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皱,犯了黄,褪了色,变了样。

她看都没有看冯伯文一眼,不是没有勇气,而是她怕自己看了也许会恨不得把自己眼珠子给抠出来,当初爱上冯伯文简直就是一件自作孽不可活的事。

在这个时刻,她的念想里竟冒出了多年前的一件旧衣。

仍记得那时在橱窗里看到那件蓝色条纹的上衣,有着白白的小圆领,胸前有一只可爱的蝴蝶结,那么轻盈而曼妙的衣服,她一眼就喜欢,那是非买不可的喜欢。

母亲用卖了十斤咸鱼的钱给她买了那件上衣,她一路上欢快得像得到了天底下最美好的馈赠,她一路蹦蹦跳跳,想着配自己的那条白色百褶裙一定很好看。

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穿上了那件衣服,穿着裙子在屋子里转圈,她也约莫才十二三岁的年纪,既单纯又爱美,没有丝毫体会到母亲买这条裙子的花费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那件衣服成了一件旧衣,被压在了箱子底下,过了好几年,翻旧物件时从箱底里翻了出来,皱巴巴的一件旧衣,白色的蝴蝶结都犯了黄,她想都没有想就扔在了一堆旧衣里。

这被在一旁的母亲看到了,母亲捡起衣服,慈祥地笑着说:“你那个时候啊,不知道多么宝贝这件衣服呢,洗的时候你总是会小心翼翼的,生怕把上面的蝴蝶结弄掉了。”

她想想是啊,曾经那么珍惜那么宝贝的一件衣服,到最后,她还是忘记了当初欢喜的心情,过去曾那样地喜欢一件衣裳,而今,却一点点依恋都没有了。

如此想,冯伯文不过就是她的一件旧衣裳,起了皱,犯了黄,褪了色,变了样。

物非人也非。

到底没有谁负了谁,只有谁忘了谁,谁把谁忽略成了路人甲。

说到底,那还只能说是不够喜欢,不够沉迷,尽管女人的衣橱总是缺一件衣服,但总会有一件衣服会让一个女人执意的喜欢,执念的不忘,不管到多大的岁数依旧会抚着那件衣服细嗅。

上面有记忆和岁月的味道扑面而来,带着过去的种种芳华。

没能忘的,其实不是伤害和疼痛,而是感动。

时隔多少年,你也许早就忘记了哪里受过一个小小的伤,即使有伤疤留在那一块皮肤为证,你仍想不起在哪里碰伤的怎么会留下这样一块疤。

可你一定忘不了,曾经的一份小小的感动,比如你吃拉面的时候自言自语念一句怎么没有醋,同行的好友下意识地递过来一杯醋。

那么简单的一份感动,永远比疼痛记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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