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

结果,陆沉暮和叶佳伲去了最常规的男女谈话圣地——星巴克。他们要了两杯EXPRESSO,在硕大绵软的乳白色真皮沙发里坐了下来。

入座后,叶佳伲拆开ICHIDO手制巧克力的扁盒,伸手拿了一块黑咖啡口味的放进嘴里,“嗯,感觉真好。”她闭上眼,樱唇抿起,发出享受的叹息,“为了这个,吃成大胖子也值得。”

陆沉暮无言地把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她身材窈窕,腰肢纤细得像杨柳,哪有发胖的烦恼?他清了清喉咙,“JENNIFER,我们可以谈了吗?”

“嗯。”她点头,“刚才在ICHIDO店里,你说你喜欢我,然后呢?”

陆沉暮愣住。她还真能颠倒是非,“我可没这么说过。”

“哦,好吧。”叶佳伲不介意地挥挥手,“那你想说什么?”

“既然你说,ICHIDO的巧克力是用来道歉的,那么我想,我需要向你道歉。”陆沉暮一本正经地说道。

“噢?”叶佳伲颇感兴味地挑起一边眉毛,“怎么说?”

“也许我是个老土的人吧,但是我真的不太习惯你每次都这么主动地……靠近我。”陆沉暮临时把已经到了嘴边的“碰触”一词换成了“靠近”,刚毅的脸上泛起淡淡红潮,“这么说吧,老美动辄就拥抱接吻那一套,真的令我无法接受。”

原来是为了这个啊。叶佳伲点点头,口里应了一句:“了解。”不知怎么的,心头却浮起浅浅的失望感受。看来,陆沉暮是真的不怎么喜欢她吧?

一直以来,都是男人迷恋她追逐她,而她虽然性格开朗而外放,却鲜少试过对哪一个男人投怀送抱。媒体经常把她写得很差劲她不是不知道,但也不打算去争辩。反正她心里很清楚自己从来没有玩弄过谁人的感情,每次恋爱都非常投入,也就没必要多此一举地去澄清什么。

可是在这个夜晚的此时此刻,佳伲突然有些后悔了。她恨自己为什么给人留下花心滥交的坏印象。陆沉暮是个来自封建时代的好男人,他当然讨厌她这样的女人。

叶佳伲望着陆沉暮正经而诚恳的表情,在他细长沉毅的黑眼睛里看到了一个不太光彩的自己。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很想脱口而出,大声说自己不是他所想的那种女人;可是即便说了,又有什么意思?

他们才认识没几天,什么关系都不是;他没必要关心她的感情世界和人品。

佳伲在心底暗暗地叹了一声,低下头,双手紧握住温暖的洁白瓷杯。这时候,又听到陆沉暮说:“而且,我不希望与叶小姐之间的合作会影响到我的……私人生活。”

叶佳伲微讶地抬起头,眼睁睁看着陆沉暮把一个精巧的行子从衣袋里掏出来,推到桌面上。

这是……TIFFANY的戒指?她心中一沉,脸上却做出惊喜的表情,“你要向我求婚?耶,好棒!”

陆沉暮到了此刻已经很习惯她无厘头的说话方式了。他摇了摇头,正色道:“事实上,我有个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我们快要订婚了。想告诉你这一点,是希望我们以后合作起来可以更加——公私分明。”他斟酌了一下,用了这个词。

“啊,这样啊。”叶佳伲点点头,唇角甚至含笑,表现非常大方,“那恭喜你们。”

“谢谢。”陆沉暮笑了笑,心中闪过顾芷洁的影子——她和叶佳伲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女人。芷洁单纯而羞涩,每次和他说话都轻声细气,牵着他的手就会脸红;交往三年,他们之间最为亲昵的动作也仅是在额头上印下轻吻。

而眼前这个叶佳伲呢?她热情得像一团火,单枪匹马不由分说杀进他的世界;相识才三天,她就可以拉着他的手在街上奔跑,还动不动就上来摸摸他,碰碰他。如果和叶佳伲这样的女人恋爱,他一定会沦落到心痛至死的结局。

陆沉暮突然惊觉自己的思绪又拐向了与理智相悖的方向:他竟然想象与她谈起恋爱?!天,他是疯了不成?

他连忙端起咖啡放到唇边轻啜,顺带抹煞脑中的荒谬念头,这时叶佳伲突然说:“戒指,可以给我看吗?”

陆沉暮一愣,她要看这个干什么?

