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夜,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

夜幕下的人,却依旧一身黑衣,甚至,连面孔都用黑纱蒙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目,正似笑非笑地望着面前的人。

宅如昼,满室灯光。

黑衣人惬意地倚在软榻上,一身的轻松。

按理说,潜入别人的卧室,起码还是要有一丝怯意。更何况,还是江南响当当的布匹山庄庄主,肖绸万的卧室。

说起肖绸万,在武林中虽然不是武功卓绝之人,但却是公认的最富之人。

越是有钱的人,就越看重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们拥有的东西太多了。人一旦有了太多东西,就会有很多的不舍得。所以我们常说,越是有钱人越是小气。

肖绸万是个相当小气的人,他的府里,只有十几个家丁。

但是他却是相当看重自己的性命。光是贴身保镖就有十三个,每晚睡觉,屋外必定有人看守,甚至他的床前,亦有四人,站成一排。

所以,他相当安心。

可是,现在,夜已深,他却还没入睡。

非但没有入睡,反而还跪在地上,一脸惶恐。

他的面前,便是那把自己包得像粽子的黑衣人。他实在害怕。十三个保镖居然连一声都没吭,就被全部制服了。但他到底还是有些头脑的。他知道,面前的黑衣人,绝对不会杀他。一个不愿让别人看到自己面目的人,自然不愿杀人。

可是,除此之外,他当真想不到,这人的目的。这才是他所害怕的。因为琢磨不透,反而教人害怕。这便是人的心理。

黑衣人的眼睛忽闪忽闪。他伸出右手,一颗鲜红的药丸顿时出现在肖绸万的面前。

“给你两个选择:一,吃下去,大家相安无事。二,不吃,我宰了你。”

肖绸万的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他吞了口口水,盯着黑衣人手中的药丸。

他当然应该选择后者。好汉不吃眼前亏嘛。

他自然是把自己当作好汉的,于是缓缓伸出手去拿。黑衣人却突然将手缩回,同时站起,一脚踹向肖绸万。

“啊!”肖绸万痛得大叫一声。

黑衣人右手轻轻一弹,药丸便顺顺当当地落入了他的喉中。

“对不起啊。这世上说谎的人太多了。我得亲眼看到你把药丸吃了,才放心。”黑衣人若无其事地望着肖绸万道。肖绸万被呛着,不停地咳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太小气。”黑衣人淡淡说道。

“啊呀。忘记了。”黑衣人突然很惋惜轻呼出声,“三天之内,你要是找不到一个人的话,你就死定了。”

肖绸万顿时恐惧地望着面前的人,“你不是说我吃了那药丸的话,就相安无事了吗?”

黑衣人点点头道:“是啊。我不宰你了。你要是三天之内找不到那个人,就是你自己找死。跟我没关系啊。”

肖绸万的脸简直比哭还要难看,他望着黑衣人,惊恐道:“找、找、找谁?”

黑衣人的眼神顿时变得极其狡诈,“天下第一神医,夕、萧。”

烟柳繁华地,富贵温柔乡。

扬州。

牡丹园,天下第一名园,天下第一妓院。

闻者皆垂涎。

江湖中有这样一句话——“朝起醉梦乡,日度金银坊,夜眠牡丹园。人生若此,不限鸳鸯不羡仙。”

人生在世,莫不过“逍遥”二字。

所以,这世上便有了这三大销金窟:醉梦乡、金银坊、牡丹园。

扬州的牡丹园,便是江湖人梦寐中的夜眠之所。

牡丹园中的姑娘,清纯妖冶,环肥燕瘦,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只要是男人,都能在这找到自己喜爱的类型。

今日的头牌,已被人摘得。这人叫做沈星,万鸿钱庄少庄主。

虽然顶着少庄主的头衔,却已经大腹便便,发脱三兮。但是这样的男人,来了牡丹园中三天,却成了最受欢迎的主儿,原因无他,金子使然。他这三天在这里花费的金子,已够买下一座城。

这倒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只要有钱,乞丐也能成大爷。

只是,花钱的人并不知道,他有钱的时候,把他当成神一般伺候的人,在当他没钱时,便会把他当狗一样,一脚踹开。因为这世上,并没有生来便喜欢伺候别人的人。

沈星当然不明白这个道理。牡丹园中姑娘的笑脸与顺贴,他只当是自己男人的魅力吸引了她们。因此这三天,他不光是身体上的享受,更是精神上的满足。一个人若是精神上得到了满足,便会想尽方法来维护这种满足。他更是如此。调空了自家名下所有的钱庄,只为了看到姑娘们满意的笑脸,只为满足自己的虚荣。

沉浸在享受中的人,并不会意识到,什么叫做倾家荡产。但是,牡丹园的老鸨却替他查得清清楚楚。

所以,今夜,当他挥下身家最后一百万两黄金,争抢到头牌之后,老鸨便换了脸色。

此时,罗帐高高挂起,床褥还未凉。

老鸨却已坐在了房内,气定神闲地品着茶。这牡丹园到底是个人间仙境。且不说那姑娘们个个国色天香,就连这老鸨亦是美丽得不可方物。

沈星却已经被赶下了床。昔日环在他身侧轻声细语的姑娘们早已换了脸色,将他的衣裳扔在他的身上,慢慢转了眼色,竟是极其轻蔑的神情。

沈星显然还不能适应这种转变。他慌慌忙忙地套了身中衣,便望着老鸨大声喝道:“老鸨子,你这是什么意思?”老鸨慢慢放下手中的茶杯,望着他,嘴角泛着若有似无的笑,“今日便到此。沈公子该回了。”

沈星望着她,却冷笑起来,“牡丹园什么时候竟会赶人?”

