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

初夏的夜里,微带寒凉,然而夜市里头却已经提早进入盛夏,她只觉得自己穿着棉T就已经冒出一身汗,真不知道方庆至怎么穿得住那一身西装?

看着他的背影,许夕夏心里真的很复杂。

她看过很多小说,小说里总说失去记忆的人会因为恋人而恢复记忆,就算不恢复记忆,至少也会记得气味或习惯,因而想起一些残影,可是……她半点都没有。

和家人好友相处时,偶尔会出现些许片段,可是唯独他,什么都没有。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都说她和他恋爱了八年,但该不会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吧?要不然怎么可能连一丁点怀念都没有?

可是,他却很懂她。

她不喜欢到正式餐厅用餐,尤其厌恶有着繁琐礼节要遵守的欧式餐厅,而她最爱的就是动作快速的热炒店,或者是可以享尽全球美食的夜市。

他将她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知道她心情好时会特别想吃热炒,赶稿时,喜欢吃可以快速吃完但又很有饱足感的沙威玛,心情不好时,她可以从夜市第一摊嗑到最后一摊……

如果没有下足功夫,他怎么可能这么懂她?

可是……她对他没感觉呀,怎么办?;

她很怀疑,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没喜欢过他,要不然失忆至今都两个月了,为什么她还是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是不是该想个办法要他放弃?否则,他要是这么一直耗下去,她不是等于在耽误他?

「你在想什么?」

方庆至特有的低醇嗓音响起,许夕夏才发现桌面的狼藉早已被清空,取而代之的是他刚买回来的甩饼、蚵仔煎还有她最喜欢的西瓜牛奶。

「……你的动作真快。」她忍不住说。

「花了快要三十分钟了,还算快吗?」他搁下自己另外买来的大肠炒小肠和沙拉鸡排,准备和她一起分享。

「三十分钟?」她不禁一愣。

看着手表,她有些难以置信已经过那么久了。

怪了,她不过是发一下呆而已,时间怎过这么快?好像不是错觉呢,近来的她总觉得没什么时间感。

「吃吧。」他将筷子递到她面前。

许夕夏看他一眼,也不跟他客气,径自吃了起来,边吃边打量着他,却发现他的眼下竟浮现了黑眼圈。

不禁想起,一个星期不见,代表他真的很忙,可是再忙,他还是会拨空跟她培养感情,啊……不对,是要她一同培养感情。

他的情……嗯,她真的有感受到,可是如果她没有办法回应他,那该怎么办?

「喂。」她低喊着。

「阿庆,你是这么叫我的。」他更正。

许夕夏没力地闭了闭眼。「你看起来好像很累。」懒得跟他讨论怎么称呼他,重要的是,她希望他早点回去休息。

「还好。」

「黑眼圈都跑出来了,还好咧。」

与其拉着不乐意的她吃饭,他倒不如回家补眠。

「你发现了?」

他唇角淡淡的笑教她怔住,瞬间,她听见她的心卜、卜通,硬是漏了一拍,然后在心间荡漾出一阵淡淡的涟漪。

哇,这家伙笑起来真是好看呀。

「知道我累还特地陪你吃饭,有没有心存感激?」他勾唇笑得坏心眼。

瞬间,心跳卜通卜通恢复正常,悸动全部收妥,许夕夏噘着嘴。「感激个头,我又没拜托你,还没跟你要赔偿呢,要是到时候我交不了稿,你去帮我挡韶晴。」

「好啊。」

「还好咧,你要是忙,自便,不要打扰我。」她没心眼,心直口快得要命,但这话一出口她就开始后悔。

她偷觑着他,他依旧自在地用餐,充耳不闻。

看上去还好嘛,也对,这家伙自大得要命,她的话再直,也不过是像针扎,能让他多痛?

所以,也许她可以试探他的底线,试着让他放弃。

「喂,我说真的,我觉得也许我失忆是天意。」她边吃甩饼边看着他。

方庆至不发一语地吃着鸡排。穿着西装,把发梳得油亮工整的他,就连吃着夜市小吃都很优雅,和现场的悠闲人们真的很不搭。

见没回应,她又说:「也许……因为我们都忙,你就不要再来找——」

碰的一声,打断她未竟的话,吓得她瞪大眼。

那声响,瞬间吸引了附近用餐的人注目,但很快的,大伙像是见怪不怪,各自挪开了目光,继续东聊西扯。

然,同桌的许夕夏能找谁聊天化解尴尬?

有必要气到捶桌吗?

