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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

余沁梅从贫民区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回去的路上她突然想起,可有人为轩辕箫送饭?

余府的人一向不靠近竹庐的,只是今天管家来找她的时候见到了轩辕箫,知道轩辕箫在竹庐,应该会送饭过来的。

万一没有呢?

于是经过客栈后,余沁梅手中多了两斤牛肉和一点水酒——牛肉是买的,水酒是店家送的。

忽然一阵悠扬的笛声在竹林里回荡。

哪来的笛声?

越走近竹庐,笛声越是清晰响亮。是从竹庐里传出来的?

余沁梅推门进去,笛声戛然而止。

只见轩辕箫放下手中的玉笛,对着她大大地叹了口气:“你终于回来了。”

余沁梅看着一副怨妇样子的轩辕箫心中觉得好笑,有必要这样吗?

她看了一眼桌上的那满满的精致美食,看来管家真记得派人来送“菜”了。可轩辕箫似乎并没有碰啊!

“怎么不吃?”她问道。

“等你啊!我们一起吃吧!”轩辕箫招呼着她过来,等她走近了他才看到她手中提了东西,“你提着什么东西?”

“牛肉,还有酒。”余沁梅将东西往书案上一放——因为桌上已经没地方可以放了。

“你买给我的吗?来来来,快拿过来,我要吃牛肉。”轩辕箫伸手要拿,却够不着。

余沁梅就帮他拿了一下,然后自己坐到桌子前,吃起桌上那些精致的食物。余富仁是个贪图享受的人,而且他尤其爱吃江南菜,所以余府的厨子都是从江南各大酒楼挖角回来的,水准一级棒。不明白为什么轩辕箫会选那牛肉而舍这些美食的。

“梅儿,你真是关心我。”轩辕箫大口大口地咬着那牛肉,心里乐滋滋的。

余沁梅也不理会他,随便吃了些便放下了,坐到书桌旁拿起一本医书看了起来。

轩辕箫见状问道:“你怎么不吃了,这就饱了?”

余沁梅点了下头,“我向来吃得少。”说完她又沉浸在书里了。

轩辕箫看着她认真的样子,不禁笑了。虽然她看起医书来认真得几乎忽略了整个世界,但他却有种并没有被她排斥在外的感觉。

刚才那个管家送菜过来的时候,带了许多人,本想请他搬到大宅里的,可他不肯。他承认他有私心。

留在竹庐除了可以和他的梅儿相处的时间多一些——其实也多不到哪去,她整天在外面,但总比在余宅好。他还很自私地借此宣布,余沁梅是他的女人。现在整个余府的人都知道他们孤男寡女地待在这竹庐里,余沁梅她这辈子就非嫁他不可了。既然余沁梅必为轩辕家人,那个人恐怕就不敢那样放肆了。

这个连有人要加害于她都不放心上的女人,就由他来代为担心吧!

“可恶!”

余雄文用力拍了一下桌案,却马上疼得直咧牙。

水丽娘捉起他的手,轻轻吹着气,“你干吗生气呢,动不得那个女人就先不要动那个女人啊!”

“你说得轻巧,那个女人还在一天,那个老鬼就能活一天。只要那老鬼活着,我就只是个空壳。”余雄文今天一回余府就收到余沁梅和轩辕箫活着回来的消息,然后又得知轩辕箫住进了竹庐,明摆着将余沁梅纳入家门。如此一来,若他再动余沁梅,便是对上了整个轩辕家。不被发现还好,可只怕那轩辕箫已经怀疑到他头上了。

“谁说的?有那个女人在,也不一定救得了老鬼的。”水丽娘一阵娇笑,放下余雄文的手,转身走进了内室。

余雄文一听,心一动,莫不是她有什么好法子?

他连忙跟了进去。

阵阵细语后,女人的娇笑与男人的冷笑充斥了房间……

轩辕箫看着正跪坐在他身边替他按揉受伤的腿的女子——余沁梅。今天一早她说要开始帮他按揉一下,不然到时候有可能会影响行走,然后她就跪坐在他身边替他按揉了近半个时辰。

“梅儿。”轻唤她一声,但她却没应答,他心里知道她在听他的话,“我已经修书回家,吩咐他们开始准备医馆的事了。”

余沁梅抬头看了他一眼,这几天他经常向她提起医馆的事,提去苏州的事。她隐隐约约觉得他这般并不仅仅为了让她允婚,似乎更想让她离开雍镇。

“你记得我曾说过你是没办法容得下我这般的妻子的吗?”她曾经这样问他。

可他偏说:“不试过如何可知。这些天你白天在外行医问诊,就留我一人在竹庐我不也容得下吗,怎知成亲后就容不下了?”

