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1)

“方才姑娘出了医钱,这次就让在下礼尚往来出客栈的房钱,还请姑娘尽早养病吧。”他苦口婆心的劝道,语气又轻又暖,宛若春风,让人难以拒绝。

“不行,你有恩于我,我怎么能让你破费?”她坚持着,气势却弱上许多。

“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姑娘若愿意当在下是朋友,就听在下一劝。”他盯着她微微苍白的小脸,知道她向来重情重义,“朋友”是亲近她最好的办法,也是侵入她心房的最佳武器。

既然她不愿嫁给蔚超恒,那么他只好扮猪吃老虎,以蓝恒的身份接近她。

她是他的娘子,他说过,他绝对会让她心甘情愿嫁给他的。

“可你手臂上的伤……”

“不碍事。”他嘴角轻扬,发现路上行人频频投来目光,看着她为了替他包扎而被扯裂的半截衣袖。匀称纤长的手臂引来太多贪婪的泣视,他立刻不着痕迹来到她身侧,挡下那些人的目光。

她原本还想说些什么,却在他的注视之下没了声音。

他救了她就是她的恩人,而她看得出他是真心关心着她,即便她对他曾是那样的冷淡无礼,他却愿意将她视为朋友。

在扬州时,从来没人愿意当她的朋友,没想到……

她仰头看他,凝视眼前说话文绉绉,走路慢吞吞,目光笑容却是暖洋洋的男人,心头不禁泛起喜悦与兴奋,绽出灿烂的笑。

朋友……

好,她就当他是朋友!

虽说两人因彪形大汉的一刀结交为友,但蓝恒说过有要事在身,她也就不好耽搁他的时间,到了客栈后便与他挥手告别,接着来到客房内躺下。

也许是因为心情愉快,也许是因为身子太过虚弱,她竞忘了爹和叔伯们随时都有可能会追来,一睡下就忘了防备,直到外头忽然落下雨声才自睡梦中惊醒,由一室的昏暗分析天色已黑。

她迅速自床上坐起,身子竟是异常疲惫沉重,甚至盗汗畏冷,脑门又开始作痛。

糟糕,看来病情又加重了……

叩叩叩,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接着是一道又轻又暖、不疾不徐的嗓音。

“乔姑娘,你醒了吗?”

这声音--是蓝恒。

她一愣,违忙起身走向房门,即使一室昏暗也能行动自如,只是短短一段路她却走得微喘,远比睡前还虚弱。

她拉开门,看着门外端着餐盘的蔚超恒。“你不是有要事在身,怎么会……”

“又头疼了?”他不答反问,一双黑眸紧盯着她苍白的小脸,眉头深锁。

她先是一愣,接着苦笑点头,表情可怜兮兮,万万没想到身强体健如她,竟然林了小雨就受寒,连旧疾都跟着落井下石。

他将眉头皱得更紧,强忍着将她抱到床上躺好的冲动,有礼询问。“在下可方便入内?”

“当然。”她点点头,连忙退开身子,看着他端着餐盘,利用外头微弱的烛光缓步走到桌边,替她点燃烛火照亮室内,然后报开餐盘上的一个碗盅。

随着热烟枭枭升起,一股药味也随之飘散。

“趁热喝吧。”他端着药来到她身边,同时顺手替她将门板合上。

“这药是……”她愣愣看着碗里深褐色的汤药,头晕得无法理解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又怎么会突然端汤药给她。

“是大夫开的药,在下请店里伙计帮忙熬的。这几日天候不稳,在下左思右想还是决定留在这儿,待天候稳定后再上路,于是便多事帮姑娘抓了药。”他轻描淡写解释汤药的来源,却没有解释为何会如此照顾她。

但是不用他解释,她已感动得鼻头发红。

自小到大除了爹和叔伯们,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她总是跟着商队走过一个又一个地方,无法在同个地方待上太久,虽然认识许多人,却总是来不及成为朋友,到了扬州后更是孤单。

没想到他不是嘴巴上说说而已,他是真的将她当朋友,也真的愿意做她的朋友……

“怎么不喝,是不是太烫了?”他看着她眼底隐约闪烁的泪意与孤单,心头一阵疼,却无法伸手将她拥入怀中,只能若无其事的微笑询问。

她摇摇头,立刻将汤药一饮而尽。

汤药苦涩,她的心却是又暖又甜,仿佛连头痛都不再那么磨人了。

她感动满满的望着他,他接过汤药,对着她又是一笑。“餐盘上还有碗粥,吃得下吗?”

