声轻柔的呼唤,我扭头,是他,是马尔斯,几年不见,他似乎更加高大了,脸庞完全是个成熟的男人,和我一样,他有着棕色的头发和眼眸,眼神坚定而又温柔,方正的面孔,唇上开始蓄起髭须,他的五官轮廓越来越像祖父,严肃而高贵。
当我愣愣地看着他的时候,他把我揽进怀里,亲吻着我的额头,“梅丽,你长大了……”
在那一刻,我感到,我真的终于回家了……
坐在马车上,他沉默了很久,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问题,我也沉默着,马蹄得得,清脆而单调,空气里弥漫着熟悉的清新的原野气息,此刻的沉默让人感到内心的放松。
“你变多了,梅丽,我几乎都不敢认你了,”他终于开口,“你变得那么漂亮,完全是个巴黎的时髦小姐,再不是那个会满地乱滚的小野丫头了。”
“我还是我,”我笑着说,“外表是会骗人的,我还是那么不安分,你去问问多丽斯姑妈,这几年,我让他们头疼到了极点。”
他微笑了,笑得温暖,“我相信,你让所有的人感到头疼。”他停顿了一下,眼光仍然直视前方,“有一件事,在到家之前我必须告诉你,这次我必须召你回来,因为——父亲死了。”
我呆住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一迭声地问,“他是那么健壮,半年前他还去打猎。”
“父亲的死很突然,让所有的人意外。”他说。
我扭过头去,看见一只灰色的鸟从草甸上飞掠而过。
父亲的死给我带来与其说是悲痛,不如说是震惊。我感到手心出汗,心头黯然。
“梅丽。”他把我轻轻搂在怀里,靠在他宽阔的肩膀上,我仿佛找到了依靠。
接下来的日子是一连串纷乱的印象,葬礼,葬礼上穿着黑衣的人群,马尔斯的脸色苍白,铁锹在棺材上撒下泥土,听着神父平板的声音:“尘归于尘,土归于土。”
小教堂里的风琴悠扬,唱诗班的吟唱,一排排的烛光明灭。
保姆特蕾茜抱着我又哭又笑,一遍遍说着:“梅丽莎小姐,你终于回来了!”仆人们在一边拭着眼泪。
早晨,太阳懒洋洋地爬上我的枕头,忪怔地望着六出花在阳光下的灿灿金黄,忽然意识到我已经回到了南美。
日子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流过。终于,那一天来临了,我遇到了那个人。
那天我和马尔斯约好去画眉庄园看望回家休假的里奥,但直到下午三点,马尔斯还没忙完他的日常业务,这时,他已经在城里有了律师事务所,我不耐烦了,于是一个人先去了画眉庄园。
太阳已经开始西沉,但仍耀眼,我策马而行,沿途经过一片片茂盛的甘蔗园和咖啡园,几年不见,这里越来越繁荣了,远远的,传来庄园奴隶们劳作时悠长的歌声,广袤的原野上,风猎猎吹过,远远近近的草被吹得簌簌作响,仿佛大地对人类歌声的应和。一切都充满了勃勃的生命力。沐浴在淡金色的阳光下,我感到浑身舒畅,忍不住也想放声高歌。
这时,我听见远远的地方响起了笛声,开始隐隐约约,在原野的风上若有若无,渐渐地,笛声越来越高昂,亢过了风声,仿佛融入了种植园的歌声,在大地和天空间回响,此刻天地万物都浸融于淡淡的金黄,那是夕阳的颜色,仿佛正诠释着生命本身的灿烂辉煌。我听不出笛子吹奏的是什么曲子,在我受过多年欧洲正统音乐教育的耳朵里,那音乐有一种异质的情调,那正是属于南美大地的情调,甚至掺杂了非洲的元素,但正是这种异质感,与脚下的这片大地如此协调,仿佛它从大地本身喷泻而出。
演奏的技巧并不完美,显得有些粗犷,也许我过于苛刻,因为毕竟我接受的是最学院派的声乐教育,但有一种独特的气质,有力度,充满了冲击力,仿佛贯注了全部的生命,我的直觉告诉我,那是个正在用灵魂演奏的人。我勒住马头,静静聆听着,那笛声有着直击灵魂的力量,可以穿越过世俗的肉体,在瞬间击中内心。什么人?什么人能有如此强悍的灵魂?强悍到不知不觉攫取了别人的全部感官,而不由自主地为之吸引?
缓缓地,我朝着传来笛声的地方策马而去。
牵着马匹,穿过低矮的灌木丛,我走向笛声传来的湖畔,这片大湖位于画眉庄园和云雀庄园的交通要冲,小时候我经常跑到这里钓鱼,对这一带并不陌生,平时湖畔人迹罕至,显得大湖苍茫而寂寥。我缓缓地走着,笛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亮,不知为什么,此刻,我有几分紧张,仿佛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终于,我看到了宽广的湖面,还有,湖边站立的那个人。
他不高,背影纤细,一头乌发和一件白色的衬衫在风中微微飘拂。一时间,我几乎不敢相信,如此粗犷有力的音乐会出自如此平凡的纤弱身影。像是感知到了我的来临,笛声陡然中断,那人静默片刻,慢慢转回头来。
他静静地注视着我,有片刻没有说话。
他长得很好看。肤色微褐,五官清秀,尤其一双纤长睫毛下的黑眼睛,黑亮得如氤氲着水汽的黑色宝石,闪着敏感的光泽,当他注视着你的时候,你能感觉到他眼中淡淡的忧郁。
一时间,湖畔很安静。
我首先打破了静默:“很抱歉,希望我没有打扰你的演奏。”我微笑着说。
他微微躬身,“您好,小姐。”
他应该受过良好的教养,举止间礼数得体。但他没有男人惯常对待年轻女士的礼仪,说些“您的光临是我的荣幸”之类的客套,他的话让人感到,他其实是不悦被人打扰的,也并不屑掩饰这一点。
他很孤傲。
但是,他的直率让我很喜欢。在巴黎,我接触过形形色色的艺术家,疏狂的,古怪的,尖刻的,和他们经常混在一起,使我对人的不拘礼仪早就习以为常。
“看来我是打扰你了,我感觉得出来。”我故意这么说,并且略带恶意地看他的脸色变了一变,“但我是故意的,因为我太喜欢你的音乐了,我一路追随着你的笛声而来,希望你不会讨厌我这个听众。”
“哪里,”终于他感到不安了,像是因为第一次接触我这种类型的女孩子而感到惶惑,“有您这样的听众是我最大的荣幸,其实,在我演奏的时候,小姐们总是忙着她们的事,从不对我的曲子多加注意,我的音乐是她们社交生活的点缀玩意儿,我早就习惯了。”
“是吗?”别人竟然都对他的音乐毫不在意,我感到有几分惊诧,为什么在我听来,那音乐简直具有不可抗拒的魔力?我想了想,说,“那是因为她们听不懂你的曲子。”
“那么,您在我的曲子里又听到了什么呢?”
我极力想把我的感觉准确地描述出来,落日的金黄,原野上灿灿黄色的紫色的野花,远远近近的苍凉歌声,还有高原上呼啸的风……
我说:“我听到了生命。”
他的身体轻轻颤抖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