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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

花期短暂如美人青春。

眨眼间,春兰的花期就要过去,香味和花型都已步入暮年,费明兰准备剪花,为植株发芽贮存养分了。

立春和立夏提前一晚用烧酒浸泡了银剪,清晨起来,在下剪前,又把剪刀在明火上烧烤过,等剪刀不热了,费明兰净手后才亲自下剪。

剪下来的兰花,被丫鬟们小心收起到无味的木盒里,日后或做熏香,或做香重:或制成干花做兰花茶、兰花点心、羹汤配料,皆是美味。总之,兰花尽情缩放展尽美态之后,仍然可用、可食、可入药,好处多多。

旭日东升,站在兰花盆前的费明兰身上一袭水绿长裙,裙角绣着没有开花的兰草,乌压压的秀发束成两根长长的辫子,盘结在脑后,辫子以暗色发箍固定,斜插一支碧玉簪身、下垂蝶戏兰花翠玉珠串的步摇,清新亮丽一如那秀雅动人的极品名兰。

立春春俏声对立夏道:「大小姐真好看,比二小姐美丽多了。」

立夏小小「嗯」了一声,大小姐并不喜下人们多嘴多舌,所以她们只敢背着小姐偶尔小声议论一回。

「那些官家小姐虽然自视甚高,每次来看小姐头都抬得高高的,可她们就算用上吃奶的劲儿打扮,也没小姐动人。」

二婢并非突然产生如此感慨,而是昨日费家二小姐终于出嫁了!

在亡父百日服孝期间匆忙出嫁,并不犯忌讳。有些人家的儿女年龄大了,担心三年守孝会耽误了儿女的婚期,导致婚事生变,所以就有了百日孝期内允许紧急婚娶的特例。

同例,官员的父母逝世后,官员一般要丁忧回老家,为父母守孝足三年。可对于皇帝来说,这其实是大大浪费手下官员的时间,所以皇帝就可以「夺情」,以特例召回能臣干员,继续让他们为自己做牛做马。

人们不会指责费明蕙匆忙赶着出嫁,但让丫鬟们忿忿不平的是,明明大小姐还没有订亲,为什么二小姐就已经出嫁了?

这让她们尊贵的嫡出大小姐也太没有面子了吧?

少爷继任了家主,如今已经大权存握,名副其实,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善待太太和大小姐喔?

立春和立夏这两个忠心耿耿的贴身大丫鬟,难免要为自家小姐忧心一二。大小姐今年都十六岁了,守完孝就十九岁,绝对算是大姑娘了,连婚事都没有议定,到时候可怎么办呀?

可是大小姐最近一直表现得平静无出,除了吃斋茹素,为父亲守孝之外,就是陪伴母亲,弄弄花草,好似没有任何心事一样。

正在立春和立夏随侍在费明兰身后,有点忧虑地注视羞她忙碌的背影时,小丫鬟石榴小心翼翼地提着一只鸟笼走过来,说:「启禀小姐,有位原公子给小姐送来一只鹦鹉,少爷要我拿来给小姐过目,问小姐是否收下?」

费明兰闻声转过头来,将手中的银剪交到立春手上,诧异地看着玄铁鸟笼里的鹦鹉,这只鹦鹉看起来还算幼小,鹦嘴鲜红,顶部细毛淡绿,两翼羽毛却是油亮光滑的翡翠色,极为漂亮。

石榴识趣地将笼子举高,道:「少爷说这叫丹巴鹦鹉,是从遥远的天府之国购买的珍禽,是很希罕的品种呢!」

立春、立夏也好奇地盯着看个不停,立夏问道:「人家都说鹦鹉学舌,这只会说话吗?」

石榴从荷包里取出几枚葵花子,放到手心里,却又不让鹦鹉吃到,诱着牠道:「馥馥?馥馥?说姐好」

鹦鹉馥馥高傲地在鸟笼内踱来踱去,就是不肯开口。

「牠叫馥馥?」费明兰间道。

「是呀,小姐,少爷说出自什么诗呢。」石榴苦恼地皱了皱眉,她不识字,可不懂什么诗呀歌呀的。

费明兰接过石榴手里的葵花子,打开笼子门,馥馥就主动跳到了她的手心里,她用手指轻轻抚摸馥馥的背部,馥馥低头啄食了一枚葵花子,然后在她的手心里跳了跳,甩甩头,忽然开口道:「幽兰在空谷,馥馥吐奇芳。」