“我没胃口。”她又摇头。

“那就再躺一会儿吧。”他也不勉强,理所当然地牵着她的小手就走向床榻。

她一颗心盈满了感动,丝毫没有发现彬彬有礼如他,理当不该有如此失礼的举动,反倒还傻手手的任他牵着,真的回到床边躺下,直到替见他左手动作退钝,才又担心的自床上坐起。

“对了,你手臂上的伤……”

“已经服过汤药,没事的。”他一语带过,阻止她下床。“你头还痛着,别勉强起身,能躺着就躺着吧。”说完,他立刻将登子拉到床边坐下,仿佛是打算坐在这儿陪她。

他的坐姿笔直端正,一如昨夜。当时她对他充满了不信任,如今她却是多么庆幸外头下起了雨,让他决定留在这儿,愿意费神照顾她。

她虽然成功逃离京城,可心情却始终彷徨不定,身子也是虚弱难受,在她生病的此刻益发感到无助孤单,然而他出现了,像是一道温暖的光,驱走了她心中所有的孤独和不安。

“蓝恒,你这个朋友真是没话讲。”他的脸色说服了她,她安心躺下,随手将囊被拉到身上,诚实说出心中的感动,决定往后他若是生病,她一定也要不离不弃的照顾他。

他微微一笑,替她将袭被拉妥,更为密实的履盖着她。“在破庙遇到危险时,姑娘不也勇敢挺身而出?多亏你武艺精堪,才能化险为夷。”

“那是因为那个混帐不规矩,而且率先挺身而出的应该是你。”她诚实地还原真相,提醒着他。当那个混帐以不规矩的目光盯着她瞧时,他二话不说立刻护到她身前,替她挡去那令人不舒服的视线。

他俩明明素味平生,他却自一开始就待她如友。

“但最后人是你打退的。”

地张开小嘴,还想说些什么,脑门却猛地一抽,疼得她瞬间白了睑。

他瞧见她眉心一紧,贝齿本能地咬紧下唇,登时起身来到来边坐下。

“别伤了自己。”他迅速伸手按向她两边额际,像昨夜那般替她轻轻揉按,为她舒缓头疼,不想她为了忍痛咬伤了自己。

这举动虽是出自于善意,却太过亲密,她又疼又愣,发现他的大掌似乎有种神奇的力量,磨人的抽疼瞬间镇定了下来,虽然还是疼,但已不像方才那样猛烈。

她不适应这样的亲昵,想婉拒他的好意,虚弱的身子却渴求他的温柔揉按,渴求别再饱受折磨。

他就坐在她身边,斯文平凡的脸鹿透着发善,深邃黑眸却蕴着某种会侵蚀人,甚至蛊惑人的光芒,让她心头一阵骚动,竞不知该不该再继续凝望他,但也不认为别开目光情况就会有所改善,因为他是如此地靠近她,双手依旧如春风般温柔,持续不断的为她揉按着。

“我好多了,你……”

“朋友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病了就别顾虑太多,安心养病吧。”他温声截断她的话,试图在她最虚弱的时候,将彼此距离拉得更近,让她在不知不觉间习惯他的触碰。

乘虚而入非君子所为,然而他并不是君子,而是她的相公。

她病了,而且头疼得脸都白了,他做不到无动于衷,更做不到坐在一旁袖手旁观。

“可是……”

“嘘,别说话,你需要好好休息。”他以缓到不能再暖的声嗓说道,蛊惑着她放松精神合上眼,不再抗拒他的抚慰。

她试着抗拒,却办不到。

他受了伤,与她同样需要好好休养,但是他的善意温柔却一点一滴渗入了她的心房,逐渐将她催眠,让她再也无法逞强。

在她最脆弱约这个时刻,她真的希望有个人可以依靠。

不知不觉间,她缓缓合上眼,在他温柔的揉按力道下,再次进入梦乡。

虽然这场病来得又急又猛,但是在蓝恒悉心的照顾下,乔明珠很快就恢复了健康,随着天候稳定,恼人的头疼也不再作怪,只是裁了,她也急着离开这座小镇,就怕爹和叔伯们随对会循线追来。

她不想被捉回京城,更不想再回到扬州,她想回北方,踏上回忆中那块辽阔的土地,看看北方的草原与天空,甚至寻找梦里头那金黄无垠的阳光麦田。

她曾经作过的那场梦,不知为何总让她莫名在意。

甚至就连梦中的那个男人也是。

也许那只是一场梦,然而似曾相识的感觉却始终挥之不去,仿佛有道听不见的声音,催促着她回到那个地方。

也许只要到了那里,她就能弄清楚那种感觉究竞从何而来。

不过在到那儿之前,她必须先报答蓝恒的恩情。

为了照顾她,他竟然搁下自身要事,在这个城镇照顾了她整整三日。也许连他自己都没发觉,这三日来他总会在不经意间露出担忧的神情,暗地里叹息,脸上的神情就像是遗失了某种珍宝,显得心事重重。

她不愿多问,却决定他的事她是帮定了!