“可是如果我不仅是忙,也许根本不会喜欢你呢?”他以医馆与自由诱她,可谓对症下药了,她是心动。只是要因此而允婚吗?

当初拒绝只是不想任余富仁摆布她的生活,而且也不觉得自己需要为了别人的约定而嫁人,走进一个牢笼里。可是如果这个牢笼并不打算把她关起来,却还为她提供不少方便的话,那么嫁人倒也无妨——如果轩辕箫他认为像她这样的妻子也没关系的话。

轩辕箫一愣,眼光不禁冰冷了起来,“你是说你有喜欢的人了?”

她却摇头了,“我师父曾说我是少了一条情筋,生来不懂情为何物,不懂得爱一个人,不懂得恨一个人,就连普通的喜欢与好感也不会有。这样的妻子你也要吗?”

他犹豫了一会儿,笑了,道:“那就由我来爱你,由我来喜欢你好了。你只要在你心里留一点位置给我,不要再把我放在‘陌生人’之列就行了。”

他应得倒是轻巧,可这做不做得到却不得而知了。

就算他做不到又如何?

休妻?冷落?

那又何妨?若是真是,那么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再有人来打扰她的生活了。倒也可算一件美事啊!

“既然你都如此说了,我答应你。”余沁梅看了轩辕箫一阵子,才道。她这一句“答应”是答应他去苏州,答应他嫁他,“可是我也曾答应余富仁会治好他的病,所以要等治好他之后我才会去苏州。等你腿伤好后,就先回苏州,三个月后,再来此接我。”

可是这与轩辕箫的计划根本不合。留她一人在此,必有危险,而且她若执意要治余富仁的话,那么那个人就不可能放过她。于是他便天天说服引诱,只为了让她早日抽身离开雍镇。

可她却固执得可以,她答应过的事情,一向是坚持到底,绝不轻易放弃的。任他怎么说也不动摇。

就像这次,她还是如是说:“你的腿再过两三天便可以上路了,虽不得骑马,但坐马车是不会有问题的。你就先回苏州,三个月后再来。我余沁梅绝不食言。”

他知道她的固执,答应了的事一定不会食言,可是那也得要让她有命活到那天啊!

不行,就算劝不走她,也得做些事情,保得她这三个月的平安。

轩辕箫暗自盘算着!

“你根本不需要担心,余雄文根本不敢对我怎样。”余沁梅起身准备去拿药给他时道,淡淡的语气让轩辕箫听来却是把握十足。

“此话怎讲?”轩辕箫好奇地问道。

“因为他很快就要找我替他治病。他现在尚年轻,不若余富仁那般,可恐怕也会病得不轻啊。”前两天在给余富仁施针的时候见到了刚好在那儿的余雄文,她便留意了一下他的脸色形态,又是一个被女人害出来的病,果真是父子啊!

余沁梅将一些晒干了的夏枯草装进盒子里后,终于忍不住转过身来看着轩辕箫,“虽然我说过你现在该有适当的走动,但并不代表着你需要一天到晚绕着我转圈圈。”

“那好,我不转了,我就坐在这里看你好了。”轩辕箫很“听话”地坐了下来。

余沁梅瞪了他一眼,继续收拾药材。

“梅儿,再看我一会儿嘛,不然我们就会有三个月见不着面了。”轩辕箫提醒她。他明天一早就会启程回苏州,再见便是约好的三个月后了。

“你的样子又不会变,看不看还不都一个样。”余沁梅不理会他的撒娇。

“梅儿。”他已经慢慢习惯她的淡然了,但即使她如此淡然,至少她还愿意理他,与他说话,这便可让他高兴不已,“你不多看几眼,我怕我来接你上花轿的时候,你会连我是谁都忘了。”他可记得刚来雍镇的时候,那客栈的店小二告诉过他,她不认人。

不过相处这些天来,他也发现,她的记性其实很好。所有她看过一次的病人,她都记得那人上次有什么症状,吃了什么药,施针没施,施在何部位,记得丝毫不差。

所以他曾经怀疑过那店小二说的是不是真的。

只是之前和她走在街上,有人叫她“梅姑娘”,亲亲热热地拉着她唠叨几句,感谢一下她,她却仿佛不曾见过那人似的,让人好不尴尬。

“只要我见过一次的人,我都记得住,你放心好了。”余沁梅收拾所有药材,坐到轩辕箫旁边,对他道,“把手给我。”

噫?轩辕箫很是吃惊,那平日让人碰钉子的她,难道只是她不愿意搭理而已?依她的性子,恐怕是了!

