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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1)

“什么?你说他是谁?”嘉璇从沙发上跳起来。

“楚振灏呗。”

“我知道他叫楚振灏,我问你刚刚说他是做什么的?”

江驰俊掏掏耳朵,慢条斯理地说:“研发游戏软体,听说,几年前在网路上大热的游戏‘灵魂战记’就是出自他的手笔。还有,前一阵子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上个星期才开始内侧的游戏‘女神’也是他的研发项目。”

上个星期?女神?

呃?怎么她一点也不知道?

难怪楚妈妈那么放心地大肆挥霍,难怪他对金钱一点紧张的概念也没有。她以为他是乐于清贫,而实际上,他只是安于简单。

而他,大概比他们江家富裕多了吧?

她居然还那么天真地替他担心。

真、真是多余。

“喂!”江驰俊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你不会吧?这么吃惊?他不是你的男朋友吗?你怎么可能事先连一点影子都摸不到?”

嘉璇怔怔然地,苦笑,“的确是一点影子都没摸到。”

“怎么可能?”轮到江驰俊不能置信。

“事实就是如此。”嘉璇软趴趴地跌回沙发里,浑身找不出一丁点力气。

江驰俊蹙眉,越想越不对劲。

那小子分明没有把阿璇看在眼里,自己的事情不屑于告诉她,甚至,还怀疑她水性杨花。

太过分了!

这哪里叫谈恋爱?他哪里有半分在乎阿璇的样子?

这样不行,外甥女被人欺负了,他这个做舅舅的哪能不管?

“阿璇,我看——”江驰俊摸着下巴,沉吟起来。

整整两个星期,一十四天,楚振灏的生活全乱了轨迹。

他的房间不再整洁,白衬衫的领子不再笔直服帖,洗手间里也已经很久没有闻到刮胡水的味道了。就连从来不曾旷过的课,如今,也鲜少见到他的身影。

他把自己藏了起来,因为他的心迷了路,他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他要的是什么?

坚持了十多年的信念,几乎是在听到沈星河这个名字的刹那,轰然坍塌。

那么,他到底又在坚持一些什么?

开着吉普车,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无目的地转圈,从起点到起点,他在歧路彷徨,满心的迷惘。

她曾经说:振灏乖,姐姐知道,你不是一个坏孩子,你是姐姐的骄傲。

振灏,姐姐会等着你的哦,等你慢慢长大,等着振灏长成可以让人依靠的男子汉。

她说……

于是,他听了她的话,慢慢积蓄力量,慢慢成长,长成她眼里最最优秀的男人。然而,她却不再需要那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是他错了吗?是他成长得太慢?还是他们分别的时间太长?

他一直以为,只需要一眼,不论相隔多久,不论相隔多远,只要一眼,他一定能从万千人群中认出她。

哪怕,只是一个背影。

然而,上天厚待,竟不止给他一个背影,他甚至面对面地看到她,听到她,而他,却不认识她。

多么多么讽刺。

设想了无数次的见面场景,他以为,自己会很激动,但他没有;他甚至以为,她会更加激动,而她,也没有。

因为,她同样不认识自己。

十年!多么漫长的十年。可怕的,或许并不是岁月容颜的变迁,而是一些曾经以为不可能放弃,不能放弃的——真心。那么,他是真的真的放弃了吗?甘愿吗?

吉普车不知不觉拐进一条陌生的街道。陌生的建筑,陌生的行人,或许还有同样陌生的面包店。

然而,这里,与他的住处不过只隔了四条街而已,他却一次也没有从这里走过,一次都没有。

吉普车缓缓停了下来。

对街一个素雅的招牌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

点星面包屋?

是这里了!

他下了车,走上店前面比马路高一点的骑楼,来到玻璃橱窗前。

午后的阳光灿烂。

他望着洒进玻璃窗内的阳光,有几分茫然。

“咦?是你?”