尽管心里觉得有点奇怪,他还是点了点头,“请便。”

然后,就见一只纤细白腻的手伸向桌面,打开绒盒,取出那精巧璀璨的戒指。叶佳伲眯起了眼,在灯下入神地打量这美丽的珠宝——纤细的铂金戒身上,细碎的镶着粉色晶钻,看上去经典又不失时尚。看来,陆沉暮虽然为人古板传统,挑选戒指的品味却很值得称赞。

突然间,叶佳伲开玩笑地问:“可以试戴吗?”

这回,陆沉暮不再感到惊讶了,他也笑了起来,“你一直这么喜欢开玩笑吗?”然而话音未落,就见叶佳伲伸出两指捏起那白金镶钻指环,“扑通”一声轻响,戒指掉入她面前的白瓷咖啡杯中。

陆沉暮看呆了。什么?!她竟然把价值数万的TIFFANY钻戒沉入滚烫的黑咖啡里头?

“叶佳伲!”此刻即便是圣人也被她气疯了——陆沉暮微怒地提高了声音。

没想到叶佳伲反而冲他甜甜一笑,“我喜欢你这样叫我的名字。”

“别胡闹了,快拿出来!”他急叫。

佳伲眼明手快地端起那白瓷杯,就着杯沿咕嘟喝了一大口;然后她放下杯子,两手遗憾地往旁边一摊,“不好意思,喝下去了。”

什么?!陆沉暮几乎要拍桌而起。迟早有一天,他会被这女人给气死!“你发什么疯?竟然把戒指吞下去?!”他脸色铁青。

“谁叫你不向我求婚,我伤心了。”她还在故意和他闹。

“叶佳伲,你到底正不正常?”陆沉暮像瞪着外星人一样地瞪着桌子对面的这个女人,几乎要叹息了。即便是在此刻,这女人做了这样的坏事也丝毫不感到愧疚,依旧冲他嚣张地笑着。他突然感到额头抽痛,伸手按压鼓噪不已的太阳穴,努力地维持声音的平静:“我知道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可是——够了,这不好玩。”他眼色深沉,掷地有声地说出“够了”两个字。

叶佳伲抚着额角,低低苦笑,是啊,再玩下去,他就会更讨厌她了呢。她伸手把戒指从咖啡杯里捞出来,抖干水渍,放回他掌中,“抱歉。”一边说,一边还忍不住笑。

陆沉暮接过戒指,有些防备地又看了她一眼,不知道下一秒钟她又要耍什么花招。为了保险起见,他率先开口:“很晚了,我叫车送你回宾馆。”说着站起身,冷峻的目光之中只有隐忍和礼貌,不带半点留恋。

叶佳伲紧随着他站了起来,看着陆沉暮高大的背影缓缓向门口方向移动;她的心底突然涌起了一丁点儿的苦涩,仿佛当年和初恋男友吵架后把ICHIDO咖啡巧克力放入嘴里的感受——虽然有点儿苦,却令人舍不得太快咽下。

夜色渐渐深沉,叶佳伲回到宽敞华丽的宾馆房间里。墙面上的古董时钟已经敲过了午夜零点,然而一向重视睡眠质量的她,此刻却分外清醒。既然睡不着,她便起身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披着睡衣缓步走到透明落地窗前,俯瞰脚下霓虹夜色。

离开这座城市已有近十年的光景,这次回来,发现这里漂亮了许多,也先进了许多。说实话,她甚至有些诧异如今这里还有陆沉暮这样的男人,举手投足之间充满了旧式贵族气质,对待女性永远彬彬有礼,即使被戏耍了也尽量克制着自己的脾气,好似没有什么事能令他失态发火一样。

像这样的一个男人,会爱上什么样的女人呢?会和她交往三年,还准备向她求婚,那女人想必不一般吧?能被陆沉暮这样的伟岸男子爱着,那女人是不是觉得很幸福?

佳伲将额头抵上冰冷的窗玻璃,突然轻轻笑了,自己在想什么呢?那男人并不喜欢自己啊;况且,他就要有一个未婚妻了不是吗?

而她自己——也没有爱上他,只是对他有一点好感,有一点心动。现在,她既然知道他已经名草有主了,就按捺下自己的心情,有何不可?她可从来不是会为了爱情而要死要活的女人啊,眼下只是需要把那对陆沉暮的一丁点恋慕扼杀在襁褓中——这并不难,对吧?

