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2)
一开始她没心思多想,直到有媒体堵到她,问了一些话——
「宋老先生目前身体状况如何?他这样无预警倒下,相关企业股票连日狂跌,我们都知道梁小姐是他唯一的外孙女,你要不要说几句话?」
心情已经很糟,又遇到这些白目记者,梁冬薇皱着眉直想赶人,但原本已经绕到另一边要离开的赫墨言又绕回来,下车朝她走过来,在众目睽睽下牵起她的手,一时间,闪光灯此起彼落。
他不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也没说什么,可「牵手情」好像什么都说了,凭着记者们看图说故事的本事,隔天他们好事将近的报导便攻占了各大报纸版面。
但与其说他利用机会逼她答应婚事,她宁可相信他只是在帮她,他的婚求得太突然,她知道他没有这样非要她不可。
而他俩好事将近的消息一曝光,外公公司的股票止跌了,内部的一些传言也暂且平静下来。
赫墨言的个人风格也许不符合自以为是的上流圈,却没人怀疑他的事业经营能力,德利能在七、八年间由具规模的建筑公司一跃站上建筑业龙头的位置,他功不可没。知情人士甚至知道,赫长生早在八年前就只是挂名的总裁,根本不管事了,德利的一切都是由赫墨言决策的。
在梁冬薇的外公清醒后,赫墨言就不再刻意在人前和她晒恩爱,或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这也证实了她的猜测,他果然只是在帮她。
「我们好歹是朋友吧?」他淡淡的说。
「很少朋友可以为对方做这么多。」对于他,她有着满满的感激。「我们的事还上了报纸,传得沸沸扬扬,结果什么都是假的,你不怕以后交不到女友?你爸爸那关你要怎么说?」
「这种事女生比较吃亏,我嘛,反正名声够臭了,没差啦。至于我爸爸,这回他倒是没说什么。」
才怪!那个老头说的可多了,有一天他回家看他,在门口就听到他老人家乐不可支的笑声,还说——
「哈哈哈……我最讨厌那些无聊的记者,但现在我第一次那么喜欢他们。喔,还拍到臭小子牵人家小姐的手咧,只是……为什么几家报纸都没人敢拍那小子的脸咧?不是拍背影就是拍侧面,还雾雾的看不清楚?他是长得很黑道,但不是黑道好吗?没胆势!要我就非得拍他的大特写不可……啧啧啧,本以为这事没进展,看来还是有在走,好事近了、好事近了……」
听见老人家和朋友电话聊天的内容,赫墨言在门口又退了出去。说真的,婚姻这种事不管有没有爱上,起码要你情我愿,梁冬薇的家人病倒他出面帮忙也只是不希望她压力更大,要以这个来当筹码逼婚,他不以为然。
「赫墨言,你觉得婚姻是什么?」梁冬薇问。
「不就是两人互相扶持的生活在一起?」他其实没想过这问题,因为没人让他有过共组家庭的渴望。可他想自己对她的感觉很不同,遇上她后,很多温暖温馨的画面老是浮现在他脑海,这个女人明明是很冷漠的啊,他想太多了吧?
「你跟我求婚的理由就这样?」她有些意外。
早些时候外公精神似乎好转许多,她和他聊了些,终于问出了心中想问的话。她想知道当父亲请外公当说客说服她和赫墨言相亲时,为什么老人家会答应?他们翁婿俩向来不合,尤其母亲被带回娘家长左,说是势同水火也不夸张。
那时外公笑了笑,说他答应当说客的原因和她那没出息的老爸没关系,单纯因为对象是赫墨言。
她不信,赫墨言哪来那么大的面子?
外公但笑不语,好一会儿才说自己见过他两次面,一次是他还不叫赫墨言的时候,那时的他只是个工地工人,曾经为了工地主任偷工减料而和主任吵一架差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这事让赫长生注意到他。
外观华丽而偷工减料的建筑,就像外表美丽心肠坏的美人,被发现丑陋只是迟早的事。我只是一个建筑工人,对我而言这工地不过是过客,可对很多人而言,这是他们用一辈子积蓄买来安身立命的房子,别让他们用毕生的心血买一个恶梦。
外公记得他说的这段话,当初便对这年轻人印象很深刻。
第二次见面,已经是许多年后,赫墨言已是德利的真正掌权者,有一天外公到某家着名的餐馆用餐结束,步出那馆子时,在附近的骑楼下看到赫墨言正蹲在一旁和摆摊的修鞋匠有说有笑。
直到赫墨言离开,外公过去和修过几次鞋的瘸腿鞋匠话家常,才知道赫墨言以前贫困时,一双鞋穿了几年不换,鞋子破了就补,补了又破,不知多少回。
一般鞋匠不是不愿补就是开价高,瘸腿鞋匠看他大概也没什么钱,曾经替他补了几次免费的,因此赫墨言发达后,还是偶尔会拿鞋给他补,每每经过就来看他,问他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两年前,鞋匠家中老母住院急需大笔开销,若不是赫墨言及时相助,大概也只能在家中等死。儿子念完大学后也进了德利,全家很受他照顾。
外公当然知道赫墨言在上流社交界的名声并不好,可他相信自己的眼光,所以当她父亲请他当说客时,他答应得很爽快。
外公告诉她,一个人在低位能忠于自己的良心,对在上位者拒绝做昧着良心的事;而当他爬上高位还能不忘那些帮助过他的人,并且努力照顾,这样的人已经可以了。
但她又问外公,外公的标准只能看出赫墨言可能是个好人,却不见得适合选来当夫婿,外公听了双眼炯炯的看着她,说道:「一个只做对的事的人不只是好人,还是个有智慧、有勇气的人。」
外公的话让她想了很久,有些事也该下决定了……
被她这一问又盯了许久,赫墨言有点困窘,久久说不出话。
老天,她果然没忘记他的求婚,他都想说就当她没听清楚或没听到了呢。
「两人互相扶持的生活在一起,如果只是想这样,你的选择有很多,不是非我不可。」她又道。
不是的,不只是这样。有人说你在危急时,或在觉得自己没有生还的可能时,第一个想到的、想到次数最多的人,那就表示你对那个人有最深的眷恋和遗憾,而他为什么想求婚?因为他严重过敏休克的那一次,在倒地前,他满脑子想到的都是她。
他爱她吗?他不知道,可却清楚她对他而言是很重要的。
不过这样的话他说不出口,也许是因为他知道她对他并没有这样的想法。
「能够想像和某个女人互相扶持的生活在一起,那对我来说已是首例了。」
「赫墨言,我不相信爱情,有一天我结婚也不会是因为爱对方、想和对方厮守一辈子。有人告诉我——爱情,谁日巳聿夕先动心谁就输了,最大的赢家永远是那个不爱的人。」她看着他,诚实到足以伤人的说:「我不爱你,未来爱上的机率也低,因为你没有吸引我的特质,可是,和你在一起我很安心。」
「确定不可能因为爱上我而安心?」话是有点伤人,可起码她是诚恳的。
「也许。」
「我可以知道吸引你的特质是什么吗?」
「感觉吧。」
「你感觉不可能爱上我?感觉的东西是主观而抽象的,通常是有比较,也就是你曾经有过心爱的男人,较之于他,你感觉自己不会对我动心?」
梁冬薇沉默。
赫墨言舒了口气,「那你是在告诉我,我被拒绝了吗?」
「不,如果了解我之后你还是愿意娶我,那我们就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