他垂敛长睫,面无表情的脸让人看不穿思绪,如果不是他捶了桌,她肯定不会发现他动怒了。

好一会,方庆至深吸口气,放下筷子,像是没打算再用餐,只是将目光抛向远处,脸色冷峻,唯有那双深敛的眸微露着悲伤和愤怒。

许夕夏看他吃不到一半,心想他大概是被她气得吃不下,觉得自己应该道歉,可是……她不知道要怎么开口,更不认为自己有错,因为她有一半也是为他着想,真的觉得他不应该再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

「……夕夏。」他突道,嗓音很沉。

「嗯?」

「我没有要你想起我,可是……至少不要拒绝我。」

「可是……」

「请你将心比心,如果你是我,我是你,面对这种状况,你有什么感受?」抽回看向远方的视线,他说,唇角勾着自嘲的笑。「我也是人生父母养的血肉之躯,多少也会痛,有些话……能请你三思之后再说吗?」

许夕夏抿了抿唇,不喜欢他自嘲的口吻。「我想了很久才说的……」

「才两个月而已。想当初我们刚认识时,也是看彼此不顺眼,是花了一年的时间变成死党,再用两年的时间变成恋人的。」

「我是怕你浪费时间。」

「我不怕。」他低咆道,向来偏冷的眸凝着痛。「我什么都不怕,就怕你……不要我。」

许夕夏直盯着他,小脸慢慢翻红着。

他眸底的痛像是弯流,缓缓淌进她的心里,而他直言的表白却像爱神邱比特的箭,刷的一声射进她心里,让那彷佛已经死寂的心再次悸动了起来。

这人……真的让她摸不着头绪。

他性格是狂妄自大的,待人是冷漠而傲慢的,唯独在她面前,他才会显露些许温度,添了些许喜怒哀乐,而这样的他,竟是如此喜欢她?

「你到底是喜欢我什么?」她鼓起勇气问了这困扰她两个多月的问题。

方庆至微扬眉,不一会攒紧,像是很认真地在思考这个问题。

她的心卜通卜通跳得急,等着他的答案,但看他光是想个问题就像要想到天荒地老,让急惊风的她忍不住催促着,「需要想这么久吗?」

「我再想想。」他一脸认真地说。

许夕夏瞪大了眼,毫不客气地往他肩上一拍。「若要想这么久,你干脆不要想了!」

方庆至突地放声笑着。

「还笑?猪头,你耍我!」她低骂。

这可恶的家伙,个性这么机车,一分钟前还动着怒,一分钟后就把她耍得团团转,当初她到底是怎么喜欢上他的?

她气呼呼的,他却乐得要命,笑柔了那张淡漠而迷人的俊脸,她不想多看他一眼,故意别开眼,却发现邻桌的女孩,不分年纪竟是一致地偷看他,一双双眼像是要冒出爱心似的。

唉,一群迷途小羊,不懂人间险恶,回头是岸呀。

她哼着,然当那一双双看着他的目光从偷觑变成光明正大之后,没来由的,她竟有点不开心,彷佛属于自己专属的东西硬是得与人分享那般难受。

瞪向他,见他支腮,笑眯深邃黑眸,竟有几分慵懒俊魅,教她心间一颤。

妖孽,难怪一票人直盯着他瞧。

「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不到喜欢你的点?」他突道。

「既然如此就不要勉强!」不喜欢她就早点说,一切到此为止.

「不,那是因为你太喜欢我,我才被你感染。」

他说得很像一回事,她却觉得很想吐。「真可怜,年纪轻轻的就出现幻觉。」她学他挖苦人的嘴脸,咂嘴以表示遗憾。

「可不是吗?当初你怎么有勇气跟我告白,以为我会喜欢你?原来都是幻觉作祟。」他叹口气,看她的眉眼像看个可怜的小东西,无限爱怜。

「我去你的,到底是谁跟谁告白?」她真的很怀疑他的说法。

「只有我还记得,当然是以我说的为主,而且……」他第一百零一次地掏出手机,让她看见他的待机桌布。「瞧,是谁亲谁?」

许夕夏立刻闭上双眼,打死也不想承认那个自动嘟嘴亲人的家伙是自己。事实上,那个时候的她是被外星人附身了吧,不然她怎做得出这么大胆的举动?

话说回来,如果不是他手头上握有那么多他们单独相处的照片,她真的无法相信两人当初真的在交往。

「喏,铁证如山呐。」他不断地将手机移近,就怕她看不清楚。

许夕夏羞恼地拍开手机。「你说,是你对我下符吧。」

「我还怀疑你在房里做了我的草人,在上头贴两颗爱心咧。」

她有股冲动想要咬他。「我去你的……」

方庆至突地倾前,吻上她的唇,令许夕夏霎时瞪大眼,不敢相信在大庭广众之下,他竟然亲了她……她甚至可以听见周遭的三姑六婆正卖力地窃窃私语着,彷佛十分不敢相信他们就是一对恋人。

她也不敢相信啊,可是……他亲了她……

忽地,脑侧迸开剧烈的痛楚,教她痛得缩抱着头。

「夕夏」方庆至微慌地抓着她。「怎么了?头很痛?」

「都是你啦……」她忍痛低骂着。

「我们去医院。」他拉起她就要走。

「谁要跟你去医院,我要回家。」她甩开他,朝另外一边走去,还不忘对他摆了个鬼脸。

「你骗我?」方庆至几个箭步冲向前,轻而易举地逮住她。

「对啦,就是骗你,怎样?」她顺着他的语意道。

既然他认为是假的,那就当作是假的,免得让大伙都担心,毕竟头痛也不是什么大事,医生也说过,脑部受过撞击之后,出现偶发头痛症状是属于正场☆况。

「明天到医院回诊。」他不容置喙地决定。

事关她,他一切谨慎为上。

「我的回诊日是下个月。」

「明天去。」他坚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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