“啊?”突然,面前的玻璃窗上映出一个人影,吓了他一跳,“星……沈、沈姐姐。”

“进来呀,来。”沈星河放下手中的托盘,快步走了出来,“好久不见。”

“是,好久不见。”他的笑容有些艰涩。

“嗳,别光站着,进来尝尝姐姐的手艺。”星河像小时候一样,右手搭上他的肩膀,才发觉,她已经够不上他了。她摇摇头,笑说:“瞧,振灏真的长成大人了,又高又帅,姐姐都不认识了。要不是听阿璇说,我还真没想到。”

“我也没想到,”他看一眼面包屋,“你会做这份工作。”

在一个八岁男孩的心目中,在当年那个小乡村里,一个大学生,头顶着多么了不起的光环,身负着多么了不起的荣耀,而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会跟他在同一个城市的一隅,过着再平凡普通不过的生活。

“你不知道,我喜欢这份工作,每天早晨,当第一炉新鲜的面包出炉,当第一缕香味飘散在空中,当第一个顾客吃上我亲手做的糕点,露出满意的笑容,这一天,我就会得到最大的满足。”

楚振灏看着她在阳光下莹莹发亮的双眼,沉默了。

当年,也是同一双眼睛,让他看到了一条光明的道路,他一直追着这条路走,追得好辛苦,却原来,走错了路。

他原本以为,她要的生活,一定会是最精致最完美的。

“怎么?干吗一直看着我?是不是姐姐老了好多?”沈星河温柔地微笑。从第一眼看到他起,她就喜欢这个固执沉默的小男孩,他有着许许多多别扭的心思,有着单亲孝特别敏感的自尊,也有着如同所有八岁小男孩一样的叛逆。

然而,惟独对她,他听话,而且依赖。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与骄傲。

“不,沈姐姐一点也没有老,她还是那么年轻漂亮。”楚振灏英俊自负的脸庞难得露出一抹孩子气的神态。

“呵,”星河笑,“没想到,小振灏的嘴巴也变得这么甜了,难怪连驰俊家的小公主也那么听你的话。”

“小公主?”

“阿璇哪。这么多天没见到她,是不是想她了?”

阿璇?他心头一震。

“她——还好吗?”

他以为自己是在生着嘉璇的气,可,这一刻,他却那么想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为什么一连两个星期都不见到她的人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

“不好,很不好。”沈星河推开玻璃门,楚振灏只得跟了进去,“驰俊打算让她出国留学。”

“出——国?”

“对呀,手续已经在办了。你要喝什么?”她回过头来问他。

“什么时候?”

“嗄?”

“什么时候走?”

“最快也要一两个月吧。”

“喔。知道了。”

“就这样?”星河挑眉。

“出国是好事——”

“什么是好事?什么又是坏事?对于嘉璇来说,或许留下来才是她想要的呢?”楚振灏的冷淡让她觉得不可思议。

“那么,认识江驰俊,对于你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嗄?”

“老实说,我没有料到你会选择他。”楚振灏低声说。

这是他意料之外的又一件事。他讨厌意外,讨厌变数。为什么世事总不能由人掌控?他开始觉得烦躁。

沈星河偏头,看了他好一会儿,才怡然微笑,“呵,原来你是来讨教爱情的?”她笑着的时候,黑发从肩后泻下,飘洒了一身。

玻璃窗上折射过来的阳光,和着淡淡的粉尘,在她脸上投下阴影。

岁月有痕。

谁说红颜不会老?眼前的沈星河,柔婉仍在,温柔仍在,只是那眉梢眼角的细纹,藏也藏不住。

不一样了,跟十几年前的她,终究不一样了。

那分明圆润的脸庞露出尖尖的下颌,曾经闪着梦幻光泽的眼睛也染上了风霜的痕迹,难怪,他认不出她。

那么,自己呢?

他自己,有没有改变?

“你觉得,我跟驰俊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对吗?”

“是。”他还记得那男人手腕上那么庸俗的金光。

“如果你这样说,就是还不懂得爱。”她粲然一笑,绚光在容颜上流转。

“是吗?”他望着她,有点伤感地笑了。如果他不懂得爱,又怎么会想念一个人十多年?