他听话地将手递给她,她把了一会儿脉,“另一只。”又把了一会儿,道,“好了,已经好了,明天可以安心上路了。”

“别说得我好像就要死了似的。”他嘴上抱怨着,但心里却很高兴,她是在关心他啊!

“你的身体少说也还能撑五十年,想死哪有那么容易啊。”余沁梅淡淡地道。

“梅儿。”轩辕箫叫了她一声。

余沁梅没有答应。因为他经常有事没事就叫叫她的名,她渐渐便习惯等他讲了实质内容后再回答。

只见轩辕箫从怀中取出一支白玉发簪,走到她面前,“这是我送给你的第一份礼物,早该送了,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明天我就回苏州了,在回来接你之前,我希望有样东西能让你偶尔想想我。”他将发簪插到她的发髻上,把她原来那根木棒取了下来,“而这个,和这个。”他又从怀中拿出一块白色的破布,那是在山涧中她从衣服上撕下来替他固定时用的,“则留给我,让我睹物思人吧!”

余沁梅看着他做这一切,没有抗拒,也没有喜悦的表情。

订情信物——吗?

三个月后——

轩辕箫依约来到雍镇,本来同行的还有下聘礼的队伍,可因为队伍过于庞大,行动也慢了些,他等不及了,便干脆自己先行骑马到了雍镇。

到了余府大门外,轩辕箫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余府门前挂了两个大大的白灯笼,冥钱在门外洒了一地。

是谁的丧事?

余富仁吗?

余沁梅不是说了会治好他的吗?怎么会突然去世了呢?

他跳下马,用力地拍了大门几下,一个头绑白巾的家丁开了门。

“在下轩辕箫。”轩辕箫本还想说什么,可那家丁打断了他的话。

“老爷已经下葬了,府内灵堂已撤,要凭吊到陵园去吧!”那家丁显然没认出他来,将他当作那些来凭吊的亲戚了。

“余老爷去世了?什么时候的事?”轩辕箫想着果然是余富仁。

“就半个月前啊!”

“那梅姑娘呢?有梅姑娘在,余老爷怎么会死?”她当初执意留下来不就是为了治好余富仁吗?怎么还会让他死了呢?“梅姑娘又不是神仙,哪救得那么多啊!”家丁叹了口气。

“那她人现在呢?”这才是轩辕箫真正关心的。

“人都死了,她还不走,赖着干吗?”家丁见轩辕箫问东问西的,早就不耐烦了,他对轩辕箫挥了挥手,便要关门,“走走走,余府的事问那么多干吗?”

轩辕箫退了一步,看着余府的大门关上。

她走了?

她不是答应过他让他三个月后来接她吗?她是个守约的人,答应过的事怎么会言而无信呢?

轩辕箫正愣着,忽然听见有人在叫着:“轩辕公子——”

他回头一看,是客栈的小二。今天他一到雍镇就直奔余府了,客栈的小二怎么会知道他来了?找他又何事?

正想着,那小二已经到了他跟前。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轩辕箫,道:“轩辕公子,这是梅姑娘临走前让我交给你的,他说你这几日就到,你果然来了。”

轩辕箫接过信,连忙拆开来看,信上内容简单:“我先回山上了,你若依约来接我,就依下面这张图来吧!”