冷冷秋风扫过,街上老树无叶,路上行人寂寥,仅存寿菊在篱笆边绽放摇曳,她牵着马与蓝恒一块儿走出小镇,直到来到一条岔路前。

“你要去哪里,我送你一程。”她没有上马,反倒转身对他灿烂一笑,一如当年初见面对的义气爽朗。

他也回以一笑,明白自己已完全取得她的信任,除此之外他徉装心事重重,果然也成功引起了她的注意,不用开口说上一句话,她就主动上了钩。

纵然她的这场病来得太过突然,令他担忧得夜不成眠,却也意外促成机缘,迅速拉近彼此的距离。

“不敢劳烦姑娘,姑娘应该另外有事--”

“我的事不急。”她匆匆打断他。“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你别老是唤我姑娘姑娘的,听起来真不顺耳,你就唤我明珠吧。”她开心要求着,早已将他当作是推心置腹的好朋友。

只是他文质彬彬,谦虚有礼,偶尔说起话来客气硫离,相较之下她还是喜欢他照顾她时,那真心真意、理所当然的模样。

“这……”他徉装扰豫,以退为进。

“我也唤你蓝恒,是朋友就别拘泥小节。”她有些娇、有些蛮的说着,总是维持一贯直来直往的作风,永远不懂得委婉迁回那一套。

他凝视她直率熠亮、一如当年般澄澈无邪的大眼楮,嘴角勾扬,实在喜欢她这种直率的性子。

江湖诡橘,阴谋诡诈,即便不在江期人心也是难侧,她却能始终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实属难能可贵,在地身边他不必处处设防,也不必花费心机,人若是愿意对她五分好,她便掏心掏肺回报十分。

她确实人如其名,是颗咬洁莹美的明珠,世人只瞧见她脸上的伤疤、她的蛮悍莽撞,却设发现她无价的纯洁美好,他心怜,也亟欲珍惜。

“你不愿意?”见他迟迟没有答应,小脸上的笑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小心翼翼的神情。“你不喜欢叫我明珠吗?”爹总说她太莽撞,行事说话不经过大脑,她是不是又犯错了?

“当然不是。”瞧见她眼底的局促不安,他立刻出声解释。“只是姑娘闺名唯有亲人夫婿可以叫唤,在下若直呼闺名,恐怕有损你的名声。”

原来他是担心这个。

“别担心别担心,我住南方,这儿谁也不认得我,就算你直呼我的闺名,路人也只会将你当作我大哥。”她将红唇笑得弯弯,就知道他与众不同,不是只会墨守成规、迁腐不化的书呆子,而是真心替她着想。

“也许更像是相公。”他低声呢喃。

“什么?”她设听清楚。

“不,没什么。”他从容微笑,从善如流的答应。“既然如此,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就知道你够朋友。”她笑得更灿烂了。“对了,你到底要去哪儿?”

“北方。”他如她所愿,说出她最想去的地方,看着她灿笑如花,替衰飒秋色增添绚丽的光彩,迷亮他玄邃的黑眸,也擦动他的心。

“真巧,我也是要往北方走。”她双眼一亮,没想到彼此往的竟然是同个方向。“太好了,出门在外福祸不定,一块儿走就能彼此照应了,况且你手上的伤也还没痊愈,半路上我正好帮你包扎换药。”她裁了,也没忘记他手臂上的伤,即使他总说不碍事,但若没亲眼瞧见他痊愈,她就是放不下心。

虽然彼此相识才三日,他在她心中,却已占上了重要的位置。

“那在下就先谢过了。”他有礼作揖,不料一阵秋风袭来,他忽然分神往北方望去,眼底又见点点愁光。

见他又显心事重重,她差点就想开口问他到北方的目的,所幸及对将话吞回。

她再无知鸯钝,也知道哪些事该问、哪些事不该问,他若不愿主动谈起那她就不问,何况他一脸愁容,肯定不是件好事。

他已经够忧愁了,她可不想让他更伤感,于是她徉装若无其事,牵着马儿率先往北方走去,与他一路同行。

出门在外,果然还是有人陪在身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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