佳伲这样问着自己。然而,心头却突然不确定起来。她虽然不是第一次谈感情了,但也能隐约感到这一次不同以往。她第一眼看见陆沉暮的时候,他坐在头等舱的靠窗座位里,皱着眉闭着眼,正在听耳机里的音乐。

在那一刻,她就很想飞跑过去,伸手抚平他眉头上的褶皱。他不开心吗?佳伲觉得自己多事,却又忍不住关心。

后来再一次见到他,他摇身一变成了REX·LU。而她虽然不崇拜REX·LU,但也知道REX是个多么有鉴赏品味的画商。他不像别的商人那样浑身充满铜臭,他每次与她眼神交会,她都能从他狭长的黑眼睛里找到尊重与安定的感觉。

唉……佳伲轻悠悠地叹了一声,喝光杯子里的酒。如果他没有女朋友,那么叶佳伲和陆沉暮——会是非常相配的一对。他们都爱画,性格互补,她外向疯狂,他沉稳内敛,在一起一定不会觉得无聊。

可是,他偏偏有女朋友了。所以,她什么也不能做。

叶佳伲走回大床边,把自己的身体抛向绵软的席梦思床垫。她浑身放松了,闭上双眼拉高棉被,明明是准备要睡了,脑海中却一瞬间闪过了那男人的样子——轮廓深透的脸颊,深具艺术气质的黑框眼镜,镜片后的双眼闪烁着淡定的光。她自嘲地笑了笑,翻了个身,将脸庞埋入松软枕头里。

陆沉暮啊陆沉暮,今夜你可睡得好?在被你用礼貌疏远言辞拒绝以后,我竟然——开始有点儿想念你。

回来一个星期以后,日日忙于画展的陆沉暮终于抽出半天的时间来,可以约女友顾芷洁一起吃顿饭。他最近实在太忙了,所以这半天的空闲时间他决定善加利用;而这个所谓的“善加利用”,就是指他打算在晚餐时分向女友求婚。

这日下午一点,陆沉暮打电话去“和风名厨”定位——那是顾芷洁最喜欢的日式餐厅。挂下电话后,他征求助理罗森的意见:“如果给女朋友送花的话,你说是玫瑰比较好还是百合比较好?”

罗森正蹲在地上为一幅油画作装裱的工作,听到老板问话,他不悦地抬起头,“交往三年,你竟然不知道芷洁最喜欢的花是重瓣百合?”

陆沉暮面有愧色地沉默了。他还真不知道。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浪漫的好情人,经常世界各地地飞,即使回来约会时也总是表现得很累;芷洁愿意与他交往三年而从没有一句抱怨,可见她是多么乖巧无求的女孩。

“那——就订重瓣百合吧。”他自言自语。

“天要下红雨了哦,你几时开窍了,懂得给女朋友送花?”罗森颇不是滋味地斜睨他。这世上感情事就是这么不公平,陆沉暮对顾芷洁并没有多么殷勤体贴,但芷洁独独爱定了他。

陆沉暮微微一笑,“今晚要向她求婚。”

罗森扶着画框的双手蓦然僵住了。什么?!求婚?!这么……这么快?

他原以为陆沉暮一向以事业为重,必然不会那么快考虑成家;或者他和顾芷洁的感情发展缓慢,平淡有余而激情不足,一时半会儿不会把结婚提上议事日程。可是没想到,这一刻陆沉暮却在他耳边清晰无比地说:“我们在一起三年,对彼此都相当了解,两家父母的关系也很好,结婚是水到渠成的事。毕竟我也三十多岁了,是该考虑婚姻大事的时候了。”

“哦。”罗森垂下头,低低应了一声,忍不住心头涌起的妒意和沮丧。他注意到陆沉暮用了这样四个字——“水到渠成”。是呵,陆沉暮和顾芷洁家世背景相当,样貌年龄也相配,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更别说芷洁还死心塌地地爱着陆沉暮。

而他呢?他罗森永远是陆大老板鞍前马后的助理,永远是顾大小姐呼来喝去的仆从。他每日陪在他们二人身边,却永远不属于他们那个世界。他对顾芷洁的爱不是“水到渠成”,而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罗森站起身,把沾着松节油的双手在衬衫上蹭了蹭,然后伸向陆沉暮,“老板,恭喜你。”他刻意掩去了眼中的妒色。

“不用那么早恭喜,她还没答应嫁给我呢。”陆沉暮微笑。

“她一定会答应的。”罗森苦笑。顾芷洁怎么可能不答应?她这辈子唯一的梦想就是嫁给陆沉暮呵!

“希望如此。”陆沉暮点了点头。听到罗森这么说,有些心安,但又有些莫名的忐忑。他……是否真的确定了自己的未来?和顾芷洁结婚,平淡如水地相守一辈子;没有太多激情、没有任何冒险的平顺人生,是否真是他想要的?那样的日子他已过了三十多年,他又是否真心想继续那样过一辈子?

这一刻,陆沉暮凝视着悬挂于面前的油画《爱人》,那关于耳朵和蝴蝶的缠绵景致令他心中突然升起了这样的疑问:他命定的爱人,真的是顾芷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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