老鸨望着他,笑出了声,“只要沈公子出得起钱,牡丹园自然温柔相待。”

沈星呆愣了半晌,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整个人的气焰,顿时消了许多。他吞了吞口水,望着老鸨道:“我当然是出得起钱的。你可知我们万鸿钱庄有多大吗?我们名下钱庄十七座……”

“取不出钱来的,还叫钱庄吗?”老鸨微笑着打断他的话。她望着沈星几近抽搐的大脸,温柔地笑着,“沈公子,牡丹园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只要公子攒够了钱,依旧是我们牡丹园的贵客。”

沈星瞪大双眼,满目的愤怒,但是他却不能发作。

牡丹园,能成为三大销金窟之一,自然是惹不起的。他当然知道,牡丹园的主人,便是江湖闻之色变的水月宫宫主。

他若是有勇气,有担当,说不定还会大闹一场。但他偏偏既不勇敢,也没什么担当,甚至,是个窝囊废。

这种人,你若是相信他会卷土重来,简直是相信公猪会下崽一样荒谬。

但是,老鸨却依旧笑脸相迎。这就是她们的高明之处。世事无常,为自己留一条后路,永远不会错。

沈星快速穿好衣服,脸色青红一片,极其难看。

老鸨望着他,缓缓说道:“是哪家的爷,来牡丹园却进错了门?”

房梁上顿时跳下一个“黑”人来。说他黑,因为他将全身都用黑色包裹了起来,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

老鸨望着他,也不奇怪,依旧微笑着,“不知这位爷要寻哪位姑娘?”

黑衣人顿时指向沈星道:“他。”

老鸨点点头,笑道:“请便。”

黑衣人耸耸肩,望着沈星道:“走吧。”

沈星既恐惧又疑惑,他问黑衣人:“你是谁?”

黑衣人不说话,只是朝他挥了挥手,一股白色粉末便扑到了他的脸上。沈星顿时像个傀儡一样,双目无神,跟着他慢慢走了出去。

老鸨像是没有看到面前的人一样,任由他们走了出去。她缓缓端起桌上的茶,优雅地品着。眼角,一抹明亮的光芒。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话说,人间美景,莫过此二处。

杭州,西子湖。

湖上泛舟,美景尽收眼底,加上醉梦乡的好酒,享受也。

舟上二人,把酒言欢,逍遥自在。

“好酒。”白衣男子嘴角带笑,缓缓又为自己斟了一杯。

他自然就是陈昊,江湖四大公子之一的文公子,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

“那是。醉梦乡主人特地留的,自然是酒中的极品了。”坐在他对面的青衣男子,畅快地笑道,“只是,好酒也要有人分享。约了你三次,总算空出时间来了,真是不易。”

青衣男子说话的时候,笑得更外明亮。但是这种笑容在外人眼中,却是玩世不恭的模样。

天下间,能与陈昊对酒当歌的人,能笑得如此没心没肺的人,除了夕萧,还能有谁?

陈昊不说话,只是微笑地再饮了一杯。

这便是成了亲的人和单身汉的区别。单身之人,相比而言,自是比较逍遥,但是有了家室,却是说不出的幸福。就像是浮萍靠了岸,落叶归了根,心底无尽的踏实,做任何事情,都不再是一个人。遇事可以找人商量,出行可以和人十指相扣,肩膀可以让人依靠,怀抱可以让人分享,睡梦中醒来,可以感觉到爱人规律的鼻息和沉稳的心跳。

这种感觉,没成婚的人,自然是不会理解的。

夕萧见他微笑,无奈地摇头。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陈昊的微笑。因为,他永远说服不了这种笑。

“你这些日子,倒是逍遥。喝着醉梦乡的酒,泛舟西湖,还能令天下最富有的人,为你掌舵。”陈昊淡淡笑道。话语中,分明含着打趣的成分。

夕萧嘴角笑意盎然。这位师兄,当真变了许多,居然学会与人玩笑了。

他看了看船头作船夫打扮的肖绸万一眼,心情突然大好。

“你可知我如何弄得这十坛好酒?”

陈昊微笑,“是肖绸万替你付的账?”

夕萧嘻嘻一笑,“自然是的。不然,我这么个懒鬼加穷鬼,从哪里弄来这么一大笔钱呢?”

陈昊笑道:“我猜他付账时候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夕萧哈哈笑道:“岂止难看,简直就像公鸡要去选美前,身上的毛被人拔光了一样。你没看到真是相当的可惜。”陈昊会心笑道:“看没看到无所谓,关键是能喝到铁公鸡的酒,已经相当惬意了。”

夕萧嘻嘻笑道:“不错。”仰头,又干了一杯。果真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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