“你试过想念一个人,想得呼吸困难?想念一个人,想得辗转难眠吗?你试过,要忘掉一个人,像要忘掉心跳?忘掉一个人,像要忘掉记忆一样痛苦吗?甚至于,你试过,即便彼此刺得对方伤痕累累,也要抱在一起取暖吗?”

想念一个人,会呼吸困难?忘掉一个人,像要忘掉心跳?

不。不是这样的。爱一个人,不仅仅是这样的。

“如果,有一个人,让你每天都想看到她,她的生活每一点,每一滴,你都会想要去模仿,想要更加靠近她,让她的目光看向你,让她感觉到你的存在,让她因为你的努力而骄傲自豪,那么,这又是什么?”

“是偶像崇拜!”

“嗄?”

“比如说,我年轻的时候崇拜过张国荣啊,那时候真的好迷他,甚至,有一阵子,我还疯狂地学唱歌,想象着有一天,也能站在红馆,跟他一起歌唱。”

“呃……”

看着他那一脸吃惊的表情,沈星河哈哈大笑。

“你没有想到吧?其实人有很多面,也许,有的时候,自己也看不清自己究竟有多少面?但,最重要的,是要看清自己的心。问问你自己,究竟舍不舍放走那个人。”她收起笑容,表情变得认真。

“你说小麦?”楚振灏的视线穿过她,落在她身后,半晌,微笑起来,“她的确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很爱管闲事,又重义气,不过,对于既定好的目标,却又很认真努力。”

“是吗?不过,我觉得她就善变了一点,粗鲁了一点,也野蛮了一点,和你不大一样。”

“那是你不了解她,其实,她有时候也是很乖巧的。只不过,是有些喜欢闹别扭而已。”语气里的疼惜,掩也掩不住。

“这不就是了?”沈星河点点头,用着轻描淡写的口吻说,“难道你没有发现?虽然你想起那个人的时候,不会呼吸困难,不会辗转难眠,但——你会微笑。”

会微笑。

想起她的时候。

多么简单的理由,却那么铿锵有力量。

原来爱一个人,就是应该这么简单?

突然之间,楚振灏发现自己找不到麦嘉璇了。

学校里,说她请了长假,打她手机,没开。教授说她这个月轮到去母亲家,去平安车行,曾超对他毫不客气,去她母亲家,又总说她不在。

到这时,他才开始疯狂地想念她。

他不怪她没有告诉自己沈星河的事,不怪她隐瞒自己。这一刻,他只要见到她,告诉她,不要走,不要离开她,他舍不得她。

直到这刻,他的心才豁然开朗,直到她几乎要走出他的视线,他才醒来。从一场做了十多年的梦中醒来。

天!他一直是爱她的,他爱的人,其实是嘉璇!

他应该早知道的。

他其实,早知道。

他的心已经改变,只是,从不肯承认而已。

他不肯承认自己忘掉了沈星河,以为,忘掉了她,就是否定了自己十多年的努力。而其实,这么多年一分一厘的改变,又怎说不是为了等待嘉璇的出现?

缘分这个东西,谁猜得透?摸得清?

每天每天,从早晨睁眼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问候嘉璇的母亲和小舅。他不再觉得那个男人庸俗,而终于领教了他的厉害精明。

就像沈星河说的,其实每个人都有很多个面,你根本无法从其中一个面去了解任何一个人。

包括自己。

而每天每天,他得到的,总是千篇一律的答复。

嘉璇不在。

她不在,她会去哪?

每天每天,从希望到失望,又从失望到再度燃起希望,周而复始,他才终于领悟到思念一个人的辛苦。

吃饭的时候,他会想:没有人提醒她,她今天会不会忘了吃饭?

上课的时候,他会想:教室里空下来的那一张椅子,会不会也如他一样觉得寂寞?

路过篮球场的时候,他更会想:上次她硬塞给他的情书,到底被他遗落在了何方?即使,只是经由她的手传递,他也觉得,那封淡蓝色信笺,是他们开启彼此缘分的钥匙。可惜,当时,他并没有珍惜。

而现在,他明白了,肯付出了,她为他做过多少,他都要一一做回来,无论她需要多少爱,他肯他要他愿意把一切都给她……

但是,她不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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