费明兰又惊又笑,用手指点了点牠的小脑袋,笑道:「哎哟,你还是个小才子呢。」

馥馥满足骄傲地又跳了跳,继续学舌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于于归,宜其室家。」

费明兰这下却有点笑不出来了,她就是再笨,也听出了这鹦鹉果真是在「学舌」,学他人的口舌,做了个传声筒而己。

费明兰喜好读书,平时涉猎颇多,知道丹巴鹦鹉确实属于珍禽,这种鹦鹉音色清脆圆润,动听悦耳,而且很聪明,十只里九只能学人言,有的还能一口气诵出长达十几个字的诗歌,比如眼前的馥馥。

立春和立夏却听得大为惊叹,石榴更是目瞪口呆,她可是怎么也记不住这样的诗词呢!

馥馥居然比她还聪明,太厉害啦!

费明兰心情复杂地看着眼前漂亮可爱的馥馥,心头却浮现出青衣青年高雅端华的样子,不免有点心思浮安。

她前几天知道了原三公子是亲自来相亲的,那时候她就已经羞窘过、担忧过、思虑过了。

她不知道原三公子到底对她是什么印象,心头有点忧虑不安。

哪个少女不怀春?

费明兰再聪慧、再坚强,也不过是一名正值二八芳华的妙龄少女,她自然也会偷偷地猜想自己将来会遇到一位怎样的男子做她的夫君。

***

原治之,世家望族原府的嫡三公子,原府众多男丁都位列高官,长辈且不提,光原治之这一辈人中,长兄年纪轻轻已经位列二品大员,是手握实权的尚书左仆射:二兄十八岁已经成为少将军,为国驰骋疆场,长年厮杀在前线:原治之本人十七岁也己进士及第,虽然只是第三名的探花,据说却是皇帝因为他年轻,长得又俊美,非常符合「探花郎」这个美誉,才故意将他从状元降到了第三。

而且,费明兰听庶兄费明德详细讲述了原治之对费家的出手相助,了解了原治之的手段与善意,这让她感激之余,更增添了几分少女的浪漫憧憬。

费家在费忠贵突然去世之后,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原治之的出现就宛如立下了一根最中心的粱柱,让费家突然就安稳了,费明兰再也不用担惊受怕。

不管对于什么样的女子来说,有本事的强势男人都是最容易让她们心动的,费明兰也不例外。

英雄爱美人,美人又何尝不一心仰慕英雄?

更何况原治之本身又是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费明兰的一颗芳心,也就不知什么时候,在不知不觉中,萦萦绕绕地放到了原治之的身上。

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原治之都是让女方无可挑剔的完美夫君人选,费明兰真有点担心人家看不上她这种商户女呢。

如今他却送来了馥馥,是什么意思呢?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是在暗示她可成为他的良配,在向她温婉求婚吗?

费明兰强自压抑心头小意的乱蹦乱跳,就怕是自作多情,万一人家不是这个意思呢?她如果太热情回应,岂非会让她出丑?

可,万一真的是呢?

她会因为一时的会错意而错过这段良缘吗?

石榴忽然「哎呀」了一声,有点惶惑地道:「小姐,那位原公子还让奴婢转述一句话的,奴婢刚刚居然忘记了,还请小姐责罚!」

「旋涂蛋,快说呀,什么话?」立夏忍不住拍了石榴的小脑袋一下,这个小丫鬟刚刚十一岁,还没有调教好,性格有些粗枝大叶的,有时候真让人忍不住想敲她脑袋瓜几下,看能不能开窍。

石榴道:「原公子要奴婢转告小姐:费小姐,原三并非你眼中的原三,而是和令兄一样的原家子。」

嗯?和哥哥一样的?

这又是什么意思?

费明兰狐疑地颦眉,忽然她的心一跳,她的哥哥可是好男色啊!

难道……

这、不会吧……天啊!

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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