就这短短一句话,多个字也没有,但却附了张地图,是她山上的住处。他仔细看了一下,是秦岭一带,离雍镇不过两三百里路,骑马一天一夜应该便能到。

“谢谢你了,这里是一点银两,请你再帮我一个忙。”轩辕箫将银子塞到小二手里,“从这沿官道往南走,路上你会遇到一个轩辕家的下聘队伍,告诉他们余府出了事,让他们先回苏州,说我与梅姑娘随后赶到。”他又拿出一个玉佩,“这是我的信物,拿给他们带头的看,他们便知道你说的是真的了。”说完,轩辕箫便跳上了马,策马而去。

说起余富仁的死,余沁梅也十分无奈。

她记得那天晚上她赶到余富仁房间的时候,扑鼻便是一阵肉欲横流的糜烂气息,衣衫扔得整个房间都是,余富仁就赤着身子在床上,双眼瞪得大大的,嘴角有着血迹,床上也洒了些血斑。

而水丽娘正裹着一条棉被发抖,可以看得出棉被下面,并无衣物。

余富仁最终还是死在女人手里了。

然而在那之前一个多月里,余富仁的身体已经明显恶化了,她每日给他的药,替他施的针仿佛都是倒进了无底洞中,一点成效也没有。

直到他死的那天,她才知道,他并没有听从她的嘱咐避开女色。

白白浪费了她近半年的心血。

后来余雄文赶到的时候,吓得腿都软了,因为他与他的父亲一样,出了同样的问题。他看着余富仁的样子,就似乎看到了将来的自己。

他几乎是爬到余沁梅的跟前,求她一定要治好他。

可余沁梅知道,余雄文比起余富仁更难治,因为他根本不会听从自己的嘱咐,他那三个侍婢,还有一个水丽娘,他不可能放得开。

所以她没有答应,只让他好自为之。

第二天,余雄文便带着大队人马,将她赶出了竹庐。她本也无妨,但想起与轩辕箫的三个月之约尚未到,若如此走了,轩辕箫如何找她?

后来她经过客栈的时候才想到了轩辕箫来雍镇曾到客栈住家,那店小二应该认识他,于是便请小二帮了个忙。

那小二见是梅姑娘,也就欣然答应了。

交代清楚后,她便回到了山上。

当年楚天涯生前居住的这座山只是秦岭众山中一座并不起眼的小山,离雍镇并不远。但楚天涯却一生只去了一次雍镇,就在他深爱的表妹临终之时。

他从小寄居中在姨妈苏家,与表妹青梅竹马。他心中一直就喜欢着自己那个温婉美丽的表妹,可表妹却是个天生清心寡欲的人,对他一直没有超越兄妹之情。等到表妹奉父母之命嫁给余富仁后,他便离开了苏家,开始了江湖流浪的生活。他发誓不再踏入苏州半步,连雍镇他也刻意避开。然而却是注定一般,他师父却住在离雍镇不远的山上。在他得知师父仙游的消息后,上山拜祭的路上,不得不经过雍镇,却因此得知表妹早已失宠并就快香消玉殒。

被江湖人称“冷面侠医”的他,竟偏偏救不了深爱的人。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当年他阻止表妹下嫁,带她远走高飞,那么表妹便不会惨死。又或者他早日来雍镇,表妹也许还救得回。

可一切都晚了,他后悔,却没有任何办法,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表妹那个生来便不受关注的女儿带走,传授她毕生所学,也让她离开这个对她没有半点温情的地方。

就这样楚天涯带走了余沁梅。

他们师徒俩就在楚天涯师父生前的小山上住了下来。直到余沁梅八岁后,才又开始了江湖漂泊的日子。

然而这种日子却在三年前结束了。

只因在大理误服毒草的楚天涯,身体再也挺不住,不能再过漂泊的日子,只能回到山上。即使回到了山上,不足一年,他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在那以后,余沁梅就一人独居在山上,直到余家派人找到了她,才下山替余富仁治病。

这一下山便是半年,她本还以为自己会在雍镇等轩辕箫。可不料余富仁却死了,余雄文恼羞成怒,赶了她。

那也无妨,只是得让轩辕箫多走些路了。算算日子,也就应该是这两三天的事了。

心想着轩辕箫没那么快找到来,这天清早余沁梅便背着药蒌又到山里头,寻了些草药。待傍晚回来的时候,还未到家,便听到一阵悠扬的笛声。这笛声她曾听过一次,还在雍镇竹庐的时候,她有次外出归来,就听到轩辕箫吹过。难不成他已经到了?

余沁梅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走近小屋的时候,笛声忽然没了,等走到小屋前,她却没有看见半个人影。但明明刚才的笛声是从这个方向传来的,而且她还见到一匹马拴在了屋前。

可人呢?

她四处看了一下,依然不见。

突然她听见身后“呼”的一声,转头一看,只见轩辕箫手握笛子,从树上跳了下来。

她呆了一下,只看着他。

他笑着对她说:“我来接你了,我的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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